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天命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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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天命之子-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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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我水仙吧,来世我愿做你的水仙花。”转过身,她笑得春风般甜蜜。



    “水仙……如有来生,你我永世相依。”



    春华笑着捧出了襁褓,一个面如白玉的婴儿正安静的沉睡其中。我正讶然,春华却微笑:“他是我们的孩子啊。虽然我已和仲达生下师儿和昭儿,但这个孩子却属于你。”



    “这是……我们的孩子……我当爹了!我当爹了!”仿若天降甘霖,我畅爽开怀。



    春华将孩子递给了我,飘然而去。此去,今生只恐无缘再见。她曾为了司马懿背叛过我,伤害过我,陷江东子弟于万劫之中,然而这反倒证明了她对夫君的忠诚,对爱情的坚贞。而她虽然偷学了我的技能,取走了江东机密,但她没有对我落井下石,还将东吴的命脉和我的孩子交还给我,也证明了她的心中对我还存有眷恋。



    她承诺来生与我相爱,而我夙愿已了,但爱情却不是我今生宿命的主旋律。我既已握江东命脉,就该竭智尽忠,率东吴的雄狮争霸天下。



    想到这里,我那颗遗失已久的战斗之心再次被捡了回来。周瑜的厚望,吕蒙的遗嘱,我决不敢忘。他们或许在天国大陆看着我,而我,决不能让他们失望,更不能让春华失望!



    各地的告急文书先后传来,一时之间,无人能挡蜀军的锋芒,江东上下愁云惨淡,主公孙权寝食难安。



    刘备,这个害死我父亲的仇人,我一定要亲手将你打下炼狱!我终于,等到了这千载难逢的复仇之日。大耳贼,我必将用你的鲜血祭奠我父吕奉先的英魂!



    蜀汉的复仇大军如惊涛骇浪般滚滚逼近,短短半月已杀到猇亭,并浩浩荡荡的扎下了七百里连营。奇怪的是,如今吴蜀相争,北方的曹魏却按兵不动,想那曹丕不是笨蛋,要是趁着此时兵发两路,吞并吴蜀简直易如反掌。



    而并非曹丕想不到,而是司马懿故意不想让我江东亡国,毕竟比起我江东的存亡,诸葛亮的存在更为可怕。但我却坚信,是春华对我的爱恋,迫使司马懿劝阻了曹丕对东吴的趁火打劫。



    王后步练师向主公举荐了我,主公欣喜之余立马召见了我,并亲自登坛拜我为大都督,让我总领东吴三军。这一天,我等了很久很久,等到春华离我而去,孩子都呱呱坠地了。



    “东吴成败,在卿之手。”孙权郑重地将三军的兵符交到了我的手上。



    许多老将嫌我年轻,认为我不能担此大任,但孙权却力压众口,给我以信赖的目光。



    此次出征,我不是一个在战斗!我妻春华、义兄吕蒙、恩师周瑜、大师鲁肃、父亲吕布、母亲貂蝉、姐姐吕雯,义父陆仁、师父美杜莎、主公孙权……他们,都与我同在!为了不辜负你们,我必将手刃刘备,杀尽蜀军!



    “如果你哪天解放了你的全部法力,你就能爆发出惊天的实力。你的身体越虚弱,所受的伤越重,流掉的血液越多,越是接近濒死,你就越不会死,你的能力反而会走向巅峰,战斗力只会越来越强。而那招,叫做‘无限连蛇’,是‘秘术异蛇’的最高境界,伤得越重,肉体重生的速度就会越快,只要你还有一寸肉身在,你就能无限再生,不死不灭!”



    回想起师父临行前对我说过的话,我想我人生的巅峰很快就会来临了吧。只是这一次,我真的能做到那样的地步吗?



