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不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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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不成人-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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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但父母教育我,不要吃别人家的东西,哪怕被盛情邀请,再馋也得忍着,拒绝。如今,这个理想被这几只猫抢在我前头实现了。
  我在这楼里商住,生活设施不是很全,没冰箱,有时候叫朋友来吃火锅,每次都剩下,扔了浪费,搁着怕坏,于是就喂猫。第一次喂的是涮熟了的肉,也剩了点儿料,便把肉蘸了料喂它们,它们吃得挺开心。第二次喂的是生肉片,不吃;便给涮了,还不吃;料没了,现给它们和了点儿,撒上点儿香菜和葱花,这才吃。我估计下次就该给它们准备点儿糖蒜了。 。 想看书来

流浪猫的幸福生活(2)
这楼里应该住了有钱人,这点不是从小区里停的车看出来的,而是从猫的饭碗里。我?常看见这三只猫守着一盆虾或者一塑料袋排骨啃来啃去。虾挺大,剥了皮;排骨肉多,肋骨为主,腔骨为辅,能看出来,人还没嘬过。我担心这种猫食会给这座楼招来贼。猫们吃饱了,就跳到我的窗台上,我住一楼,在厨房煮面,清汤的,鸡蛋没了,就切了点儿白菜,凑合吃一口,猫在窗户外看着,不知道有没有同情我的意思。
  有时候我回来晚,喝了点儿酒,就爱招猫逗狗,猫睡得好好的,被我折腾醒,它们睁开眼,也不叫唤(挺懂事儿,知道夜深了,楼里的人都睡了),无辜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自己手挺欠的。为表歉意,下次回来的时候,我会打包点儿饭菜,叫醒它们,吃点儿夜宵。它们也不怕胖,什么时候都能吃能喝,吃饱了接着睡。有这么几次以后,晚上它们看我屋里的灯没亮,知道我还没回来,到了睡觉的点不睡,等我回来给它们带吃的。我一回来,它们便爬起来,仰着脑袋看我,好像在ó接我,我立马觉得深夜不孤独了。从此以后,凡是晚上在外面吃饭剩了菜,包可打可不打的时候,我都打,好让猫们别白等我。有时候我回来得太晚,它们睡着了,我就把吃的留到第二天再喂。喂之前我都先尝尝,没坏才喂,怕它们吃了à肚子,还得给它们买药。
  这几只猫不仅主食丰盛,副食也不错。有一次喝完酒的第二天,我肚子难受,想喝酸奶,去楼口的小卖部买,老板说刚卖完,我只好步行十分钟到外面的超市买。刚一出楼口,看见一个小孩,不知道是懂事还是不懂事,打开一盒酸奶,毫不犹豫地摆在猫的面前,那一瞬间,要不是小孩和他妈在,我差点儿从猫嘴里把这盒酸奶抢走。
  从这几只猫日渐肥硕的身躯,我知道这楼里住了一群善良的邻居。
  有一次吃熏鸡,鸡屁股被我撕下来扔猫盆里了,后来我沉思了许久:这一行为算喂猫,还是虐猫呢。于是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标准:这东西你能吃你再喂猫。
  这几只猫的居住条件也不错,物业的人好,晚上或者下雨的时候,猫就趴在一楼大厅,没人轰。做卫生的外地小姑娘还给它们准备个盆,时不时往里蓄点儿水,怕它们睡醒了要喝水。有时候小孩捣乱,往里倒可乐和鲜橙多。凡是人享受过的东西,我估计这几只猫也没落下。
