《欲穷千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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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穷千里目-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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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雪的飞鸽传书十分及时,朝旭在看到信的那一刻就立刻起身往案发地点赶去。终于,他赶在六扇门的捕快之前,到了现场。
    看守现场的是当地衙门两个年轻的捕快,似乎从没有见过这么血腥的杀人现场。朝旭从围墙跳进来时,看到的是他们正站在外面,相互扶着对方的肩膀,不停地干呕。
    一阵微风吹来,朝旭几乎能闻到他们呕吐出来的酸臭味。
    他不由皱了眉,轻轻一跃,在围墙的内侧落地。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杀人现场的场景的话,那就是脏。
    不要期望朝旭会对那一家死去的人存有怜悯之心,那满地的血,那些人死去时脸上惊恐凝固的表情,都引不起他任何的共鸣。他不是乔不遗,没有那人的慈悲为怀。
    看着整个案发现场,他除了脏之外,想到的另一个词就是乱。
    以撒良满的武功,这些平民百姓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一刀解决一个不在话下,他何以会任由这些人四处逃窜呢?
    朝旭看着满院之中,随便朝那个方向望去,都能看到尸体,以及满地红得耀眼的血液。那些干涸的血液。就好像是劣质的水彩,在地上四处晕染,然后被风吹干。
    即便退一步讲,撒良满以杀人为乐,他享受那种一步一步逼近目标,然后再夺取对方性命地过程,他也可以先将他们封住穴道,然后一个一个地解开穴道,玩他喜欢的猫捉老鼠的游戏。
    然而。这眼前的乱,乱得太巧了。就好像是故意要给人营造出来这种感觉似的。
    朝旭冷笑着跨过一具斜趴在大堂门槛上的尸体,眉毛都没有皱一下。
    身处这横尸遍院的尸体之中,他倒是坦然不已,好似周围是怎样的光景都与他无关。
    他来到大厅,看着墙壁上的已经干掉地血字。杀人者,割喉刀。
    在那墙壁旁。有一团被扔弃的破布条,沾满了鲜血。
    很明显,有人曾经用它裹住剑或者其他长细地器具,沾着血,在墙壁上写下了这些字。
    而这个人,无疑就是撒良满。
    可是,为什么呢?
    朝旭始终想不通他要写下这些血字的理由。   他举起自己的右手,伸出修长的食指,隔空。描摹着那六个字。他听见有的脚步向这里而来。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待下去了。
    回到落夕榭花了他一天的时间。
    紫罗自从那次听了他地话,便一直在落夕榭,见他忽然出去,却又忽然回来,本想问他做什么去了,终究没有问。
    她只希望。乔大哥真的会喜欢上自己,其他的事情,她无暇顾及。
    又隔了一天,乔不遗才出现。
    “阿旭,割喉刀又犯案了,赵石来找我们去现场。可惜你却不在。”乔不遗见到朝旭。立刻对他说起此次撒良满又犯下的案子。
    朝旭装作不知情的样子:“是吗?现场在哪里,我去看看。”他语气淡淡地道。与平时并无不同。
    倒是硬要跟过来的阮叶好奇地多了一句嘴:“阿旭你之前去哪里了?我问紫罗她也说不知道。”
    “我去外地办点事。”朝旭一语带过,只是又问乔不遗:“你们在那附近的澡堂伏击撒良满了吗?”
