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当保姆。”秦歌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如果是我们的家的话,我可以考虑承担家务活这一项。”
“你做梦吧。”典娆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转头不理会他了。秦歌顿时又装模作样地捶胸顿足,长吁短叹。
“你就知足吧。”沈信拍拍秦歌肩膀:“我记得你上次说什么家具摆设应该换成黄金制品,现在知道老大是为你考虑了吧?如果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黄金做的,你的小命可就难保了。”
“有道理。”秦歌点点头,接着忽然又道:“可是地毯还是应该铺得厚一点啊,这样我从高空摔下来就不会那么疼了。”
对秦歌这样的要求,沈信只能瞠目以对。这家伙,脑子的构造绝对是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第九十二章 完)
第九十三章 一辈子的浪漫
对凤仙在大陆的见闻颇感好奇,典娆和万零拉着凤仙到一边闲聊去了。沈信看看没什么事了,对秦歌说道:“我现在要去趟公司,你没什么事也一起去吧。先让华哥见见你,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反派角色可以给你演。”
刚听到沈信的话时,秦歌向典娆那边看看,大有一口拒绝的意思,不过听到最后,他的眼睛又亮起来了,马上一口答应:“老大,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没有反派演,我可是要造反的。”演反派似乎已经成为他根深蒂固的渴望,一听就兴奋起来。
“知道了,整天图谋不轨,亏你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好小弟。”沈信说着就要拉秦歌动身。
而就在这时,脚步声响,一个中年人走了进来,一眼看到沈信,马上火冒三丈地向他走来。
来人正是凤仙的长兄张林,沈信已经好久没看到他了,见他衣冠楚楚,虽然品位不高,倒也有些气度,不由笑道:“张林,看样子你最近的生意不错,很风光嘛。”
张林却是脸沉如水,低喝道:“禽兽,我真后悔把你带进家门。”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所有人都不知道此话从何说起。凤仙一跺脚,不满地叫了起来:“大哥,你又在胡说什么呀?”
秦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虽然他时常对沈信有所不满,但怎么说那也是他老大,怎么能任这么一个貌不惊人的凡夫俗子侮辱呢?他一个箭步上前,指着张林的鼻子说道:“你什么人?居然对我老大如此大言不惭,信不信我打得你连你老妈也不认识?”
不等张林说什么,典娆已经一脚把秦歌踹开了。秦歌莫名其妙地看着典娆,不知道自己又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典娆没好气说道:“你掺乎什么呀?这是凤仙姐姐的大哥。”
秦歌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老大的大舅哥,靠,这些家务事可是很麻烦的。老大,你自己解决吧,我做小弟的就不掺乎了。”话音未落,他一溜烟地穿门而出,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张林紧盯着沈信,看也不看其他人,一挥手道:“所有闲杂人等都给我退出去,我有事要跟这忘恩负义的小子谈。凤仙,你也出去。”难得地,张林的语气神态显得威风十足。
万零还有些莫名其妙,看看沈信,看看一脸杀气的张林,颇有些不知所措。典娆却是聪明,看出事态不妙,她拉拉万零衣袖,小声说道:“这些事怕是我们管不着,走人了,让信哥哥去头疼吧。嘻。”有点幸灾乐祸,典娆步秦歌后尘,拉着万零也躲了出去。
只有凤仙没动,虽然张林要求她也出去,她还是很坚定地留了下来。勇敢地看着张林,凤仙说道:“没有什么事是我不能知道的,大哥,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看看凤仙,张林的眼神转柔,叹息一声,却没有对她说什么,接着再看向沈信,他恨恨道:“好小子,你忘了是谁收留你,是谁带你进入娱乐圈的了吗?不要自己风光了就忘了从前。居然有此禽兽之形,你对得起我们吗?你难道就不惭愧吗?”
听张林一口一个“禽兽”,沈信完全是莫名其妙,忍不住说道:“拜托把话说清楚好不好?你到底想说什么?”
