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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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牧师-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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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一些高大的房屋都是中世纪欧式建筑,多是以棕色或白色为基调,也有不少和中国古式建筑差不多,多是商铺和酒馆。来来往往的人们以黑头黑眼睛黄皮肤的居多,也有不少金碧眼的白种人和通身如墨独显一口白牙的黑色人种。

    王子旗知道,在大华国以黄色人种为尊,白色人种次之,黑色人种被认为是最低下的,而在四大帝国里其他三个帝国都是以白色人种为尊,黄色人种次之,黑色人种仍是最低下的。在四大帝国里,大部分黑人都没有自己的户籍,都是是贵族或者富人的奴隶,为主人种植庄园、下煤窑或者做其他苦力,生被烫上奴隶的烙印,死了也无人问津。只有少数的黑人是自由的,往往也生活在贫民区,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在床上躺了几天把王子旗憋坏了,加上初次接触这个世界,王子旗兴致勃勃地看这看那,就像小孩子逛街一样,这看看,那摸摸,对什么都充满了新奇感,甚至还买了三个铜币一碗的酸草汤,被酸得直咧嘴。

    就这样走走停停,王子旗拄着拐杖走得又慢,和奥黛丽走到不夜街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这个时候不夜街才刚开始热闹起来,到处都是叫卖的吆喝声。

    “正宗的夜光兽啊!拿回家可以当灯用的宠物!只卖三十个银币,白色、黄色、绿色都有啊!”

    “新到的避水蜥皮鞋啊!不买也来看一看啊!”

    “好香的咕噜肉啊!滋滋流油的咕噜肉啊!”

    “各种水果!香昙莓清热败火,水云瓜汁多甘甜……”

    有在店铺吆喝的,也有摆摊子吆喝的,还有抱着箱子流动作战吆喝的。不时有卖花的小女孩,边吆喝边用灵动的双眼在人群中搜索,看到有成双成对的年轻人就如鱼般从人群中穿梭过来,递上一束红玫瑰。

    有个卖花的小女孩看到王子旗和奥黛丽,虽然是一男一女但是好像女的在刻意和那男的保持着一定距离,而且这个男的看起来好诡异,下面倒是穿着长裤,上身裹得全是绷带,看起来两腿都还健在却拄着双拐。

    小女孩正犹豫着要不要过去递上一束玫瑰,就见王子旗邪笑着的朝她招手,“嗨!小美女,给我来一束玫瑰!”



………【第六章 一个金币的快乐】………

    一束玫瑰的成本是两个银币,通常都可以卖到三个银币,如果一天能卖掉十束玫瑰的话,就可以解决一家人的温饱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卖出去,那么两个银币的成本就要自己承担,今天一天小姑娘都没有卖出几束花,手里还有一大把的花束,只能拖着疲累的身体来夜市上叫卖。小说ap。文字版()如果今天晚上没有卖够六束花的话,连本钱都要亏进去,狠心的后妈不但不给晚上饭,还要用扫把打她。虽然这个浑身缠满绷带的人样子有点可怕,但是一想到扫把打在身上的痛楚,小女孩还是毫不犹豫的跑了过来,递上一束鲜红可人的玫瑰花。

    “三个银币,谢谢先生。”小女孩又看了看王子旗身后的奥黛丽,机敏地补了一句,“谢谢小姐!”

    “要叫夫人!”王子旗一本正经地道。奥黛丽狠狠地瞪了王子旗一眼,王子旗装作没看见。

    小女孩愕然,对热恋中的情侣来说,鲜花是传递情意的宝物,但对夫妇来说,就是没什么价值的奢侈品了。很少有丈夫会给妻子买玫瑰的,即使偶尔有,也会被妻子制止,三个银币都可以买到一斤熏肉了,作为妻子当然要算经济账。

    “不要听他胡说,我只是一个女仆。”奥黛丽微笑着取出钱夹,准备付钱时却现王子旗的钱夹里,根本就没有银币。奥黛丽只好取出一枚金币递给卖花的小女孩。

    小女孩看到金币眼睛都放光了,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平时都是在和银币、铜币打交道,一年能见到几次金币?小女孩的心跳都有点加快,不由自主地吞了口涎水,却不敢伸手去接,有点气短地说,“对……对不起我找不开。”

