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自在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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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自在仙-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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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马文才死的心都有了。

真是货比货扔,人比人死。

写完诗。

杨晨放下笔。

“其实,写诗并不难,也并非是一定要有灵感,才能写诗。”

马文才道,“师父,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当然觉得写诗并不难,可是写诗真的不需要灵感吗,没有灵感怎么写出来好诗?”

杨晨道,“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只要把前人做的诗,日日朗诵,慢慢的就会作诗!”

唐诗?

这是个什么东东?

马文才表示不理解。

可是他没有问。

一问,又显得自己孤陋寡闻了。

自己只需悄悄记住,然后询问老爷子就是。

只是熟读诗歌,真的就会作诗吗?

马文才深表怀疑。

不过,他决定试一试,收集一下大周朝的各大诗人的诗歌,每日朗诵,看看能不能做出来一首好的诗歌。

“除了熟读他人的诗歌之外,也要注意一些技巧的学习,譬如说押韵!”

“诗歌为什么要押韵呢?这是因为诗歌本起于情绪,是用于吟诵的,既吟诵,就要有个调子,诗经里的民歌如此,抑扬顿挫,撞击情感点,押上韵脚,反复回旋,有助于情感表达,也能更好地感染听者。”

“所以想学作诗,便要学押韵,我以前曾经写过一本,有关于如何押韵的一个小册子,叫做声律启蒙,你且随我念诵,待你把这声律启蒙记诵熟悉了,我在正式教你作诗。”

马文才点头。

“好,那咱们就开始,我背一句,你就跟着背一句,记不住的,可以写下来,自己去照着背诵!”

“是,师父,学生的脑子很好使!”

“一定会记住的!”

“好,咱们先开始学习第一卷。”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

“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

“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

“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夹岸晓烟杨柳绿,满园春雨杏花红。“

“夹岸晓烟杨柳绿,满园春雨杏花红。“

杨晨背一句,马文才跟着念一句。

朗朗的读书声,从私塾中传来。

而不知何时来到私塾之外,静听杨晨授课的马老,整个人,却是被震住了。

“这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快让人,拿纸笔来,给我记上!我要细细琢磨,认真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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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好脑袋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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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马老亲自用笔,把杨晨交给马文才的东西记在了纸张上面。

每一个字,都十分的雄健。

铁钩银划,遒劲有力。

显然也是一位书法大家。

看着手上的纸张,默默的念着纸张上面的一行行的字。

越念越是觉得,这其中的滋味奥妙无穷。

太精彩了!

每一句!

都十分的精彩。

而且每一句,都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是押韵。

“这样的文章,我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莫非真如杨晨所说的那样,这样的文章,真是杨晨所作的。”

马老十分的震惊。

如果说,一个人能够写诗是天赋的话;一个人能够写好的文章,是有才华的话。

可是,要是一个人能够做出这样的大作的话。

这样的人,绝对是非同凡响。

一般的儒道大能,都不一定能够做出来这样的大作。

写这样的大作,不但需要足够的才华。

还需要对各种知识的深刻的理解,更需要丰富的阅历。

完全不像是杨晨这样一个没有出过渭城,没有游历过四方的一个读书人所能写出来的。

“这样的宝贝,传到任何一个家族,都足以培养出来一位有名的诗词文人!”

作为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他比马文才更能够看出来这样一篇文章的巨大价值。

这样的东西。

完全是诗词教科书。

只要好好的朗诵这些东西。

或许,将来真的可以吟出来一首首的诗。

“杨晨,这个人,真是越来越神秘了,从我掌握的资料中得知,他并没有什么奇遇,以前,也只是个普通的落魄的书香世家的公子哥而已。”

“十多年寒窗苦读,也从来没有什么奇异的地方?”

“可是,他从哪里学来这许多惊天动地的东西,莫非是从家传的那一部部的书籍中吗?”

书籍!

书是知识的载体。

而真正的书籍,只掌握在书香世家、封神世家、各大书院、世外仙道的手中,而一些商人等,只能手抄、听闻一些书籍。

不能掌握真正的圣贤传下来的书籍。

这些手抄、传闻的书籍,总有遗漏之处,却也使得的寒门中人,学到的知识,都是一鳞半爪,不够全面。

而若是有人胆敢盗窃他人的书籍的话,则是重罪,其罪如同叛国,要诛灭九族。

所以,杨晨的家。

如今虽然十分的落魄,只有茅庐一座。

可里面的书籍,依然没有人敢盗取。

……

杨晨把《声律启蒙》的第一卷,教给了马文才。

教完后。

杨晨自己坐在一旁,想着自己炼制的行功散的事情。

便让马文才自己在一旁,独自背诵。

可是马文才,刚刚并没有用笔记下来。

这一卷的文字不少。

杨晨也只是念了一遍,便让马文才自己背诵。

可是背着背着。

马文才这才感觉到有些尴尬了。

有些地方,他忘记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来到杨晨的面前。

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这个,师父啊,贫对富,塞对通,野叟对溪童。鬓皤对眉绿,齿皓对唇红。。。。。。!”