越看越觉得沈信是在装糊涂,张林冷笑道:“你以为你做的事就没人知道吗?你来告诉我,你对凤仙做了什么?”
此话一出,凤仙羞的面红耳赤,沈信也恍然大悟。其实是他自己不知道,他和凤仙在大陆的几次逛街都被跟踪的娱乐记者拍到了,在职业嗅觉的驱使下,有关沈信和自己美丽的经纪人的绯闻一时间也颇热门。这样的消息为张林得知后,他不由担心起自己妹妹的将来。一听到沈信回来的消息,他马上上门问罪。
明白了张林的意思,沈信不由好笑:“你的意思我明白了,可是我不懂,难道我喜欢凤仙也有错吗?”
“好,你终于承认了。”张林算是逮住把柄了,继续问道:“作为一个男人,你既然喜欢凤仙,难道不应该担起自己责任,不应该对凤仙有一个交代吗?”
“你说吧,什么样的责任?我应该怎么交代?”沈信明白张林的意思后,反而变得很坦然,实际上他自己问心无愧,也没什么好怕的。
“我要你和凤仙马上结婚。”张林紧盯着沈信,一字一句地说道。
“好啊。”沈信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其实在他现在看起来,婚姻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但如果张林非要坚持,他也无所谓。
沈信答应得如此爽快,反让张林吃惊了,没有了刚才的火气,他变得犹豫起来:“你小子答应得这么爽快,莫非想玩什么花样?”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虽然此刻不适合开玩笑,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么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回答才好?我是不是先百般推脱,然后才在你的威逼之下屈服?”
“不要岔开话题。”张林一挥手道:“是你自己答应的,我没有逼你。既然你同意了就不要反悔,现在我们就来研究一下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沈信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一直没有说话的凤仙却突然说道:“大哥,你对我的关心我很感激,不过我是不会和沈信结婚的。”
“为什么?”沈信和张林同时惊叫出声。
“因为,我觉得婚姻只是一个形式,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的人他也喜欢我。”凤仙勇敢地应上张林责难的目光,继续说道:“我喜欢沈信,我知道他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婚姻并不能保证他喜欢我一辈子,而没有结婚也不意味着他不喜欢我。我想,我不需要非要用这样一根绳索把我和他绑在一起。”
“可是你总得为自己将来打算吧。”张林又叫了起来。
“没什么好打算的,我很喜欢现在和沈信的关系,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下去。”凤仙轻声但坚定地继续说道:“都说女人在拍拖中是最幸福的,而我的梦想就是和沈信拍拖一辈子,不要结婚。能够一辈子都和自己喜欢的人拍拖,我想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了。而结婚,我不喜欢,大概能绑住他的人,可不一定能绑住他的心。我觉得那只是一种负担,我不想要。”
张林听着凤仙的话,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当然知道虽然他这个妹妹表面看去很柔弱,但却是执拗得可以,她一旦决定的事没有人能驳回。发了半天怔,张林忽然叹息一声:“算了,
凤仙,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我不管了。”
“谢谢大哥理解。”凤仙很激动,张林同样也是心潮澎湃。
“我有事先走了,你自己保重。”张林无精打采地对凤仙说完这一句,转身欲行,却又对沈信威胁道:“你小子对凤仙好点,如果让我知道你对不起凤仙,可别怪我不客气。”
沈信点点头,没有说话,在他心里,只是充满着对凤仙理解的感激。他曾经有一次想过要结婚,那是想和秋真真,其实那只是因为他的思想受到了现代人的影响。等他抛开一切烦琐的社会束缚后,他已经把结婚归结到毫无意义的事情里面了,虽然如果凤仙同意他也会去做,但终究是一件让他觉得麻烦的事。象现在这样,凤仙先拒绝了,他真的很感动。
婚姻好象是一种保障,但实际象他和凤仙的这种情况,根本不需要那所谓的保障,只要两个人心心相印,拍拖一辈子才是最浪漫的事。
张林自顾自走了,沈信看着凤仙,眼里满是难以描述的情意,他对这个一直以来默默支持自己的红颜说道:“谢谢你!”