    “哦!那不如这样吧,你这里所有的花,一共还有……嗯……十一束花,我全买了。”

    小女孩一下子兴奋起来,“真的吗?可是,可是,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找不开,十二束花只要三十六个银币,我该找您六十四个银币,可我这里总共就只有六个银币。”

    “那么剩下来钱,就当我雇佣你好了。”王子旗认真地说,“这十一束花你每碰到一对情侣就送给他们一支,并且要大声说一句‘祝你们幸福’,能做到吗?”

    小女孩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个劲儿点头,表示自己保证完成任务。虽然这个任务很奇怪,但是小女孩兴奋得连想都顾不上想了。

    王子旗接过小女孩手里的玫瑰,而小女孩则兴奋得双手直颤,小心翼翼地接过奥黛丽手中那枚金币,贴身收藏起来。

    看着小女孩欢快地自人群中穿梭而去,一蹦一跳如飞舞的蝴蝶,奥黛丽露出会心的微笑。

    “喏,给你。”王子旗把红玫瑰递给奥黛丽。

    奥黛丽后退一步,绷起俏脸道:“不要!”诺亚大陆的风俗是只有情人才可以送玫瑰,这一点上奥黛丽始终保持着警惕。

    “想啥呢?”王子旗摇头叹息,“我只是想让你回去找个花瓶插起来而已。”

    “讨厌!”奥黛丽双颊上泛起红晕,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玫瑰。

    两人继续向不夜街深处走去,期间奥黛丽忍不住好奇,问道:“刚才那个金币,你赏就赏了,何必让人家做什么任务呢?”

    王子旗微笑着解释道:“赏赐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可能会让小女孩产生自卑感,而雇佣则是平等关系,我出钱,她出力,很公平的交易,她是靠自己的努力来得到报酬的,这样她也许会快乐一点。”

    如果说刚才王子旗说出任务的时候,奥黛丽看他的目光是奇怪,现在这种目光已经升级为惊奇了。这样的理论,只应出自象征大华帝国礼仪和风范的温沙公爵之口,除了他,贵族之中还有谁能替社会底层的人着想,顾及那一点可怜的自尊呢?

    王子旗很享受奥黛丽这种目光,接着道:“何况,我只花了一个金币,就换来十一对情侣的喜悦和小姑娘的开心,这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而且我感觉做了好事,自己也很开心。”

    这还是那个以流氓、无赖著称的恶迹斑斑的流氓子爵吗?奥黛丽感觉这些天好像换了个人相处一样,尤其是今天王子旗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让她觉得这世界好像有点颠倒了。她看着王子旗的眼睛里波光涟涟,满是异彩。

    “嗯,睁大眼睛看仔细,我是级耐看型!”王子旗摆了个自认为比较帅的姿势。

    “呸!”奥黛丽别过头去,“你是级难看型!”

    “哈哈!”王子旗爽朗地一笑,拄着双拐大步向前走去。

    两人说说笑笑沿着不夜街的主干道逛了一个来回,夜已经深了,月亮升起很高,漫天繁星预示着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王子旗已经吃过十几样小吃了,肚子已经很饱,可一闻到道边小摊上传来的烤肉香气,又一头扎了过去,买了两大串烤咕噜肉,一口咬下去香气四溢,满口流油。王子旗递了一串给奥黛丽,奥黛丽连连摆手表示不要。一路上王子旗买什么都是双份,刚开始奥黛丽什么都不要,后来看王子旗吃得兴起,奥黛丽也忍不住跟着吃了起来,女孩子胃口小,吃了几样就吃不动了,尤其刚才喝了一杯紫椰汁,涨得走路都有点困难了。

    王子旗一边吃,一边拄着拐打算转身离开,忽然听到小摊后面巷子深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哭泣声。王子旗停滞了咀嚼,口里含着肉含含糊糊地问,“奥黛丽,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我是说巷子里好像有人哭泣,而且好像是个小孩。”

    “嗯……”黛丽迟疑了一下,说:“没有,我没听到。”

    “我们进去看看!”王子旗连吞带咽把肉吃完,签子还给卖烤肉的,就打算往巷子里走。

    卖烤肉的却赶忙迎上来拦住他们,“这位朋友,您不是本地人吧?千万别自找麻烦,看在您买了两串烤肉的份上,我一定要阻止您冒这个险!”



