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掌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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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掌大唐-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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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严重缺乏娱乐的唐初,这么一处场所,简直有点为贵妇贵女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的意思。

    至于刚开始的客源问题,简直不要太简单,那么多去程怀玉家里问香水的,尤其是聘礼中出现了一百瓶百花凝露之后,变着法去想要一两瓶回去的贵妇贵女们,差点踏破了程家的门槛,搞的程怀玉那里天天跟集市一般热闹,只要程怀玉稍微透露些口风出去,让她们知道还有这么一处美妙的所在,这帮贵妇们自然会趋之若鹜啊。

    以后的宣传当然也方便,虽然身份不太一样,可八卦的本性都是不改的,既然有人知道了兰蔻的存在,其他勋贵家的大小女人们自然也很快都会知道了。

    而且越是说的神神秘秘的,这地方反而传播的越快,这帮子女人们一探究竟的**自然也就越强烈。

    而兰蔻这里可以说是一个贵女们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以后逐渐添置后,几乎可以满足她们的所有需求,到时候她们肯定可以轻松的在这里待上一天功夫。

    尤其是长孙皇后带着长乐公主也来过一趟,还亲自感受过兰蔻的各种项目,并对这些都评价颇高,这兰蔻的名声就算是在贵妇阶层彻底打响了。

    毕竟长孙皇后可是所有贵妇们的偶像一级的人物,她的眼光还能差了吗,她都说好的,那必定是极好的了。

    把这一摊子交给了程怀玉,林森也相信她一定能够做好它,顺便还能帮她多拓展一下人脉,加深下和那些贵妇们的关系,应该也挺好的。

    她本就是个极富耐心的人,如今也已经算是林家的人了,未来也少不了要代表林家和这些贵妇打交道的,这些事提前熟悉下显然更合适些,这本就是她一个当家娘子的责任。

    安排好了这个事情,林森才有些依依不舍的暂时辞别了程怀玉,准备去入职了。勋卫那边还不知道有什么有趣的人和事在等着他呢,对此,他也是很期待的。

    男人么,对于当兵打仗,总是有着骨子里的渴望的。

第二百一十七章 威名赫赫

    林家庄子上的土地自然是不会闲着的,在彻底的完成了收获以后,地里的麦茬子并没有一把火烧掉,而是再次翻耕以后用来肥田了,当然多加些发酵好的堆肥也是必不可少的,等到地力恢复的差不多了,下一茬的播种也就该开始了。

    周围的几家相熟的武勋庄子上,这茬肯定是要种林家庄子出产的那种超级麦子的,麦种都已经卖给他们了,剩下的那些超级麦子,凡是能当种子用的,一概被宫中来人给拉走了,至于后续如何处置林森是不管的,反正别少了庄子上的种子钱就行。

    得了钱的庄户们没用林森吩咐,就全都去买了粮食来,各个都把家里的粮仓填的满满的。和林森一样,他们对此也都有着执念,而且谁让林森带头在这么干呢,庄户们肯定是要坚定的跟着他这个庄主走啊。

    之所以一点麦种都没留在庄子上,既是为了显得林森大公无私,也有趁着高价赶紧多赚些钱的小算盘在里面,毕竟以后这超级麦子逐渐推开以后,麦种的价格肯定还要回落的。

    李世民也不会允许太多人靠着这个来谋取很多的利益啊,因为他的目标是尽快把这种超级小麦推广出去,而不是借机敛财。

    至于庄户们种什么?当然是种上林森拿出的其他一些新品种的庄稼了,或许对其他人来说这很难,可对有系统这个作弊器在手的林森来说,这还不是轻松加愉快吗。

    顺带着也好把庄子上果树的规模扩大一下,这都没用林森再费劲去找,李世民干脆又下了道圣旨,把原本属于王君廓家里的一处果园赐给了他。

    当然这圣旨是在纳征礼结束之后,单独下给他本人的,并没有在程家那边当堂宣布,也算是给林森的一点补偿吧,让他知道他贡献出的这些东西都不是白贡献的。

    林森往外拿东西这么痛快,不也正是看中了李世民的这份公允吗,大家等价交换,各取所需,这事情才能做得长远啊。

    家里的事情都交代好了,林森这才又返回长安城那边准备去入职了。不过在那以前,他倒是挺有数的跑去找程家哥仨好好喝了一顿,打听一下这勋卫府里头的门道,还有他这样的新人该怎么办。

