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这就是猛虎骑兵的传统战法!这也体现了禀承自丹西陛下的一以贯之的军事思想精髓——防御中,绝不放过任何反击机会!
铁坫见好就收,杀了一阵后就立刻回撤;胖墩组织大家继续防御;我在中圈,给四名伤员包扎。
马贼们知道碰上了扎手货色,一照面,百余马贼损失近半!不过,那个贪婪的首领,似乎没有退却的迹象。他们不敢再轻易过来强攻,可撤退了一段,却又停住,开始绕着我们打转转。
“呵呵,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胖墩冷笑,“这几百匹驼马加财货,就是你们死无葬身之地的诱惑!”
铁坫等人,也都大笑,豪迈的笑声,充满了自信。
我们正等着马贼们再度冲上来送死,募然,马贼的后方传来惨叫之声!
随即,马贼们的骑队大乱,纷纷乱哄哄地调转马头,作鸟兽散,朝着大漠深处各自逃生!
我们正在惊讶中,圆丘上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一匹神骏的大马,载一个手持开山巨斧的人,威风凛凛地站在那里。
他遥望我们一阵,随即缓缓策马朝我们走近。
这是一个巨人,仿佛巨灵神一般的巨人,身高近两米,手持血淋淋的斧头,饱经风霜的脸上,神色刚毅。但年岁看得出来,并不大,约莫二十三四岁。
“猛虎帝国的人?!”看到我们骆驼上插着的旗帜,他皱起了眉头,“看你们刚才的表现,你们不是商人,而是帝国的军人吧?为什么猛虎军团,会来到这里?!”
作为使团的正使,也作为一个资深的外交官,场面话该由我来主持。
我正想开口说些感谢话,但一眼瞥见此人胸前的徽章,我蓦然一惊。
“左猛虎,右凶熊,熊虎猛将!”我看着他的徽章图案,尽管努力按照外交官的法则克制着自己的情感,却依旧难以抑止内心喷涌而出的激动,“壮士,您是凯鲁公爵的后人吗?!”
“凯鲁正是先祖,我是他不争气的孙子凯南。”
“原来是凯南公爵大人……”
“我不是猛虎帝国的什么公爵!”凯南迅速的打断我的话,“自从爷爷迁居大漠之后,已经彻底与猛虎帝国皇室摆脱了干系!”
凯南的话,令我心叶一颤,我冷静下来,“可是,凯南勇士,也许帝国做过对不起你们家族的事情,但那已经成了遥远的往事了。如今,丹西陛下已死,丹凤女皇继位,过去的恩怨,也应该了结了。”
“我不愿再提什么过去的恩怨,爷爷要我们发誓,家族的所有后代。永远不得为难猛虎帝国的人。”凯南挥手道:“你们走吧!”
“可是,我们哪儿也去不了,凯南勇士。”我微微一笑,“我们在沙漠中迷路了,如果没有您的带路,我们将死在这迷宫似的荒漠之中。”
“那就跟我是吧!”
凯南没有废话,调转马头就走。
使团起驼,跟随他前进。
望着前面高大的背影,我不由得又回忆起那令人心酸的往事。
卡琳尔之死,令凯鲁公爵伤痛欲绝,但是,他还是忍住悲伤,继续为帝国东征西战。
然而,没有不透风的墙,厄尔布大师临终之前,找来了牧师,然后硬是派人叫来了凯鲁,握着凯鲁的手,做了忏悔。
尽管忏悔的内容,我并不知道,但能够猜出一个大概。
之后,凯鲁公爵不辞而别,带着儿子离开了猛虎帝国,没有再出现。
有传言说,公爵去了黑大陆探险;也有传言说,他回到大草原为卡琳尔夫人守灵;更有传言说,曾在西教会的某个港口看见过他。
谁知道,那些都是些凭空乱说的胡乱猜测,事实上,凯鲁举家迁移到了戈壁大沙漠里头!
