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望了他半晌:“你说的真心话?”
“半真半假。”张发财笑:“生意场上不都是如此?”
叶枫也是笑,二人自从谈话后,好像一直都是笑容满面,可是又好像有点不对,三年前似乎是这种情况,三年后也是如此。
对于张发财这个人,叶枫以前向来都是嘻嘻哈哈的并不防备,当时他不认为张发财是自己的对手,现在则不然,他发现他低估了很多人,也高估了自己!
张发财是个天才,商业天才,也算是沈门的人。
叶贝宫很多时候,并不方便亲自出马,沈门是个神秘的组织,成立当然不如所谓的洪门龙门早,可是发展的迅猛,势力的广博,实在是很少有人能够比拟。
可是就算发展的迅猛,发展的出乎太多人的意料,沈门的势力,如果从沈爷真正打天下来算,也发展了七十多年!
七十多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相对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当然不过是浪花一朵,沧海一粟,很多人觉得难以想象。但是如今黑帮教父山姆大叔,不也才是短短两百多年的历史?
叶枫现在,已经算是沈门的第三代!
沈爷本身就是个传奇,他出身乱世,那时烽烟四起,国内正乱,可是他白手闯天下,打下了诺大的基业。
不过沈爷很低调,低调的很多人几乎都不知道他这个人。
但这正是他聪明的地方。
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一点不错。君不见,英雄风流,风流却总被雨打风吹去!
巅峰寂寞不假,但是巅峰危之又危又有谁知?
比沈爷出名的有很多,但是到了如今,沈爷已到九十,其他的人早就英年早逝。
沈爷如此,叶贝宫亦是如此。
他和沈爷几乎是如出一脉的低调,所以沈爷的生意实质上是由他处理。沈门的势力是由四个兄弟进行均衡制约,花老大之所以是花老大,不过是他跟着沈爷的年代久远,其实跟着沈爷的人有多少,可能也只有花铁树才最清楚。
但是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沈爷如今的风光,到底是踩着多少人的白骨走到巅峰,除了沈爷,恐怕没有任何人知道。
或许就算是沈爷,他也可能不知道。或者说,已经不记得。很多人都是喜欢,把不愉快的事情尘封起来。
金梦来和叶贝宫显然都不是本姓,就算白城亦是如此,加入了沈门的很多人,其实很多都有一番不为人知的秘密,但是既然进入了沈门,就意味着重获新生。
叶贝宫如此,金梦来也是一样。他们之前显然都有秘密,叶枫现在越来越意识到了这点。可是他已经不想去发掘,他宁愿相信,他本来就姓叶,有如枫叶一样的普通。
白城是叶贝宫从垃圾堆捡来的,他的际遇其实很奇异,却也普通,叶枫听父亲说过,也听四叔详细提及。
那是在冰天雪地的北国,沈爷和父亲开车,无声无息的路过了那里,看到了无依无靠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奄奄一息,如果不是沈爷看到,他都可能被活活的冻死。
父亲叶贝宫的描述是,他本来已经开车经过了那个垃圾场,只是车速慢了下来,然后他看到了黑的如碳,脸被冻的惨白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当然不叫白城!
父亲叶贝宫还在犹豫的时候,沈爷却已经让他把车停了下来,然后凝望着白城,说了一句,带上他,贝宫,以后他跟着你。
从那天开始,那个垃圾堆里面长大的小子,就叫做白城。
四叔本来就是来自那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白城!
沈爷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肃肃莲花界,荧荧贝叶宫。金人来梦里,白马出城中。
老大叫做花铁树,老二叫做叶贝宫,老三是金梦来,难道沈爷早有远见,知道还会再收一个手下?
抑或是,这本来就是,天意!
天意难测!