………【第七章 是中国人就有三分侠气】………

    “哦?有危险?”王子旗笑道,“堂堂帝都,帝王脚下,能有什么危险?帝都的治安官难道都是吃素的?”

    感情这位爷什么都不懂,哪个地方没有点阴暗面?官方在不可能赶尽杀绝的情况下,干脆默许了,只要不威胁到那些治安官的政绩和贵族们的利益,哪怕杀人放火也无人问津。(全文字小说阅读,尽在文。学网){}

    “哈哈!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谁才这么说的,帝都只有人怕我,哪有我怕人的道理!”王子旗故做嚣张姿态,心想说好话人家不一定放他过去,还是扮坏蛋效率比较高。

    果然,卖烤肉的大汉一看他这嚣张跋扈的样子,就一阵不爽,“你是谁啊?这么拽!”

    这个时候周围已经围满了人,王子旗的扮相本来就特殊,这么一闹,把周围人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有个好心的老人从后面轻轻拍拍王子旗的肩膀,小声说:“孩子,别进去,那里很危险的。”

    王子旗过头来冲老人一笑,大声道:“奥黛丽,告诉他我是谁!”

    奥黛丽皱起秀眉,以王子旗故态复萌了,只好提高声音道:“这位就是王子旗子爵大人。”

    卖烤肉的大汉一个哆嗦,差点脱口说出“流氓子爵”四个字来。他是没有说出来,人群里有人代他惊呼出来,“流氓子爵啊!”

    人们心道原来这位就是帝都赫赫有名的流氓子爵王子旗,他父亲是掌管帝都城防的王北将军,祖父是当前军方最高指挥王建业将军,说在帝都只有人怕他,没有他怕人倒也并非虚言。不过有人想起这位流氓子爵前些天调戏女子被揍得满地找牙,现在满身绷带还这么嚣张,就忍不住暗暗笑。

    人们自觉地让出一条路来,王子旗大摇大摆地走向巷子里。

    “去吧,最好在里面别报名号,让里面的人弄死你,帝都也少了一大害!”很多人脑子里同时浮现出这个想法。

    奥黛丽眼看王子旗走进巷子里黑暗的地方,一咬牙,也跟了进去。

    外面的人都散了,卖烤肉的也迅收拾摊点,打算提早回家,万一流氓子爵在这里出了事,在场的人恐怕都没什么好果子吃。于是街面上这一段突然空旷下来,附近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王子旗走进巷子里,在巷子的尽头看见三个身材高大的白人,一个面皮白净,棕色的头天然卷曲,鼻子勾得厉害,一双狭长的眼镜里透着阴霾;一个额头很高,颧骨突出,留着满脸的络腮胡,嘴角似笑非笑,还有一个被房子的阴影遮住,看不清脸面,但是从他宽阔的肩膀,彪悍的体型来看,绝对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这三个白人正围着一个黑人小男孩,小男孩刚刚五、六岁而已,有着一头蜷曲的黑,紧紧的贴在头皮上,稚嫩的面孔上有这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本应天真无邪的双眼里却充满了恐惧和无助。小男孩平趴在地上,背部被一只大脚踩着,留着络腮胡的白人蹲了下来,打开一个药瓶,“乖乖地喝了它,可以让你少受点罪!”

    “呜……我……我不喝!拉迪斯妹妹喝了以后……眼睛……眼睛全没了!”小男孩惊恐地直摇脑袋,哆哆嗦嗦地说,“你们绕了我吧!让我干什么都行!我会擦鞋、洗衣服、涮碗……我什么都会干,求求你们,不要挖我的眼睛……呜哇……”

    小男孩恐惧到极点,嚎啕大哭起来。

    也许是怕小孩哭声太大把人招来,络腮胡扬起大手猛抽了小男孩两个响亮的耳光。

    “叭!叭!”

