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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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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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那么有钱,应该不会在乎咱们送这点东西吧,若是送了,会不会显得咱们看不起人家,毕竟人家是看在情面上帮忙的……”三姐犹豫地说。
“你送去就是了,你若不好意思,我就派人送上门去。”雪兰说。
三姐只好去了,回家后对雪兰说:“他看到我摆在桌上的东西,笑笑就收下了。”
三姐似乎没想到人家会直接收下这些东西,连推拒和客气一下都没有。
雪兰倒是松了口气,心想这位周先生挺有涵养的,她送礼其实很不给面子,不过人家为了让她安心居然什么也没说就收下了。

☆、第93章

天气越来越热了,女孩子们都换上了裙子和布鞋。
雪兰依然天天去办公室补习数学,什么时候她走下了倒数第一的神坛,什么时候就不用忍受这里呛人的烟味了。
仿佛落入了一个荒芜的海滩,巨浪就追赶在身后,雪兰跑啊跑,就快跑到海滩的小屋时,却一下子被绊倒了,然后她也惊醒了。
耳边传来一个温柔的男声:“刘同学,你怎么了?”
雪兰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心有余悸地说:“没事,刚才做了一个噩梦。”
面前的男人笑得更温柔了,轻轻地说:“别害怕,你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这次雪兰真的吓醒了,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恨不得以头抢地,她好想告诉那位认真的王老师,自己已经不想考大学了,快把她从这噩梦般的补习课里解救出来吧。
陷入绝境的雪兰开始了自救方案,第二天,她从书包拿出了一样东西摆在桌上,笑眯眯地对王程彦说:“王老师,你很喜欢山岚先生的书吧。”
这是一套精装版的《射雕英雄》,王程彦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拿起来翻了翻说:“我怎么从没在市场上看到过这种版本?里面画了好多连环画啊。”
这可是出版社专门做了送给她的,市场上当然没有。
“我家里还有一整套小说木雕人物,老师喜欢的话,我可以拿来送给你。”
王程彦看了雪兰两秒钟,眯起眼睛说:“刘同学,你企图用这个收买我是没用的。”
“老师你怎么这样,人家是难得碰到相同喜好的人,所以想跟你分享一下收藏品,说什么收买呀,也太看不起人了。”
“既然如此,是老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你乖乖做题,明天别忘了把木雕小人带来。”
啊啊啊啊混账,老子是不会轻易罢休的。
于是雪兰开始实行下一个方案。
她跟他侃大山。
“昨天课堂上默写,‘狼狈为奸’的‘狈’忘记怎么写了,于是我就偷看了下同桌,发现她在纸上写着‘狼被围奸’,哈哈……”
“哈哈哈哈……”王程彦也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雪兰心里默默地想,这货笑点挺低的,跟他说点冷笑话就笑成这样,然后她又偷偷瞄了一下旁边的钟表。
嗯,已经很晚了,他不可能再拖着我在这里补课了。
王程彦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他强自憋住笑,呵斥道:“你一个小姑娘家,别胡说八道。”
“我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就怪了,别拖延时间,现在写不完,回家也一样要写的。”
“老师,你杀了我吧。”
“你的皮这么厚,我怕杀你的时候磨破手。”
雪兰……
最近几天,办公室里一位年轻老师忽然变得疯疯癫癫。
他经常兀自一个人傻笑,傻笑一会儿,就拍拍额头或者拍拍脸,冷静一下再工作,可是很快又不自觉得陷入了傻笑的表情中。
周围的先生问:“小王这是怎么了?”
年纪稍大点的先生笑道:“这还看不明白,交女朋友了呗。”
王程彦正盯着桌上的一排小木雕出神,想起她那天交出这些木雕时肉痛的表情就想笑。
笑了一会儿,他敛去笑容,用力拍拍自己的脸,觉得自己对学校的女学生产生好感是不对的,可是没过多久,他又想起了她,于是再次不由自主地笑出来。
看了看时钟,已经快放学了,她会来找他补课,心里微微有些期待,他整理了下办公桌,留出一块空地给她。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鬼迷心窍了,她趴在那里做题的时候,他总是无法控制地去偷看她,想跟她说话……
过了一会儿,一个扎着大辫子的姑娘走进了办公室,王程彦期待地看着她。
谁知她走近后却向他鞠了个躬:“王老师。”
“唉?”王程彦失望地发现不是他正在期待的那个人,于是问她,“有事吗?”