四叔白城却是如此描述当初的情形。
那年我不知道自己几岁,但是我想我不会很大,我只知道日子的难熬,生活的艰辛!我可能十来岁的样子,正是赶上那个天天吃不饱的年代,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四叔说起当年的岁月,嘴角一丝淡淡的笑,不是历经沧桑的苦笑,也不是如今功成名就自豪的笑。那种笑容真的很淡,淡的可以看漠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四叔本来就是从刀口舔血的生涯走过来。
四叔讲起往事的时候,嘴角一直在笑,又道,沈爷一直说我和他有缘,我也很感激沈爷,更感谢二哥。或许冥冥中真的有天意,当初我饿的实在不行,我蜷缩在垃圾堆里面,一方面可以挡风,另一方面,希望能找点东西吃,我知道自己当时是痴心妄想,那是时代,浪费粮食就是犯罪!我找不到,我感觉自己要死了,这时候我看到一辆车开了过来,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拦,开车的人显然有钱,我不要钱,我只希望他能好心,给我点吃的,我要活下去。
活下去,现在看起来,多么容易的一个字眼,在白城的口中,剩下的只有凝重。
车子开的很快,快的在我站起来的时候,已经从我身边窜了过去。我尽力的跑了两步,想要追赶,却脚下一滑,摔在碾的和冰一样硬的雪中。我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了,我知道就算我不摔倒,我还能赶上那辆车?我当时只有绝望!
白城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有些木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但那些岁月的刻痕,显然无法抹平。
突然前方又传来了声音,我惊奇的发现,车子竟然倒回到了我的面前,紧接着车门打开,我就望到了沈爷,那是一双深邃到了极点的眼睛。
那里深邃的仿佛,白城说到这里的时候,沉思了下,好像不知道如何形容,最终才笑了笑,深邃的有如大海上的夜空。
沈爷望着我,我也望着他,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知道,我想要不死的话,一定要和他说话,要他帮忙。但是他望了我能有几分钟,突然关上了车门,正当我绝望的时候,二哥走了下来,说了一句,跟我们走?
白城提到沈爷的时候,有的是尊敬,提到二哥两个字的时候,有的只是亲切自然,发自肺腑。二哥当然就是叶贝宫,二哥当初还不是二哥。
我毫不犹豫,虽然牙关颤抖,可是还是说出个好字,然后,我就是沈门的人。
白城说到这里,叹息了一声,我虽然听说过井底之蛙,也笑过寓言中那个井底之蛙,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其实也是井底之蛙。我以后接触的,完全是另外一个天地,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天地。
我原先的名字已经不记得,沈爷给我起名叫做白城,其实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一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有些发冷,我就想起冰天雪地中,那种刻骨的严寒。白城讲述到这里后,有些无奈,有些心酸,更多的是感激。
他最后下了个结论,但我的命都是沈爷的,也是二哥的,不要说这个名。
卷四 记忆之门 第五十七章 天意无常
叶枫坐在房间里面,嘴角还是笑,但是目光已经望向了很远的地方,对面是面墙,不过他的注意力显然不是那面墙。
思想有多远,人就走多远。
他的思想这一刻,完全沉湎在回忆之中,可以说是倒退几十年。
他一直都很难想象四叔以前的生活,那离他钟鸣鼎食的生活实在相差太远。可是经过了这三年来的磨练,他的足迹从南到北,从北再到南,他终于发现看似成熟的自己,其实很幼稚。
那些年间,他莫名其妙的想要北上,去看看那个千里冰封的城市,无疑也是潜意识在作怪。
张发财也在笑,他的目光有些诧异,但他的目光在叶枫的脸上,并没有停留太久的时间,他并没有望向那面墙,他扭头望向了窗外,那里繁星点点,灯光灿烂,很是辉煌的夜景。
澳门的夜无疑也是美丽的,不过那种美丽却是有灯火的点缀,而并非本身的色彩。这是不是和叶少一样的性质,张发财如是想着的时候,又斜睨了叶枫一眼。
叶枫的思想显然还是柳絮一样,飘摆不定。
四叔白城从那一刻起,变成了沈门的一份子,他的真名已经不为人知,他也成为沈门的中流砥柱。
沈爷的威严全部由他们来维持,他们来代表。
他们四人实在是这二十年来,很多波涛暗涌的发动源泉。但是不知道沈爷,不知道花叶金白四人的还是很多,很多。沈门的风光,表面上,是隶属很多人。
张发财就是很多人中的一个。虽然很多人都只觉得他很神秘,他的生意做的很精,却不知道,他也是沈门的一份子。
叶枫斜睨了张发财一眼,看到他望着窗外,若有所思,心中一动,他在想着什么,他是不是也在研究着自己?