    欺负新人基本是老兵们都乐意干的事吧,当然也可以说是尽快融入集体的必经过程,可林森得知道到底哪些人是他可以回击一下,哪些人最好离得远点。

    毕竟能当上勋卫的,家里背景都不简单,和程家的关系也不见得就一定很和睦。就程咬金那个尿性,怕是冤家对头也少不到哪去啊。

    “放心吧,在勋卫一府有咱们哥仨罩着你,保准没人敢欺负你,哪个不识趣的,你放心的打回去就是。”又一次被林森喝趴下的程家哥仨,胸脯拍的邦邦响,这保证听着也是底气十足啊。

    想起这哥仨基本也是挑遍了同辈近乎无敌手的牛人,毕竟能像他们一样不论是单挑还是群殴,都是哥仨一起上的厚脸皮之人还挺少见的,林森顿时觉得心里有谱多了。

    “什么?我被分到勋卫二府了?”第二天刚去办完入职手续,林森就接到了这个堪称晴天霹雳的消息。

    之前想象的去到多么多么牛气,如何横着走的场面是断无可能了,因为一直和程家哥仨最为不对付的尉迟家三大黑炭,就是勋卫二府的兵油子,可以说是勋卫之中的核心人物了,自己这下子还不是羊入虎口啊。

    不过就以咱的本事,怎么也该能够靠自己杀出一片天地来才对,如果连一帮直肠子的武人堆里都待不住,以后也就甭朝着朝堂那个大染缸里蹦了,还不得连个泡都冒不出来就给人按死咯。

    好好给自己打了半天气,林森这才振奋起精神来,带上自己的羚牛,慢悠悠的走向了勋卫二府的驻地那边。

    能进入到勋卫队伍里的,都是些家世背景不凡的勋贵子弟,这边五个府的大小官员,搞不好以前都是这些个勋贵的手下,对着昔日上官,如今可能依然是上官的孩子,他们肯定也没法管的太过严格。

    基本上只要不是当值的日子,或者大训的时期,这些亲卫勋卫的还是相对比较自由的。

    好在来这的这些子弟,也都算得上是家传武艺了,不论是平日里的练武或者打熬筋骨,都不用担心他们会太过懈怠,自然有他们的长辈就会敦促他们的。

    不上心的那些,多半也都是走通了其他的门路,或者外放出去当官,或者要去到其他衙门里了,不训练也无所谓了,所以这些长官对于勋卫们的训练抓的也不会太紧,大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此当林森走进勋卫二府的驻地时,有些惊讶的发现这里的人竟然不多,上番宿卫的早就进驻宫中了,留下训练的自然是少数。

    除了进门时被好好的盘查了一遍,将各种入职材料一类的全都重新验看过了,这叫验明正身,真的进了驻地,反倒是没有受到什么难为,一路很是顺利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倒是从旁人的议论中,林森多少听出了一些端倪。

    “这小子就是那个娶了母老虎的英雄吗?”有人不太确定的问道。

    “一准是他没错的,就只有这小子会骑那种奇奇怪怪的坐骑。”旁边有人搭话道。

    “我刚看到了,那坐骑看着不错啊,那身板结实的,看着挺威武的。”另一位有些羡慕的说道。

    这个年岁的男人嘛,多少都有些爱出风头,对于这种拉风的坐骑,自然是颇为向往的。

    “也许就跟这小子一样是个银样枪头,中看不中用呢。”这是忍不住有些嫉妒林森的英俊潇洒的。

    “这小子看着是不怎么壮啊,也不知道是怎么征服那位母老虎的。”又有人接茬说道,还摇了摇头表示想不明白。

    “难不成你还想娶那位母老虎吗?反正有他在,可不是替咱们挡了一灾啊。”