作为一个老牌外交官,我有必要探究开国英雄后裔的情况。虽然凯南话儿不多,且有些情绪,但我拿出自己的套磁本领,循循善诱,终于打听到了凯鲁家族迁移之后的事情。
凯鲁在荒漠安身后,一面安身立业,一面开始巡视沙漠,保护商队,劫杀盗匪,令马贼团伙闻风丧胆,见到这个武功高强地可怕巨人就纷纷逃窜。
之后,凯鲁的儿子、孙子、都继承了凯鲁的这一祖业。平素,养些羊群和骆驼,养家餬口。空闲时,就四处巡视,帮助过往商旅,消灭响马盗贼。
他们做好事,行善举,却从不留名。以至于商队们都不知道他们的来历,只晓得沙漠里有一个天神,总是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出现,去帮助他们。马贼团伙则视之为可怕的鬼神,是从地狱跑出来的大恶魔,见到他的身影,就魂飞魄散,豕突狼奔!
凯鲁家族,一代一代的在荒漠值守,但大家都把他们视作一个神,一个几十上百年依旧不老的天神。
谁能想到,这位天神也好,这位大恶魔也好,居然就是猛虎帝国的开国元勋的后裔?!
世事沦桑变幻,人间爱恨情仇。
造化弄人。
而今,我却与当年神力王的后裔相遇,且受其恩泽,得以在大戈壁生存!
我内心不由得慨叹不己。
几天下来,逐渐有些熟识起来,我试探着发问,“凯南,你家里父母还在么?”
“没了,母亲前年过世,父亲几个月后也跟随而去,家族就只剩我一个了。”
“娶媳妇了吗?”
“唔,这个。还没有。”凯南饱经风沙的紫膛脸上,也泛起一丝,不好意思的红晕。
“呵呵,年轻人,不要不好意思,”我笑道:“我倒是认识不少优秀的女娃子,什么时候给你介绍介绍呀!”
“嘿嘿。”凯南傻笑着低下了头。
看得出,他年岁也到了。心里头也在想女人。
当然,他这么孤身待在沙漠里头,也很难遇到合适的女人。假如没有遇到我,未来,凯南也许会因某次英雄救美,然后成家……我心里猜度着。
“喂。到了!”凯南突然抬起头,手指前方,“过了这个圆丘,就是柳叶绿洲。绿洲里头有商路驿道,沿着走就行了。”
“哦,是么?”我知道凯南准备跟我们分手了,但我却耍了个诡计,抓住他的手,“不过,我有些害怕,这个沙漠里头,强人出没,在柳叶绿洲也许会碰到仇家。”
“猛虎帝国的军人,难道也会害怕么?”凯南嘴带嘲笑。
“你爷爷说过,只有会害怕的,才是好军人。”我毫不在意。只想跟凯南多待一会儿,“怎么样,再护送我们一程吧!你这样武功高强的年轻勇士,该不会拒绝一个贪生怕死的老人的请求吧?”
“唉,好吧!我再陪你走一段路。”
就这样,我们越过沙丘,看到了一片生机盎然的翠绿。
庞大的驼队,在十八个人的驱使下,缓缓进入柳叶绿洲。
几个月来,看惯了无边的黄色和灰色,如今,深切体会到绿色地美丽。
使团从上到下,每个人的脸上都绽开了笑颜。
这里,距离呼兰帝国很遥远了。风土人情,与过去见到的一切都迥然相异。
远东的游牧野蛮民族,在绿洲里随处可见,发辫,髡发,羊皮袄,让我感到似乎回到了汉诺大草原,回忆起那几次作为帝国使者出使草原,跟草原的新兴霸主速帝叙旧时的情形……
那时候,速帝还没有一统草原,但已经是一支强大部落是首领,兵强马壮,势力不断扩张。而米尔顿,正在整合国内政治力量,集结兵力,准备攻占西部著名要塞——赫斯堡。
“哈哈哈哈,米尔顿娶了女皇当老婆!”年轻的速帝举起一囊羊奶酒,“我也不能输给他,至少得娶个公主为妻!”
“看到你们今日的成就,回想过去的岁月,我真的感到自己老了。”我饮口酸酸的羊奶酒,心里也有些发酸。
“哎,林斯顿叔叔,你可不老哇!要不,我送给你几个美姬,让你再复当年之勇?!”
“不行不行!这会要了我的老命哦!”我连连摆手。
“呵呵,林斯顿叔叔,是敢想不敢为呀!”速帝打趣道:“牛妞婶子要是知道了,定会真的要了你的老命呢!”
“小鬼头,知道什么?!”