    无限连蛇,或许根本用不着。但那刘备毕竟是剑神,他持有雌雄双股剑,蓝色之剑为雌,称为“仁德之剑”,能够给人传递魔法能源,替人止血,救人性命,而他的另一把红色之剑为雄,称为“杀戮之剑”,能杀人于血光中,将敌军斩成血海,大肆屠戮生命,两把剑的作用正好相反,也因此代表着刘备此人的阴阳两面。以仁德之心感化下属,为其效命,以暴虐之心对待死敌,绝不留情!



    作为我的仇人和强敌,刘玄德的实力相当可怕,不仅能驾驭魔王附体的诸葛亮,还能以其超群的剑术接管了降妖伏魔的蜀山剑派,凭借蜀山弟子们的力量来限制诸葛亮,不至于让他大权独揽,无法无天。而此次伐吴,他带来的不少兵士都是蜀山弟子,因此进军才会如此神速。



    我重视他,但我并不惧怕他。只要我的信念不灭,我就会一直战斗下去,无限的重生,无限的化出异蛇,直到将他完成击溃为止!
第七十四章 水仙,来生见!
    我踏上征途,来到了前线,而这是我第一次执掌三军,独自抗敌。我在想,如果在此战中我大获全胜,必将威名远扬,司马懿和诸葛亮也不敢再小瞧于我,但此战要是败了……



    不可能!我不会失败!我不该胡思乱想,因为我永远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此时徐盛进入了大帐,称蜀军每日都到大寨前来叫骂,众将都怒不可遏,纷纷请战。而我却告诉徐盛,把断头台架好,谁再敢请战,立马斩首示众。



    美杜莎师父曾告诫于我,无论是修道修魔,修仙修佛,还是为神为妖,为人为将,都必须学会隐忍不发。想要战胜对手,就要比对手更沉得住气,任何时候都不能丧失理智。如今刘备放着皇帝不做,跑来江东送死,已是为了复仇而丧心病狂。我虽然也恨刘备,也想要为家人复仇,但我不会因此被仇恨拉低了智商,丧失判断力。



    然而任凭我如何隐忍,将士们如何抱怨,殊死一战却也在所难免。而我已做好了与刘备决一死战的准备,我的脑海中已经能想象出刘备惨败时目瞪口呆的画面了。



    如今正值七月酷暑,空间中的火元素旺盛无比,纵然隔着几百里,我依然能嗅出山林间的火星味。而正处在癫狂状态刘备急于求成,将战场选在了深山(无)(错)小说 m。QULEDU。Com密林间,我真求之不得!他打了一辈子的仗,如今却做出了猪一般的决定,我只有两个字要送给他:找死!



    战阵前,我与刘备相遇。时隔二十年,刘备已是白发苍苍,青春不复,而我却正当人生的黄金岁月,年轻有为。我不由得感叹起来,当年的仇人,如今一个个老去,我是多么希望他们都能回到当初的年龄,与我公平的一决高下。



    “陆逊小儿,纳命来!”刘备急不可耐的朝我冲了上来,他红着眼,怒容满面,闪电般杀到了我的面前,仁德之剑未曾闪耀,但杀戮之剑却血光熠熠。



    砍我,拼命的砍我,不顾一切,刘备杀意凛然,咬牙切齿的丑态在我面前尽展无遗。我放出了秘术异蛇去阻止他的斩击,但杀戮之剑果真名不虚传。一剑接着一剑,剑气随着刘备的愤怒和怨气的增幅而越发强劲,斩波不断从剑身上暴射出来,将漫天狂舞的银蛇纷纷大卸八段。



    现在的刘备,只有一个意识,那便是砍死我!一剑剑的怨念的斩击,一道道复仇的斩波,将我的身体摧得七零八落,肉身迅速被剁成了肉泥。



    刘备杀气腾腾,志在必得,而我的魔法已经枯竭。刘备是剑神,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厉害,短短十几秒,地上就只剩下我的肉屑了。但我却在冷笑,因为我就等着他将我的身体摧毁!



