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介绍一个人。”叶枫还是脸含微笑:“这个是沈孝天,这个呢,Qbert,都是我的朋友。”
“啊?”龙哥有些诧异,半晌才想起沈孝天是什么人,那个红遍东南亚的佛心歌星?
他没有见过沈孝天,但是却知道沈孝天是个慈善大户,他开演唱会的条件不苛刻,可是也很难做到,前提条件有一个,无论多少钱,每场演唱会的收入必须捐赠一半出去做慈善!
这个条件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却让很多人为难。
因为在那些人的眼中,这些钱就是打了水漂,曾经有几家公司想开出条件,你不就是一个戏子吗,装的和圣人一样干什么,大家私底下多给你点钱,不报税的行不行,沈孝天只是说,我给你们点钱,让你们把这些话刊登到报纸上,行不行?
这句话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被捅到报纸上,结果被网友热评为当年最有魅力的语言第一位!
当初沈孝天在东南亚巡回演出的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则收到了个信封,里面装颗子弹,那是当地的黑社会的威胁,用意很简单,交保护费了。
当地警方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结果是沈孝天的演唱会如期召开,足足的三场,一场不少,虽然流传的小道消息,演唱会上会有爆炸,可是去听的人只有更多,这可以看出沈孝天的威力甚至超过了炸弹。
结果爆炸是有,三天后,沈孝天一走,当地的一个黑帮就是爆炸连连,几乎被人连根掘起。
别人或许不知道,黑社会的都明白,那是威胁沈孝天的后果。
就是这样的一个能人,竟然光临这个不起眼的夜总会?龙威实在难以想像!
“你好,我是沈孝天,龙哥是吧?听师父说过。”沈孝天态度可以说是不卑不亢,伸出手来,和龙威握了下。
沈孝天的手指修长,一看就是艺术家的手,但是却也有力,他的一双眼睛很怪,这是给龙威的第一感觉,他像是看着你,又像是没有注意你,但是你只能觉得,他不会重视你,但是也不会忽略你。他的善意不用表达,但是你看到他的眼睛,你就会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实在是普天下都难得找出第二个,他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你的内心!
“师父?”龙哥握着沈孝天的手,不敢用力,却也不敢松开,现在他就是鱼肉,就是不知道别人是红烧还是清蒸,只是沈孝天和叶枫的关系毕竟还让他有些好奇。
“不错,叶枫是我的师父。”沈孝天不急不缓,笑着转头望向了叶枫:“没有他,也就没有我的今天。”
红绸此刻震惊莫名。
自从沈孝天出现后,红绸就感觉,血液流动不是停止,而是几乎倒流。
沈孝天竟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她的想法和龙哥差不多,关于这个人的奇闻怪异都电闪般的划过她的脑海,当然她的记忆和黑社会无关,她的档案是,沈孝天,男,天声仁心,信佛,好歌唱。每到一处,引起痴男怨女无数追捧,时代杂志名人。很多人都说他连载十多期都不会有任何人反对,只不过因为他为人低调,而且有势力,听说时代紧接着一期还是他的宣传,只是被他否决,不愿再上时代而已。他的粉丝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他来过这座城市两次,曾经引起这个城市四个小时的交通大堵塞,由此魅力可见一斑。
卷四 记忆之门 第十六章 技惊四座
当年沈孝天的演唱会,红绸打破了脑袋才从黄牛党手中抢过一张票,只是很可惜,后来进场后,只能用高倍望眼镜远远的呐喊关注,今年也有一次,她想去,只是怕被踩死,只能忍痛作罢,所以她不知道当初叶枫也在,而且还登台献艺一曲。
只不过就算她去了,她也多半认不出叶枫,叶枫套子里面的人一样,倏然来去。但是这些已经无关紧要,她注视着沈孝天,不敢尖叫,她只怕尖叫一声,自己再没有机会和他如此的亲密接触。
红绸看到追星的小弟弟小妹妹们的时候,都是觉得不屑一顾,可是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也有这种时刻!
