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平素无事,就喜欢撩事生非,非逼得人动手跟他打架不为乐。如此一生打下来,足足三十五年,他以实战经验丰富而成为武林中一等好手,但也因此给人群起而攻之,逐走江湖,遁入十八星山,躲进“义薄云吞”,成了言尖手上一名小厮。
他来到这儿,依然死性不改,挑衅挑战如故,除了“大胃”之外,这儿几乎每人都跟他交过手,打过架。
“大胃”原姓王,原名大维,因为太贪吃,而一天进食至少十二三次,次次食量惊人,故人皆称之为“大胃”。
他的确是“大胃”,他的胃也特别大。他的脾气好,不与人斗,但千万不要与他争食、抢食。他只好食,若在食物上跟他过不去,他可是寸步不让。司徒丙就是天生不爱吃,人也骨瘦如柴,故尔跟王大维没有相争的理由;别的事,这王大胃都让着他,故尔打不成架。
有一次,他跟入住避难的武林大豪“蝙蝠神君”华矛为了争一块小小的虾片,竟大动干戈,这就见出了他的实力,他连施“横行枪法”、“横尸棍法”、“拦腰杖法”、“波涌桨法”,把华矛华老太爷和他十七名助拳的高手全都砸出打出“十八星山”去。
虽然,为这件事,他给言尖夫妇狠狠的责罚了一顿,到现在膝盖还瘀了一块大青的,肿了一大片紫的,几乎也没给言氏夫妇赶出“义薄云吞”去。
事实上,没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出“义薄吞云”,或者索性流放到黑龙江、满都加尔去,言尖夫妇也颇感“后悔”。
盖因“大胃”一个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食量,有段时候,因山道坍方,粮食运输一时接不上,他才饿了两个时辰,便一口吃掉了自己两只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肠”忽然觉得床铺湿漉漉的,一摸,还以为是“大胃”撒尿,细看,几乎没给吓死:
原来一手都是血。
再看,陈粉肠可真个三魂吓去了七魄,以后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来他在吃肉。
──一块鲜血淋漓的肉。
生食。
他一面吃着,一面十分滋味的望着陈粉肠,哈哈的笑。
粉肠只觉毛骨悚然。
他手里还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腿裤管特高,鲜血直冒,汩汩流着,他也不以为意:
他口里那块肉,就是这样给他割了下来,现场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饿了,看见自己腿肉肥美,就割下来嚼了一块。
但粉肠可吓得眼绿耳屈鼻子歪:万一他真的禁不住饿疯了,对自己身上的肉也打起主意来,这还有命在?!
是以,“粉肠”对这号人物“置”而远之,并见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戏称他为“大胃王”。
不过,吃归吃,就算大胃王饥不择食到了:你给他一粒蛋,他会连壳都一并儿吞到肚里去;你若予他一条香蕉,他也会连皮送入他口里边。
但他还是不吃人。
──宁吃自己的肉,也不伤害其他的人。
这对言氏夫妇而言,成了不赶逐此人的最大借口──同时,也是最完满的理由。
何况,除了太贪食之外,大胃王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他什么事都肯做、愿做、也做得好,且不要报酬────除了给他顿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样了。
他是无缘无故也撩是斗非,迫得人非要与他动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身发痒,痒得无技可搂、无处可依。
对这种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温八无给他先下了帖“降风头下火势五痹散”,恐怕言尖早就对他动上了手,轰出了他的“迷城迷踪黑煞手”了。
司徒丙毕竟仍是有忌讳的,所以他也不是见人就打:至少,无辜的客人,还有不诸武功的人客,以及小孩妇女,他一概不打。
只是,他仍太好战了,总要想出不同的方法来与人(乃至“迫人”)同他过招,以致他连“不是人”的也得千方百计与之交手。
他曾用头与牛角对撞。
还跟狒狒比赛爬树攀藤。
跟鱼比泅泳。
他甚至跟蝮蛇对噬──他爬在地上,手足一概不用,只用口咬,盖因如果他施拳脚动真力,什么野牛、蟒蛇、马猴,哪样会是他对手?这样胜之,不但不武,简直无瘾,是以司徒丙坚持用对之所“长”(包括尖齿、倒刺和尾巴)来与对方“交手”。
他自得其乐。
这些奇人异士,纷纷先后到“义薄云吞”来避难,久而久之,索性便不走了,留在这家客店,成了伙计。
也成了言尖夫妇的得力帮手。
孙青霞一听这几人的外号和名字,初不为意,随而马上联想起好些江湖上的传言,以及这几年有几位武林高手陡然“失踪”了的轶事,不禁道:
“原来他们都窝在这里,而且都当了你的伙计。”
言尖摇首也摇手不迭:“不是当我的。”
孙青霞笑道:“你不是这儿的老板吗?”
