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冬真想把她搂在怀里,恣意疼惜一番。连开骂都这样可爱的女孩,不多啊!
“误会啊!”杨佑荣觉得好冤。“他欺骗你,我是想帮你教训他,所以才打他的。我不是什么野蛮人,真的,请你相信我!”
沈涵晴恨恨地一跺脚,“我不会相信你的!请你离开,杨先生,我不想再看见你。”她真的火了。
杨佑荣面色惨白。
席冬则乐得想放音乐、跳大腿舞。
“冬哥,我们走。”沈涵晴主动拉起席冬的手,转身准备走人。
席冬兴奋得脸都红了。他们又牵手了耶!最近这种机会越来越多,啊,他真是幸福的男人!
“慢著!”无端被冤枉的男人岂肯轻易罢手?“我真的不是无缘无故打人的,我可以发誓!”杨佑荣追在他们身后喊。
可惜沈涵晴已受够了他的纠缠不清。“不管你是有原因还是没有原因,总之,打人就是不对。而且,杨先生,我对你的日夜跟踪已经受不了。”
痴情男子伤痛地捧著破碎的心。“沈小姐,我这么喜欢你,为何你就是不肯相信我?姓席的真的不是好人啊!你一直被他骗了。”
沈涵晴确定自己的耐性已经用尽。“因为我是心甘情愿被冬哥骗的,这样你满意了吗?”
“说到底你就是不相信我……好,我可以斩指头发誓!”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瑞士刀被杨佑荣拿来抵在左手小指上。“我杨佑荣敢对天发誓,一生一世只爱沈涵晴小姐,所言所行绝对真诚,若有撒谎,让我有如此指……”
鲜血进出之际,沈涵晴脚软了。
“啊——住手!”她尖叫。
席冬一脚踢飞杨佑荣手上的刀。“你疯了?!”
“我只是想证明我的爱!”他大喊。
“我不要你的爱!”沈涵晴浑身发抖。“求求你,别再缠著我了,我不喜欢你啊!”
“你又没有跟我交往过,怎能确定自己不会爱上我?”杨佑荣很固执。“我可以把心剖出来给你看,我爱你的心绝对真诚!”
“因为……”情急之下,她抛却一切理智,捉住身边唯一的依靠。“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除了冬哥,我不可能爱上其他人的!”
“我不信,追求你之前我打听过,你明明没交男明友!”杨佑荣错愕极了。
殊不知,席冬比他更呆滞。苦苦追求了十几年的爱情,难道就要因为这假原因而成真了?不过……真要如此,他也万分期待。
“那是因为我和冬哥一直是秘密交往,自然没人知晓。”看来沈涵晴是真的被杨佑荣搞疯了,才会这般失控。
杨佑荣咬牙切齿,片刻后开口。“没关系,只要你还是自由身,大家就都还有机会!”
怎么有这样“番”的人?沈涵晴快要气炸了。“很抱歉,你没机会了,因为我和冬哥今天就要去公证!”她大叫,只要可以赶走杨佑荣,要她把头切下来她都愿意呀!
“我不信——”杨佑荣惨叫,整个人快昏了。
但,有一个人比他更想晕——席冬。想不到……他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要在今天实现了!啊,感谢上帝、感谢父母将他生出来、感谢见证这一切的蓝天白云、感谢天底下的一切!
他终于有机会娶沈涵晴做老婆,并在四十岁之前生下他们俩的爱情结晶了!
仿佛是梦、也不是梦……
总之,席冬和沈涵晴公证结婚了。
目的只有一个,拿那张结婚证书给杨佑荣看,逼他死心。
不过姓杨的又出新花招,他说不信沈涵晴是真心想嫁席冬,除非让他看到他们恩爱的证据,否则单一张薄薄的结婚证书,他是不当一回事的。
为此,沈涵晴只得搬离她的桃源仙境,住进席冬新买的公寓里,务求两人和谐的婚姻生活能让杨佑荣彻底死心。
但要沈涵晴——一个从小怕男人怕得要死的女孩与一名男子生活和谐……这似乎变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务了。
新婚第一晚,她怎么也睡不著,当然不是因为房里多了一个男人。她和席冬的婚姻只是权宜之计,怎可能同床共枕?
可单单是比邻而睡,就够她发疯了。
整个晚上她都在想,隔壁的席冬正在做什么?可靠的良人会不会在下一瞬间变身成狼人,前来袭击她?
虽然是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大哥哥,但他们终究不曾同居过,谁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比如男扮女装、光著身子在房里走来走去、收集女性内衣裤……
“啊!”猛然想起,她洗完澡的时候习惯性地将内衣裤洗好、晾在浴室里,万一被他偷去……“不行呐!”
倏地站起身,她正想去抢回可怜的内衣,却又突然想到——“不对,隔壁的是冬哥,他是再有礼不过的男人,应该不会干这种龌龊事。”
席冬面容俊俏、举止斯文,待人总是彬彬有礼,是妍美容工作坊里公认快绝种的好男人,怎可能会有行为不当的地方?
“不会的!”她努力说服自己要相信他,但……“他终究是男人啊!”是她最怕的一种生物!