或许是感觉到红绸的注视,沈孝天抽出手来,转头望向了红绸:“红绸小姐是吧?我听师父说过你呢,他说你很不错,可以认识一下。”
“啊?”
红绸愣在那里,那一刻,差点爱死叶枫。
叶枫实在的可爱,没有看出他那张二五八万的脸,竟然有着三六筒一样的可爱,他竟然向沈孝天介绍过自己?
只不过红绸还是有着龙哥一样的不解,听到沈孝天管叶枫叫师父,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我靠,老鼠爱上猫了。
她没有猜中开头,也没有猜中结局,所以她还是吃吃的问了一句:“沈先生,你说你能有今天的演唱成就,是因为你师父?”
看着沈孝天点点头,红绸想要去撞墙。她听过沈孝天唱歌,也听过叶枫唱歌。她听沈孝天演唱花了几张老人头,听叶枫唱歌却是个很偶然的机会。
当时来了很多客人,客人很好面子,为了面子,一定要叶枫给个面子,听说那个客人叫沈阳,是叶总以前的同事,和叶总不错呢。
当然这个面子要求并不难,就是让叶总唱首歌而已,当初沈阳看叶总的眼神只能用膜拜来形容,而根据沈阳的描述,这个叶总除了不会生孩子,这世上就没有他不会的。红绸当时就觉得这两个男人有问题,说不定有什么不得不说的秘密,叶总推辞不过,只能高歌一曲。
唱完后,叶总的自我感觉倒还是不错,只不过已经技惊四座,这个技惊四座的解释是,叶枫开始唱歌的时候,还有十几个人在坐着听,等到他唱完之后,座位上就只剩下四个人,而就算这四个人,也已经被惊的面无人色!
四个人中当然有红绸,有沈阳,还有一个许总,长的很不错的一个女人,还有个小姑娘,听说叫做哈里波董,红绸不明白,怎么看起来好好的一个小姑娘,黑头发,大眼睛,黄皮肤的,竟然有个外国名字?
小姑娘很崇拜的看着叶枫,红绸为小姑娘感觉到悲哀,她觉得这个小姑娘看上了叶枫,所以能容忍他的缺点。叶枫当初估计也是这个感觉,所以首先问,小董,我唱的怎么样?哈里波董发话了,叶总,你一直说我唱歌会把狼招来,我发现你唱歌狼绝对不会来。当时叶总脸色就有些发绿,哈里波董还是补充说明了一句,只要你唱歌,狼听到只有暴走的份,叶总,谢谢你。叶枫当时有些不明白,还能问一句,谢什么?哈里波董有些开心的说,你终于让我找回了唱歌的自尊。
叶枫当时差点没有气的端茶送客,只好求助那个仰慕他的沈阳。沈总,我唱的没有那么差吧,最少我唱的不会太走调?沈阳当时脸色有些苍白,强笑说一声,叶总,谁说你走调,你一句都没有走。当红绸悲哀的以为,爱一个人就要容忍他的缺点,男女都一样的时候,沈阳补充了一句,你的调根本就找不到,何来走调之说?
红绸大笑,叶总大怒,端着茶杯的手都有些发抖,却还能不扔出去,红绸都有些佩服他的好脾气。最后叶枫无可奈何,只好求助技惊四座中的最后一座,他看都不看红绸的,也不征询,他知道红绸肯定没有好话,所以他问那个姓许的女人,含笑带情,许总,我唱的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差吧,说真的,我怎么从来不觉得,别人听我唱歌后,都说我唱的,特别像那个情歌王子呢?那个叫许舒婷的女人倒是含蓄,幽幽的说了一句,差点让叶枫吐血,叶枫,以前我一直觉得欠你什么,只不过今天我听了你唱歌后,我想,我再也不欠你什么了。
红绸喷血冲出了包厢,把这件事情一说,夜总会里面的小姐,再也没有哪个会邀请叶总共唱一首。
就是这样的人,竟然能当歌神沈孝天的师父?红绸有些悲哀,心上人呀,你快点披着金色战甲,脚踩七色云彩来吧,来吧,一金箍棒打死我吧!
