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仙狠狠地瞪着沈信,却忽然自己也禁不住大笑。两个人你瞪我,我瞪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像两个小孩子一样开怀大笑。
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凤仙更是趴在床上笑得起不来。
就在两人最高兴的时候,随着一声怒吼,一个黑影忽然扑了进来。
(第三章 完)
第四章 预先庆祝
“混蛋,你在干什么?”随着一声怒吼,这个身影猛地向沈信扑了过去。
沈信倏地闪向一边,顺势在这身影上作了点手脚。等他看到扑来的是张林时,张林已经狠狠摔在床上。
“混蛋,敢打我妹妹主意,我打死你。”张林挣扎不起身,扑倒在一床被褥上,狠狠击打着,嘴里狠狠骂着。
凤仙和沈信面面相觑,不知张林在干什么。
凤仙很快反应过来,脸上微微一红,上前拉开张林道:“哥,你在干什么?”
“别管我,我一定要打死这忘恩负义,见色起意的混蛋。”张林仍然想往前扑,却突然发现眼前只是铺盖,并没有他臆想中的色狼在。
“咦?那淫棍哪里去了?”张林诧异莫名。
“别丢人了。”凤仙狠狠拧了张林一把。张林猛然回头,这才看到站在一边微笑的沈信。
张林的目光迅速扫过凤仙和沈信,颇有点疑神疑鬼,虽然他是想借沈信一举成名,但看到沈信现在潇洒倜傥的模样,不由担心起自己的妹妹来,害怕被沈信给骗了。“小白脸是最没良心的。”心中这样想着,他的目光更是锐利。
沈信是不明白张林的心思,凤仙却看出来,忍不住不悦道:“哥,你胡思乱想什么?”
张林看到凤仙和沈信毫无异样,这才松了一口气,笑道:“没什么,你们刚才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顿了一下,他又加了一句:“他会说人话啦?”
“哥,你这是什么话?”凤仙先是不满,接着就兴奋起来:“哥,你知不知道?沈信他简直是音乐天才,第一次接触吉他就弹得比我还好。”
“那还用说,我张林的眼光这么高,能看上眼的人怎么会差?不要看我以前没有挖掘出什么人才,那时普通的小明星我看不上。”先自吹自擂一番,张林低声发出疑问:“真的那么厉害?别被小白脸骗了。”
沈信虽然不是完全明白张林的意思,但也猜到不是什么好话,只能暗自苦笑。
“当然是真的了。”凤仙没好气道,虽然明白张林是好意,她却不想张林这么口不择言。
“能不能让我欣赏一下?”张林倒是一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姿态。
“当然可以。”沈信接口道。听到沈信一口标准的国语,张林的下巴一直掉了下来,半天合不拢嘴。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妹妹,张林低声道:“有没有觉得不对劲?昨天他可是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说,现在怎么说得这么流畅?”
“我想,会不会是失忆?我见他昨晚看了一夜的电视,或许他找回了一些回忆?”凤仙提出一个假设。张林想了想,点头道:“有道理,不然怎么解释他莫名其妙的行为呢?”