    “要不我去试试他的斤两?”也有跃跃欲试的。

    “你这时候给他下绊子,就不怕那母老虎回头到街面上找你切磋武艺吗?”他的同伴斜睨了他一眼,有些不屑的说道。

    “呃,那还是算了吧。”仿佛想起了什么恐怖的画面,这人激灵灵打个寒颤,立马认怂。

    而周围的讨论声甚至都为此一滞,感觉空气中都有股压力扑面而来的样子。

    虽然这帮人说的都挺小声的,可架不住林森现在这五官远异于常人啊,还是把这些话听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顿时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

    原来哥还没踏入江湖,江湖中就已经有了哥的传说,人生啊,真的是寂寞如雪!

第二百一十八章 小李广林森

    林森当然知道,这帮人分明还是忌惮程怀玉的名头而已,这多少让他有些哭笑不得的,没想到自个也有靠老婆的名声吓唬人的一天。

    虽然你们不找茬是挺好的,不过这样说自己老婆是不是有点过了呢?或许我该找个机会为自己正名才是,咱也不能见天顶着“程怀玉的老公”这样的名头在外面混迹吧,怎么也该让人记住林森的名号才对。

    “林森小子,虽然咱们兄弟三个敬你是条汉子,竟然敢娶那程怀玉,不过新人必须过三关,这是咱这里不成文的规矩,所有兄弟都是这么过来的,你自然也不能例外。”

    林森这还没琢磨好怎么弄呢,这边尉迟宝琳哥仨晃着膀子就走到了林森的身边,虽然好像已经尽量在和气的说话了,可一股子凶悍的味道还是扑面而来。

    而且这哥仨说的内容虽然还算平常,可为什么就是会给人一股盛气凌人的感觉呢?大家都是一样的普通勋卫而已,你居高临下给谁看呢?

    林森当然能够理解这哥仨为什么要来找茬,这事说起来还是有历史渊源的。

    这尉迟敬德和秦琼还有程咬金三个,都算是李世民手底下有数的猛将,可程咬金他们都算是出自瓦岗一系,尉迟敬德却曾经做过他们的敌人,相互之间本来就不太对付。

    刚开始尉迟敬德投靠李世民时,还被程咬金他们生生排挤走了,后来还是借着救李世民的机会,才重新回归到李唐阵营的。

    同在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麾下效力时,他们仨自然少不了有点别苗头,都是走的猛将路子,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啊,虽然不至于直接开打,可争抢第一猛将的头衔必然是少不了的。

    等到李世民上台后,在玄武门事变中出力最多,下手最狠的尉迟敬德,隐然已经开始以第一猛将自居了,那傲娇劲就越发的为程咬金他们所看不惯。

    李世民既不想让他们的关系太过恶化,真个到兵戈相见的地步,也乐得见到他们不是一条心,总有些大大小小的纷争,如果武将全都扎堆成了一伙的,就该他这个当皇帝的提心吊胆了不是。

    而这样的矛盾到了下一代的身上,自然也延续了下来,程家哥仨和尉迟家哥仨年岁相差不太大,未来的发展路线也是差不多,这相互间的竞争关系最为直接,又有着上一辈的恩怨在,关系自然就融洽不起来了。