师父脸含愠怒,咳嗽了一声,红绸这才醒悟过来:“那个,那个,叶总,这个,这个,这个真是名师出高徒呀。”
说了这句话的红绸觉得想暴走,如果网上有评论的话,这句话绝对可以上选十大无耻语言之首,相比而言,那些公交家属都反恐的理论,实在是和谐的一塌糊涂。
叶枫想必也有些脸红,突然问了一句:“红绸,陈东呢,我这还有个人,他肯定有兴趣认识。”
“陈东。”红绸愣了一下,才发现沈孝天身后还站着一个男人,老男人,长的很老外,头发很特别,像是扔到了笼屉里面蒸一下,拿出来又踹了两脚的小笼包:“对了,叶总,我还要和你说这件事情呢,陈东走了,初一就没有来。他辞职了,他说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说很对不起叶总的苦心。”
“嗯?”叶枫稍微有些诧异的样子,却没有太多的吃惊,陈东走的不出所料,他如果能放弃事业出走,唯一的理由就是梅若华。仇富让叶枫想个办法,让梅若华离开他,所以叶枫受到梅若华的勾引,直接将计就计,只不过和梅若华上床的事情,他毕竟做不出。他虽然没有和梅若华上床,可是明白梅若华若是知道仇富竟然清楚这件事,而且不阻止,不离开就有鬼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明知道我爱你,你却把我推到别人的怀里!
你若是让一个爱你的女人离开你,伤害岂不是最好最彻底的方法?叶枫想到这里,只有苦笑,梅若华和仇富距离很近,距离却已经天涯之远,她别无选择,她必须走,叶枫事后都觉得自己做的有些绝,他没有想到梅若华那么晚还会找仇富,或许他已经想到了,但是他已经无可奈何。他和仇富有交换条件,仇富帮助他引花剑冰出来,仇富也只有一个条件,帮他赶走梅若华,叶枫做到了,做的很绝,很彻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陈东和梅若华明显就是这个距离,陈东爱梅若华,梅若华却爱仇富,陈东爱到痴迷,不能说爱,他可以放弃大富豪,但是还是放不了梅若华。只要梅若华说一声和他在一起,他走的也就义无反顾。
“叶总,对不起。”红绸有些忐忑。
叶枫摆摆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只不过我为他可惜了,我这次特意为他请的这位,Qbert,大家认识一下,DMC的王中王。”
看着众人都是一脸的茫然,叶枫有些无奈,这是鸡同鸭讲,对牛弹琴,DMC王中王他们肯定没有什么概念,不过估计说双汇火腿肠他们肯定恍然大悟。
“这位求不得先生。”红绸终于热情的伸出手来,小心翼翼的说:“你好,你是双汇公司的吗?”