沈信没有理会兄妹间的谈话,抱起吉他沉思着。他倒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天才,只是刚才和凤仙的一阵大笑,让他记起某些快乐的往事,心情很是激动,大有不吐不快之意。
当他想到这些快乐的时候,脑中依稀有旋律流淌,他正凝神将这些旋律组织起来。如果是用玉笛,他根本连想都不用想,随意就是一曲,不过既然他用的是吉他,就难免要花点心思了。
当张林和凤仙的对话告一段落时,沈信轻轻拨动了琴弦,一首优美的曲子随着他的手指奏出。
乐曲似有魔力,张林和凤仙瞬间被带入了一个快乐的音乐世界,那优美的旋律充满了仙灵之气,令张林和凤仙浑然忘了自我,尽情地快乐着。
如同一个故事,这段音乐只是前奏,当张林和凤仙静静坐下聆听之际,沈信忽然开口唱了起来。那是他自己即兴创作的歌词,古色古香,充满了古汉语的韵味,张林和凤仙并不是很懂,却也能感受到歌词中表现出来的轻松欢快,一时间完全迷失在吉它的乐声和沈信的歌喉中。
一曲终了,张林和凤仙如痴如醉,沈信自己也沉浸在久违的快乐当中,久久回味。
“好,太好了。”张林拼命鼓掌,他并不是有文化的人,像前一晚沈信在海边所吟唱的歌曲里面那种感受,他其实领会不了,但现在这一首欢快的乐曲却没有问题,他觉得沈信就凭着这一首歌曲也可以红透半边天。
凤仙没有张林那么夸张,但失神的样子表明她更受感染,只听她低声感叹:“天!居然有这么优美的歌曲。”
“老弟,我相信你绝对可以大红大紫,就让我们一起携手创造美好的明天吧。”张林兴奋之下,开始胡言乱语。
“你说什么呀?”沈信对张林的兴奋不解,皱皱眉头。
“对了,你是什么地方人?以前是干什么的?”张林冷静下来,连忙问道。
沈信眉头大皱,不知该怎么回答。
“是不是忘了?多少应该有点印象吧?”凤仙倒是真把沈信当成失忆患者了。
这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沈信,沈信点头道:“我不记得了。”
张林听完也相信了,拍着胸脯道:“记不得也没有关系,以后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只要你听我的,我保证你能成为大明星,不过你到时候可不能忘记兄弟啊。”
沈信不解:“大明星?什么东西?”
张林一瞪眼:“连大明星也不懂?”
沈信挠头道:“我不记得了。”一句话可以推托一切不好回答的问题,沈信算是明白语言的魅力了。
果然张林不再过多追问,只是解释起来:“要生活,得有钱对吧?”
钱沈信当然知道,于是他点点头。
“要有钱,就得工作,对吧?”
沈信又点点头。
“但是,同样是工作,报酬却不一样,大明星就是能挣大钱的人。”张林用自己的心理对比沈信,对其大力蛊惑。
“但是,大明星怎么挣大钱呢?”沈信问道。
“唱歌,演电影,演电视,这些都是很挣钱的。等你有了名气之后,拍拍广告也能捞不少。”张林仿佛看到漫天金光闪烁,嘴里滔滔不绝。
“唱歌也能挣大钱?”沈信有点不信。
“当然了,只要你听我的就没错。”张林大打保票。
凤仙也开口了:“真的,我相信凭你的音乐造诣,一定可以成为明星。”凤仙倒不像张林那么财迷心窍,处处想着钱,不过听过张林的歌后,倒是很希望他能发挥自己的特长。
沈信想了想,也是甚为意动,唱歌也是他喜欢的事,而且能够挣大钱,这倒像是神仙般的生活。反正也没地方去,这兄妹对自己挺好,倒不妨试一试。
“好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倒也很想当个明星。”沈信说道。
“不是明星,是大明星。”张林兴奋不已:“好了,我们一起去预先庆祝一番。”
“哥,我们没钱了。”凤仙提醒他道。
“没事,我有。”张林摸出一把钞票,得意洋洋道:“而且我们很快会有更多。”
“你哪来那么多钱?”凤仙大感意外。