张发财虽然是父亲一手栽培出来,但是他心机也深,他对门内四兄弟都很恭敬,就算对白城也是如此。他到底想什么,现在也很少有人知道,叶枫想到这里,摇摇头,苦笑了下,不再去想张发财。
如果张发财按照分类,也算沈门的一份子,那么,沈孝天也应该算是很多人中的一个。
机遇向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沈门选择的代表有很多,不过这些人无一不是有某些方面的天赋。这些人也不扎堆,东西南北的散着,开花生根。沈门向来也知道,烂泥扶不上墙的道理,如果你是个刘备,当然振臂一呼,从者云集,可是若你是阿斗,只会害人。
张发财和沈孝天无疑都是这种选拔过程中,最出色的两个人。
沈孝天的被发掘,是由叶枫来执行。叶枫到现在还记得发掘沈孝天的情形。
或许冥冥中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天意。
天意无常!
那天,他是和沈爷在一起,他当时不明白,沈爷为什么会去那么一个小城。沈爷当时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陪同沈爷从海外来到国内的荣耀,很多人都羡慕。叶枫不用羡慕,他向来有这个荣耀。
四兄弟有的时候都在开玩笑,说我们跟着沈爷这么多年,看起来还不如你这小子一张嘴。
沈爷很喜欢叶枫,谁都知道,沈爷一直把叶枫当作孙子来看待,这很多人也知道。花剑冰就是因为知道这点,所以死了,他实在太嫉妒。
嫉妒害死个人!
小城很破烂,或许只能用个破烂来形容,狂风一起,黄沙漫天。
这种地方,叶枫很少来过。他后来听到父亲说明,才知道沈爷为什么来到了这里,这是沈爷的老家。
人老了,不总是喜欢落叶归根?
沈爷那时虽然八十多岁,但还很矍铄,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他虽然穿的很质朴,但还是惹上了扒手的注意,那些扒手无疑是在找死。
明里虽然只有沈爷和叶枫两人,不过沈爷这种人衣锦还乡,怎么会没有专人保护。但是不等专人出场,叶枫的一对拳头已经打的他们满地找牙。
叶枫做事有的时候迂回百折,有的时候却是再直接不过!
混混败退,警察出场,然后警察也是华丽的败退。因为他们才问了两句话,一个电话打了过来,他们就和见到鬼一样望着沈爷和叶枫,连连说着对不起。
这座城市虽然穷,不过学校倒不少。可是最少有一半的小学都是以沈爷的名义捐赠建立!如果这种人物有个意外,谁都知道什么后果!