“大家都以为是,”言尖居然道,“其实不是。”
他满怀感触的望向那书着“义薄云吞”四字的酒帘,道:
“就是这话儿──它才是我们大伙儿的主人。”
风流 … 第七回 有人快乐有人仇
孙青霞望着那“义薄云吞”四个字,也良久未语。
院子里,一棵花树开得奇大、奇壮,但又出奇的凄美……
花落如雨。
一地花红。
天亦渐阴,雨霏霏下,骤雨中仍见阳光。
这时候,院外居然走过了一只猞猁。
──就好像一个人负手踱步走过他家院前的一般信步而过,且状态悠闲。
门前有许多狗。
门外也有许多犬只,不知从何而来,所为何事,但对这猞猁,都如同视而不见,吠也不吠上一声。
孙青霞看着看着,也似很有些感触起来了。于情却道:“我早着粉肠和西瓜特别关照二位姑娘的事,小花还闹着跟他们一道玩呢。”
言尖听了,好像不甚高兴:“小花也一道作啥?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那个……”
他指了指自己的脸袋,但没有把话说下去。
于情也似有点不高兴,但不敢明着拂逆她丈夫的意思,只幽幽的说:
“小花就这样子,你若连朋友也不让她交,只怕来日更──唉!”
言尖也叹了一声,岔开话题,问:“那么,老丙和大胃王呢?”
于情利落的道:“这几天只怕有事,我已告诉他们好好看着,并通知了还住着的十一伙人家中那六伙会武的,好生提防。”
言尖倒不满意:“惊动他们作啥?还一定有事哪!这样张扬了开来,若只是一场虚惊,那就不好交待了。”
于情啐了她丈夫一口:“看你,仿佛还巴望着有事发生哪!我看,你和阿丙一样,不是技痒就是身痒,不然就是手痒了。”
然后又转向孙青霞释疑地道:“我们得高人杖荫,在这儿开爿店了,自食其力,兼善他人,这正是有人快乐有人仇的事。我们算是帮了些人,但自然也得罪了些人。事实上,帮的人越多,得罪的人也就越多了。帮人的忙愈大,帮的人愈重要,得罪的人也更可怕,更惹不得了。”
这个道理孙青霞明白,而且还很明白,所以他接道:“所以你们救得‘鬼仆神鞭’梁道姑,就得罪了任劳任怨。你们从‘一线王’魔掌下救了‘一哨大侠’何半好,又结怨于‘流氓军’。你们收容了‘花脸煞星’司徒丙,也形同得罪了一大群恶之欲其死的武林同道──同样的,你们这次容我暂住,也一样等于跟‘叫天王’派系的人明摆着过不去了。”
于情道:“所以说,就凭我和外子,还没这个本事,背那么大的一只锅,扛那么大的一面旗。”
言尖道:“我这‘义薄云吞’是合伙生意,我俩夫妇只是出面管理庶务的人,真正的大老板是在后头的。”
孙青霞当即明白过来:“你们指的是温八无?”
──正如“杀手涧”的“崩大碗”一样,他只是一名小伙计,真正的“大老板”还是八无先生温丝卷。
温八无也不常在“崩大碗”坐镇,他不在的时候,多由一位身形伛偻、老态龙钟的老妇来主事,只知她姓白,这白姓妇人有时身边也带有两名长工,在“杀手涧”生意最旺的时候来帮忙,孙青霞一看便知这也是身怀绝技的武林人物,只乔装打扮成平凡人物而已,但他一样自有来历,便绝不过问人家的事,只跟大伙一起称她为:“白婆婆”,连姓名也未得悉,彼此交谈不多,相交亦不深。
──若说深交,哪只有跟“毒行其是”温八无。
只不过,八无先生似对“崩大碗”的业务情有独钟,近日来较多在这店铺里打点一切,甚至发生了真正的“杀手和尚”来袭的事件,加上有人在上游决堤,温八无才与孙青霞各自撤离“杀手涧”。
但言尖的回答是:“不只是他。”
孙青霞这次倒有少许意外:“哦?”
于情接道:“八无先生是其中一位。他喜欢经营食肆,加上温六迟──他则嗜办客栈驿馆;以及温约红,这人素爱养鱼;还有温兄,此人最喜收集美丽女子的容颜。这几位都是‘老字号’温家逐出门墙、或游离于‘老字号’和江湖势力之间的不羁人物,且均有不羁之才,联合了‘感情用事帮’白家的势力,组合成一个‘用心良苦社’,在武林各处、江湖各地、白山黑水间开设了不少食肆、酒馆、驿站、饭店、布庄、茶居、宿舍、裁衣铺,给天下含冤受屈的武林人江湖好汉有个去处。”
言尖道:“我们这家‘义薄云吞’也是‘用心良苦社’的分舵之一。”
于情道:“所以光是我们,还得罪不起这么多天大的人物。”
孙青霞明白了:“可是,如果背后有温八无、温六迟、三缸公子温约红、毒圣温兄,还加上了苏杭‘感情用事帮’白家的高人好手,那倒真是阵容鼎盛,武林中还真不是有太多的人能招惹得起。”
于情道:“可是树大招风,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物──就连我们没得罪的人也开罪了。”
孙青霞道:“这个自然,就连原来温门、白氏的仇家,也一样把账往你们头上算。”
于情笑道:“敢情是孙大侠在江湖上,也给人诬陷惯了,什么大场面都见多了,这点定比其他人都更明白。”
言尖咔咔笑道:“他是给目为武林中头号大色魔,故尔但凡有什么令人发指丧心病狂的奸杀重案,全都归他揽上了。”
孙青霞也笑道:“可是,这干来人还是冲着我来的,说什么也不该由你们来扛。”
言尖不同意:“是冲着我们来的。”
孙青霞道:“当然是我。”
言尖大声道:“不是你。”
孙青霞道:“叫天王视我为眼中钉,不是你。”
言尖挣红了脸:“来的是流氓军,他们要拔掉的是我们,不是你。你还算不上,入不了排行榜。”
孙青霞冷笑道:“你们刚才不是说过吗?流氓军五大当家的再凶再悍,也犯不着惹怒‘老字号’和‘感情用事帮’的人物,也用不着跟你们‘用心良苦社’结下深仇吧!”