“这个,这个后面是什么呢?”

杨晨转过头。

望着马文才一笑。

“你刚刚不是说,自己能够记得住吗?怎么,这才多大功夫,就忘了我刚刚告诉你的东西?”

马文才挠了挠头,听杨晨这样一说,越发的不好意思。

“师父,是徒儿不好,你再教徒儿一遍吧!”

杨晨道,“知识无价,精通之后,可以成神道、修仙道,最次,也可以在人间博取富贵荣华,岂能容你如此懈怠?”

“这一次,念你初犯,也就算了,下一次,再犯类似的错误,我绝不会再教你第二遍!”

马文才神情一凛,道:“师父,学生知道了,以后,我绝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杨晨见马文才已经认识到错误了。

这才道。

“记住,好脑袋不如烂笔头!”

“以后,在学习什么东西,一定要用笔记下来。”

“万万不可再如这一次一样懈怠了。”

马文才立即提笔写道。

好脑袋不如烂笔头。

“师父,你这句话我一定会死死的记在心中。”

“我以后,一定会把师父教给我的东西,记下来的,绝不敢这样懈怠了。”

“要是,我再犯这样的错误,师父尽管惩戒我。”

杨晨点点头,“好,你记住这句话就好!”

杨晨又把《声律启蒙》的第一卷,对着马文才念诵了一遍。

马文才提笔,沙沙沙的,把这《声律启蒙》的第一卷,仔细而认真的写了下来。

写完之后。

便一个人,坐在私塾中,默默的记诵。

这一卷的内容,读起来朗朗上口,十分押韵。

马文才认真而努力的记诵了半个时辰之后,便已经记住了全部的内容。

随后,合上笔记。

在一旁,默默的诵读起来。

“师父,我记住了。”

马文才站了起来,脸上带着喜色。

“要不要我马上背给师父听听,看看我有没有什么地背错?”

炫耀!

这分明是炫耀嘛!

不过,杨晨也不好打击他,便道:“你背来听听!”

马文才十分兴高采烈的把声律启蒙的这一卷,非常的流畅的背了一遍。

一边背,一边抑扬顿挫的摇头晃脑。

“不错,背的不错!”

“今天就到这里吧!”

马文才道,“嗯,师父,这声律启蒙太有意思了,我会好好学习的。”

“对了,师父,我已经让人准备了玉石,一会就给师父送过来!”

杨晨很是感动。

“真是谢谢你了,有了这玉石,我就能布置下一些阵法!”

“有了阵法,就算是天下第一楼的杀手,也踏不进我的院子了。”

很快。

有着下人端来一个玉盘。

盘子上面盖着一块布,布下面放着八块玉石。

除了玉石。

还有着一支精致的狼毫大笔,一瓶血也似的朱砂。

“太好了!”

杨晨看着玉石、狼毫大笔、朱砂,脸上露出一片喜色。

找了个包袱。

把这一切收拾好。

杨晨便向马老辞行。

遇到马老的时候,马老一脸拘谨的看着杨晨。

这样的表情,倒是让杨晨感到非常的纳罕。

这是个什么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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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

马老都是一种和蔼可亲,大气雍容的样子。

如今,见到这拘谨的样子。

杨晨从心中感到有些好笑。

不过,他压住了笑意,并没有笑出来。

而是开口问道,“马老,有什么事情吗?”

“没事的话,我就要离开了。”

马老终究是做过大事的人,看得透,放得开。

闻言,脸上一笑,拿出一张薄薄的纸。

递了过去。

杨晨接过来一看。

原来是自己教给马文才的那一篇声律启蒙。

这是什么意思啊?

拿自己的东西给自己看?

难道嫌自己教的不好?

质问自己来了?

可是看这样子,也不像是质问的意思啊。

杨晨有些纳罕。

脑子没有转过弯来。

愕然的看着马老。

你解释解释啊,这是个什么意思?

我真没弄明白!