  我小时候养过猫,那时候住平房,老得给它预备个盆,里面装点土,供它à屎撒尿,完了事儿它会用土把屎尿掩埋,两三天给它换回土,要不有味儿。现在不知道楼前的这几只猫在哪方便,反正楼里没看见过它们的秽物。小区里有草坪,草长得挺茁壮,不知道是否得益于猫们。
  猫们也懂得精神享受。有时候我在客厅放片子,内容健康,懒得à窗帘,它们便趴在窗台上和我一起看。碰到大师的片子,伯格曼、塔尔科夫斯基等人的,太闷,我看不下去,但它们还津津有味地盯着墙上的投影,似乎读懂了大师。
  跟我宿舍门口的流浪猫比起来,这三只猫算找对了地方。学校宿舍楼前也有三只流浪猫,我光看见它们流浪了,就没见过它们吃东西。也难怪,宿舍里住的是一群连自己都吃不太饱的学生,怎么可能把大鱼大肉拿来喂猫呢,顶多剩点儿方便面汤,但肯定轮不到猫那,可能刚要倒,同学就给喝了。我估计这几只猫能活下来,靠的是自力更生,抓个耗子逮个麻雀,它们这辈子享受不到饭送到嘴边的幸福了。冷了的时候,它们也没地儿待,看宿舍门的阿姨一不让女生进,二不让猫进,它们只能在门外喵喵地叫着,试图唤醒人类的同情心。看门阿姨也有同情心,夜里猫在外面叫的时候,我估计她也睡不踏实。唉,同样是流浪猫,生活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有时候我想把宿舍那几只猫用塑料袋拎到我住的那地方,但是一想,猫自己有腿,它们不去自然有它们的道理,人有人道,猫有猫道,可能猫们也讲主权和领土完整。
  人活得再自在,没有家,内心也是空的。一个安稳的归宿,这东西对人很重要,对猫,我不知道。但是,我似乎能从这三只猫的眼中看出忧郁,当然,这种忧郁,可能是我强加给它们的,也许它们幸福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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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啤酒不得不说的事儿(1)
2007年的夏天过去了。在我的时间观念里,夏天的结束,不是挂历上立秋那一天,而是从穿着背心裤衩坐在街边大排档喝冰镇啤酒有了寒意这一刻结束的。一叶知秋,有风的误差,而一±冰啤下肚,寒意穿肠而过,才足以让人知秋。当然,夏天的到来,也是从对冰镇啤酒的渴望开始的,一±冰啤下肚,让你对ó接夏天有了足够信心。一年在对啤酒两次不同的体味中过去,生命也在N个两次对啤酒的回味中走完。
  狗子写过一本小说,叫《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把喝啤酒写得有声有色,让人觉得如果不喝啤酒,人生便少了一种莫大的乐趣。可惜这本书出版的时候没有啤酒厂投广告,这正是展现企业文化的地方,如果投了,读者们再喝该啤酒的时候,必然会产生与其他品牌不同的口感,这和麦芽浓度无关,完全得益于狗子的文笔。这本书虽然没有鼓吹喝酒对身体多么有益,但看完此书的人,都备受鼓舞,上了饭桌比吃了海王金尊的还敢喝,都想体验一下啤酒的内o,或者将啤酒文化发扬光大。
  我第一次喝啤酒(这里说的第一次是指不在家长监视下的第一次,真正的第一次肯定是跟我爸或哪个不着调的叔叔大爷或舅舅喝的,浅尝辄止),应该是在1995前后,当时我正上高中,某个同学的生日,好像还是女生——要么就是男生的生日,带了几个女生——反正在我记忆中,当我喝完一瓶啤酒后,眼神飘忽起来,觉得桌上的女生,?来天天看也没觉得漂亮,此刻竟然异常美丽动人。这瓶啤酒,让我有了一个发现:酒能改变事物的性质。日后,在?历了更多次酒局,接触了更多喝酒的人后,我更加坚信这个发现。酒壮怂人胆、酒后吐真言、酒后吹牛逼,都是对这一发现的注释。
