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冬将她护在怀里,大掌揉著她的头,她也不闪,整个人软趴趴地瘫在他的臂弯中,实在是醉翻了。
“咳……”他清了一下嗓子。“各位,我有一个天大的消息要告诉你们。”他的声量不大,却很有威严,将众人的注意力成功地从沈涵晴身上转移到他跟前。
帝冬举高双手,喧闹声渐止。
半晌,他轻咳一声。
“事情是这样的……”他一派严肃正经,连自后头赶来的心姐都不觉被震住了。
到底是什么事呢?竟能让一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席冬变了脸色?每个人都在猜。
须臾——
他突然唱起单口相声。
一伙女人愣了好久,倏地轰然大笑。
气氛就在席冬的特意煽动下再度热络起来,并且烧得更高昂。
他一杯又一杯地帮众女子添酒,甜言蜜语、笑语关怀是最好的下酒菜,不多时,所有人都醉倒了,只剩席冬和半醉半醒的沈涵晴。
“小晴,我抱你回房吧!”这一轮热闹下来,他依然有本事保持滴酒未沾的纪录,果然够猛。
沈涵晴无力地点头,没他扶著,她早瘫死在地,也就无法顾及什么怕不怕男人了。
席冬抱她回三○二号室,将她放在沙发上,并转进厨房,倒了杯水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著她疲软的身子说。
她试著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胸膛上,赖著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水。
水喝完,席冬一根手指画过她粉嫩的樱唇,明著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水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著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满腹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著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娃娃起,他就喜欢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性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后,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著好奇,他开始日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乱,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欲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禁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性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高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欢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姐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裸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性是羞怯而内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水亮,却十足性感,琼鼻、樱唇,活脱脱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艳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玉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工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郎。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欢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于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众家姐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著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著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于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后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著,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著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著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第三章
当席冬把玫瑰花和饭盒送到妍美容工作坊时,一群女人简直乐疯了。
尤其他嘴巴甜、样貌又好,几句拍捧吹哄,让整间工作室瞬间充满欢笑,连心姐这种久历江湖的老将也给捧得几乎飞上青天,更遑论其他人了。
“哇,好漂亮的花!阿冬,你真是浪漫,将来哪个女人嫁了你,铁定幸福。”心姐满脸陶醉。
“没错。啊!我真想当那个幸运的女人。”俏美轻声咕哝。
“如果哪个男人能这样三不五时给我一个惊喜,我恐怕连心都要掏出来给他了。”又是一只自愿扑火的飞蛾。
“我也要、我也要。”看来以爱情为生命的女人还真不少。
“你们把我说得太好啦!”席冬表面高兴,心里却浮著丝丝苦楚,因为……
他最想讨好的沈涵晴,反而最不受诱惑。
“可是好端端的,冬哥干么送大家花?”
“感激心姐对敝公司的大力帮忙啊!”席冬随意捡了个藉口。
“我?”心姐倒愣住了。“我有做什么吗?”
“你不是答应派人到巴黎出差?这可解了我一个大大的难题呢!”
“就为这个?”心姐失笑。“生意是互惠的事,还要你这样破费,真是不好意思。
“
“哪里,不过一点小小意思,算不了什么的。”席冬一派大方。
心姐很高兴。
沈涵晴却黛眉轻蹙。“但这么多花,一定不少钱吧?”
俏美一副快昏倒的样子。“小晴,男人偶尔花点钱买花哄女孩子开心,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千万别为他们省这种钱。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结婚周年的时候,丈夫问妻子,想不想要一束花,妻子说,别浪费钱了。结果终此一生,丈夫再没有任何浪漫表现。你不觉得那样的婚姻很可怕?”
“不会啊!浪漫又不能当饭吃,做人还是实际一点好。”沈涵晴很认真地说。
“问题是,太实际男人就不喜欢。你就算没看过,也该听过,很多男人就是嫌家里的黄脸婆太斤斤计较,不够风情万种,才会捧著大把大把的钞票往外发展。”心姐跟著开口。
“可我见过的,比如我妈、或者席妈妈,这辈子都没跟老公讨过一束花,我爸和席爸爸也都没外遇啊!”
席冬拍拍她的肩。“小晴,咱们身边两位妈妈之所以不讨花的原因是,她们爱珠宝胜于鲜花多多。但相信我,两位爸爸绝对宁可送花,也不愿年年辛苦赚钱,就为了给老婆买首饰,哄她们开心。”
好半晌,沈涵晴瞠目结舌。“我都不知道。”
这是当然的,因为她从小就对“情”之一字特别迟钝嘛!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弟弟们闹她是因为喜欢她,隔壁桌男生拉她头发是想吸引她的注意,男同学欺负她是希望她多放一些目光在他们身上……她其实一直很有人缘。
不过就因为她够钝,加上他保护网超厚,她活到二十七岁,依然没谈过恋爱、没交过任何男友,只以为是自己男人运特差,人见人嫌。
“不过……”她迟疑了一下。“花跟珠宝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花耶!”这跟哪个价值高无关,她只是喜欢花的生气,它们会香、会绽放、也会枯萎,样貌多变而眩目,比之一迳儿晶光闪烁的珠宝更添了分活力。
闻言,一伙人疯狂大笑。
其中,俏美叫得最大声。“将来娶到小晴的人有福了,结婚纪念日只要一束鲜花便可打发。”
沈涵晴欲驳无言,只胀红著一张俏颜。
席冬也笑,却是温和与宠溺兼具的那种。
“没关系,我也比较喜欢花。在我的心目中,有生命的东西更具魅力。”
跟她一样耶!沈涵晴有些感动。
瞧他们之间情潮暗涌的,俏美忍不住打趣。“这样看来,你们两个可说是天生一对,几时请喝喜酒啊?”
“俏美!”沈涵晴恼羞成怒,直追著俏美要打。
心姐笑看著她们半晌,之后转向席冬。
“你花了不少钱吧!”她以为他为了哄沈涵晴开心,不惜砸下钜资,心里也是温暖的。哪知,席冬的贼可是附保证书的,才没那么容易损及自己荷包。
“不会,花店的人我认识,全算批发价,很便宜。而且各位平时帮我这么多忙,我都没有一点表示,偶尔花点钱感谢一下,也是应当的。”他一派绅士样。
但一旁帮忙捧花进来的阿龙却险些笑翻了。
席冬当然不觉得这些花贵,因为花钱又不是他出的,他顶多付了三百块重新包装。
不过那位真正的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