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下的时候,易倾南目不斜视,只带走了自己的那身家丁服,对于地上的新衣则是不屑一顾,仿佛要以此来证明她对主子的忠心——
实际却是,作为现代人的她,习惯了穿棉麻织物,对于丝绸之类则是毫无好感。
等她端了热气腾腾的点心和汤羹回来的时候,地上的衣物已经不见了,裴夜的字还没写完,仍在一笔一划地写着。
那衣物,是被裴宝给收起来了吧?
易倾南在心底暗自猜想。
“将军先歇会儿吧,字随时都可以写,东西冷了可就不好吃了。”她走上前去,将托盘放在一旁的桌上,先舀了一碗热粥递过去。
两寸多大的白瓷细碗,他一口就能喝完吧,易倾南边想边是去瞟那白纸黑字,她却想看看,他那么认真地写,写了一个晚上,到底是在写什么?
只见那纸上并非是写的文章句式,而是一组一组的各种各样的词,人名、地名、物名……什么都有,写得龙飞凤舞,力透纸背。
沧州。
微然亭。
沈晴衣。
碧玉莲佩……
甚至在最末端,还有她的名字,易小五,这三个字比之前的字都要大,墨迹淋漓,让人心惊胆战。
她可没敢奢想自己的名字能让将军主子上心,和人家的未婚妻排在一起,唯一的可能就是,刚刚因为那衣服的事,主子又生她气了,气郁于心,所以写出来抒发怒意。
她前世也经常这样,把喜欢的偶像名字写在本子上,一遍又一遍地写,越写心里越欢喜;把讨厌的人名也写在本子上,一边写一边打叉,有时候还在名字四周画上长方形的黑框……呃,真够狠毒的。
吐了吐舌,易倾南再次催促,“将军,趁热吃吧。”边说边是把碗往他那边推。
“先放着。”正好裴夜举笔蘸墨,并没注意她的动作,手肘一抬,堪堪撞在粥碗上。
眼见一碗粥就要打翻,易倾南惊呼一声,下意识去抢救,不料裴夜也是伸手过来,那大掌不仅及时抓稳皱碗,连同她的两根手指也抓在手中。
电光火石间,不过是轻轻一碰,易倾南只觉得胸腔怦鼓,像是触电一般缩了回来,酥麻的感觉从手指一直传递到周身,连碗都不顾了,偏生心底又有隐隐的甜腻。
——他的手好热!
——他的手好凉!
截然不同的思绪在彼此的心上闪过。
裴夜身为男子,正是气血方刚的年纪,又是武将出身,再加上练的是刚猛劲道的路子,自然内息充沛,手掌温热;而易倾南却是个女儿家,体质偏冷,那套内功心法又是阴柔一派,而且她刚刚吹了一路的夜风回来,即使是捧了会儿热粥,也没把小手给捂热了。
易倾南兀自抖索了一阵,见人家根本没理自己,已经端起碗慢慢吃起来了,定了定神,又去取托盘里的点心,殊不知,裴夜眼角余光在朝她悄然投来,短短一瞥,又自收回。
确实挺凉的。
只怕是当初的伤还没好彻底。
记得容老爷子说了一大堆注意事项,其中就有一条,尽量保暖……
就在易倾南收碗捡杯的时候,裴夜发话了。
“我房里有件闲置的对襟绸袄,你去拿出来。”
他大致说了个方位,易倾南一听愣住了,竟在她一门心思想查找的那组壁柜当中。
一时喜不自胜,口中不迭答应着,当下放下手中活计,疾步走进内室。
根据裴夜的指示,她很轻松就找出衣服来,趁这难得的机会,又往柜里那只大箱子瞧了瞧,这一眼不打紧,可把她看得个心跳加速——
居然没上锁!
刚才手指相触的悸动还没完全平复下来,而现在,又是新的一轮惊涛骇浪,不带这么折磨人的好不好?
圣焰令,到底在不在那里面啊……
易倾南的手慢慢伸过去,奇怪,明明是她自己的东西,就算此时不告而取,那也是物归原主,这如此正义凛然的行为,怎么反而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辜负,甚至是……背叛?
第三十四章 神经错乱(下)
易倾南的手轻轻伸了过去。
刚触及到那箱面,又鬼使神差收了回来,脑子里突然浮出个念头,拿到了圣焰令,这进府当家丁的目的就达到了,只待莫老头一来找她,两人就要离开上京,去往不知名的遥远境地——
以后就再也见不到裴美人了。
不过她可不承认是这个认知影响了她接下来的行径,环顾四周,室内空无一人,外间安静无声,面前还有一只没上锁的大木箱,又是在这样夜黑风高最适合做坏事的时候,不能不说诡异,天知道那箱子打开里面装的是什么!
万一,是个陷阱呢?
电影电视里谍战片经常演的剧情,敌人为了考验我党同志的忠诚,故意设下一些迷惑人的圈套,伸手过去,得到的也许不是机密情报,而是……暴露身份的下场!