    我完好无损的站了起来,刘备还来不及惊讶,比刚才更多的小蛇继续漫天飞袭,冲进了蜀军阵中,无情的收割着蜀军将士的性命。



    血光一闪而逝,利剑划破苍穹,我的身体再度被截成了两段。刘备的杀戮之剑上,爆发出了超新星般的夺目光芒,一瞬间将我召唤出的小蛇全部在眨眼间扼杀殆尽!



    我的身体再一次溃为碎粉,然后我的身体又在瞬间重新组合,爆发出了更加强大的力量,蛇形长剑直抵刘备的咽喉。



    刘备双剑并举,光耀天日,以剑气的冲击粉碎了我的身体,蜀汉的千军万马也在刘备的号召下向我的烂在地上的碎肉践踏过来。



    我重生,刘备再砍,我又重生,刘备又将我碎尸万段。然而他无论杀死我多次次,我都能以更好的状态重生,并展开绝地反击,那一刻,我将不可战胜!



    刘备终于恼羞成怒,命令蜀山弟子来围攻我,瞬间将我零刀碎剐。我复活以后,喷出了带血的青蛇,直接将围攻我的蜀山弟子吸成了干尸。



    暴怒之中,刘备纵身一跃千丈,身形在半空中急转不止,以华丽的姿态带起了空间中的风元素,一圈又一圈的剑气在他周身集结,最终形成了百丈长的风暴,片刻席卷了整个战场。



    我的身体被风暴带了起来,那风暴有如一架疯狂的绞肉机,瞬间将我的尸块分解成成千上万份,刘备确认我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这才停下了风暴。然后下一秒,我又活生生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千军万马围堵在我的周围,而我却闭上了眼。我感觉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死而复生后,我的魔法能源仿佛已变得无穷无尽。



    一招放罢,再出一招,无限连环,银蛇刚起,雷劫又至,长剑在手,冲锋杀敌,我曾经从未如此的疯狂过,如此肆无忌惮的运用魔法的力量。我终于明白了师父所言的真谛,这才是我陆逊的真正实力!



    越是陷入绝境,越是惨遭杀戮,我的力量就越能发挥出来!在绝境中的力量,才是最真实的!



    秘术异蛇好似长江之水般,无穷无尽,滚滚席卷而来,漫山遍野顿时血流成河!我杀,杀,杀,杀……永无止境的杀戮!



    我是疯子,我是神,我拥有无限的生命力,蜀军在我眼里,都是弱不禁风的蝼蚁,杀死他们!



    蛇游天际,雷出苍穹,望着我如同妖怪般的在蜀军大阵中疯狂杀戮,越伤越强,不死不灭,刘备骇然大惊。他本来可以使用仁德之剑,将魔法能源输送到我的身体里,以阻碍我战斗力的发挥,但愤怒填满理智的他如今已失去了仁心,仁德之剑已激不起分毫的剑光。



    刘备伐吴以来,始终被复仇的恶魔所控制,处处杀降坑俘,恶事做尽。为求杀戮之爽快,他在与周泰将军的对战中,双剑齐用,杀戮之剑重创他后又以仁德之剑治愈他,进而循环往复的对其进行炼狱般的凌虐,连砍了上百剑,周泰苦不堪言。至此,他再无仁德之心。



    蜀军在最终强化后的噬血秘术异蛇们的摧残下,成片成片的倒下。我仰天大笑着,今天是我生平最畅快的一次,我的能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刘玄德,你的死期到了!



    法力漩涡和分裂战雷这两大潜藏的绝技也随着我的无限连蛇而激发出来,战场中央,在我法力的催动下生成了一道深不见底的黑色漩涡,一道道紫色光柱从漩涡中暴射而出,蜀军一败涂地,死伤遍野,刘备亲自冲了过来,挥剑斩开了好几道光柱,但最终也被漩涡强大的气场给震飞了出去!



    我使出了周瑜传授给我的业炎给予了蜀军最后一击,漫山遍野瞬间变作火海,蜀军魂飞魄散,就像当年赤壁时曹军的战船一样,如今七百里的连营也将付之一炬!