    “嗯,”乔不遗语气有些懊丧地道,“可惜他根本就没有出现。”
    “走漏了风声?”朝旭问道。
    乔不遗缓缓地摇了摇头:“应该不是,估计是我猜错了。”
    朝旭轻轻颔首。
    乔不遗想到那些死不瞑目的尸体,心里就会犯堵。
    “我想,我找到了这些案子的一个共通点,虽然,不是什么杀人后地破绽。”乔不遗的语气有些沉重,丝毫不见有了新发现的开心。
    “什么共通点?”朝旭不由问道。他的脑海之中,瞬间将整个案发现场有筛过了一边,依旧没有什么新发现。
    难道自己遗漏了什么线索?他的心中一沉。
    乔不遗只是满怀信任地对他道:“我将那些案卷都已经看了很多遍,我想我们忽略了一个很重要却又很显而易见的地方。”
    “被杀地人。”乔不遗薄薄的双唇之中,轻轻地吐出了这几个字。
    阮叶看看他,再看看朝旭,很好,非常好,她现在一句也听不懂。她不光听不懂,连问也不知道该从哪里问。
    不过,好歹明白他们在讨论的是案子就行。她无聊地打了个呵欠,外加没什么形象地伸了个懒腰:“你们喜欢猜来猜去就继续吧,本小姐不奉陪了。”她瞥了一眼坐在不远处一个人喝茶的紫罗,真是奇了怪了,她怎么就那么安静,不像她的风格啊。
    一边想着紫罗怎么会变得那么反常,阮叶一脸灿烂笑容地凑了过去。
    乔不遗见阮叶走开,心里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他不是很喜欢她对这些事情感兴趣。他自己调查,深知其中折磨人地地方,不想叶子也跟着搅了进来,毕竟,她是个多么心软地人,他比她看得清楚。
    只是,如果他知道,此时,他跟朝旭说的话,会埋下那样地恶果,他也许,会重新审视眼前这个看起来对自己很叶子都很特别的阿旭。
    那时的他,只知道这个阿旭,和原来不一样,却不清楚,这个阿旭,其实和原来已经不同。
    而不一样和不同的差别,就在于……
    “我发现,不管被害人的数量是多是少,年纪是老是少,可是,唯独,缺不了的,是年轻女子。”对眼前之人依旧信任的乔不遗说道。
    在他说话的同时,那些听妙雪禀报过的案情也一一在朝旭脑海之中飞快地闪过,所以,乔不遗的话音刚落,他就接着道:“并且,是未出阁的年轻女子。”
    乔不遗肯定地点了点头:“是。”
 第一百七十章 红白分明
    把自己想象成犯人。
    朝旭闭起眼睛,慢慢地向前走。
    这是一片偏僻的小镇,朝旭在夜色之中,随性地走到了这里。
    他的心里莫名的烦躁着,因为他猜不出来,为什么被害人里,都有未出阁的女子。这一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对割喉刀而言,这些女子肯定有什么特别吸引他的地方。
    可是,他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的眼前浮现出乔不遗淡定的笑容。为什么,这个和自己一样接触着这些案件的人,会还能保有那样的笑容?他想起自己说想不出破案的方法时,叶子信誓旦旦地对他说他肯定想得出,因为“因为你是阿旭啊。”
    是么?因为自己是阿旭。
    朝旭的嘴角微微扯了一个弧度,似是冷笑,却又偏偏温柔至极。
    好吧,既然叶子相信阿旭,那他自然不能让他失望毕竟,他这一生追寻的,不就是变回那明朗少年的本来面目吗?
    他的脚步有些凌乱,他把自己想象成撒良满。因为要去杀人,撒良满的心情应该有着些许激动。是的,他有点激动,但是只是一点,因为毕竟杀人这事情,他常常在做。这就好比第一次去见约好的恋人,心情肯定是以后无论哪次都无法比拟的。
    朝旭慢慢地走着,他在找一家宅院。一家大大地宅院。这里面应该有老有少,当然了,还有未出阁的年轻女子。
    他慢慢地走着,气息有些紊乱,但是轻微到不被察觉。
    他终于在一家大宅前站定。
    他想起赵九那张刻满风霜的脸。仿佛又看见他不动声色的样子:“把你自己想象成杀人的人,体会他地心情。”那苍老沙哑的声音似乎萦绕在朝旭的耳边,回之不散。
    不是余音袅袅。而是魔音连连。
    逃不开地魔咒。
    朝旭站定在这宅前,开始绕着它打转。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话,语气就好像当初他在蓝家大院那片废墟上,对蓝况说的那些话那样温柔。
    “你自幼出生在一个尊荣无比的环境。你出生前,你一辈子的生活就已经被安排好了。你不用为衣食钱财而担忧,你不用为被人低视轻贱而恼火。你所要做的一切,就是怎样尽可能地享乐,锦衣玉食、古玩宝马、醇酒美人你都已经得到了,而且玩厌了。声色犬马的日子对你而言,已经仿如嚼蜡。你想找一点新鲜地刺激。”