“手气顺,赢来的。都说沈信是福星了,我现在几乎就是赌神。”张林不由分说,拉着凤仙和沈信就往外走。凤仙本想表示一下对张林赌博的不满,但想到说也没用,叹口气,没有说话。
来到一家西餐厅,张林意气风发地拿过菜谱点菜,问到沈信,沈信本想拒绝,但又不想太过分,于是淡淡说道:“随便啦,不过我只吃素。”
张林奇怪地看看他,还是依了他的意思。接着张林又要了一瓶红酒。
看着红色的液体注满透明的杯子,沈信好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酒,红葡萄酒。”张林已经习惯了沈信的无知,解释道。
“红色的酒?好奇怪。”沈信心中这样想着,却没有说出来。现在他完全不需要吃东西来维持营养,不过对于饮料还是很喜欢的。闻到红酒那沁人心脾的香味,虽然看着红色的酒不太顺眼,沈信最后还是学着张林喝了一口。
“嗯,好酒。”作为一个半仙人,沈信的感觉器官比常人敏锐百倍不止,当然更能领会红酒的不凡之处。任酒的芳香在嘴里回荡,沈信仔细辨别着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赞叹不已。
“好喝吧?不过这只是普通至极的红酒,窖藏数十甚至上百年的红酒更是味道大佳。不过价格不是一般得贵,我们现在喝不起。”说到最后,张林有点沮丧,不过马上又兴奋道:“等你成了大明星,一切就不一样了。我们到时候住豪宅,开名车,喝好酒,还有成群的美女,那可就风光了。”
“哥!”听张林越说越不象话,凤仙狠狠地打断了他的话。
“总之,你一定要成为大明星,我以后可就靠你了。”张林最后总结道。
并不是很理解张林的话,但至少沈信觉得,如果每天有红酒喝的话,相信并不是一种很难过的生活。所以两个人倒也投机,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很快一瓶红酒就见了底。这时张林更是兴奋,招呼侍者拿了两支古巴雪茄过来。
凤仙抗议道:“哥,你自己抽烟也就罢了,干嘛让沈信也抽呢?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懂什么?不抽烟不喝酒,那叫什么男人?”张林自有一番理论,凤仙气鼓鼓地不说话了。
沈信好奇地拿过雪茄,却不知道该怎么帮,有点手足无措。张林先给自己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潇洒吐个烟圈,笑道:“看,就是这样。来,我给你点上。”
沈信不明白这样有什么好处,不过看起来倒是有趣,学着张林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张林大笑,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之一。笑过之后,他摆出烟界前辈的姿态,笑着道:“不要吸进肚子里,吸入口内,然后吐出来就对了。”
沈信第一次被呛只是因为出其不意,经张林一指点,马上就明白了,第二口已经似模似样了,悠然吸了一口,他一张嘴也吐出一个烟圈。
“对,就是这样。老弟,你可真有天赋,看你抽烟的样子,十足是大明星的派头。即使你当不成歌星,当个影星也是绰绰有余。”
沈信一笑,却看见凤仙一脸的不高兴。凤仙自然不赞成沈信抽烟,不过却是过虑了,以沈信现在的功力,别说雪茄了,吸毒都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虽然沈信不明白凤仙的心理,但对她却很有好感,就想逗她开心一下。深深吸了一口烟,沈信轻轻张嘴,烟雾从嘴里冒出,却并不是袅袅上升,反而向着凤仙飘去。
烟雾飘到离凤仙二十厘米处,开始凝聚成型,渐渐变成一支酒瓶模样停在凤仙面前的桌上。
凤仙果然忘记了不快,不能置信地看着烟雾形成的酒瓶,讶然道:“你怎么做到的?”