“我来补课。”女孩子胆怯地说,“我……我是上星期的倒数第一。”
“哦……”
王程彦失望地发现,在他‘尽心尽力’的补课下,他整天思念的那个人已经从倒数第一毕业了,数学成绩不但已经不是倒数,反而很有进步……
于是一连好几天,雪兰上数学课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一股怨念的眼神,森森地从这位王少爷眼里发散出来。
为什么这样看我?你从我这里撬走了一套木雕人物像好不好,你怨念什么?
直到有一天,雪兰忽然在走廊里偶遇他,他红着脸跟她说:“刘同学,你……你想提高成绩的话,还可以继续来找我补习。”
一霎那,雪兰懂了。
她瞪大眼睛看着他,也许是这眼神太有侵略性了,他的脸越来越红,连耳朵都红了的时候,居然一转身跑了。
等一下,你为什么跑?(尔康手)
作为一个一百年后的姑娘,雪兰完全不觉得交个男朋友有什么奇怪的,但是有追求意向的男人像小绵羊一样,还没说两句话就羞得转身跑该怎么破?
之后,这位王老师再也没有提及关于补习的话题,他甚至直接把雪兰当成了透明人,不但没有再叫她爬过黑板,就是上课提问都隔过她,甚至眼神也不往她身上飘。只有偶尔雪兰低头做题,抬起头来的瞬间能看到他迅速转移的视线。
o(╯□╰)o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雪兰一直抱着很宏伟的志愿,比如找个老实男人入赘什么的。但后来她发现,这个愿望很难实现,因为李氏一直以为她想找个男人入赘的想法是开玩笑的,当雪兰正儿八经跟她商量的时候,就马上被否决了,还被李氏戳了脑门一下,骂她傻。
雪兰今年才只有17岁,正值花样年华的未成年,可是在民国时期都有点老姑娘的架势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一天雪兰邻居家的大姐来做客,领着一双小儿女,那对小儿女问大姐要了几毛钱,手拉着手去楼下杂货铺买糖吃了。
雪兰当时说:“姐姐,你家这对娃娃年纪相仿,该不会是龙凤胎吧。”
大姐‘噗嗤’就笑了:“这是我儿子跟儿媳妇,上个月刚结的婚。”
雪兰==
一问才知道,男的十三岁,女的十一岁,但是真结婚了,人家有结婚证……
哪怕班上的女同学也是大半有婆家的人,一毕业就会马上嫁人。
所以当周围年纪相仿的姑娘都急着嫁人时,雪兰也不由得急了起来,人家维真的儿子都两岁了,会说‘春眠不觉晓’了呢。
雪兰觉得王少爷挺可爱,发现他好像有点喜欢自己时,就想试着相处相处,可是这个年代的男人追求一位姑娘时,会羞涩成这个样子吗?
罢了,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
这天放学后,雪兰来到办公室,她发现王少爷正在傻笑,桌子乱成一团,头发也乱糟糟的,样子太傻,有点魂游天外的感觉。
雪兰走过去的时候,他一点反应都没有,正全神贯注地傻笑。
“王老师……”雪兰凑上去轻轻说。
‘嚯’的一下,他站起来,像被吓到了一样呆呆看着她:“刘……刘同学……有事吗?”
“老师上次不是说,我可以继续来找你补习吗?”
“哦……”他的脸刷得一下红了,磕磕绊绊地说,“是的,你请坐。”
然后他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东西堆到一边,又把自己的头发整理了一下,用整齐的中分头面对雪兰说:“你进步很快,应该继续保持下去。”
说着,他把一个习题册摆在雪兰面前:“来,先做一下练习吧,等会儿我给你讲解。”
雪兰看着他认真的神态,不由得囧了。
啊啊啊啊掀桌,谁他么真来找你做题啊。
难道不是应该借着补习增进一下感情吗?你会追女孩子不会啊?机会就在眼前,你不上我要上了。
于是,雪兰把习题本往旁边一扫,交叉双手,撑着下巴看向他:“王老师,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啊?”