杨晨这么一看,顿时让马老有些坐立不安。

以为杨晨对自己默写声律启蒙不满呢。

毕竟,这可是瑰宝。

自己未经人家同意,就默写了,确实做的不太好。

“杨先生,这是我去私塾窗外,不小心听到的,听着十分好,未经先生同意,便用笔记了下来,细细研读,还请先生见谅。”

“我马府,愿意出万金,购买先生的这本声律启蒙。”

说到这里,马老心中都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生怕杨晨给拒绝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这样的一本好书,对家族教育至关重要,可以作为家族的底蕴之一。

马老自然是十分的上心。

杨晨一愣,随即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书写出来,便是让人读,让人看的,只有广泛流传,书才会有它的价值,敝帚自珍可不是我的作风;这书你既然喜欢,默写下来,自己留着去读便可,何须万金购置?”

杨晨把手里的声律启蒙的第一卷,递给了马老。

“这只是第一卷,后面还有着很多,等我作完这书,你尽管去默写下来,想传授给他人,就传授给他人,无需非要告诉我的。”

马老一愣,没有想到,杨晨年纪轻轻的,不但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还具备着如此豁达的胸怀。

不愧是著书立说的大才。

不过,马老仍是十分的郑重的说着,“先生,你这本声律启蒙,意义十分重大,价值连城,我不能白要,我马府的人,有幸第一个阅读这样的宝典,自然要付出一些代价。”

“我听闻,圣贤的文章,一字千金,这样的文章,让我阅读,我若是不付出些代价的话,心中有愧,对我的修行有碍。”

坏人修行,如杀人父母。

马老把话说到了这个地步。

杨晨自然不会再拒绝接收好处。

一开始拒绝,只是因为,杨晨觉得自己只是个知识的传播者。

通过传播知识,为自己积累名声,为自己读书封神做准备,这样做已经让自己有些小小的惭愧。

从没有想过,通过传播知识,再为自己攫取钱财。

只是,如今这钱是要也得要。

不要也不行啊。

唉!

这人生啊,真是机遇非常。

有些好处,推都推不出去。

“罢了,马老,你既然心中有愧的话,不如去帮我买一块山清水秀的地方,我这个人,安静惯了,不太喜欢喧嚣的地方。”

这却是杨晨有所考虑。

自己身怀异宝,时常会显现异象。

在人多手杂的地方,迟早会露出一些迹象。

而且,自己还要修行世外仙道的秘法。

红尘虽然是修行神道的最佳的地方,可是对修行仙道,却是不利。

所以,杨晨也一直想找个好的地方,布置出来一处洞天福地,以供自己修行仙道秘法。

“行,你放心就是,这事儿,我很快就会给你办妥。”

“等办完了,我自会通知你!”

马老见杨晨开口,十分的欣喜的应承下来。

杨晨带着玉石、狼毫、朱砂随即离开了马府。

到了马府之外。

朝着自己的家里走去。

在回家的路上,杨晨要路过一座破败的庙宇。

这庙宇在一个杂沓的不起眼的小角落里,占地极小,不注意的话,还真不一定能看得到。

放在以前,杨晨是不会进去的。

认为鬼神之说,都是无稽之谈,也定然会认为,人定胜天,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一切。

如今历经穿越、重生,自己又修行神道、仙道的法门。

自然知道,这世间,确实有着鬼神,确实有着冥冥中的大道在支配世间发生的一切。

而自从重生以来。

杨晨从来没有见过鬼神。

现在看到了这一座庙,心中一动,好奇之下,便想着去见识一番。

走近了。

才发现,这座庙已然十分的破败。

红砖绿瓦砌成的墙壁,已经有着许多地方断裂,断裂的地方漏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裂缝,呼呼地寒风,从这裂缝之间,朝着庙内呼啸而去。

王公庙!

从庙宇中间的一张还没有完全掉落下来的匾额上,杨晨看到了这座庙的名字。

王公!

应该是一个人的名字。

能够为一个人立庙,可见这人生前,定然也是有着极大的名声的。

死后百姓不忘,为其立庙,享受人间香火,护佑一方,成为神祗。

只是不知,这庙宇,为何却已经荒废了。

杨晨叹息一声。

像这样不出名的小神。

庙宇少,名声小。

一旦断了香火供奉,天长日久之后,盛名不再流传,其所积累的念力,便会逐渐消耗,一旦消耗干净之前,还没有成为真神的话,就会跌下神位,不复为神。

走进庙宇。

无数的蜘蛛网,爬满了角角落落,厚厚的尘埃,诉说着小神的悲哀。

庙宇的当中,矗立着一尊朱红色的神像,这尊神像面容带笑,目视前方,手持一根龙头拐杖,拐杖上挂着一个青皮葫芦,安然的坐在一张朱红大椅上面。

神座之下,则是一面石碑。

石碑上,记录着信徒聚钱建庙的事情,也记录着这一位王公的生前事迹。

杨晨朝着石碑看去。

才知道,原来这位王公,是数百年前渭城的一位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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