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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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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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有多大,空间就有多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说是这样的理,可真正要实施,却连针眼那样的缝隙也穿不过去。有人竭力追求自己,而自己的心却在遥远的城市;有人爱得神魂颠倒,却又不能不劳燕分飞。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赋予情感的结局?

  门前几个小学生在泥地里嬉逐,其他人大概也聚在一起打扑克、唠闲嗑了吧,她却没有心绪聚在一起,她怕内心的伤痛冲垮了勉强支撑起来的并不牢固的堤坝。

  “笃笃笃”的敲门声,温雅,柔和,乐感十足。

  不用怀疑,又是那个吕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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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让爱俘获
林瑶和春妮尽量躲避着泥泞的道路,踩着路边的草丛往家赶,即使如此,待到看见影影绰绰的村庄,天已向晚了。

  远远望去,那个熟悉的小村庄竟是在绿树掩映之中的,淡淡的晚霞给这普通的家园抹上了一层绚丽宜人的色彩。哦,又来到那片最熟悉不过的小树林了。也就是在这片树丛里,留下了他们太多的浪漫和温情。二人都不言声,静静地站在那片树丛旁边,像是在向它诀别。是啊,诀别,锥心刺骨的一个词,但现在,却没有比它更确切的了。曾经,迎着晨曦,感受一个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伴着鸟鸣,体验一个个霞光四射的傍晚。那些快乐的分分秒秒,仿佛还只是在昨天,而今却真的在向昨日告别了。而且,那是永远不可重复的昨日,那是永难再生的幸福。两个人禁不住唏嘘而叹,抱头痛哭。命运,为什么总是喜欢捉弄人?上苍,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有情人?

  天完全暗下来了,享受了雨露又感受过阳光的小鸟不再啁啾,夏虫欢快的和鸣也渐渐隐去。春妮抬起头,凝视着天边最后一抹彩霞。她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再冷酷冷漠,而是热血沸腾。她从心底里闪过一个大胆的计划,她要满足这个男人,不让他带走一丝遗憾和怅惘。

  这个想法缠绕了她一路,直到这时,她的信念完全坚定下来了。她不是不清楚,或许,这是她们最后一次相见,那么,剩下的也将是她们唯一的一个夜晚。她们曾经握手、亲吻、拥抱、抚摸,而每当那个男人冲动到极限,她都能理智而巧妙地摆脱。一次次爱欲的萌动,一个个失落的眼神,让春妮觉出了爱的纯洁与高尚。在她心里,爱情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为了维护她的金奶子,就不敢有丝毫疏忽。而现在,倒不是心理上多么需要,而是觉得,凡爱情,总得有个明朗的结果。这个结果不在于天长地久,只在于曾经拥有。拥有,除了上面的那一切,就是男女的那种切肤之爱。也只有这种爱才是爱情的极致,那不是情欲,而是爱在特定环境中的过滤与升华。

  她又一次觉得自己彻悟了,她有种吟诗的冲动,想以此来赞美自己的高尚行为。爱情需要赞美,而以实际行动证明爱情洁白的人不是更值得赞美吗?

  她不觉得自己的意识多么超前,她只以自己的内心体验来领悟爱情的真谛。在她心里,也只有极少极少的人才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也正因如此,爱情才会神秘,幽邃,充满情趣,令人神往。人人得而有之,那还可以被称作爱情吗?爱情是感觉上的,也是肌体上的。没有意识上的享受,而只寻求感官的刺激,会与动物无异;只有意识上的幻想而没有肉体的承载,永远也到达不了爱情的巅峰。她忘了是谁说的了,但她对这些话深信不疑。

  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在实践一次伟大的壮举。甚至,她从内心里感激林瑶有这样悲戚的遭遇,同时也感激林瑶在这个时候离去。即使林瑶现在不走,她们的爱也一样看不到尽头。与其没有结果地处在灰色的悬想之中,不如实实在在地感受它,让它扎进自己心里。她相信,只这一次,她就可以完全拥有这个男人了。不,不是这个男人,而是这份爱。她从这里获取的不是一次普通意义的快感,而是对爱情最理想的诠释。

  此刻的林瑶却与春妮有着不一样的心境。确如毓秀所说,春妮是个值得用一生去爱的女孩子,可惜,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不过,他心里也一样庆幸,有过曾经这么一段奇美的日子,让他的农村生活不再枯寂。他甚至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子了,凡事有分寸,特别是在感情把握的尺度上,即有充沛的激|情,又有明确的界限,绝不越雷池一步,以致于多次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其实静下心来想想也难怪,男人更多的是性的渴求,而女孩子总希望能守身如玉,这是同一份“爱”结出的两个完美的果实。何况,春妮才十七岁,情窦初开,还要绽放,还要绚烂,她不想这么美丽的鲜花还没有绚丽过就落英缤纷。那样的景色,也只有在自然成熟后才是美丽的。

  理解归理解,他内心里还是渴望能得到她。他甚至多次在梦里抚摸她光滑细润的身子,他的狂放和她的呻吟组成一曲美妙的乐章。一觉醒来,乐章寂然而灭,但春妮甜美无瑕的笑容更清晰了。他从心里欣赏她,敬重她,觉得她真是一个值得用心去爱的女孩子。而今,美景破碎,美丽的女孩将不知所属。他觉得心里空荡荡地,饥饿突袭而来。不,不是一般意义的饥饿,而是无法言语的形式上的饥渴。

  就这么带着哀怨和遗憾无声无息地走了吗?当挥手告别所有的一切,留下的也只是一地残损的回忆?