张林也是诧异不已,一不留神将一口烟吞下,顿时呛得咳嗽不止,脸涨得通红。
沈信本来想说“很简单”,想了一下,笑道:“小把戏。”
这时烟雾形成的酒瓶渐渐消散,凤仙却依然欣喜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觉得沈信越来越神秘。
张林却没有想那么多,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大力拍着沈信的肩膀,笑道:“我们说什么也饿不着了,即使成不了大明星,我们也可以去夜总会表演,就凭老弟刚才那一手,肯定大受欢迎。”
“不,我一定要做大明星。大明星才能挣大钱嘛。”沈信促狭地对张林挤挤眼,张嘴又突出一股烟雾,在张林眼前形成一个元宝形状。
“对,对,我们要挣大钱。”张林大笑着去接元宝,烟雾马上四下散开。沈信和凤仙哈哈大笑。
在餐厅盘桓两个小时,三人这才离开。
漫步在夜色中街道,张林豪情大发,高歌道:“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
沈信也很快加入高歌的行列,两人勾肩搭背地向前而去。凤仙看着两个男人像小孩般胡闹,摇头失笑,也快步跟了上去。
(第四章 完)
第五章 适应
时间一天天过去,张林虽然成天奔波,却依旧没有找到带沈信入行的门路,他本来就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有什么重要关系,而且他的定位是要捧沈信作大明星,这想法对他固然是天经地义,却没有人愿意来附和他,他见的人大多数都是最后不耐烦地将他轰走。对于遭到的种种冷遇,张林倒也不如何在意,离开时反而趾高气扬,暗自想道:“等老子功成名就之后,你们就知道后悔了。”这想法让他感到很爽。
不过总是努力没有回报,张林回家后难免要长吁短叹一番,感慨世人缺乏慧眼,徒令天才飘零。这个时候他完全把自己和沈信完全当成一回事,那是不必多说了。
凤仙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依然从事着自己那份薪水低微且又繁琐的工作,不过精神状态的变化却是巨大,一些相熟的朋友都打趣她,问她是不是找到了白马王子,每当这个时候,凤仙都是矢口否认,但总也不经意地于脸颊上现出两朵红晕。对于没有恋爱经历的她来说,她根本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这种心态,只是觉得只要和沈信相处在一起,就会感到快乐。
只有沈信的生活最为简单,想法最为单纯,他的性格本来就是随遇而安,并不强求什么,既然眼前的生活也很舒适,也就懒得去多想,所以每天就是看看电视,玩玩乐器,再看各种杂书,日子很是逍遥。由于他根本不需要休息,当张林和凤仙休息的时候,他还一个人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借口自己精力充沛,张林和凤仙都当他只是晚睡早起,并没有怀疑他是不需要休息的怪物。
顺便说一句,沈信一开始修真就被师傅灌了好几颗灵丹妙药,平白多了几十年功力,所以起点是很高的,这种全天候的运作是他早习惯的,他原先的师傅就是这样培训他的,夜晚练功,白天则学习各种琴棋书画,除了画画沈信不是很出色外,什么音乐,书法,围棋之类,沈信都是一流高手。
在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停歇的状态下,对眼前所处的世界沈信算是有个大致的概念了,国语和粤语水平都足以应付日常对话了。由于什么也不懂,他倒是表现出与自己年龄相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凤仙各种各样的书都被他看了一遍,不过到底懂得了多少,那也难说得很,不过反正过目不忘,先记下来,慢慢研究即可。一句话,现在沈信就是一台人形电脑,什么资料也往里面装。对了,说到电脑,凤仙倒是也有一台,也教过沈信使用,不过沈信显然没有多大兴趣。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现在的总体知识水平连小学生也不如,怎能要求他了解到电脑的乐趣所在?
闲暇时间,沈信就去逛书店,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地方后,他就喜欢上了。对于沈信爱看书这一点,张林大发感慨,说自己当年上学时也是好学生云云。不过看看凤仙不以为然的眼神,也大概可以估量出他话的可信度不会太高。在附近的书店盘桓日久,店员也逐渐熟识了这个英俊而又好学的年轻人,不过当看到沈信抱着一本小学生数学教材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本来被沈信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店员也不得不在自己罗曼蒂克的想象中加入关于智商这个大煞风景的因素。
对于沈信在知识方面的进步,张林和凤仙只当是他失忆症大有好转,并没有过多怀疑。只是在欣喜之余,张林不免担心一旦沈信完全恢复记忆,是不是还会留在自己家里,不过这当然只是杞人忧天。而当沈信捧着有关物理化学的书回家,大有向科学事业进军之势时,张林又担心自己的造星计划失败,大叹沈信“不务正业”,沈信当然充耳不闻,毫不理会。
对于新世界的了解越多,沈信就越觉得有趣味,虽说他是成仙得道之人,但以前的生活也仅限于长安和后来修真所在的山上,对地球上其他地方完全不了解,所以不久他就对地理发生了很大兴趣,大有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