“现在才说这种话?”凤仙先调皮地对沈信眨眨眼,然后才认真地说道:“我不需要你的甜言蜜语,也不需要你有什么表现,只要求你心里有我就行了。”
“我知道。”沈信继续深情望着凤仙,说道:“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和你拍拖一辈子,这样我们就永远在拍拖。”
情到深处,语言已经是多余了。凤仙默默地将头埋到沈信的胸前,感觉到的是幸福,沈信紧紧抱着凤仙,心里也是一片甜蜜。
两个人完全沉醉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浑然没有注意到窗户外有两双窥探的眼睛在闪烁着。
“好浪漫啊。”典娆看着沈信和凤仙的亲密景象,忍不住这样感叹,眼睛里同时射出憧憬的光芒。
“其实只要你想,你也能得到的。”秦歌伏在离典娆不远的地方,痴痴地看着典娆:“我们也可以拍拖一辈子,而且我们的一辈子会很长很长。”
典娆依旧望着窗户里面,并没有理会秦歌的话。秦歌见典娆没有直接回绝,顿时胆子大了起来,伸手揽向典娆的纤腰,同时对典娆说道:“其实我才是最痴心最深情的,不象老大那么花心。居然被大舅哥打上门来,真是丢脸。”
眼见就要揽住典娆的腰了,而典娆还是没有反对的意思,秦歌不由已经开始陶醉了。然而就在他最陶醉的一刹那,忽然一阵大力传来,秦歌被狠狠的一脚踢中胸脯,顿时自窗台上落向地面。
“天哪!”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长空,充分地说明了秦歌再次受挫的沮丧和不甘。
这一声惨叫也惊动了凤仙和沈信,两人急忙赶到窗户口一看,不由哑然失笑。从二楼的窗户上落下,秦歌这时正俯卧在地面上,而地面已经被他砸出了一个大字形的坑。
蓦地一翻身坐了起来,秦歌一脸凄苦:“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唉,多情自古空余恨,我又为什么是那痴心人?”
看到他这个时候还要心情感叹,即使他的表情是如此可怜,看到的人还都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而典娆这个时候还不忘数落一下他的罪过:“无耻卑鄙下流龌龊,居然想趁机占我便宜,当我是那么好骗的吗?”
“你说我象云,捉摸不定,其实你不懂我的心。”秦歌并不生气,反而作出情深款款的模样:“虽然花心大少满街游走,而我这最痴情的人却在被遗忘的角落,但我失望却并未绝望,相信有一天你是会被我的深情打动的。”
“懒得理你。”秦歌话没说完,典娆已经掩起耳朵,接着拉万零走开了。
万零临走前还对秦歌笑道:“其实你朗诵还是蛮有才华的,不过我更佩服你从二楼摔下来还一点事也没有。嘻嘻。”虽然受典娆的催眠而凭空长了许多学识,但秦歌这样的表现还是在万零的理解之外,不由颇感好奇。
秦歌对万零的话却是听而不闻,只是痴痴地看着典娆的背影,忽然长叹:“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没什么好说的,一声长叹两行泪,落魄凄凉啊。”拉个长腔,他似乎完全沉醉到了自己不得志的角色里面了。
“好了,废话少说。”沈信来到秦歌面前,指指他摔出来的大坑说道:“你破坏公物的行为我就先不追究了,不过现在上工的时候到了,马上跟我一起去公司。”
“老大,你有没有人性?一点也不怜惜你的小弟刚刚心灵受创,你居然逼我现在上工?我抗议,我要投诉,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不停的叫唤声中,秦歌被沈信强行拉走了。
(第九十三章 完)
第九十四章 哪个是反派
