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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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凡人- 第7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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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在村子里的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热心肠不少,闲言碎语也不缺,聪明善良不少,游手好闲也不缺……五花八门,样样俱全。

    混杂着鲜花与牛粪的村子,看不出什么两样。这片土地上,不知道存在多少个这样平凡的村庄。

    至于我的父亲,我更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憨厚,老实,相貌平平,喜欢喝酒时吃花生,聚在一起时也爱扯皮,有时回到家中也会对母亲颐指气使。

    平心而论,我对这个父亲极度的厌恶,甚至觉得肮脏。这样的一个人,又有什么资格做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您到底是在报复自己,还是在报复我?

    我甚至有毁掉这个村子的冲动,将父亲的痕迹彻底抹除,我根本就不想接受这样的命运。

    与这样肮脏的事实相比,我希望我的母亲是大司命,并且没有父亲!

    可是,我总也忘不了母亲临死时看我的眼神。

    父亲是大司命杀的,因为当她发现母亲居然下嫁给了一个普通人,心中难免有点怪异的感觉。就算母亲只是她的污垢,她也不会允许别人来沾染。

    天仙境都不是大司命的对手,更何况是普通人。

    母亲甚至大司命的强大,顾不得去救父亲,便只能逃,后来逃到了千里寒色中,生下了我。

    在千里寒色中,大司命会格外的强,母亲却也可以变得很强,大司命想要杀母亲就必须动用全部的力量,到时候整个天下都会发现她已经跨越了天仙境的秘密。

    母亲跟大司命毕竟同属一体,若是母亲一死,大司命也必然会遭受到重创,届时再有无数人杀来,大司命也有可能受伤。

    对于远超了人这个范畴的大司命来说,被人击伤都是不可容忍的事情。

    于是,大司命等着母亲将我产下。

    这时候却有个人闯了进来,那个人名为李逸仙。

    他应该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对大司命拔剑的人,奇怪的是以他初入天仙境的修为竟然可以从大司命手中活下来。他的强大,仅次于大司命这个已经成为真“仙”的人。

    母亲将“道名辰玄”交给了他,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将我托付给他。或许当时她就意识到,李逸仙带着我,肯定逃不出这里。

    李逸仙在见识过大司命的强大之后,已经是身受重伤,没有任何的选择,只得逃了出去。

    母亲毫无意外地被大司命杀死了,大司命在准备杀我时,却发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我也跟她同出本源,她杀了我必然会受损。

    在千里寒色的宫殿中思考了漫长的时光后,她决定让我活下来,看看充满了人性弱点的“女儿”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将我当成是一面镜子。她也没有继续追杀李逸仙,而是希望看看人的极限到底在何处。

    当世上只有一个神的时候,并不会产生多么强的统治欲,因为无人能够反抗。这个神更愿意看到人们的挣扎,并且由自己来挑起人们对神的反抗,将人反复玩弄于股掌之间,这样才能更有趣,更能体现出神的强大。

    大司命已经破开天仙境,成为至高无上的的“仙”,她就想看看“人”到底能够达到什么样的地步,跟“仙”到底有多大的差距,“仙”这个更高层次的生灵是否就真的高过“人”!

    我逐渐弄清了往事,也发现了大司命的目的。

    在母亲跟父亲居住的那四间小房子中住过一段时间后,我终于明白母亲的选择,也明白自己应该干什么。

    我不仅要为母亲父亲报仇,更要证明大司命的观点是错的。

    可是我更清楚自己与大司命之间的差距,那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弥补的。靠我一个人的努力,千百年都不可能追赶上大司命。

    大司命作为一个神,恐怕没有千百年的耐心来观看我的成长。我清楚地知道,只要我抬抬头,就可以看到大司命的眼睛。只要她想杀我,我无论如何都逃不掉。

    于是,我就想到了李逸仙。

    当我在无名之地历练之后,我再去找李逸仙,却发现他已经快要死了。当年跟大司命对战所受的创伤,一直都在缩减他的性命。

    李逸仙一眼认出了我,沉默了很长的时间,开始将他的所见所猜以及设计出的计划慢慢说了出来。

    大司命这个无暇的“仙”,不会再允许“人”跟她同处一个地方,她要创立一个“仙”的国度。

    李逸仙当然是有资格成为“仙”的人,而他更愿意选择成为“人”。

    我不需要明白李逸仙的过往到底如何,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我只需要知道我们有了同样的目标——杀了大司命!