    “呜……呜……”小男孩的哭泣改为小声抽泣,薄弱的肩膀随着哭泣不停地抽*动。

    络腮胡把药瓶撸到小男孩嘴边,用命令的语气说:“喝了它!不然现在就把你眼睛挖出来!”

    小男孩紧闭双唇拼命地地挣扎着,扭动着幼小的身躯,试图躲开着瓶药水,背后马上被重重地踹了一脚,小男孩几乎休克过去。

    踹他的是那个鹰钩鼻子,“约翰,啰嗦什么,弄晕了直接灌下去得了。”

    “好吧特瑞萨,看来还是你说得对!”络腮胡无奈地耸了耸肩膀,装腔作势地道:“我这个人啊就是太仁慈了。”

    “嘿嘿!”“哈哈!”

    听到约翰说自己仁慈,特瑞萨和另外那人都笑了起来,笑得非常邪恶。

    特瑞萨拍了拍约翰的肩膀,拜服地说:“我和贾森从集市上低价买回些黑狗,砍断一只腿什么的放出去要饭。自从你老哥来了之后,我们再没有花钱买过黑狗,只要在那些黑人村子里游说下,说招揽黑人小孩去贵族家做仆人,而且名额有限,那些愚蠢的村民就会疯般地争个头破血流,抢着要把自己的孩子送来。这些小黑狗送来后全部是四肢齐断,挖眼割舌。死了之后还要挖出肝肾腰子拿出去卖掉,可怜他们的父母还以为自己的孩子在贵族家里不愁温饱呢!你要是仁慈,我和贾森只好该行当牧师了。”

    三个人同时大笑起来,约翰得意地道:“别忘了自从我加入以来,你们的收入提高了三倍呢!”

    帝都的繁华地段经常可见有些小孩缺胳膊断腿地在地上趴着讨饭,前面放着个破碗,善良的人民悯其幼小可怜,往往会往碗里投些银钱,哪里知道这些钱最后都会落入这些黑心的人贩子手中。另一个王子旗的记忆里不是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情况,只是没想到这些小孩的手脚都是生生被人砍断的。

    王子旗在黑暗里蹑手蹑脚地前行,这些话都听在耳朵里,只觉得睚眦欲裂,心里蓦然升起一股无名怒火,身形一动,就要冲出去。奥黛丽赶忙从后面一把拉住,压低了声音急道:“你还真的要去啊?那不是拿了鸡蛋往石头上碰吗?为了一个低贱的黑人以身犯险,值吗?”

    奥黛丽太了解这位流氓子爵的战斗力是什么水准了,吃喝玩乐最拿手了,标准的纨绔子弟,家传的武学压根就没练过,仗着小时候练过点基本功,对付寻常二三人等还不算吃力,碰上这种在道上混的恶徒非吃亏不可。

    王子旗身形被拉得一顿,胳膊轻轻一甩,甩开了奥黛丽拽住胳膊的手,拄着拐杖大踏步向前走去,语调很轻,语气中却透着坚定:“你不懂,是中国人就有三分侠气!”



………【第八章 巷战】………

    在奥黛丽讶异的目光中,王子旗拐杖一点地,借力“噌”地一下自黑暗中蹿出,扬起拐杖指着三个白人怒吼:“放了那个男孩!”

    三个白人先是被吼得一愣,等到看清来人不过是一个拄着双拐身缠绷带的伤残少年,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嘿嘿”“哈哈”地笑了起来。()

    那个叫约翰的白人站了起来,从腰间抽出一把匕,目露凶光,用匕指着王子旗道:“小子,听着,不想死的话就滚远点儿,别***多管闲事。”

    “放了那个男孩!”王子旗强压住心头怒火,“不要逼我出手。”

    “哈哈!”特瑞萨看着他满身绷带放肆地笑道,“被人揍不是你的错,半夜出来装僵尸吓唬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三个白人身材高大健硕,即使最矮的贾森也比王子旗高出小半个头,他们压根就没把这个少年看在眼里,何况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少年伤势还未痊愈,行动有所不便。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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