    火元素与风元素的融合,加之我涅槃重生无数次后爆发出的魔法威势,业炎势不可挡,连烧了七百余里,整座山野间,连一只蚂蚁都别想活下去!



    燃烧吧,让这地狱般的烈焰烧尽他刘玄德复仇的怨念!



    “追!杀死刘备!”我看见刘备正在狼狈鼠窜,一声令下,徐盛率着十万江东子弟冲杀过来。



    我的身形在涅槃后变得轻快无比,身化残影,在转瞬间便在小道上追上了刘备。刘备惶恐地看着我,握剑的双手都在不住的颤抖。



    就在我准备取下刘备首级的那一刻,一股至强杀气却扑面而来。金色的光龙飞临空中,吞噬了我的秘术异蛇,我心头一凛,却见一员英姿焕发的大将骑着白马朝我冲来。



    那名将军生得俊美无比,肌肉雄健但不显臃肿,而是形成一种曲线美,与周瑜相似。他手中捏着布满魔法金光的长枪,枪身宛如游龙,而他身上的金色盔甲更像是片片华丽的龙鳞。



    “常山赵子龙在此,休伤陛下性命!”雄浑的吼声镇住了我,原来他就是当年害我父亲的凶手之一,“枪神”赵云!



    我目光灼然,真想与赵云一战,而赵云却让刘备先走,他留下来挡住我。而我却冷笑着,这世上已经没有人能挡住我“不死青蛇”了!



    “陆逊,刘备不能死!”我刚想与他开战,赵云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刘备在世,蜀山不灭,诸葛亮尚不可放肆大兴妖法,而刘备一死,魏吴必遭诸葛魔王洗劫,生灵涂炭。”



    “赵子龙,你很有远见嘛。”我笑了起来。



    赵云道:“总而言之,你所要做的,就是尽力却限制曹氏一族的战力,诸葛孔明自有司马仲达去对付。诸葛亮得了天下,比当年的张角还要可怕,只有司马氏登上皇位,天下才能太平。而我赵子龙跟随刘备,就是为与司马仲达共谋魏蜀的天下,最终归命司马氏。”



    “呵呵,诸葛也好,司马也罢,我陆逊偏不信天命!听着,我迟早要与他们一决雌雄!”



    与赵云分别后,我回到了我该去的地方。听说刘备逃回白帝城后没多久就郁郁而终,而我的心里却空荡荡的,没有丝毫的喜悦。



    故人陆续凋零,而我也成了东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后来也在几次战役中击败魏军,甚至用奔雷术还消灭了魏军主帅曹休。另一边,司马懿和诸葛亮连年在祁山斗法,始终没有机会与我相见,我的内心也因此空虚无比。



    我将我与春华的爱情结晶,取名为陆抗,只希望他能继承我的事业,对抗那该死的天命。



    司马氏最终还是得到了天下,而我却并不后悔我一生所做的一切,因为我对来生充满了期待。



    我本可以在阳寿尽时,选择转生进入天国大陆的,但我没有这么做。因为不会忘记春华的誓言,来生定当与她相见。



    水仙,梦里我曾追随于她,几度梦醒泪沾裳,而今终得黄泉行。我的灵魂,永留人世间,而春华的灵魂也是一样。



    来生,我的名字叫陆宇森,前世的记忆被封存以后,能力也发挥不了全部,但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的与众不同。



    来生,她的名字叫泷泽水仙,她依然是她,熟悉面孔,恍若前世早已遇见。



    我自灰烬中站了起来,一切梦境都来得无比真实。前世的一生,尝尽了人间百味,而今生又该如何?



    水仙,来生见!
第七十五章 都是水仙惹的祸
    在灰烬中重生的陆宇森,焕然一新,他的魔力也开始觉醒了小半成,但夏言风却没有看到这一幕,只以为陆宇森已死。



    万能天劫火抹杀了黑屋中的一切杀戮的痕迹,夏言风拾起“水仙之魂”淡定地走了出去。刚才他完全沉浸在虐杀的快感中,等他走出充满血腥味的黑屋后,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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