  他好想把设计过多次的梦想变成现实。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一下子龌龊起来,很快又自我安慰,或许这就是男人跟女人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失魂落魄到如此地步,他还是觉得,没有性之爱是不完美的;而女孩子一定相反,认为清白女儿身才是纯洁的。

  不过他是真心爱她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在这段日子里,他的整个思维都被她强占了。甚至,如果不是因为思想里有她,他或许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爱情,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拯救一个人,它之所以神奇,原因盖在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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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拥着,想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夜幕完全闭合了。林瑶觉得怀里的这个女孩子,就像一个邪恶的精灵,她的外貌蕴含着变化无穷的魅力,她的身上,既有农家少女的纯美,又不乏高傲公主的华贵。他明明知道她会吞噬自己,也还是要不自觉地深陷下去。此刻,他好想好想提出来,与春妮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但又担心一旦说出,连现在这份美好也会击破,那一个会愤怒地斥责他是一个色狼,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只能缄口,把渴望隐藏在心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春妮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柔嫩的指尖在他后背轻轻划过,性感的小嘴吻过他的耳垂,便不再前行。

  他感到颈项一阵痒酥酥的温热,耳边是春妮透着芬芳的呢喃:“林瑶,今晚,我要把我自己全给你。”

  
第七十章  激|情燃烧
还是那张小床,一样温馨而优雅的环境,不同的只是,一直,这里是春妮和毓秀戏谑的乐园,而今,不再是毓秀快乐的打闹,而是躺着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男人。虽说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此刻的春妮,心里还是乱麻一团。

  那片沐浴着霞光的小树林,留下了她和林瑶数不清的足迹,也记载了她青春的萌动和情感的疯长。一直以来她都这样认为,她所作的一切,才是真正的爱情所必需的,而她正是从自己的行为中体验到了爱的快乐。她之所以保持女儿身,是不愿意过早到达爱的巅峰。尽管她知道极顶的风景最美丽,但那是在感受了登山的乐趣和疲惫之后。然后,站在山巅,极目四望,或雨雾蒙蒙,或艳光四射;或沉默无语,或纵情高歌,都会抵达心情的极致。

  虽说她和林瑶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太久太久,但还没有疲累的感觉,她好希望一直这么向上攀登,直到老去。在弥留之际,眼前一片空旷的世界。那是世间永远也寻找不到的桃源,她愿意扑向那片美丽的迷蒙之中。

  现在,这个她希望与之白首偕老的男人却只有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可以与自己相聚了,如果还不能到达爱情的峰顶,或许,这一生,只能仰望,而无法体验登顶的快乐。那么,留下的不再是身心俱醉,而是写满了遗憾和无奈。她觉得她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的心态想得未免过多,但她还是把爱情看作是圣洁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以前保持少女的纯洁之身是爱情,现在献出少女的贞操同样是爱情。如果不是这样的生离死别,她会让这一刻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而且还要精心挑选是欣赏朝阳还是观看落霞。人生不如意事十有###,看来,对自己而言,真的不能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神奇和美妙了。她又不断地自我安慰,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一生无悔的抉择。

  她躺在林瑶怀里,轻轻吻去他眼角的泪花。这个男人,其实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男人,徒有一张冷酷的脸,却偏有一份温柔的心。或许,也正是那份冷酷,才让自己最终做了感情的俘虏,不用缴械,心已投降。她知道这些心理和行为在村民眼里是天大的笑话,会为所有人不齿,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为这个男人,更是为自己。她不想单纯为别人奉献什么,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奉献的同时也在获取,或者说奉献本身就是获取。她愿意为她喜欢的人奉献,同时从喜欢的人那里得到欢乐。

  十七岁,花一样的年龄,但这个世界留给她的却不是花一样的年华。大人们的争斗,小孩子间的讥讽,在她心里埋下了人性可卑的种子。从李茂生到李有才,再从李有才到吕振山,所有这些她所熟知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们只是把女人当作发泄兽欲的工具。而现在,他凝视着身旁这个男人,无助的眼神让她感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那是一只待罪的羔羊,自己而成了拯救他的勇士。

  她有过美丽的向往,有时又觉得很颓废。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而她的枕下,却一直偷偷埋着一本《红楼梦》,诗词歌赋没学会多少,倒是记住了一句人生的谶语:“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人生无常,说不准哪天就完了。何况,活着,悲戚地活着的这些人,有什么意义呢?