    李逸仙带我来到了一处小山,我看到了一个用刀砍柴的少年。李逸仙说,他的赌注,都压在了这个少年身上,剩下的时间内,他将尽可能为这个少年铺好道路。

    我冷笑出声,因为这个少年实在看不出来有任何的特点,就跟芸芸众生一样,甚至连大宗门中的普通弟子都比不上,就算有着无数奇迹发生,他也不可能强过大司命。

    然而,我没有多余的选择。我不相信那个少年,但我相信李逸仙。

    再往后,我一边看着这个少年的成长,一边按照着李逸仙的计划开始布局,让一切都如同预想中的那样进行。

    这个少年是如此的慵懒,是如此的不堪,是如此的洋洋自得。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将面临着什么,竟然可以每天都露出笑容。

    我有时候真的想杀了他,取而代之。

    不论怎么看,李逸仙都才是最后资格去杀大司命的人,他比任何人都要强。就算他所剩的时间不多,也有诸多的办法让他延续生命。可是,他还是选择了那个平平无奇的少年。

    这样一个人,有什么资格去杀大司命?恐怕他连站在大司命面前的资格都没有。

    可后来,那个少年变强的速度开始出乎我的意料,并且越来越快。

    当孤霞湖一战时,我就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拥有着去杀大司命的资格,李逸仙之所以会选择他真的不是没有道理。

    我将我所有的赌注,也压在了这个不再是少年的身上!

    这个名为王石的人,承载着所有人的希望!

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是我人生的祸首(五)

    我死之后,不会有花盛开。

    我死之后,不会有候鸟飞过,不会有鱼儿游过,不会有人从此处踏过。

    我死之后,不会有人记得。

    我死之后,春风不来,夏雨不落,秋霜不凝,冬雪不舞。

    我死之后,都不会化成一抔土,只会消失的干干净净,不留下痕迹。

    若是人死之后就会进入地狱,那我这样的人就会进入比地狱还深的地方。不,应该是只有我这个人,才会进入到那种地方。

    这一切,都是我罪有应得。

    这一切,都该是我的归宿。

    我未曾善待过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未曾善待过我。

    我从降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是灾祸。这个世上唯一爱我的母亲,没有来得及跟我说一句话,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死了。我的母亲因我而死。若是没有我,母亲或许就不用死。

    走出千里寒色,我走到哪里,哪里的人都会主动避开我,好似我是有别于人的妖魔。我明明跟大家长的一样,我却总是被另样对待。

    我不明白别人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走上前去问某个人,那人却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刀,可惜,死的是他。

    因为这件事情,越来越多的人惧怕我,我就像是瘟神。

    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很多的事情。

    人会根据表观做出基本的判断,从而做出一系列基本的反应,并且根据发生的事情愈发肯定自己的判断。至于事实真相到底如何,他们并不是真的在乎,他们只在乎自己的本能感受而已。

    大多数人,都是很愚蠢的,并不是愚昧无知,而是愚蠢。

    这应该就是大司命想要摆脱“人”这个种族的原因。

    又有谁能够忍受住这种愚蠢,始终都陷在愚蠢所造成的肮脏之中呢?

    人是愚蠢的,欺骗他们是一个格外容易的事情。可是我并不想欺骗他们,我想看看他们的愚蠢是由什么造成的,我想看看他们到底在恐惧着什么。

    但凡是敢对我怀有敌意的,我都会将他们杀死,包括啼哭不停的孩子。

    我走出千里寒色的第三天,双手就沾满了鲜血。对于生而知之的我,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反抗我,只能将我奉为妖魔。

    于是,当人们再面对我时,不会再表露出任何的敌意,更深的恐惧让他们学会了屈服。

    妖魔变成神佛,是这样容易的一件事情。

    不过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一个游戏,带上不同的面具,代替某个人进入到其生活之中,看看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面具,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无往不利,可以成为任何人,窥探到他们的内心。可我越看,就越觉得人真的很可笑。

    人有多聪明,就有多愚蠢;有多愚蠢,就有多肮脏。

    修行是件好事情,可是它所带来的力量将人的愚蠢无限制地放大,也将肮脏无限制地放大。力量的不均衡,让人更加丑陋。

    当我认识到人到底如何的时候,我无比渴望成为大司命的女儿。

    割开手腕,放空体内的血,剔除其中的筋骨,将内脏取出,就是这张薄薄的人皮都用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唯有这样的方式,我才觉得我稍稍洗去了人的劣性,才可以稍微摆脱人的束缚。

    我痛恨这个充满了人的世界,处处都藏着肮脏龌龊,人人都不敢以真面目相对,人人都表现出这样那样的缺点。

    人的世界,可比单纯动物的世界要恶心的多。

    我开始明白大司命为什么要想办法将母亲从她的身体内剥离出去,我也明白大司命要创建出一个崭新世界的缘由。

    毫不避讳地说,我曾一度认同大司命的想法。

    正是有太多跟我相同的人,才会诞生出无数的阴阳使,才会有六十四位天仙境的阴阳主,他们对大司命有着无与伦比的狂热,对创建出一个崭新的世界有着迫切的渴望。

    野心家跟理想主义者,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两种人,阴阳门中的人却将这两样都给牢牢地占据了。

    天赋是这个世上最顶尖的,努力又是发狂般的,资源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有着这样一批人,很难想象多年后阴阳门掀起的战争如何不赢!很难想象多年后阴阳门如何不改变崭新的世界!

