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国人:易中天文集 第五卷·闲话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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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国人:易中天文集 第五卷·闲话中国人-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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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靠每个人自己去争取,每个人的行为也要由每个人自己来负责。哪怕只是一盘菜的享用,也得自己点了自己吃;即便是在他人的误导下点了榨菜肉丝汤,也得由自己硬着头皮喝下去。因为具有独立人格,所以,每个人的选择和行为,他人都不能强加干涉,除非是危害了公众利益。大至总统的选举,小至职业的选择,都如此。至于吃饭穿衣之类,就更是纯属个人行为,与他人毫不相干。别人爱吃什么,想吃什么,我管不着;我自己爱吃想吃的,也用不着请别人吃或让别人吃,以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干涉了别人的意志自由,侵犯了别人的人格独立。既然如此,自然是各点各的菜,各人点了各人吃,甚至各付各的账。
  所谓群体意识,也简单一点说,就是认为每个人都是群体的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就是个人的利益,群体的价值就是个人的价值。个人的意志,必须服从于群体的共同意志;个人的人格,只能依附于群体的共同人格。即便吃饭穿衣,也不完全是个人的事。如果是众人聚餐,就更要“顾全大局”。比方说,在点菜的时候,要尽量选择大家都爱吃的菜,不能只顾自己的口味。因为“一人向隅”,尚且“举座不欢”,倘若只有你一个人吃得开心,又成何体统?至于各自为政,就更没名堂。如果各点各的,各吃各的,那又何必坐到一起来?干脆各自回家或者吃份饭好了。聚餐,不就图的是大家在一起,体验群体性吗?
  不同的思想内核,就造就了不同的文化性格。
  一般地说,以个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民族多半性格外向,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民族多半性格内向。因为个体已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实在已无“内”可“向”。只有向外发展,才能求得生存空间。群体却有着自己的内部空间。以群体为单位,生存空间界定以后,要解决的就是内部问题,眼睛非向内看不可。所以,中国人性格内向而西方人性格外向,当然也就有着不同的交际方式。西方人见面,是两个单独个体的事情。个体的独立人格“不可入”,自由意志“不可犯”。因此必须敞开怀抱,伸出双手,表示愿意建立关系;还必须握手拥抱,相互接触,关系的建立才能得到确证。中国人见面鞠躬作揖,则另有一番意义。双手抱拳,表示关系早已确定,大家都是自己人,就像左手和右手,早就抱成了团儿,不必再分彼此,如果把手伸了出去,岂非见外?至于点头弯腰,则无非表示敬意。因为即便是“哥们”,也有大有小有兄有弟。自己的头低一点,腰弯一点,也就抬高了对方。大家都礼貌,都谦让,也就能“群”。
  可见,文化现象是体现着文化内核的。为此,本书特别拈出九种文化现象来进行讨论。这九种文化现象,有的是中国独有的,如人情、面子;有的虽非中国独有,却颇具“中国特色”,如饮食、家庭。现象虽有九种,但“九九归一”,目的却只有一个,即要揭示出中国文化最核心最深层的秘密。
  所以,这些现象,便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它们都是我们自己的身边人、身边事,是每个中国人熟视无睹、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因为最“寻常”的,也就必然是最“正常”的。文化内核既然是最具纲领性的东西,就一定能见之于最具普遍性的现象。不过,“太寻常”也就难免“看不见”。这就需要分析,需要解剖,需要追根寻源,或者说,需要“破译”,才能“解密”。
  这,便正是本书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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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以食为天(1)
吃出来的和做出来的
  有人说,中国文化是吃饭吃出来的,西方文化是做爱做出来的。
  这当然“不像话”,也没什么“科学依据”,却也不是全没影儿。什么是文化?文化就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方式。要生存,要发展,这“饮食男女”四个字是不能不讲的。就连动物,都知道不能不觅食,不能不求偶。这是本能。用句文雅的话说,就叫“食、色,性也”,管你张三李四天王老子,都一样。反正不吃饭,就会一命呜呼(个体无法存活);不做爱,就会断子绝孙(种族不能繁衍)。不能生存,何谈发展,又哪有什么文化?
