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战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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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战天王-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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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平素无事,就喜欢撩事生非,非逼得人动手跟他打架不为乐。如此一生打下来,足足三十五年,他以实战经验丰富而成为武林中一等好手,但也因此给人群起而攻之,逐走江湖,遁入十八星山,躲进“义薄云吞”,成了言尖手上一名小厮。

  他来到这儿,依然死性不改,挑衅挑战如故,除了“大胃”之外,这儿几乎每人都跟他交过手,打过架。

  “大胃”原姓王,原名大维,因为太贪吃,而一天进食至少十二三次,次次食量惊人,故人皆称之为“大胃”。

  他的确是“大胃”,他的胃也特别大。他的脾气好,不与人斗,但千万不要与他争食、抢食。他只好食,若在食物上跟他过不去,他可是寸步不让。司徒丙就是天生不爱吃,人也骨瘦如柴,故尔跟王大维没有相争的理由;别的事,这王大胃都让着他,故尔打不成架。

  有一次,他跟入住避难的武林大豪“蝙蝠神君”华矛为了争一块小小的虾片,竟大动干戈,这就见出了他的实力,他连施“横行枪法”、“横尸棍法”、“拦腰杖法”、“波涌桨法”,把华矛华老太爷和他十七名助拳的高手全都砸出打出“十八星山”去。

  虽然,为这件事,他给言尖夫妇狠狠的责罚了一顿,到现在膝盖还瘀了一块大青的,肿了一大片紫的,几乎也没给言氏夫妇赶出“义薄云吞”去。

  事实上,没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出“义薄吞云”,或者索性流放到黑龙江、满都加尔去,言尖夫妇也颇感“后悔”。

  盖因“大胃”一个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食量,有段时候,因山道坍方,粮食运输一时接不上,他才饿了两个时辰,便一口吃掉了自己两只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肠”忽然觉得床铺湿漉漉的,一摸,还以为是“大胃”撒尿,细看,几乎没给吓死:

  原来一手都是血。

  再看,陈粉肠可真个三魂吓去了七魄,以后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来他在吃肉。

  ──一块鲜血淋漓的肉。

  生食。

  他一面吃着,一面十分滋味的望着陈粉肠,哈哈的笑。

  粉肠只觉毛骨悚然。

  他手里还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腿裤管特高,鲜血直冒,汩汩流着,他也不以为意:

  他口里那块肉,就是这样给他割了下来,现场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饿了,看见自己腿肉肥美,就割下来嚼了一块。

  但粉肠可吓得眼绿耳屈鼻子歪:万一他真的禁不住饿疯了,对自己身上的肉也打起主意来,这还有命在?!

  是以,“粉肠”对这号人物“置”而远之,并见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戏称他为“大胃王”。

  不过,吃归吃,就算大胃王饥不择食到了:你给他一粒蛋,他会连壳都一并儿吞到肚里去;你若予他一条香蕉,他也会连皮送入他口里边。

  但他还是不吃人。

  ──宁吃自己的肉,也不伤害其他的人。

  这对言氏夫妇而言,成了不赶逐此人的最大借口──同时,也是最完满的理由。

  何况,除了太贪食之外,大胃王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帮手:

  他什么事都肯做、愿做、也做得好,且不要报酬────除了给他顿好吃的之外。

  司徒丙就不一样了。

  他是无缘无故也撩是斗非,迫得人非要与他动手打架不可。

  他好打──一天不打架,他仿佛就全身发痒,痒得无技可搂、无处可依。

  对这种人,言尖可制他不住了,要不是温八无给他先下了帖“降风头下火势五痹散”,恐怕言尖早就对他动上了手,轰出了他的“迷城迷踪黑煞手”了。

  司徒丙毕竟仍是有忌讳的,所以他也不是见人就打:至少,无辜的客人,还有不诸武功的人客,以及小孩妇女,他一概不打。

  只是,他仍太好战了,总要想出不同的方法来与人(乃至“迫人”)同他过招,以致他连“不是人”的也得千方百计与之交手。

  他曾用头与牛角对撞。

  还跟狒狒比赛爬树攀藤。

  跟鱼比泅泳。

  他甚至跟蝮蛇对噬──他爬在地上,手足一概不用,只用口咬,盖因如果他施拳脚动真力,什么野牛、蟒蛇、马猴,哪样会是他对手?这样胜之,不但不武,简直无瘾,是以司徒丙坚持用对之所“长”(包括尖齿、倒刺和尾巴)来与对方“交手”。

  他自得其乐。

  这些奇人异士,纷纷先后到“义薄云吞”来避难,久而久之,索性便不走了,留在这家客店,成了伙计。

  也成了言尖夫妇的得力帮手。

  孙青霞一听这几人的外号和名字,初不为意,随而马上联想起好些江湖上的传言,以及这几年有几位武林高手陡然“失踪”了的轶事,不禁道:

  “原来他们都窝在这里,而且都当了你的伙计。”

  言尖摇首也摇手不迭:“不是当我的。”

  孙青霞笑道:“你不是这儿的老板吗?”

  “大家都以为是,”言尖居然道,“其实不是。”

  他满怀感触的望向那书着“义薄云吞”四字的酒帘,道:

  “就是这话儿──它才是我们大伙儿的主人。”

  风流 … 第七回 有人快乐有人仇

  孙青霞望着那“义薄云吞”四个字,也良久未语。

  院子里,一棵花树开得奇大、奇壮,但又出奇的凄美……

  花落如雨。

  一地花红。

  天亦渐阴,雨霏霏下,骤雨中仍见阳光。

  这时候,院外居然走过了一只猞猁。

  ──就好像一个人负手踱步走过他家院前的一般信步而过,且状态悠闲。

  门前有许多狗。

  门外也有许多犬只,不知从何而来,所为何事,但对这猞猁,都如同视而不见,吠也不吠上一声。

  孙青霞看着看着,也似很有些感触起来了。于情却道:“我早着粉肠和西瓜特别关照二位姑娘的事,小花还闹着跟他们一道玩呢。”

  言尖听了,好像不甚高兴:“小花也一道作啥?你又不是不知道,她那个……”

  他指了指自己的脸袋,但没有把话说下去。

  于情也似有点不高兴,但不敢明着拂逆她丈夫的意思,只幽幽的说:

  “小花就这样子,你若连朋友也不让她交,只怕来日更──唉!”

  言尖也叹了一声,岔开话题,问:“那么,老丙和大胃王呢?”

  于情利落的道:“这几天只怕有事,我已告诉他们好好看着,并通知了还住着的十一伙人家中那六伙会武的,好生提防。”

  言尖倒不满意:“惊动他们作啥?还一定有事哪!这样张扬了开来,若只是一场虚惊,那就不好交待了。”

  于情啐了她丈夫一口:“看你,仿佛还巴望着有事发生哪!我看,你和阿丙一样,不是技痒就是身痒,不然就是手痒了。”

  然后又转向孙青霞释疑地道:“我们得高人杖荫,在这儿开爿店了,自食其力,兼善他人,这正是有人快乐有人仇的事。我们算是帮了些人,但自然也得罪了些人。事实上,帮的人越多,得罪的人也就越多了。帮人的忙愈大,帮的人愈重要,得罪的人也更可怕,更惹不得了。”

  这个道理孙青霞明白,而且还很明白,所以他接道:“所以你们救得‘鬼仆神鞭’梁道姑,就得罪了任劳任怨。你们从‘一线王’魔掌下救了‘一哨大侠’何半好,又结怨于‘流氓军’。你们收容了‘花脸煞星’司徒丙,也形同得罪了一大群恶之欲其死的武林同道──同样的,你们这次容我暂住,也一样等于跟‘叫天王’派系的人明摆着过不去了。”

  于情道:“所以说,就凭我和外子,还没这个本事,背那么大的一只锅,扛那么大的一面旗。”

  言尖道:“我这‘义薄云吞’是合伙生意,我俩夫妇只是出面管理庶务的人,真正的大老板是在后头的。”

  孙青霞当即明白过来:“你们指的是温八无?”