一念及此,易倾南坚定了信念,箱子开不得,东西拿不得,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拿到没有?”外面裴夜怕是等得不耐,问出声来,嗓音却沉稳如常。
“来了。”易倾南心跳几下,答应着,又望了那箱子一眼,轻轻关上柜门,走到他指定的位置,取了那件藏青色的暗纹夹袄,匆匆出去。
她边走边是将夹袄系带解开,满心以为将军主子是夜里寒凉要添衣,谁想夹衣送到跟前,还没等为他套上,就被他手掌挡住。
“几年前的衣服,给你的。”裴夜见那少年拿着衣服愣愣的没点反应,抿了下唇,又补充一句,“小了,丢了也可惜。”
易倾南总算回神,立时眉开眼笑,叫得清脆响亮,“谢谢将军!”难得他对自己这么上心,虽然只是件欲要丢弃的旧衣,可她已经很满足了,捧着厚实的夹衣,只觉得还没穿上身就暖和得不行。
“现在就穿上吧。”裴夜被那小脸上炫目的笑容闪了下眼,勉强扯了扯唇角,算是回应,这孩子,不过一件旧夹衣,就能让他这么开心……
“是。”易倾南二话不说就往外走。
“你去哪里?”
裴夜轻飘飘一句问话,令她停住就要跨出门槛的脚步,去哪里,当然是回寝室加衣服了。
易倾南张了张嘴,忽瞧见角落里那张简易小床,生生将回答吞了回去,差点忘了,她如今都搬到裴美人的房间来了,那小床方圆数尺的位置,就是她的新窝!
“呵呵,我忘记了……”易倾南拍了拍脑门,又走了回来,心头在警惕着,说不定这又是他设下的第二个陷阱呢,这种时候,越是面对强大威严的敌人,越是要若无其事正大光明,绝对不能藏着掖着。
那好,就在这里换衣服,反正她的裹胸穿得好好的,一平到底,怕什么?
话是如此,她还是转身背对着他,飞快脱去身上的蓝色家丁服,穿上夹衣,再将家丁服套在外面。
这样的动作反而没事,若是在主子面前袒胸露腹,那才叫失礼吧。
“将军,我穿上了,您看好看不?”确定一切无虞,易倾南才转身过来,面对着他,弯弯的眉眼里满溢晶光,以及一丝取悦邀宠之色。
她是真的开心,虽说先前也没觉得冷得受不了,但多少还是有点凉意的,而此刻穿上他的夹衣,却一下子感觉被温暖包裹着,从头到脚连同心里都冒着暖洋洋的气泡,衣服上似乎还遗留了一丝原主人的气息,那是种干净的阳光的味道,舒服,惬意,满足得想笑,又想哭,还想深深呼吸,和轻轻叹气。
裴夜静静看着那满面喜色的少年,先前还觉得他瘦,此时在家丁服里加上件大大的夹衣,一下子就撑起来,肩宽了,腰身也壮实了,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吃得肚子溜圆的小猪,偏生非白非黑,却是一身蓝色,直看得他忍俊不已。
里大外小,实在谈不上好看。
回忆着方才在那葛布包袱里晃眼看到的衣色款式,或许,他穿上会合身许多……
“还好。”只淡淡一句,他便指向桌上的碗碟,抬手道,“撤了。”
“是。”易倾南依言过去,不明白他的脸色为何又晴转多云了,明明刚刚看见他都要笑不笑的样子,不过还是现在这模样比较符合他的身份,传闻中的裴大将军就该是这样,冷峻睿智,不苛言笑。
收拾了物事出去,易倾南又在厨房里忙活了一阵,各处清理完毕,烧好了热水,便又回来侍候他。
其实裴夜算是个很好侍候的主子了,就拿今天来说,她请假晚归,他便自行沐浴过了,这会儿也只需简单洗漱更衣即可,等她铺好了床,就见他已一身素色中衣走了进来,黑眸一扫,目光落在她身后的枕上。
那里,一美一丑的两只布老虎并列摆放,甚是醒目。
易倾南分明看见,他看着那布老虎的眼神明暗几下,眸底泛起点点柔波,整张脸的线条都软了下去,大概,是想起了那布老虎的原主人吧?
英雄难过美人关。
多浪漫!
“今日去哪里了?”裴夜突然发问,吓了她一跳。
“我跟裴宝哥请了假的,几天前就请了。”易倾南直觉回答,对上他色泽加深的眼眸,心头不自觉加速跳了几跳,想想自己又没错,口气又理直气壮起来,“我去看了干爷爷,还去看了石头兄妹。”
“哦,晚饭吃了没?”裴夜的声音不辨喜怒。
“吃了,吃了,就在石头那里随便做了点吃。”易倾南如实回答。
裴夜听得剑眉一挑,沉默着没说话,易倾南小心观察着他的神情,这像是生气的前兆呢,可他生的是哪门子气啊?