……
我嘴角含笑,正沉浸在美好地回忆中,那头,胖墩叫住了一支从西边来的呼兰商队,向他们打探这段日子的情况。
大家出门在外,却心系祖国,都想知道我们在沙漠里转悠地这段时间,几场重要的对外战争进行得怎么样了。
随着呼兰商人的介绍,胖墩越听越面露喜色。
“米尔顿公爵打了胜仗,人妖宰相布朗尼战死,再加上公爵大人地政治恫吓,迫使库巴签下城下之盟,割让了龙源河的三个省份,然后两国息兵,维持了国家的和平与商路的通畅。目前,公爵的大军除了一部分驻扎在新领土之外,其余部队已经回国,准备增援女皇陛下,与速帝的游牧联军决战!”
“哦霍!”
听了胖墩回来的介绍,武官和参谋们都手握拳头,发出欢呼。但他们的欢呼,也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好多眼晴朝我们这里瞧过来。
我连忙制止他们的冲动。
毕竟,我们是伪装成一支商队在行动,而且,身负重大外交任务,行事也必须低调。
我们继续前进,去寻找歇脚的旅店,准备好好休息几天。再踏上征程。
但是,刚才的肆无忌惮的欢呼,显然给我们惹来了祸端!
当我刚刚找到一家旅店,正指挥使团成员们卸下骆驼的时候,在街道的两侧,开始出现游牧蛮族的骑兵。
他们的骑兵人数,越聚越多。封锁了街道,耐心的布下骑阵。
街上的小贩,全都察觉了危险,开始收摊,有的躲进两旁的屋子,有的扔下东西逃跑。
我和胖墩对视一眼,心道不妙!
显然,这伙骑兵很有可能是对着我们来的!
使团成员们全都暂停卸驼,开始抓起武器,大家都是老行伍出身的,大家心照不宣,依托身后的旅馆,迅速形成一个半圆形的防御阵形。
幸好刚才把凯南这个武功高强的家伙连哄带骗地带到了这里,如今,这个巨灵神,将成为我们使团的得力助手!
胖墩负责指挥防御,我则冷眼打量街道两头的游牧骑队。作为外交官,研究和记录我们的敌人,这是我的职责。
他们一色的髡发,身穿黑乎乎的几乎从未洗过的破烂羊皮袄,背着骑弓,右腰是一个携带数十箭矢的大箭壶。左腰挎一把弧形弯刀。也有的拿斧头或者长枪。
“莽古人!”凯南低声说道:“东方草原上最近兴起的一个强大游牧政权,但没想到。他们的势力延伸到柳叶绿洲来了。”
“柳叶绿洲,原来是谁的地盘?”我低声问道。
“原来是哈喇赤部落控制的,现在看,哈喇赤部落已经被消灭殆尽了。”
“哦?为什么?”
“如果哈喇赤部落投降了莽古人,那么他们的兵士会出现,因为莽古人的战争法则,从来是把奴隶部队放在第一线充当肉盾的。”
“哈喇赤部落被杀绝了么?”
“是的,这是莽古人的一贯作风。如果不投降,遇到抵抗,那就把身高超过车轮的男子全部杀绝。”
“嗯哼,”我点点头'w w w。 5 1 7 z 。n e t',眯起眼晴,“这种残忍的战争,在汉诺大草原上,我倒也见识过。没想到,东方草原上,也在重兴此风。”
说话间,两头的游牧骑队开始了行动。
不用再考虑了,他们朝我们开过来!
将近千人的莽古骑队,将旅馆团团包围。
我们静静站立,等待下文。
不多时,一个身穿华贵麂皮服装的莽古贵族,排开人众,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身旁还有一个满口龅牙的家伙。
“少主,就是他们,”满口龅牙的家伙手指我们,“就是这些家伙,昨晚消灭了我们部落几十名勇士!”
“才这么点儿人?!”莽古贵族扫望我们一眼,“兀尔蔑,你不是说,昨晚的敌人有好几百吗?”
“呃,这个,这个,可能是我夜晚看不清……”
“滚!瞎了眼的混蛋!”
龅牙连忙鼠窜离开。
我们一动不动,冷眼看戏。
“几位,你们不是寻常商旅吧?”莽古贵族又转向了我们,嘴里啧啧称叹,“看你们这架势,看你们这气魄,比之任何强悍的军队,都毫不逊色呢!”