言尖情急也气急:“你──你……你!”
他一急,竟只是“你”,话就说不出,也说不下去了。
于情忙替他接了下去。
她既然有一个好客、热情但不擅言词但说话却十分大声的丈夫,她早就知道她天生的(也是天降的大任)责任就是她要喜欢丈夫的朋友、冷静而勤快的去做他说做的事,必要时还要替丈夫说话、解释、乃至澄清、辩护和圆场。
这是必须的。
──谁叫他是她的丈夫。
她给他的时候,她已不是处女,可是他并不见怪。
她知道他是知道的,可是他并没有说出来。
甚至没有问。
她早年行走江湖,难免有艳遇风流事,曾遭宵小迷奸,亦曾遭人甜言蜜语,骗去身子,到后头,反正,她也不再在乎了,一夕贪欢又如何,她甚至也曾色诱过有妇之夫,在江湖上闹出了些不体面的事儿来。
直至她遇上言尖。
那已是进入她身体的第七个男人。
她知道他对她是真的好。
──甚至原谅了她的过往。
“原谅”,不等于不在乎。
甚至也不是不介意。
她知道他是介意的。
她从他伤心时候的眼神里看出来:不说出来的伤心要比说出来的伤心更伤心。
她也知道他定必听到了传闻。
可是他始终没有怨她、责她,却是爱护她、给她一个温暖的家,以及温馨的对待。
──她也深心的明白:像她丈夫那么火爆性子,能够对她那么千依百顺、诸般迁就,那若不是真的为了爱,就不可能有其他的理由。
她明了这一点后,更清楚的体会到:她丈夫开的这家店子,是绝对使人快乐使人仇的地方──她丈夫有的是朋友,也多的是仇家。
她决定全心帮助他。
她悉心照顾他。
她替他生了孩子:她知道年事渐老背渐伛但更加好强的丈夫,最需要的是一个家。
──江湖人,流浪久了,颠簸多了,最怀想的,就是一个“家”。
没有孩子,却怎么成“家”。
──没有孩子的“家”,只是一个不像“家”的家。
最初,“惊雷女侠”于情行遍江湖,刀口上,剑尖上滚山滚海滚雷滚电的都滚过,但什么烧菜煮饭洗衣乃至照料孩子,她是一概不知,一律不懂,也一向不理会。
但真的要为一个男人“成家”的时候,她都懂了。
做了。
──而且做的还很愉快,当作是一个快乐,而完全没想过这是苦差、这是牺牲。
这是女人的天性。
──成婚、一旦成家、只要生了孩子,便都给引发开来了。
她就给他生了孩子。
可惜,遗憾的是,他们的两个孩子,小花有点愚钝,十三四岁智力还像个六七岁的孩童,而那六、七岁的男孩阿晴,偏偏身体又不好。
她觉得很对不起她丈夫。
可是言尖好像一点都不觉得。
他反过来安慰她:
“你看小花多漂亮。她没有什么思想,独沽一味的美,男人一定迷死她了。阿晴身体不好,可是很有智慧,别的孩子还在吃泥打滚,他已懂得搬柴烧饭了,你看,他只要一开口,就讨得了客人欢心,这些呀,比他长三十年的阿丙、大胃,全都不如他。”
他似乎只看到好的一面。
于氏很感激。
她很感谢她的丈夫。
所以她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他。
──她丈夫是个老实人,也是个侠义心肠的好人,但她却没有把干干净净的身子给他,甚至也没能为他生下个正正常常的孩子,来继承香灯。
她很内疚。
所以她待他更好。
她永远支持他。
她只站在他那一面。
──包括现在,她不想孙青霞误解了她丈夫的好意。
所以她一口道出了事情的真相──也就是目下“用心良苦社”的困境:
“也许以前他们不敢,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说,“温约红已殁,温六迟经营的‘认真栈’正出了事,温丝卷和温兄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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