坐立难安到了十一点半,实在忍不住,她还是蹑手蹑脚地跨出房间。“喝!”客厅的灯居然还亮著。
席冬就坐在沙发上,听著她最爱的、每晚必听的理查·克莱德门钢琴曲。
他的手中还端了一杯……闻起来像牛奶的东西。
“冬哥。”她走出来,突然觉得,他家的布置其实还满像她的宿舍的。“你还没睡啊?”
“我每天晚上都会喝杯牛奶,再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之后才去睡。”
“咦?”怎么跟她一样?
“你要吗?”他对她举举杯子。
她不自觉地点头,蓦地会意自己为什么睡不著了,因为每晚必做的睡前仪式忘了做。
席冬起身到厨房,泡了杯牛奶给她。
“谢谢。”她接过牛奶,轻啜一口。“你加了蜂蜜和白兰地?”她再度呆了。
“你不喜欢吗?那我另外给你泡一杯好了。”他站在厨房的吧台内轻笑,晕黄的灯光从侧面照过去,她只觉得他俊美得像太阳神殿里的阿波罗。
原来男人也可以看起来这么地舒服,一点也不恐怖;过去,她从没发现。
“小晴、小晴……”他的呼唤打断她的沈思。
“啊?什么事?”
他疑惑地望著她。“我只是想问你,你的牛奶是不是什么都不要加?”
她终于发现了他手里那只新温好的空杯子。“不必了,我就喜欢喝牛奶加蜂蜜和白兰地。”刚才的惊讶是因为没想到,有人的习惯跟她一模一样。
“我也是耶!”他笑得更灿烂了。想起这么多年来为了了解她的习惯与嗜好所付出的金钱与心血,今朝有了回报,心头充满喜悦。
她的心不期然地撞了一下,古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她总算能够体会这层涵义了。
可惜的是,这种现象居然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我没想到冬哥原来长得这么漂亮。”恨他不生为女儿身,否则她就能更早和他做好朋友了。
“小晴,你不必为了一杯牛奶这么感激我,我们认识二、三十年了,我这张脸你还没看腻吗?”他走出吧枱,脱离了灯光的照射,迷离的魔法瞬间解除。
她眨眨眼,复又愣住。
“不一样。”过去,他亲切一如邻家大哥,她虽知道他容貌不俗,却没有太深刻的体认。
但刚才,她忽然觉得他魅力倍增,整个人闪亮得像在发光。
而后,他虽又恢复原来的亲切,可那层眩目的光彩已在她心底烙了印,让她无法忘怀。
“哪里不一样?”他笑著来到她身边。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嗯,感觉吧!”她不自觉地任他贴近自己,忘了早先在房里的不安。
他把音乐声稍微调小一点,坐在沙发上跟她聊天。
半个小时后,她才回房,当晚,意外地睡得非常香甜。
凌晨六点半,沈涵晴准时起床,即便今天是她新婚后第一天,她的作息还是和平时一样。
多年来,她的生活一直很规律,早上六点半起床,慢跑半个小时,七点沐浴,然后准备早餐;七点半食用,八点骑脚踏车到公司上班,直到六点下班,买晚餐的菜,做饭、吃饭,做简单的家务;九点洗澡,看一些书;十一点半喝牛奶、听音乐,就寝。隔天,又是一样的行程,比时钟还准。
读书的时候,常有人说,她的生活像在当兵一样,无趣极了。
在梓心园里,同事们也常常劝她偶尔要放纵一下自己,以免老了后悔年轻时没玩过。
她总是听听就算了,每个人有每个人适合的生活,她就是喜欢规律,不习惯意外,当然,也就过不来缤纷多采的生活。
她一直没遇见过志同道合的朋友,也认定了这辈子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想不到同志却是存在的。
而且,一直在她身边。
当她在准六点半出门,遇见也要去慢跑的席冬时,著实呆了。
“早安。”他对她说。“你也有慢跑的习惯?”
她点头。“冬哥也是吗?”
“是啊!”
“真巧。”
“我们的生活习惯很合呢!”他笑。当然,她的习惯是自然养成,他却是努力多年培养得来。
但过程不在考虑范围内,重要的是结果。
她为了这份“巧合”开心地笑开了怀。
他,得到了最好的报偿。
两人边聊、边跑上马路。
“冬哥喜欢在哪里慢跑?”
“我大概都是跑罗斯福路那一段。”
“我也是耶!”她很讶异。“可我怎么从未遇到过你……”才说著,发现已经跑到了岔路,她往东转、他则向西行。
原来如此,他们一个习惯从东跑到西,一个则喜欢由西跑到东,难怪不曾相遇。
“哈哈哈……”他弯腰大笑。“真是既巧、又不巧啊!”
可是,她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感觉到两人如此接近。
他们……好像好像,生活、习惯、喜好……几乎一模一样,这个世界上真有可能出现一个与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吗?
这是不是就叫缘分?她的心猛一跳。
“那今天……”席冬想问,两人一起跑好不好?