    似乎是因为默念地太过专注,朝旭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他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好似玉盘一般。那柔和的月光,照遍了大地,却独独找不到他所站着的这一处角落。
    他穿着那一身华美的白衣。淡月色的花纹就好像刻意在自嘲被月光所抛弃。他看起来,就像是来自阴冥的幽魂。
    月朗星稀,月亮那样明亮,星星自然稀少零星。
    月亮是命运循环的齿轮,星星是人死后地灵魂,陨落的流星是人灵魂毁灭的轨迹。人们却对着这么悲哀的东西许下美好的愿望。
    所以,那些美好的愿望才从来没有实现过。
    朝旭地脑海之中,恍惚浮现一个场景。
    一个脏兮兮的孩子,跪在一个臭水沟旁,虔诚地看着流星划过天空,用小小的声音道:“求求你。老天爷。我只要一个馒头。”
    朝旭脸上的笑容又深了几分,真是个可笑的场景哪。
    如果许愿就可以得来食物。天下就不会有那么多耕种的农夫了。
    因为,人这种动物,是不会放过任何可以不劳而获地机会地。
    拉回心神,朝旭将自己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这案子上。
    他继续一心一意地将自己看做撒良满来对待。他自言自语着,跟自己继续对话。
    “于是,有一天晚上,无聊至极地你,站在这个大户人家的门口。也是这样月色迷人的晚上,你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你现在惟一未做过的事情就是杀人。说不定这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呢?”
    他慢条斯理地对自己道,仿佛是和自己心中的另一个人在对话。
    只是,那即便只是低语的声音,却好似充满了诱惑力一般,一点一点地蚕食着他的理智和冷静,将他引向深渊。
    “好了,机会来了,去吧,去把这宅子里的人杀得一个都不剩!”
    “好了,机会来了,去吧,去让这宅子里,血流成河!”
    “好了,机会来了,去吧,去用这宅子里的人的鲜血,写上六个字杀人者,割喉刀!”
    朝旭的眼中有光芒闪亮着,他的容颜越发清亮起来。他的双眉长入飞鬓,他的双目流光含情,他的薄唇微抿成线,他的步伐越发轻盈。
    杀人吗?
    还是,不杀?
    他的眼中闪着孩子的天真,这些人该不该死呢?
    如若,今日的这家人不死,那么,不久之后,还会有不知多少家人家像他们这样死去。
    这样说来,这些人倒是死得其所了,呵呵。
    他轻笑着,眼神温柔至极,看着那紧闭的大门,随即抬眼看了看悬于大门外两侧的大红灯笼。那灯笼的颜色深深地刺激了他的双眼,他却好似被吸引住了一般,红色,真是喜庆的颜色。
    血液也是红色的,也能……叫人愉悦。
    他轻轻地踏上了那大门前的石阶。
    这家人的性命,是抓住撒良满的代价。
    阿布,幸好你不在呢,因为,听见你那番看重人命的论调,我觉得……很烦。
    任何事情,都会有它的代价。
    朝旭终于走到了大门前,他轻轻地扣了扣那圆形的铜环。
    有人来开门,他礼貌地笑了笑,然后,举起了屠刀……
    原来老天爷也是在帮他的,本来晴朗的夜空,忽然阴云密布,下起雨来。
    从那家宅子出来时,天已经快要亮了,雨却变得大起来,无休无止泼洒在这个安静的小镇上。
    一道闪电把整个四下照得通亮。
    空旷的街道上,只有陈溪桥一人踽踽前行。他身上的血迹正随着泼在身上的雨水,变得越来越淡。
    可惜,白是白,红是红,再淡的颜色,也依旧一眼看得分明。
    朝旭却笑了起来,他的笑容越来越深,笑声也越来越大,他笑得几乎弯下腰去。
    他终于,发现了割喉刀的秘密。
    然后,不知是不是呛到了雨水,他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嗽到近乎干呕。
   
 第一百七十一章 拼出你的模样
    “叶子,如果,我不是我了,你还喜欢我吗?”朝旭这样问坐在一旁吃葡萄的阮叶。
    后者听了他的话,愣愣地看了他三秒之后,跳了起来:“啊,我刚才那个葡萄没嚼就吞下去了,咳咳咳……”
    朝旭一愣,随即忙起身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
    好不容易稳住气息,将那卡在嗓子眼儿的葡萄吐了出来,阮叶无比哀怨地看向始作俑者:“阿旭,你干嘛忽然说这么奇怪的话。”
    朝旭却只是淡淡地道:“怎么奇怪了?”