  这可是天大的事,搁到谁头上也含糊不得。
  所以中国便有句老话,叫“民以食为天”。就是说,吃饭这事,有天那么大,或者直接的就是天。可惜“天”只有一个,给了“食”,就不好再给“色”了。因此不曾听说过“民以色为天”的。民以色为天,举国上下都是“淫夫荡妇”,那还了得?再说,“饱暖思淫欲”,填饱了肚子才谈得上其他。如果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哪里还动得了别的心思?
  因此重视归重视,偏心眼儿却也难免。大体上说,“饮食男女”这四个字,中国人似乎更看重“饮食”,西方人则似乎更在乎“男女”。西方人会因为一个女人去打仗,中国人就不会。像古希腊人那样,为一个什么名叫海伦的女人而发动一场特洛伊战争的事,中国人是不会干的。中国人只会在打败了仗以后把责任推到女人身上,让女人当替罪羊,比如妲己或杨贵妃。中国人打仗也有抢女人的。比如曹操攻破邺城,曹丕便趁机把袁熙的老婆甄氏“笑纳”了。但那是“搂草打兔子”,捎带的事。主要任务还是抢饭碗,打人家锅碗瓢盆的主意,文雅的说法叫“问鼎”。鼎是什么玩艺?烧饭锅么!
  当然,“问鼎中原”的那个“鼎”,已不简单的只是一口烧饭锅了。作为政权和权力的象征,它也是一种神器。这事我们以后再说。但用烧饭锅来做神器和权柄,这就很有些意思,至少说明管饭比管别的什么更重要一些。男女之事当然也很重要,因此也有用性器来做神器和权柄的,比如“圭”就是。圭,玉制,状如男根,大小不一。天子所持者曰“镇圭”,一尺二寸;公爵“桓圭”,九寸;侯爵“信圭”,七寸;伯爵“躬圭”,五寸。反正谁的阳器粗壮伟岸,谁的权力就大,地位就高。看来,上古时期人们要解决的,主要就是“饮食”和“男女”这两件大事。一个“鼎”,一个“圭”,便都好生了得。鼎供在庙堂之上,圭拿在诸侯手中。拿在手中的没怎么听人说要夺,供在堂上的却老是有人来问,“鼎”的分量显然要重于“圭”,“饮食”还是比“男女”重要。
  其实不要说神器,就连神,也中西有异职司有别。西方人的神是上帝。上帝是创世神。他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而且一造就是男女两个。这就麻烦。你想,孤男寡女弄到一起,岂有不出事的?果然弄出了些尴尬事体,以至于上帝一怒之下,把他们逐出天堂,罚往人间生儿育女,这才有了人类社会。吃饭的问题,也由人自己想办法,上帝是不管的。
  中国的神就不同。造人的是女娲娘娘,而且并不单造一男一女,一造就是一大群。造出来以后,老太太就乐呵呵地看着他们生育繁衍,自己躺在云里雾里安享那天伦之乐。至于吃饭的问题,则留给另一位“准神”去解决。这位“准神”就是伏羲。伏羲究竟是人还是神,不大说得清楚,大约是半人半神吧!但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厨子,或者曾经当过厨子,要不就是“司务长”。伏羲又叫庖牺。庖就是庖厨,牺就是牺牲。主管庖厨和牺牲的,不是红案就是白案。史书上说他“教民渔猎畜牧”,说了归齐也就是解决了大家的吃饭问题,自然功莫大焉。于是这个“伙头军”和“大师傅”的地位便越弄越高,弄到最后,就连造人的女娲,也居然成了他的太太,甚至还有说伏羲和女娲由兄妹而夫妻者。这就不能不说是把“饮食”看得比“男女”还重要了。