“尊贵的大汗,您没有猜错,我们不是寻常商旅。”我微笑着站了出来,“我是来自猛虎帝国的商人,运送一批货物到远东帝国出售,为了保护安全,特聘请了有名的佣兵护送。”
我拍拍胖墩等人的肩膀,谎话说得滴水不漏,“别小看这些佣兵,他们可都是从猛虎军团里退役的老战士,身经百战,打过无数恶战。”
“猛虎帝国?”那个莽古贵族有些疑感,似子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猛虎军团?”
身后,一个穿着打扮与莽古人不同,似乎是柳叶绿洲本地人的家伙,附在莽古贵族耳边嘀咕了好久。
“唔,呼兰人西边,原来还有一个强大帝国。”莽古贵族点头,“这个帝国的退役老兵,果然名不虚传!难怪,连兀尔蔑部落的上百人,都被你们杀得大败而归!”
“大汗谬赞!”
“我是英武汗哲克苏,莽古大汗的小儿子!几位如果不嫌弃,可否到敝舍喝几袋马奶酒,好好地聊聊天?!”
“大汗厚爱,敢不遵从?!”
第三十六集 第十章
“原来,猛虎帝国这么富裕和辽阔呢!”哲克苏笑道。
“多谢大汗,帝国不仅富裕辽阔,而且非常强盛,兵力充盈,开拓四方。倘若不是这大沙漠的阻隔,或许能早点遇到大汗。”
一方面,我要树立帝国的威仪,也是发自内心的爱国情绪流露;另一方面,经过几十年的外交生涯,我从哲克苏的眼中看出了某种与速帝类似的东西,所以我必须强调,帝国不仅富裕辽阔,而且武力强大,免得他心中生出什么妄念、幻想!
“嗯,”哲克苏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您到远东帝国去,做些什么买卖呢?”
“珠宝买卖。比较贵重,所以重金请来了最强悍的佣兵。”
“您知道么,这一路上的道路,不大太平呢!”
“哦?莽古人不是控制了整个大草原么?难道还会有什么问题?”我皱眉道:“不过,昨晚那个兀尔蔑的部落的行为,确实令我有些担心呢!”
“兀尔蔑是我们的一个附属部落,抢劫抢惯了。”谁曾想,哲克苏对于我话中的讥讽毫不在意,似乎天然地觉得抢掠也是一种完全合理的生存之道,“不过这小子,昨晚上碰了大钉子,吃了大亏,损失很惨重呢!”
“莽古人,难道不愿维持一下草原上的秩序么?”
“草原上的秩序?自古以来,草原上就是这种秩序。除非,”哲克苏略带期待地看看我,没有半丝羞赧之色,“只有依附父汗的人,才能得到庇护,否则,任何人都要自己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明白了。”我平静的点头,然后不再说话。
堂堂帝国使团,那是万万不可以向野蛮民族酋长恳求庇护的!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问题!
至于安全问题,如果只是兀尔蔑这样的货色,那就让他们来斗胆尝试吧!
当然,我也不把话说死。
“先生定然是个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奇人。”哲克苏微笑看着我。
“嗯,跑了几十年的买卖。好歹积累了一点儿经验。”
“但远东的买卖,是头一回跑吧?”
“没错,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为什么要放弃熟悉的商路,到东方来冒险呢?”
“还不是利润驱使?有钱赚,就敢拿生命来冒险。做生意。当劫匪,都是同样的道理。”我继续话带讽刺。
“为什么不就近到草原上卖掉货物呢?”
“草原上的牧民能有几个子儿?!远东人富裕,货物才能卖个好价钱。”
“先生知道么,远东帝国的形势不妙呢!”
“哦?愿闻其详。”
哲克苏告诉我,几十年前,草原民族的乌真人入侵远东帝国,占据了整个北部地区;还有一支游牧蛮族——高丁人,占领了西北地区;远东人被迫南迁首都,退守江南。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最近,草原上又兴起了莽古人,推翻了乌真人对草原的控制,凯觎中原的财富,开始南下与乌真人交锋。
莽古人的首领,是暴烈汗帖魔。而他的小儿子。则就是今天我们见面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