叶枫晕倒,Qbert倒还算站的稳健,只是笑笑,伸出手来,说了句:“你好,小姐,你很漂亮。”
他说话舌头有些绕弯,回头又和叶枫说了句什么,红绸没有听懂,有些诧异,又听到叶枫说了几句,终于明白他说的是外语,不由有些诧异,这个叶总,还会外语,卖糕的(my god),真的海水不可斗量呢。
“兄弟,他说什么?”龙威也有些诧异,这个叶枫一口流利的鸟语,叽里咕噜的,真的难为他的舌头了。
“哦,Qbert先生说的是法语,他不太会说中国话。”叶枫解释道:“他刚才说,这个夜店很不错,很有格调,乐手也不错,只不过技术粗糙了些。”
龙威心中大悦,一方面是觉得叶枫好像不知道自己和花剑冰不得不说的秘密,另一方面,有法国的老外夸奖自己的夜店,那是件荣耀的事情:“求不得先生,欢迎你的到来,沈先生,请上座。”
他跟着红绸叫求不得,沈孝天听到了只是笑:“对了,不知道师父和你说了条件没有。”
“什么条件?”龙威心中一愣,打起鼓来。
“这两天夜店收入的一半会拿去做慈善。”沈孝天望了叶枫一眼:“师父是师父,但是规矩还是要讲的,因为这个涉及到一个原则性的问题。”
叶枫只是笑,却没有说话,龙威却是恍然大悟:“兄弟早和我说了,我就说了,不要一半,全捐献出去。”
“不用。”沈孝天轻声却又执着的止住:“只需要一半,就已经很感激龙先生的善行了。”
龙威摇摇头,爽朗的笑了起来:“一切都听你的。”
扭过头来,龙威压低了声音对红绸说:“这个人有点毛病。”
“什么毛病?”红绸大声的应了一句,神色颇有些不满,沈孝天是她的偶像,龙威虽然是老板,也不能说她偶像的。
“哪里,哪里。”龙哥尴尬的笑笑:“我是说这位求不得先生的头发,很有性格。”
求得求不得的头发是怪异,可是音乐技术绝对是一级棒,叶枫带着他走到了DJ那个位置,只是说了几句,就引起了一群欢呼声,那些乐手显然和龙威和红绸不一样,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能够看到DMC的王中王,Qbert,一个DJ界,神一样的人物,创造奇迹的人。
叶枫无疑也是创造奇迹的人,他做出什么事情在别人眼中都不正常,却又很正常,Qbert音乐一起,夜店就算包厢的人都忍不住探头出来,想看看放出天籁之音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等到灯光打到沈孝天身上的时候,夜店差点沸腾了起来!
龙哥兴奋的红光满面,台上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只知道掌声阵阵,等到下台之后,看到了叶枫,忍不住的笑:“兄弟,大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都要当明星,只和明星站一下,就已经爽的不得了。”
叶枫只是笑笑,突然拉过一个中年人:“龙哥,这个人是我的朋友,因为我走的匆忙,如果你暂时没有备选的话,可以让他先做一段时间,夜总会的风格还没有定型,他可以先帮你处理半年,不过他还是要走的,但是我想,到那时候,龙哥的夜店在本城,也可以稳定发展,迟早会首屈一指的。”
龙哥一愣,只有感动,握着叶枫的手,想要说什么,最终只是说:“兄弟,你虽然走了,可是夜店这个总经理的位置,随时给你留着。”
×××
“你以前不是这种人。”
“那我是什么样的人?”
“你以前绝对不会为龙威这种人考虑。”
“人都是会改变的。”
“师父变的让我难以想象。”
……
“孝天,你也变了很多。”
“师父,我更是习惯你叫我木头。”
“有区别吗?”
“有。”
“什么区别。”
“你叫我木头的时候,我会无忧无虑。”
……
“你的规矩定的很奇怪。”
“你是说收入的捐赠?”
“是。”
“那是涉及到我的一个隐私,一个心愿,我信佛,我认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什么心愿,我能听听?”
“说出来的,就不是心愿。”
“哦,那,对不起。”
……
沈孝天在夜总会唱了三天,最后龙哥舍不得他走,也得劝他休息一下,第一天还是好的,毕竟都是文明人,虽然对于沈孝天有敬仰,有尊敬的,还不至于情况失控。可是第一天天天夜总会有沈孝天到场献唱,还有什么王中王双汇火腿肠赞助消息传出,第二天天天夜总会就差点被挤爆。
红绸从来没有想到过,夜店的酒水竟然也有准备不足的时候,虽然年前叶枫就让她好好准备,可是她还是没有预料到现场如此火爆,火爆的让所有的员工都是前所未有的振奋。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天天夜总会已经无法容纳热情的来宾,演唱扩展到天天外围,再次引起交通的堵塞。当然也有部门来调查一下,你违规了嘛,可是听说是沈孝天,当下留下,含笑说道,规矩也是人定的,沈先生,给我儿子个签名吧,红绸见了,倒,暗自感慨,人家这才叫技惊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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