来到公司,沈信先带秦歌去见刘德华。刘德华早知在《青春足球》剧组里多了这么一个新人,耳闻其人特立独行得可以,早就对他很有兴趣了,这次当面见到自是好生高兴。而看到秦歌形象不俗,气质特异,刘德华第一眼看到他就先生三分欣赏之意。只是看到他象个委屈的小孩一样垂头丧气地跟着沈信进来,心里却也纳闷得很。
沈信急着去找任务和完成,简单地介绍秦歌给刘德华认识后,警告一下秦歌不要乱说话,他就匆匆走了,让秦歌自己去跟刘德华沟通交流。
任务和完成都在音乐室里忙碌,看到沈信都很兴奋,很久没有见到沈信了,一眼看出沈信肯定是有新的作品出来了,他们几乎马上就和沈信一样急切了。
沈信也没有多废话,马上就在钢琴前坐下,将自己新创作的乐曲给任务和完成弹奏起来。
一开始还是很沉稳的风格,但渐渐那曲调就变得激昂高亢起来。任务和完成几乎是马上就被吸引住了,随着乐曲的旋律而感到一阵热血沸腾。
不过乐曲中的激情并不是只是单纯的令人冲动,在整个旋律中,似乎另有一个声音,一直将这种激情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乐曲是令人兴奋的,但同时又带有一点让人反省的味道,不是内行和专家是察觉不到的,但无论什么人听到了,都会觉得虽然这乐曲使自己热情奔放,但这种热情绝对不会强化成难以控制的盲目冲动。
这正是沈信这么长时间来研究的结果,他通过乐曲将那种他认为是中国特色的激情完全表现出来了。这种激情绝对不是燎原猛火,不会让人激动得忘乎所以,但却更深沉,更沉稳,是一种更持久的激情。它不会使人在激情过后感到空虚和疲乏,而是即使激情的同时给人思考的余地,这种思考不会减弱激情,而是逐渐将这种激情提升,无限度的提升。
这种激情是很抽象的激情,有对生活的热爱,有对困难的蔑视,有对美好的赞扬,还有对黑暗的不屑,总之,这是一种赞颂一切美好的赞歌。
但这只是一个背景,沈信的乐曲更集中于另一个主题,那就是他所起的名字:钢铁男儿。在赞颂美好的背景下,那铿锵的曲调更是在讲述着有关一个百折不挠的钢铁男儿的故事,体现着一种为了理想而持续不断的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激励着人将自己的血性和激情投入到自己的生活中。
一曲终了,包括沈信在内,三个人都是很激动的样子。
“好!”任务首先挑起大拇指:“好你个沈信,果然是有一套。依我说,这是你创作的最有男人味的音乐了。”
“而且还让人深思,这是大家风范啊。”完成比较沉稳,更能感受到音乐中那不太浓烈的内省意味。
沈信自己也很满意,只是听到任务的话不免觉得别扭,忍不住笑骂:“难道我以前创作的是女性音乐吗?”
“那倒不是,不过也还别说,脂粉味确实有那么一点。”任务一本正经地说道:“以前还不觉得,听完这一曲才发现。”
“一边去!”沈信不由好笑:“就是想夸我现在的创作,也用不着把我的过去踩在脚下吧?”
先嬉闹一番,沈信才认真问道:“你们觉得这曲子怎么样?”
“好,当然好了。”任务首先表态:“我刚才的话绝不是为了恭维你,而是真的有那样的感受。听着这首乐曲,我仿佛又回到了我的青春岁月。这种激情,这种热血的感觉,依稀让我记起了我和我老婆拍拖的日子。”任务流露出怀旧的神色。
“又来了,我的乐曲难道就让你想起这么庸俗的事情?”沈信更是想笑。
“也难怪,那就是我最热情奔放的时候啊。我还能想起什么?”任务反而觉得沈信太吹毛求疵了。
“很好的曲子,既有激情,又不冲动,是难得的积极向上的乐曲。”完成很认真地分析道:“应该算是上上之作。不过如果要作为流行音乐发行的话,应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编曲交给我了,没问题。”任务大打保票:“我和沈信这对艺术双胞胎的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