一 民以食为天(2)
我们知道,神的职能无非是满足人的需要。有什么样的人和人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神。古希腊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们平时都干些什么呢?也就是打情骂俏寻欢作乐捎带着争风吃醋罢了。中国的神、神王或先圣就辛苦得多。比如伏羲要发明捕鸟兽的网和捕鱼的罟,神农则要发明种地的耜和耒。反正得想办法让老百姓把肚子吃饱,老百姓才会尊你为神为圣。这就叫“民以食为天”。
  世界上还有比天大的吗?没有。中国人既然以食为天,则“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甚至“普天之下,莫非一吃”。
  难怪中国人要把什么都看成吃,说成吃了。
  泛食主义
  的确,中国文化有一种“泛食主义”倾向。
  首先,人就是“口”,叫人口。人口有时候也叫人丁。或者男人叫丁,女人叫口。但不管女人男人,也都可以叫人口。人既然是口,谋生也就叫“糊口”,职业和工作也就是“饭碗”。干什么工作,就叫吃什么饭。修鞋补锅是吃手艺饭,说书卖唱是吃开口饭,当教书匠是吃粉笔灰,出租房屋是吃瓦片儿。总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果自己不谋生,靠积蓄过日子,就叫“吃老本”,粤语叫“食谷种”。老本总有“吃”完的一天,就叫“坐吃山空”。老本吃完,或并无老本可吃,就只好“喝西北风”,粤语则叫“吊砂煲”。砂煲是用来煲饭吃的,居然吊了起来,显然是无米可炊,文雅的说法叫“悬磬”。
  当然,最让人羡慕的还是“吃皇粮”。吃皇粮的人,捧的是“铁饭碗”,吃的是“大锅饭”。铁饭碗打不破,大锅饭不定量,可以放开肚皮吃,不怕“吃空心汤圆”。最让人看不起的则是“食拖鞋饭”。所谓“食拖鞋饭”,就是靠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女人出卖色相过日子。男子汉大丈夫,原本应该“养家糊口”的,居然堕落到“食拖鞋饭”,岂不可耻?
  和“食拖鞋饭”相关的是“卖生藕”和“吃豆腐”。“卖生藕”是广州话,意思是女人把自己白嫩的肉体当生藕卖;“吃豆腐”是上海话,意思是男人把女人白嫩的肉体当豆腐吃。前者指女人卖弄风情,或者指男人心怀不轨,但语气比调戏妇女略轻,大体上属于性骚扰的擦边球,因此叫“吃豆腐”。豆腐白嫩,使人联想到女人的肉体;豆腐又是“素”的,意思是并无真正的性关系。所以,吃吃豆腐,在许多男人看来也没什么了不起。但如果碰到特别洁身自好的正派女人,也可能让他“吃耳光”,甚或让他“吃官司”。即便不会“吃官司”,一个钉子碰了回来,也是“吃瘪”,很没有面子。
  不体面的还有“饭桶”。一个人没什么用,是个“饭桶”,广州香港叫“食塞米”,北方叫“白吃饭”;受冤枉背黑锅,广州香港叫“食死猫”,北方叫“吃冤枉”;被老板或上司申斥,广州香港叫“食猫面”,上海叫“吃排头”;如果挨打,在上海就叫“吃生活”,而开车开到路口过不去则叫“吃红灯”。红灯尚且可“吃”,还有什么吃不得?