站了一会儿,实在抵挡不住,于是悄然后退,嘴上恭敬说着,“将军如果没别的事,我就退下了。”
“往后离府不止要报于裴宝——”裴夜悠悠一声,成功将她唤住,愕然抬头,“还须报于我知晓。”
什么?
易倾南眼睛都瞪圆了,她只是他身边的一名小厮好不好,他这话说得,却好像她是他顶顶重要的人一般,比那裴老夫人之流都重要多了。
刚要询问,裴夜又道,“如若违背,扣罚半年月钱。”
嘴唇微动,就听得他又徐徐开口,“这是为你好。”
裴夜说完这句,也不解释缘由,挥手让她退下。
可怜的小五童鞋,就踩着一地云啊雾啊迷惑啊不解啊,游魂般走回自己的蜗居。
关于他最后一句话的深意,现推理总结如下:
首先,她的身份是他的贴身随侍,他除开暖风阁双姝之外最亲近的人;
然后,鉴于他的身份地位,想必树敌多多,那些敌人对他无可奈何,也许就会对他身边的人下手,而她,就是最适合的一个,也是最容易得手的一个;
最后,结论不难得出,这就是她被勒令搬来他身边,形影不离并且行动受限的最终原因。
所以他会说,这是为她好。
想通了这一点,易倾南对他这项指令便没那么抗拒了,毕竟经历了刚穿越来此的那场浩劫,使得她深深明白,在这个命贱如泥的异世,苟活远比自由来得重要。
跟前世,其实也差不多,老百姓永远是被压迫的,小人物永远是最悲哀的。
只是,以后要出府更加困难了,石头兄妹,还有她的产业事业,可怎么是好?
躺在小床上,易倾南满腹惆怅,也不敢练功,更不敢解开裹胸布带,可是胸部真的好不舒服啊,要知道,白天都被囚禁着,关得死死的,就指望着晚上放出来遛遛,而现在,还得继续关着,久而久之,她会不会得什么增生啊,囊肿啊,甚至是ca……
呸呸呸,胡说八道,哪有这样咒自己的!
不过回忆起前世所学所闻,好似真有这么一条,说是经常戴紧身文胸的女人,得那ca的几率要大得多!
不去想倒也罢了,越想却是越怕,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没忍住,翻身而起,蹑手蹑足溜出门。
“房里有更衣间。”没走几步,裴夜的声音从内室传出。
易倾南心头一个激灵,他的听力也太好了吧,不仅能听出她的脚步声,还能听出她所去的方向,简直神了!
可她并不是要起夜,而是出门遛兔子啊!
“我……我不……”本想装梦游,可又怕他径直出来把自己抓回去,易倾南憋了半晌,最后憋出一句,“童子尿气味重,我怕熏着将军,还是出去解决好些,出去解决!”说罢一溜小跑奔出门。
“童子尿……气味重……”她没有听见,内室那人自言自语着,语气轻忽且怪异。
等易倾南遛了一圈兔子,心满意足回来,已经是半夜了。
年轻人嘛,身体素质好,少睡些时辰也没什么关系,重要的是把兔子养得壮壮的,辛苦一时,幸福一世。
本着这样的原则,易倾南决定,以后但凡有机会,每晚都出去遛遛兔子,地点她也考虑好了,先在园子里遛一个大圈,再回以前的寝室去精养。
轻轻悄悄踏进门,里面黑糊糊的,一片寂静。
裴美人想必早就睡熟了。
易倾南屏住呼吸,一步一步往自己的蜗居挪去,眼看就要蹦上床去,却不知哪里来的一只大手,一把按在她的肩上!
“啊,有刺——”
没等她把后面那个客字喊出来,就被人冷声打断,“是我。”
竟是裴美人!
易倾南哑然呆住,他不在里面睡觉,躲在她的床边做什么,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将军,你失眠吗?”
裴夜放开手,轻哼一声,不答反问道:“出去那么久,只是上茅厕?”
其实没上茅厕,只是去遛了兔子。
易倾南心里默念着,可哪敢说出来,平复了下心情,只讪讪笑道,“大概是出府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吃坏了肚子,所以待得久了些。”
裴夜轻嗯一声,淡淡道:“那睡吧。”
见他转身往内室走,易倾南在黑暗中揉了揉胸口,轻吐一口气,这样下去,会把人逼成疯子的吧?一次两次倒也罢了,一晚上多来折腾几回,她还不知要死多少脑细胞!
他倒好,进了内室就没了声息,却害得她精神抖擞,全身绷紧,生怕他心血来潮又出来问个话什么的,比过去睡大通铺还可怜。
好不容易捱到天将亮,易倾南又早早起来侍候,把上朝的主子送走,然后又洗衣又做早饭还要收拾房间打扫院子,给小微喂食等等,一大堆事要做,连午休时分都没得休息,只能时不时见缝插针打个盹,偷空对镜一照,连黑眼圈都出来了。
白天忙干活,夜晚忙遛兔,就这样恹恹过了几日,在裴夜面前她还能勉强打起精神,可等人一走就忍不住呵欠连天,实在顾不上形象,更顾不上去注意裴宝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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