    “就是……”阮叶话说到一半,声音却陡然矮了下去。
    “就是什么?”朝旭的眼中有着促狭的笑意,凑近她的脸庞,问道。
    阮叶白了他一眼:“别想怕我说。”
    “说什么?”朝旭不动声色地问。
    “我喜欢你呗!”阮叶一时不察,话一脱口就懊悔不迭。她狠狠地瞪了一眼弯起嘴角的朝旭:“你满意了吧。”
    朝旭的笑容格外灿烂:“满意。”
    他的眼神忽然之间变得有些悠远:“叶子,这样才公平。”
    阮叶不明所以地看向他:“什么公平?”她觉得阿旭的样子很奇怪啊,而且一直再说奇怪的话。
    “因为我也喜欢你。所以,你必须喜欢我才公平。”朝旭平静地说。就好像他现在说地话题是。我给了一枚铜钱,所以,你应该给我一个烧饼。
    阮叶只是呆了呆,还未等她开口,朝旭接着道:“你知道紫罗喜欢阿布的事情吗?”
    显然还没适应过来朝旭的话题大跳跃。阮叶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点头:“我知道。”
    “那,是不是阿布也应该喜欢紫罗才公平呢?”朝旭柔声地问她。他轻轻地抚摸着她长长的头发。
    阮叶拍开他的手,头一偏:“别把阿布给我梳地头弄乱了。”
    朝旭的手不由一僵,他默然地将手收了回来:“好。”
    “你说公平,可是,强扭的瓜不甜。”阮叶认真地对他说。
    “强扭地瓜不甜?那你是觉得阿布不喜欢紫罗吗?”朝旭扬起双眉,阮叶感觉他问自己的语气。就好像是已经确定阿布喜欢紫罗。
    “我不是这个意思……”阮叶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了阿布喜欢紫罗这个认知之后,她的兴致忽然不高,就连说话都有些意兴阑珊。
    朝旭冷眼看着她掩不住的失落,接着道:“如果阿布也喜欢紫罗,你不为紫罗高兴吗?”
    阮叶怔了怔,随即点了点头,勉强笑了:“当然高
    朝旭就好像没有看出她情绪不高似的。只是微笑着道:“我想你也是高兴的。”
    阮叶低下头,过了会儿却抬起头来,似乎想起了其他地什么问题:“你说你喜欢我?”
    朝旭点了点头:“不要告诉我,你到现在才听明白。”
    阮叶却有些刻意地不想去弄清楚这“喜欢”到底是哪种“喜欢”。
    仿佛是为了扫去心中一直停留在阿布喜欢紫罗这件事情的隐隐失落,她抬起头来:“你怎么证明你喜欢我?别忘了,”她坏笑地靠近他的耳朵。“你不光跟莫峰雪有故事,还在落夕榭藏着十二雪哦。”
    虽然阿布喜欢别人,这件事情让她有些吃味,可是,人生乐趣很多,何必总去想不开心的事情?她阮叶向来豁达得很。
    而且。话说回来。被阿布那么毒舌的家伙喜欢,每天被他拿歹话当情话轰炸。也没几个人受得了。
    朝旭双眉之间,有哀伤一闪而过,却快得仿佛闪电,阮叶心思本就不在他身上,自然察觉不出。
    “莫莫跟你很像。”朝旭轻轻地道,“真的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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