    拥有着一副丑陋嘴脸的人,永远都是一盘散沙,就算给他们十年准备的时间,又怎么赢得疯狂的阴阳门?

    阴阳门几千年的积累,加上大司命这个无敌般的存在,早就超越了这个天下间的所有力量。而那些可怜的沉睡者们,还在为了蝇头小利争个你死我活,整天浑浑噩噩,不知大难临头。

    就算大司命的计划暂时不会成功,也会让这个充满了杂音的世界稍稍安静一些。

    可不知为何,我总忘不了母亲临死前看我的眼神,我总想去看看母亲之前生活的地方。

    于是,我到了那里。

    一年的时间,我在那个普通的村庄里,明白了母亲的选择,也明白了自己该走的道路。

    一只蚂蚁,就没有存在的资格吗?

    哪怕是丑陋到了极点的人,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吗?

    人是如此的丑陋,却同时又是如此的温柔。

    母亲临死前看我的眼神,是这个世上最温柔的眼神。

    “我的孩子,我没有办法看着你长大,我没有办法教会你如何走路如何吃饭,我没有办法给你撑伞去接你,我没有办法让你无忧无虑地长大……我害怕你会觉得孤独,我害怕你会走上错误的道路,我害怕你会在黑夜里哭泣……母亲没有给予你任何的东西,母亲连多看你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母亲很抱歉,可你要好好活下去……我很爱你……”

    我想象不出母亲要跟我说多少事情,也想象不出母亲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可是每当我想起那个眼神我都会觉得很伤心。

    人,还没有到被毁灭的地步。

    这个种族能够成为这个世上最强的种族,还远没有到该被其他种族所取代的地步!

    人的强大,应该远超过大司命口中所谓的“仙”!

    人的强大之处,并不是力量上的强大,而是那股永远都毁灭不了的坚韧,而是人与人之间别的种族都无法理解的寄托。

    我开始确立起我的目标,我知道杀死大司命就要不择手段,我开始不择手段地变强。或许是因为大司命血脉的缘故,我变强的速度可以让人瞠目结舌。

    六年的时间,我跨入地仙境!我知道我天赋再好,也不可能在三十年之内跨入到天仙境之中,于是我停止了修行。

    此生之中,恐怕我做过唯一的善事就是救了疯子。

    无名之地是可以快速成长的最好地方,我便去了那里。

    那一天,我不知为何会捡起一个濒死的孩子,也不知为何会将他收留在身边,大概是我作为一个人还未泯灭的最后一点人性。

    不过在我死后,疯子就会忘记我。我在他的脑中留了一道仙力,不会让他记得我。我只是让他记住王石,若是今后他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找王石,让他总归有个可以依靠。王石那种人,不会对疯子坐视不管。

    自离开无名之地后,我便找到了李逸仙,配合他开始了漫长的计划。自他死后,整个计划便只有我来接受。

    我将一切都安排了妥当,就等着死亡的降临。

    生来就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联系的我,死去之后也该不跟这个世界有任何的联系才对。事实上,我死之后,这个世界也不会再有人想起我。

    当我看到王石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感受到他手中的道钎将我的生机尽数抹除,我终于觉得轻松了许多。就好似困在笼子中的鸟儿,终于可以飞翔。

    压在身上这么多年的担子终于卸下,我再也不需要为了这些事情去费尽心机,接下来的事情便只是王石自己的事情。

    我的人生太多的意义,严格上来说我的生命是大司命赐予的,而我生来就是为了杀死大司命的。

    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事情,也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

    死亡,对我来说真的很美好。

    双手上沾染了无数血腥的我,怎么死都不为过。

    虽然我看不到结局,但我相信那个被所有人选中的人,必定会杀了大司命。

    这个世界未曾善待我,我也未曾善待这个世界。

    我不在乎杀了大司命是否就可以拯救这个世上的人,我只在乎我自己的仇,我想要让大司命偿命。

    我,是我人生的祸首,也是我人生的救赎。

    重重地落到地上,我看到天空发生了旋转,变成了厚重绚丽的七彩色,像是正在熬制的糖,我坠入到其中,慢慢化成其中的一丝。

    血红的颜色将我的视野完全遮挡,我感受到了从未有关的安宁,仿佛母亲望着我的时候。我露出了笑容,像是个得了糖的孩子。

    我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

    至于王石,也只能是王石了。

    ——

    好像在远处,有白马在长嘶。

第二百六十二章 终末之战(一)

    人人可见月光,月光可见人人。

    只要大司命想要知道,那么她就可以知道这个世上所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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