“没有什么爱好……”爱看小说和撸一撸算不算?
“说说看嘛。”
“呃……我喜欢……看电影、唱歌、做运动。”
“真是太巧了,我也是。”雪兰说,“改天咱们一起出去看个电影吧。”
王少爷震惊地看着雪兰:“不行,不行,我们怎么能出去看电影呢,我……我是老师……”
雪兰比他还震惊,心想莫非自己误会了,他对她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只不过天生比较羞涩,所以跟女孩子说话的时候会脸红?不对啊,刚认识的时候,他跟她说话也没有脸红脖子粗。
“这样啊。”雪兰尴尬地说,“那算了。”
她站起来,抚摸着自作多情的心离开了办公室。
她身后,王少爷急地抓耳挠腮。
啊啊啊啊啊,我太蠢了,我刚才都说了些什么!!!

☆、第94章

这天正好是谷雨,雪兰在家里编辑完最后一段小说后,长长地舒了口气。在国内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写小说了,她必须另辟蹊径。
华夏人与西方人的胜败观念相去甚远。
西方人总是大开大合,而且似乎有种英雄情结,就像美国大片一样,总是树立一个英雄人物,通过一个人就可以拯救世界,表现方式为每个英雄都头戴光环,尽出风头。
这跟华夏人的低调内敛很不相同,就像自古以来文人雅士们钟爱的围棋一样,这种消遣方式很能代表华夏人的性格特征。一步一步争夺优势,每一步看似平静的选择都暗藏杀机,到最后胜负可能只在一两步之间,甚至不懂围棋的人根本看不出谁输谁赢,但这就是华夏人的输赢之道,一步一步,小心谨慎,稳扎稳打,等待厚积薄发、反败为胜的机会。
雪兰在上次的事情中输了,但也只是输了一小块地盘而已,这一次她会静静地跟敌人周旋,即便她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但在她执笔的领域里,她也可以下一盘好棋。
雪兰决定写一部英文小说。
作为一个技能树只点击了‘宅’的姑娘,她的御宅技能已经修炼到了满级。她曾经闲着没事的时候,流窜过各大字幕组,给许多英美剧做过字幕,所以她的英文水平还不错。
距离她被迫封笔已经过去了半年,这半年的时间她并没有闲着,而是买了一堆英文小说在家里研究。
从维多利亚时代至今,英美等国家流行侦探小说、科幻小说和涩情小说。
侦探小说就不必介绍了,连雪兰的《醉拳》都被评价跟风西方的破案小说。涩情小说从上个世纪就一直风靡,而且随着西方鼓励性解放,涩情小说的市场也越来越广阔了。相比之下科幻小说最让雪兰瞠目,因为人类的想象力果然是突破天际的,排除讲述吸血鬼之类的恐怖小说,人们居然已经在幻想登上其他星球或者去海底和地心旅游了,雪兰甚至还读到了一本丧尸小说的前身,整个地球都被某种不知名的瘟疫污染了,几个幸运的人登上了一艘游轮,然后互相厮杀,人类全部灭绝……
以一个华夏人的身份在西方国家出版书籍,听上去是有些天方夜谭的,但也不是不可能,首先,她必须找到一个足够欣赏自己的书商。
而在那之前,她需要一本有趣的小说当敲门砖。
敲门砖不需要高大上,相反应该接近流行,而且是热门题材。
雪兰完全可以延续《醉拳》的风格,写一部英文版的破案小说,而且来自后世的新奇思维,可以保证她剧情的新颖和精彩性。
但雪兰也知道,破案类的小说很费脑子,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读者,想要消遣的时候,绝对不会盯着费脑子的小说看。
她想要一炮而红,所以决定写一个狗血的科幻爱情小说,讲关于吸血鬼的故事。
其实早在15世纪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吸血鬼就不再是丑陋没有智商的形象了,而是文质彬彬、俊美优雅,对异性有着强烈吸引力,并且能够控制人们思维的贵族绅士。
关于吸血鬼的恐怖小说也就从那个时代一直流传到了现在,并且还改编成了电影,不过关于吸血鬼的形象依然没有脱离恐怖小说的范畴。