不意,沈涵晴突然跳起来。“我们还是照原订计划跑好了。”说著,她跑向东边。
他没追,因为看到她通红的耳朵,知道她是因意识到他的存在而难堪。想当年,他初初发觉自己喜欢她时,也是这么的旁徨。
他该给她一些时间厘清自己的心绪才是,所以他跑向了西边。
沈涵晴迎著晨风,慢慢地跑著。
随著朝阳的升起,凉爽的气温逐渐升高,代表夏日的艳阳正在发威。
但她却一点也感受不到,她的身体感受不到热意,只有心里翻滚著热油。
她一直有很多女性朋友,却从未交过男性友人,因为她怕男人。
她高中读女校、大学也是……甚至出社会,到美容工作坊工作,她的生命里仍鲜少有男性的影像。
而她也不在意,反正她不需要男人也能过得很好。
她的生命里只要有女人就够圆满了,她始终这样想著,直到与席冬结婚、同住在一起为止。
她从没想过这个世界上有人可以与另一个人如此投契。她想起家里的父母,他们结婚三十几年了,两人的默契也是好到不行,往往父亲一个眼神,母亲就立刻能够明白意思。
母亲常说,父亲只要嘴巴一张,她就能够看到他的喉咙底。
沈涵晴以为那是夸张了,但席冬颠覆了这个想法,
看著他、待在他身边,她觉得自己像找到生命中某块缺失的部分,心头不禁惶惶不安,不清楚此刻混乱的思绪代表著什么?
莫非像她这样一个深深害怕男人的女人,也有可能爱上一个男人?
若要以一句话来形容沈涵晴和席冬的婚姻生活,那只有“和谐”一词。
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任何人突然要和别人住在一起,都一定会产生一些冲突才对,偏她和席冬完全没有。
已经快一个月了,一个例外也没有发生耶,好像……他们已共同生活了十几年,早习惯了彼此一样。
举个例子来说好了,早上,她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在热腾腾的白饭上把蛋戳破,让蛋黄浸渍整碗饭,再浇上一点点酱油。哇,那真是人间美味啊!
席冬也一样,他们的口味合到不行。
每回,她洗完澡,一定要把浴室擦一遍,务求下一个使用者能用到乾乾爽爽的浴室,他亦同。
她穿鞋习惯先穿左脚、再穿右脚;他完全一样。
他们两个是复印出来的一对人偶吗?差别只在一个是男、一个是女。
“简直诡异!”她在休息室里喃喃自语。
俏美突然走进来。“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怕男人。”她没有多想,直接回答。脑海里仍转著早上席冬的叮咛,他要她下班时顺便买罐洗发精回家,因为浴室里的洗发精用完了。
她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都喜欢一样的柠檬草香味;连这点小细节都相同,让她原本感动的心情逐渐添上疑惑。
“什么?”俏美搔搔头。“咱们工作坊里哪来的男人?”
“刘太太手中抱的那个就是。”
“啊?”俏美一愣。“那个……那孩子还未满三岁耶!”
一只要是男的,从○岁到一百岁,都在我的防备范围内。“想当年,她家弟弟可是五个月就会抢她的玩具、撕她的作业簿,岂可不防?
俏美呆滞了好半晌。
“我以为你结婚后,怕男人的倾向就会减轻呢!想不到……还是一样。”
沈涵晴默默沈思片刻。“应该算有减轻吧!”
“哪里减轻了?”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俏美以为她是没救了。
“我不怕冬哥。”
“哇!你从以前就只单单不怕你的冬哥好吗?”
“是这样吗?”
“没错。”俏美慎重一点头。
沈涵晴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
俏美看著呆若木鸡的她,长叹口气。“看来,要叫你出面解决那家伙是不可能了,我还是请警卫帮忙吧!”
“哪个家伙?”沈涵晴问,瞄见俏美愁眉不展,隐约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杨佑荣?”
“除了他还会有谁?”
“我都已经结婚给他看了,他还想怎样?”
重点就在于,沈涵晴的婚姻是摆出来好看用的,根本不实际好吗?杨佑荣又不是白痴,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俏美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本来想请你去跟他说清楚,叫他别在门口站岗了,很难看。不过瞧你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大概是应付不了他的,还是叫警卫吧!”
“不!”岂料,沈涵晴很坚决地反对。“我去。我要再一次跟他说清楚。”话落,她毅然决然地定了。
“还是有进步嘛!”背后,俏美悄声说著。
沈涵晴从安全梯溜出了妍美容工作坊,来到大楼外。
杨佑荣一眼就瞧见她。“沈小姐……”
“我现在是席太太了。”她说,语气出乎意料的冷淡。
杨佑荣不自觉缩缩肩,感觉她似乎变了。“可是……你们不是只做个样子?”
“谁说的?”她质问。
“这……我是听来的,不过那个人的名字我忘了,可她应该不会骗我才是。”第一次,杨佑荣怀疑,他是不是一直错看沈涵晴了,原以为她温柔似水,怎会有如此冰冷严厉的眼神?
“既然你连消息来源都说不清楚,那么我请你弄明白了再来跟我说,现在,我还要工作,麻烦你别再骚扰我,否则我只好报警,申请保护令。”
他真的被吓到了。“不可能……你怎能如此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