    偏偏林森现在身上,明晃晃的打着程家的标签,谁让他是程咬金的女婿呢,尉迟家这哥仨见了他能有好脸色才怪了。

    能保持眼前这副神态,没有直接恶语相向,或者上来就来一顿群殴,都是顾忌到程怀玉的存在而努力收敛的结果呢。

    “不知道都有哪三项啊?”林森挑了挑眉毛,饶有兴趣的问道。

    正不知道该从哪下手好为自己正名呢,这不机会马上就来了。这过三关大概和杀威棒类似,都是为了让新来的懂得夹起尾巴来做人的道理的。

    不过林森还就不打算服这个软。一开始要是就怂了,以后跟尉迟宝琳哥仨在一块的日子还长着呢,还不得给变着法的折腾,就得上来就打的他们没脾气了,以后才有消停日子可过。

    “看来你这是接下的意思咯。别说咱们兄弟三个欺负你一个新人,这样,咱们也不找那几位守关的个中高手了,就咱们哥仨陪你玩玩算了。”尉迟宝琳轻轻的点了点头,好像很满意于林森的勇气。

    不过听到这话林森就有点气乐了,敢情这哥仨不仅脸黑,还腹黑啊,说的好像很大度似的,可能在这勋卫府里当兵头,要说只靠着父亲的威名,本事没有过硬的本领那也不可能啊。即便不是最为拔尖的那一个,肯定也差不到哪去。

    不过这样也好,打赢了这哥仨,起码能够让这帮子勋卫认可他林森的本事,以后应该也就没人再来找茬了,也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靠着女人的威名来厮混的。

    “这第一关当然是射箭。”尉迟宝环当先站了出来说道,显然这一关是和他比试了。

    而把射箭放到最前面来,也算是不出林森所料吧,因为大唐这时候射箭可以说是每一个军士必备的基础技能,弓箭同样是所有府兵的标配武器。

    即便是这时代的文人们行个酒令,还要玩类似射箭的游戏呢,毕竟也是君子六艺当中第一个被提及的,可以说这时代不论文人还是武人,都有着一手不错的射箭本领。

    “五十步外那靶子上有个红心,我知道单纯射中这个红心并不难,不过待会会在那红心前,拴上两个不断晃动的铜钱,必须射中一个铜钱,再射中靶心才算是过关。

    当然你也可以试着射偏我的箭,只要我没达到这个要求,同样算你过关。”尉迟宝环自信满满的说道。

    这个五十步距离对于一般的弓箭手来说,其实已经很难把握准头了,毕竟那些制式弓箭的有效射程也没比这个来的远太多了,那也仅仅是有效射程,不代表普通弓箭手就一定有这个准头能射中红心啊。

    更何况还需要先射中一个晃动的小小铜钱,这得说是对眼力对箭术的真正考验了,必须真正做到稳准狠才行。

    “预备……放!”自然有能够服众的人过来帮忙做评判,在他的示意下,两人各自弯弓搭箭,得到命令后猛的放开了手中的弓弦。

    训练场上的人早就围了过来,这时候目光全都注视着靶子那里,不敢稍离片刻,近乎不分先后的两声“咄咄”后,两支箭全都成功的上靶,而且全都正中靶心。

    不过最后的结果还是要在评判仔细的验证过后才能宣布,还要看有没有射中铜钱啊。

    “两箭全都是射中两枚铜钱后又射中了靶心!”那位评判有些惊异的说道。现场的这些围观的勋卫都送上了热情的掌声,不论他们对林森的观感如何,但这手箭术确实值得肯定,当然也少不了有为尉迟宝环送上喝彩的。

    “最后结果,我宣布林森获胜!”那位评判稍一迟疑,还是高声的宣布了结果。

    “啊,为什么啊?林森虽然算是过关了,可也不能就算他胜利啊,顶多就算个平手吧?”听到这结果,勋卫们全都有些诧异的议论起来,只有个别的勋卫在看着场中的某处位置若有所思,这其中也包括了刚才面带疑色的尉迟宝环本人。

    “确实是我输了,你们注意看箭羽的颜色。”尉迟宝环倒是个坦荡的人,没有输不起的急于否认,反而坦诚的说出了自己的发现,很光棍的认输了。

    “呃,林森的箭术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他是怎么做到的?”

    得了提示的其他勋卫们仔细看去,发现原来两个靶心上插着的分明都是林森所用的红色箭羽,而不是军中制式的白色,箭杆的材质看着也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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