  我第一次酗酒,是1998年,上大二。晚上下了课,有点儿饿,和同学去宿舍楼后面吃烤串,最后俩人喝了不是十五瓶就是十七瓶或者十九瓶,肯定是奇数,因为钱不够了,最后一瓶是两人你一口我一口那么喝完的。那天晚上状态奇好,要不是因为没钱了,还能继续喝。喝完我俩还去操场跑步,居然没摔跟头,只跑了一圈,我记得我还超了好几个人。
  此后直到大学毕业前,我再也没喝到过没钱的时候,每次都有备而去,带够了钱。而且,想喝到没钱太难了,因为我们喝的啤酒都很便宜,一块五一瓶,还是冰镇的,人均二十块钱就能喝趴下。后来我毕业了,离开学校后,再没喝到过一块五一瓶的啤酒,最便宜的也是两块了。一块五的啤酒就像初恋,永远存在记忆中了。我喝过十几块钱的纯生,但喝这种酒的时候,都是在较严肃和非民间的场合,和喝这种酒的人喝酒,肯定喝不高,两瓶他就认为自己畅饮了。
  要说喝酒最猛的时候,就属大学那几年了。当时学校旁边有一个饭馆,菜可以点半份,每次我们过生日,菜都点半份的,好省下钱来喝酒。要酒的时候,不说来几瓶,说来几箱。酒上来后,女生不喝,就男生喝。同样是十个人,一桌一个女生九个男生肯定没有一桌两个女生八个男生喝得多,因为女生多,气氛好,正是男生表现的时候,但往往喝得忘乎所以,说话没留神,不但没表现成,还现了眼。那时候我们系女生少,男女比例八比一,一桌上要能出现两个女生,就说明过生日的同学在女生里算有人缘的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我和啤酒不得不说的事儿(2)
现在回想起来,大学这几年里,我们好像啤酒喝得比水还多。那时候我们都不爱打水,北京孩子居多,又都不喝生水,600毫升的可乐三块一瓶,而啤酒一块五能买640毫升,所以如果非要为解渴花钱的话,宁愿选择喝酒。喝水只能让你的尿多起来,而啤酒不仅能让你的尿多起来,同时还能让你的思绪飞扬起来。
  我为什么爱喝啤酒,因为白酒太烈,红酒太怪,洋酒太贵,只有啤酒温顺。喝得多了,有了一些心得。喝酒有主动和被动之分。主动是生理、心理都需要,即使一个人,也会喝,人多了,一热闹,喝得更多,要是喝高了,也是被自己灌的,醒来后回忆都是美好的。主动喝酒,即馋酒,取决于以下这些因素:个人情绪、同桌人选、现场气氛、疲劳程度、季节气候、饭菜质量。这些因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而被动则是迫于某种需要,不得不喝,生理、心理均排斥,人越多,喝得越难受,还存在被他人灌高的可能,特别是酒醒后的回忆,犹如被强暴过。被动喝酒,即使时令、品牌(酒的)、温度(也是酒的)都对上了,但心情不在,也难以获得乐趣和麦香,次数多了,甚至会终生对啤酒产生厌恶。
  喝酒讲究精神集中,全神贯注,越全身心投入到酒±中,乐趣越大,但凡一分神,便乐趣全无。一个电话,一个短信,都会把你从酒场的气氛中à出来,所以如果?在喝酒前关机了,他肯定是一个酒鬼。
  体会啤酒的麦香,不能对瓶吹,得倒在±子里,±子口大,喝的时候,能闻到麦香,±子不能是纸±,否则油墨味抢了麦香,对瓶吹的话,麦香都憋里头出不来。这不是我第一个发现的,好像村上春树在小说里写过。但下面这个情景是我想出来的,我觉得用在小说里,应该是个不错的细节:一个人练气功,好喝啤酒,饮酒无数,他的看家本领就是,把气运到脑袋上以后,随便让人用啤酒瓶往脑袋上砸,酒瓶碎的同时,还能通过麦香,说出这是什么牌子的啤酒,无论是燕京、青岛,还是珠?、哈尔滨,乃至嘉士伯、科罗纳。后遭人忌妒,被偷袭,有一天他走在路上,脑袋上没运气,突然被人了一酒瓶,瓶子碎了,脑袋也开瓢了,倒下前,这哥们儿说了一句:不带用醋瓶的!