沈爷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怪,他没事人一样,坐到地摊旁,叫了一碗羊汤面。
叶枫有些皱眉,也叫了一碗,当时的他,一口也吃不下。不过近三年来,比那碗面难吃的东西他也吃过。
虽然不明白沈爷为什么对羊汤面有兴趣,可是叶枫还是没有问,他只有坐在那个一摸就能刮下一层油的桌子旁,看着沈爷吃的津津有味。远方,有一个排的警察装作若无其事,却是全副武装的向这面张望。
叶枫有些苦笑,沈爷要求低调,沈爷不要求什么保护,可是现在看来,他这种身份,想要低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他想到这里的时候,看到了沈孝天。
沈孝天年纪其实和那时候的叶枫差不多,可是他实在很瘦,瘦的皮包骨头,他站在那里,好像一根木桩立在那里,因为他的瘦,所以让他的一双眼看起来很大。
他望着坐在面摊上的二人,望着沈爷吃的那碗面,咽了下口水。叶枫从来没有看到过,有种人对于食物的渴望,竟然如此的强烈。
或许是天意,或者是第七感觉,沈爷缓缓的抬头,望向了沈孝天,那一刻的功夫,叶枫突然斜睨到沈爷眼中的一丝愕然。
时间很短,但是在叶枫头脑中的印象却很深刻,因为沈爷从来不是那种大惊小怪的人。
他的愕然,只是因为这个看起来,瘦的皮包骨头的木头?叶枫当初心中有些古怪。
沈爷后来的解释是,我从他的身上,看到我当年的影子,我没有想到的是,七十年过去了,还有人有如我当年的狼狈。
父亲叶贝宫对于沈爷的解释,沉默半晌才道,沈爷当年也很苦,苦的你难以想象。
沈爷望了木头好久,低下头来继续吃面,吃完面后算账,无动于衷的样子。等到他和叶枫坐到车里的时候,沈爷说了一句,刚才那个人,你培养一下吧。
叶枫有些啼笑皆非,可是他从来不违背沈爷的意思,他尊称沈爷,在内心中,却已经把他当作亲爷爷一样看待。
不久后,便有了沈孝天。
沈孝天当然也不是真名,每个入门的人,都要抹去过去,这是沈门的规矩,一个很奇特的规矩。叶枫再见沈孝天的时候,他正被几个混混欺负,他看起来已经准备逆来顺受,叶枫三拳两脚赶走了混混,知道了那时的沈孝天,别人欺辱的,已经成为木头。
木头,相信我,你一定能行。
叶枫的这句话改变了木头的一生,但是他当时隐瞒了沈爷让他来的真相,因为沈爷没有让他说。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沈孝天竟然有着惊人的潜力,和张发财一样。
沈孝天的名字是沈爷起的,沈门里面的人,除了沈爷,没有人姓沈,这让很多人都很诧异,可是没有人反对。孝天的意思就是,孝天孝地孝父母,感谢一切应该感谢的人。
沈孝天是张发财包装出来,开始还是三人组合,很火爆。这些对张发财而言,简直是小菜一碟,如果不是叶枫嘱托的原因,他完全会让手下去做的。
他那时已经和叶枫一样,很多事情,都不需要亲力亲为。
那是叶枫失忆前的事情,可是三年后的叶枫再见到沈孝天,都有些讶然他的变化。
有些人的成就开始就已经注定,这是叶枫的结论,可是就算是他,也看不出沈孝天路的尽头。
沈孝天或许是因为吃过苦,或许是因为感激上天的恩赐,他做的兢兢业业,他也做的有声有色。
三年过去后,和他一起的另外两个人虽然还很出色,但是已经星光黯淡下去,在太阳的旁边,有哪个星星能被人所认知?
沈孝天风靡东南亚,他有个心愿,他是什么心愿?叶枫很好奇,可是他没有强迫沈孝天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沈孝天也是有种难言的好感,所以对于当年沈爷的嘱托,只有尽心去做。
沈孝天,白城,都是沈爷发掘出来的人才,叶枫想到这里,有些苦笑,别人都说他有一双点石成金之手,却不知道,真正能够点石成金的,却是沈爷!
卷四 记忆之门 第五十八章 谁是凶手
打断叶枫思绪的不是张发财,而是房门一响。
房门被推开的时候,看起来都在走神的两个人虽然还是慵懒的状态,但是精神却已经回到了谈判的状态。
他们本来就是来谈判的!
雅姬小姐还是一身黑衣,头上戴着一朵白花,走进来的时候,婀娜摇曳,香气袭来。
虽然是一身孝服,不过雅姬小姐看起来,其实长的并不差。或者可以说是,黑里俏。
她的脸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大,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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