  她不知为何要想这些,她也知道这样复杂的人生理念不该是这样一个女孩子所想。但她抑止不住自己不去想这些。毕竟,现在的她,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甚至,比一般人走得更快更远。她想止住脚步,但已无法驻足。时间,已容不得她再徘徊,可以说,她已别无选择。她已经尝到了攀登的乐趣,而她知道,她就要到达爱情的巅峰了,那里会有最美的景致。面对诱惑人的美景,她要精心地品味,仔细地品尝。她不愿意只留下一床落红,而是真正的刻骨铭心,雕镂出最美丽的图案。她清楚,这事一旦传出去,在人们的眼里,自己就成了“破鞋”,甭说有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嫁不嫁得出去还是个问题。不过,她早就算计好了,她的爱情王国里只容下一个男人,有过一个就值得了。她纯洁的初夜要交给自己喜欢的男人,有这一个晚上就足够了。

  巧云姐出事的那晚,她隐隐约约听到了她们说的话,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她迷惑地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正步娘的后尘?不管怎么,她认为,还好,娘还有过那样一段幸福的日子,要是从一开始就守着老木头,那才憋屈呢。

  她不愿想自己的将来,除不了愿意,就是觉得自己的前胸后背乃至全身都有小虫在嘶咬,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不是小虫,是那个男人的手在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游弋。她全身上下像一团火,情感不可遏止地喷发了。随着一阵急促的颤栗,她觉得自己心脏停止了跳荡;不,是跳得更厉害了,她明显觉出胸腔似在擂鼓。她要窒息,要死去了;不,她只是觉得有一股强力在冲击着自己,说不出是什么位置,却让自己呼吸艰难。不知怎么,刚刚那么多坚强的信念在这一刻被冲垮了。她觉得身子在往下沉,一直往下沉,心内越来越空虚。她想控制自己,非但没能够,反而像银白的瀑布飞泻而下。她本能地抗拒了一下,又本能地迎合他。不用言语,无须表达。暗影里,她觉得骨头都酥软了。她的抵抗,她的迎合都那么微不足道,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只觉得整个身子还在往下沉,沉到一个未知的所在,烟雨蒙蒙,繁花似锦。

  一切都在她的想象之中,一切又都出乎她的预料之外。

  她觉得隐隐有些作痛,但从未有过的快意让她脑海里混沌一片。她在快意与痛楚的交织里呻吟,在狂暴和摧残的沦陷中呼号。

  她明白围城最终被摧毁,委屈的泪水和着满足潸然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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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春情余韵
春妮没有回家,一早醒来,她轻轻吻了吻熟睡中的林瑶,留下了一张纸条径直返回了农场。十几里路,走得轻松又沉重。她觉得完成了一件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她想把那床落满粉红花朵的床单抽出来,但还是犹豫了,那一位正在一片艳丽的色彩中做着最美丽的梦。

  她本想到车站为他送行,待她醒来,意识到那将又是一次悲怆的离别,便又改变了主意。村里那么多乡亲,自己不能太疏淡,又不能过分亲热,反倒是以这种方式结尾得好。她为自己又采取了一次果断的行动而骄傲。

  是的,骄傲。当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在想,春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她的那些思想、行为是从哪里学来的?恐怕永远是个谜了。但我还是为她庆幸,为她祝福。我不知道将来的他们有没有结合的可能,但有这些,足以美好一辈子。

  来到农场,虽然地面还湿乎乎地,却聚集了一大片人。近前才明白,原来在开总结大会哩,而且台上发言的正是毓秀姐。她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昨晚的一切还在脑海里闪现,她觉得有些疲累,腹部一跳一跳地,有种微妙而奇异的骚动。她没有回到队列中去,而是直奔毓秀的宿舍,刚进门,就把自己扔上床,泪水像一条毛毛虫,顺着面颊向下爬行。

  她脑子里没有了时间概念,甜蜜、幸福,惆怅、落寞,揉合在一起。她仰躺着,把自己摆成一个标准的“大”字。

  她不明白,世间的这些事跟书上说的总是那么遥远,那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向往,在现实中也难以开花结果。她甚至记不清昨晚是怎么过来的,但她从林瑶那里感受到了女性的光辉和荣耀。一个男人的未来、希望、前途、远景居然是寄托在一个女性身上的。当时她听来觉得有些好笑,现在也不以为然。不过,她自以为的确是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件事不在于事情本身,而是给将来蒙上了一层奇幻的色彩。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个万里之隔的父亲和哥哥,而这些,比电影里的故事还要离奇。现在,自己又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她的心头一阵颤栗,母亲那是远在千里之外,而自己这些事,就在自己的家门口。要是……她不敢想太多,心突突跳得厉害。如果真的怀了林瑶的孩子,将来怎么办?会不会也要像支圣、李茂山那样被揪上台批斗?而且,像这种情况,一定会成了全村乃至全公社人的笑柄,会成为家族的耻辱。昨天,为什么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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