  都说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但酒量是对健康的证明,不喝酒不知道身体好不好。大学毕业后有一段时间我天天上班,除了偶尔骑骑自行车,无其他健身活动,酒量也骤减,喝三瓶就不行了。后来辞职了,专心在家写东西,办了一张健身卡,练了一个月,喝五瓶又没事儿了,我知道我又恢复青春了。医学专家常建议人们要定期体检,我觉得没这个必要,不如定期喝顿酒,用酒量来检测健康与否,同时还能解馋。
  我喝啤酒的时候喜欢用蒙古王的口±,一±120毫升,一口一±或半±,一瓶啤酒600毫升,正好倒五±,自己能掌握节奏和速度。如果±子换了,掌握不了深浅,很容易喝顶了,影响后面的发挥。
  在北京,如果你不说要什么啤酒,只说来瓶啤酒,在大点儿的馆子,上来的都是纯生之类的十块以上的啤酒,在他们身上根本看不出人性本善的一面;在小馆子,上来的都会是青岛,不知道是因为青岛成本便宜,还是厂家给了饭馆回扣。所以,如果要喝普通燕京的话,一定得叮嘱清楚,别以为服务员理解力强,他们有时候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啤酒一定要喝一个牌子的,否则破坏口感。一次吃麻辣串,我要了瓶燕京,因为太辣,便又要了一瓶,喝一口,感觉不对,口感没了,刚才建立起来的美好状态消失了,一看瓶,是青岛。问怎么改了,答说,你不说要凉的吗,燕京没凉的了。不是说青岛不好喝,只是对我而言,我更喜欢燕京,如果让山东人选择,他会选择青岛的。
  每次喝了两瓶以后,我就会以每两瓶去三次的频率上厕所,所以当不知道喝了多少瓶后,我想想去了几趟厕所,也能算出来喝了多少。
  我平时素质较高,从来不乱扔废弃物,但酒后的素质就低了,有厕所不去,专找犄角旮旯,认为这种地方有情趣。这个习惯是我上大学时养成的,当时的饭馆都没厕所,我们找一个墙角就尿了。现在我的师弟们可能没这习惯了,因为饭馆改建了,都有厕所了,而且,学校的墙角都装监视器了。
  喝酒的另一好处就是有助睡眠,喝三分之一的量会睡得很好,比如你有九瓶的量,那么喝三瓶的话回到家就能睡一个好觉,第二天也不会有身体的不适。但如果喝三倍的量,觉会睡得更好,也许等不到回家,趴桌上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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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国安(1)
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我追忆北京国安。
  从十四岁到现在,十三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改变了,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在看着国安的比赛。
  1994年中国足球开始有了职业联赛,实行的还是赢一场比赛得两分,平一场一分,输球没分。国安的第一个联赛进球是由当时年仅20岁的杨晨打进的。这一年北京队在唐鹏举的带领下,大打攻势足球,最后获得联赛第八,没有人觉得这个成绩不好,尽管高峰、曹限东等人已在队里。
  1995年,高洪波从新加坡归来,金志扬上任,制定了532的阵容,把国安打造成“小快灵”的队伍,开始创造国安的辉煌。这一年冬天,主场对广东宏远的收尾战,堪称国安的?典之作。先农坛爆满,北京球迷带着军大衣马扎儿扑克牌连夜排队买票。国安不负众望,3:1拿下宏远,捧得联赛亚军。高峰踢进第一个球,前场任意球,邓乐军一拨,高峰拔脚?射,皮球挂球门远角飞入网中。进球后高峰展臂飞翔,先农坛开锅了,锣鼓喧天,纸屑漫飞。我是在电视上看的转播,这个镜头也被记入史册,还时常会被北京台拿出来,用来回忆当年那支意气风发的国安队和球市的火暴。那年在先农坛门口开饭馆的,都走上了致富的道路。
  这辈子我最遗憾的一场没去现场看的比赛,就是这一场。所以日后无论什么比赛没看,我都没有太多遗憾。
  这场比赛进球的还有曹限东和高洪波。当时高峰和曹限东、高洪波、谢峰并称“京城四大名捕”,是国安的中流砥柱。正是这一年,国安为自己打造出品牌,由一个队名变成一个名队,奠定了在球迷心中的神圣地位。
  高峰这个时候已有“快刀浪子”的美誉。我当时正上高二,刚分完文理班,当我得知一个女生喜欢高峰后,顿时觉得她变美丽了,身材也婀娜了。该女生总能带来高峰的各种照片和消息,1996年国安客场对天津,高峰被施连志飞踹,她号啕大哭。高峰和那英好的小道消息,就是她第一时间告诉我的。她还告诉我,高峰酒后驾车,把先农坛大门撞了。后来我去先农坛看球,特意观察了水泥门柱,并无破损痕迹,不知道是被修复了,还是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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