  ──正如“杀手涧”的“崩大碗”一样,他只是一名小伙计,真正的“大老板”还是八无先生温丝卷。

  温八无也不常在“崩大碗”坐镇,他不在的时候,多由一位身形伛偻、老态龙钟的老妇来主事,只知她姓白,这白姓妇人有时身边也带有两名长工,在“杀手涧”生意最旺的时候来帮忙,孙青霞一看便知这也是身怀绝技的武林人物,只乔装打扮成平凡人物而已,但他一样自有来历,便绝不过问人家的事,只跟大伙一起称她为:“白婆婆”,连姓名也未得悉,彼此交谈不多,相交亦不深。

  ──若说深交,哪只有跟“毒行其是”温八无。

  只不过,八无先生似对“崩大碗”的业务情有独钟,近日来较多在这店铺里打点一切,甚至发生了真正的“杀手和尚”来袭的事件,加上有人在上游决堤,温八无才与孙青霞各自撤离“杀手涧”。

  但言尖的回答是:“不只是他。”

  孙青霞这次倒有少许意外:“哦?”

  于情接道:“八无先生是其中一位。他喜欢经营食肆,加上温六迟──他则嗜办客栈驿馆;以及温约红,这人素爱养鱼;还有温兄,此人最喜收集美丽女子的容颜。这几位都是‘老字号’温家逐出门墙、或游离于‘老字号’和江湖势力之间的不羁人物,且均有不羁之才,联合了‘感情用事帮’白家的势力,组合成一个‘用心良苦社’,在武林各处、江湖各地、白山黑水间开设了不少食肆、酒馆、驿站、饭店、布庄、茶居、宿舍、裁衣铺,给天下含冤受屈的武林人江湖好汉有个去处。”

  言尖道:“我们这家‘义薄云吞’也是‘用心良苦社’的分舵之一。”

  于情道:“所以光是我们,还得罪不起这么多天大的人物。”

  孙青霞明白了:“可是,如果背后有温八无、温六迟、三缸公子温约红、毒圣温兄,还加上了苏杭‘感情用事帮’白家的高人好手,那倒真是阵容鼎盛,武林中还真不是有太多的人能招惹得起。”

  于情道:“可是树大招风,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物──就连我们没得罪的人也开罪了。”

  孙青霞道:“这个自然,就连原来温门、白氏的仇家,也一样把账往你们头上算。”

  于情笑道:“敢情是孙大侠在江湖上,也给人诬陷惯了,什么大场面都见多了,这点定比其他人都更明白。”

  言尖咔咔笑道:“他是给目为武林中头号大色魔,故尔但凡有什么令人发指丧心病狂的奸杀重案,全都归他揽上了。”

  孙青霞也笑道:“可是,这干来人还是冲着我来的,说什么也不该由你们来扛。”

  言尖不同意:“是冲着我们来的。”

  孙青霞道:“当然是我。”

  言尖大声道:“不是你。”

  孙青霞道:“叫天王视我为眼中钉,不是你。”

  言尖挣红了脸:“来的是流氓军,他们要拔掉的是我们,不是你。你还算不上,入不了排行榜。”

  孙青霞冷笑道:“你们刚才不是说过吗?流氓军五大当家的再凶再悍,也犯不着惹怒‘老字号’和‘感情用事帮’的人物,也用不着跟你们‘用心良苦社’结下深仇吧!”

  言尖情急也气急:“你──你……你!”