  其实不但民间话语说“吃”,官方话语也说“吃”。比如孔子说《韶乐》之美,就说“三月而不知肉味”;孟子说义利之辩,就说“熊掌与鱼不可得兼”;毛泽东说实践的重要,就说“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尝一尝”;焦裕禄说创新的可贵,就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西汉初年,曾爆发了一场关于“汤武革命”是否合理合法的争论。道家的发言人黄生认为商汤周武以下犯上,是“弑”。儒家的发言人辕固生则认为是“受天之命”。主持讨论的汉景帝左右为难,完全无法表态。肯定黄生,则高祖皇帝代秦而即天子位也不合法;肯定辕固生,则等于承认自己这个皇帝也可以由他人取而代之。最后只好宣布:吃肉不吃马肝,不算不懂味道吧?意思是说讨论这个问题,如食有毒之马肝,还是绕过去算了。反正大家都是美食家,马肝又吃不得,不如一起去喝排骨汤。

一 民以食为天(3)
诸如此类的说法还有很多。比如思索叫“咀嚼”,体验叫“品味”,嫉妒叫“吃醋”,幸福叫“陶醉”,司空见惯叫“家常便饭”,轻而易举叫“小菜一碟”,学风浮躁叫“浅尝辄止”,理解深刻叫“吃透精神”,广泛流传叫“脍炙人口”,改变处境叫“苦尽甘来”。此外,如吃苦、吃亏、吃不消、吃不准、吃得开、吃里扒外、吃不了兜着走、不吃那一套,以及生吞活剥、囫囵吞枣、秀色可餐、食古不化等等,都是见惯不怪的说法。反正好事也好(吃小灶),坏事也好(吃官司),有利也好(吃回扣),没利也好(吃工夫),都能吃、可吃、该吃。即便什么都没吃到,也是“吃”,比如“吃哑巴亏”,“吃闭门羹”。
  看来,说中国文化是一种“食的文化”,也没什么大错。
  头等大事
  中国人的这种观念,依我猜测,多半是饿出来的。
  想来我们的先民对于饥饿一定有刻骨铭心的记忆。那时候谋生有多难啊!刚刚走出森林那会儿,赤手空拳的人(或者说古猿)真是有些走投无路。坐享其成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与平原上的动物竞争又没有本钱。没法子,只好自己拿自己开刀。一是改革饮食结构,由单纯的素食改为杂食,也就是逮住什么吃什么,不挑嘴。二是改革饮食习惯,由一天到晚吃个不停改为定时定量一日三餐。三是改革饮食方式,由茹毛饮血改为用火加工。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制造和使用工具。事实上人类早期的工具都是用来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类是用来获取食物的,比如掘取块茎的木棒,采集果实的藤篮,追击野兽的石球,捕捉鱼鸟的绳网。一类是用来加工食物的,包括用于初加工的石刀和用于深加工的炊具。还有一类则是用来储存食物的,包括篮筐、陶罐和简易粮仓。不要小看这些棍棍棒棒、坛坛罐罐,它们可是自然界没有的东西,是文化呢!
  于是人类便由自然的生存状态进入了文化的生存状态。
  这倒是中外一律的。那么,为什么咱们的祖先对于饥饿格外地记忆犹新呢?大约也就是人家放牧而咱们种田之故。游牧民族是不大容易挨饿的。因为好歹有奶可吃。实在饿急了,拖一头羊出来宰了就是。所以游牧民族都比较乐观和潇洒。反正牧草不用种,牛羊也自己会吃,用不着操什么心,满可以悠然地骑在马背上,唱那“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咱们农业民族就麻烦多了,得等庄稼熟了以后才有饭吃。从春耕、夏耘到秋收,那日子是何等的漫长。这当中,就保不定哪天要饿肚子。何况还有灾年,哪能年年都风调雨顺?洪灾、旱灾、风灾,防不胜防。眼看麦子熟了就要开镰,一场冰雹砸下来,就会功亏一篑颗粒无收。所以农业民族就会有一种“忧患意识”,老担心哪一天会没有饭吃。
  这就不能不把吃饭看得很重了。
  事实上吃饭在中国,从来就是头等大事。既是政府的头等大事,也是民众的头等大事。中国人见面的第一句话,往往就是“吃了没有”;而中国人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也往往就是吃,或为吃做准备。所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一件不是吃?即便在全民生活水平空前提高的今天,党和政府也一再强调“省长要抓米袋子,市长要抓菜篮子”;年节时期的食物供应,更从来就是媒体报道的新闻热点。

一 民以食为天(4)
其实,在中国,吃饭不但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一项基本的权利。中国古代专制社会是没有什么人权可言的。宰相可能被“廷杖”,县太爷也可以随便打小民的屁股。臣民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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