所以雪兰只要写一个狗血的,玛丽苏和吸血鬼谈恋爱的故事就可以了。
当然也不可能真的这么简单,她现在的所作所为相当于推翻了过去对吸血鬼的设定,并给予这种文学形象全新的设定,书商能不能接受还很难说。
雪兰会尽量给这个故事一个宏大的背景设定,让故事看上去合情合理。
故事发生在英国,战争(一战)结束后,战地护士玛丽回到了故乡,带着一身的疲惫和满心伤痛。
她的父亲和未婚夫都死在了这场战争中,年轻的她将孤孤单单地守着一座城堡生活,城堡原本属于未婚夫,只是他在遗嘱中留给了她。
城堡已经有几个世纪了,经历了好几代主人,尽管里面装潢的十分现代,有水晶电灯和电话,可是依然无法掩盖这里阴森的气息,就好像总是从哪里吹入阵阵冷风一样。
有一天,玛丽偶然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地窖,她顺着地窖的石阶走下去,然后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柜子,等她拿灯一照,才惊恐的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柜子,而是一个竖立起来的棺椁,棺椁上镶嵌了许多宝石,四周却钉着很大的木质钉子。
她撬开了棺椁,发现里面趟着一具干尸,干尸的样子很可怕,玛丽吓坏了,立即盖上盖子逃离了这里。
事后,她越想越好奇,究竟为什么要把这样一具棺材放在城堡的地窖里呢?
就像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着她,她一次次走进地窖去看那具干尸,有一天晚上她甚至梦到自己死去的未婚夫就躺在那里,躺在干尸的位置上。
玛丽吓醒了,她不敢继续把这棺材留在家里了,用木钉重新钉好后,她找邻居家的妇人商量,要把这具棺椁运出处理掉。可是这件事却被邻居家的女佣人听到了,她眼热棺木上镶嵌的宝石,于是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可以偷偷溜进去,撬走一两颗宝石,反正上面镶嵌了那么多,不会有人发现少了一两颗的。
这天晚上,女佣的丈夫撬开了玛丽家的窗户,钻进了地窖里。
男人被棺椁上的宝石闪花了眼,可惜不能全都撬走,否则女主人该发现家里进贼了。他看到棺椁是被木钉钉死的,心想或许棺材里还有更加珍贵的东西,比如几百年前这座城堡主人的尸体,他也许还佩戴着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戒指也说不定。
贪婪的男人撬开了木钉,但不小心弄破了手指,当他掀开棺盖的时候,却遗憾地发现,里面只有一具干涸的尸骨,男人用流淌着鲜血的手到处翻了翻,别说红宝石,连石子都没有一颗。失望之下,他正要掩盖棺椁,却忽然听到了‘嘎吱、嘎吱’的声响,就像人体关节扭动的声音。
下一刻,他被棺材里那具人骨架咬住了喉咙,鲜血顺着骨架的牙齿流入,干涸的人骨渐渐丰润了起来,最后女佣的丈夫被吸成了干尸,而原本的骨架却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类。
烛光下,新生的人类满口鲜血,他肌肤苍白透明,仿佛能看到皮下的青筋和血管。
这是一位美丽到难以形容的男子,他高大英俊、金发飘扬,有着冰雪一样湛蓝澄澈的眼眸,他赤身裸体地从棺材里走出来,猎豹一样的身躯完美无瑕。他剥掉干尸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把干尸丢进了棺材……
这就是小说的开头了,一共写了六章,但雪兰至少修改了十几天,还专门去买了一台打字机,把小说打印在了纸上,她给它起名叫做《冰冷的人》。
然后雪兰就开始了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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