  他一急,竟只是“你”,话就说不出,也说不下去了。

  于情忙替他接了下去。

  她既然有一个好客、热情但不擅言词但说话却十分大声的丈夫,她早就知道她天生的(也是天降的大任)责任就是她要喜欢丈夫的朋友、冷静而勤快的去做他说做的事,必要时还要替丈夫说话、解释、乃至澄清、辩护和圆场。

  这是必须的。

  ──谁叫他是她的丈夫。

  她给他的时候,她已不是处女,可是他并不见怪。

  她知道他是知道的,可是他并没有说出来。

  甚至没有问。

  她早年行走江湖,难免有艳遇风流事,曾遭宵小迷奸,亦曾遭人甜言蜜语,骗去身子,到后头,反正,她也不再在乎了,一夕贪欢又如何,她甚至也曾色诱过有妇之夫,在江湖上闹出了些不体面的事儿来。

  直至她遇上言尖。

  那已是进入她身体的第七个男人。

  她知道他对她是真的好。

  ──甚至原谅了她的过往。

  “原谅”,不等于不在乎。

  甚至也不是不介意。

  她知道他是介意的。

  她从他伤心时候的眼神里看出来:不说出来的伤心要比说出来的伤心更伤心。

  她也知道他定必听到了传闻。

  可是他始终没有怨她、责她,却是爱护她、给她一个温暖的家,以及温馨的对待。

  ──她也深心的明白:像她丈夫那么火爆性子,能够对她那么千依百顺、诸般迁就,那若不是真的为了爱,就不可能有其他的理由。

  她明了这一点后,更清楚的体会到:她丈夫开的这家店子,是绝对使人快乐使人仇的地方──她丈夫有的是朋友,也多的是仇家。

  她决定全心帮助他。

  她悉心照顾他。

  她替他生了孩子:她知道年事渐老背渐伛但更加好强的丈夫,最需要的是一个家。

  ──江湖人,流浪久了,颠簸多了,最怀想的,就是一个“家”。

  没有孩子,却怎么成“家”。

  ──没有孩子的“家”,只是一个不像“家”的家。

  最初,“惊雷女侠”于情行遍江湖,刀口上,剑尖上滚山滚海滚雷滚电的都滚过,但什么烧菜煮饭洗衣乃至照料孩子,她是一概不知,一律不懂,也一向不理会。

  但真的要为一个男人“成家”的时候,她都懂了。

  做了。

  ──而且做的还很愉快,当作是一个快乐,而完全没想过这是苦差、这是牺牲。

  这是女人的天性。

  ──成婚、一旦成家、只要生了孩子,便都给引发开来了。

  她就给他生了孩子。

  可惜,遗憾的是,他们的两个孩子,小花有点愚钝,十三四岁智力还像个六七岁的孩童,而那六、七岁的男孩阿晴,偏偏身体又不好。

  她觉得很对不起她丈夫。

  可是言尖好像一点都不觉得。

  他反过来安慰她:

  “你看小花多漂亮。她没有什么思想,独沽一味的美,男人一定迷死她了。阿晴身体不好,可是很有智慧,别的孩子还在吃泥打滚,他已懂得搬柴烧饭了,你看,他只要一开口,就讨得了客人欢心,这些呀,比他长三十年的阿丙、大胃,全都不如他。”

  他似乎只看到好的一面。

  于氏很感激。

  她很感谢她的丈夫。

  所以她更加觉得自己对不起他。

  ──她丈夫是个老实人,也是个侠义心肠的好人,但她却没有把干干净净的身子给他,甚至也没能为他生下个正正常常的孩子,来继承香灯。

  她很内疚。

  所以她待他更好。

  她永远支持他。

  她只站在他那一面。

  ──包括现在,她不想孙青霞误解了她丈夫的好意。

  所以她一口道出了事情的真相──也就是目下“用心良苦社”的困境:

  “也许以前他们不敢,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说,“温约红已殁,温六迟经营的‘认真栈’正出了事,温丝卷和温兄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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