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世界了无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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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界了无遮掩-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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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界三:出得厅堂
  出得厅堂比较准确的解释应该是指一个人在接物待人、礼仪交际方面能够赢得大家一致的肯定。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常常偏远了它的原始含义,比较倾向于或者主要指女人的容貌远远超越了公众可接受的程度。
  出得厅堂的女人,男人常常会这么说,还拿得出手;女人自己会这么说,还对得起观众。
  这些话听起来是颇具谦虚色彩的。但实际的情形是,一个令男人敢于说拿得出手的女人往往都不仅仅是能够拿得出手那么简单,如果这个男人的审美水准不至于非常特别或者非常差劲的话;而一个能够说自己的样子还对得起观众的女人,大抵是非常能悦人眼睛的女人,如果这个女人的审美标准不是太偏离于大众的话。从这个角度看,我觉得这种谦虚实质上是一种非常得意的婉约表达,男人得意于自己娶了个有观赏价值的女人,女人则得意于自己天生丽质。
  由此可见,出得厅堂已经不再像上得席梦思床和入得厨房那样,只局限于一对男女之间,具有相对的私隐性;而是已经拓宽到具有展览性的层面了。这个时候,站在女人对面,对女人评头品足的评论家,也已经不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群男人了。
  有时候想想,我会觉得很有趣。一个女人出厅堂到底是给谁看的?出不出得了厅堂到底该由谁说了算?倘若自己的女人,男人自己说了不能算,而非得交给他人作评,这是否有点像在投票时自动弃权的味道?而作为观众的一方,人家的太太,好不好看你操什么闲心呢?你生什么闷气呢?你失落惆怅什么呢?天天对着她瞧着她触摸她的躯壳感受她的思想的又不是你,你只是偶然一顾,何必作必然的感叹啊?
  其实我很纳闷,不知道造成这种偏见是不是与我们的先人有关。我们的先人曾毫不含糊地表示过,才子要配佳人,郎才要对女貌,才能算天造地设的爱情和婚姻品牌。我们的老祖宗们一方面告诫我们不要以貌取人,另一方面又特别强调娶媳妇娶儿媳妇娶孙媳娶重孙媳妇都要尽可能地是凝香仙子。
  我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非常有限的历史知识,暂时还没有发现,有哪位社会学家、婚恋专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以及人民大众什么家的,愿意并且敢于将才子与无盐,才女与潘安进行理想配对的。像我们的诸葛孔明先生的婚恋就曾经引起人类长久的欷殻В嗣庆'的无非是他太太的容颜上不了台面,尽管她的智慧已足以令人类中绝大多数的女人还有男人仰视。
  人类浩如烟海的史册告诉我们,倘若女人在身材或五官方面有那么点不如人意的话,想入得侯门,想登上大雅之堂,想与才子得成比目,想出厅堂来露露脸,须得三生修炼,不过其幸运中奖的概率恐怕还不一定能突破百分之一;而百分之一不到幸运中奖的那些女人,恐怕依然很难被人们用“出得厅堂”加以真诚地赞美。 。。

女人的三重境界(6)
这真是误导啊,人类历史对人类的误导。
  扯远了。扯这么远的意思,无非是要说明,出得厅堂一旦狭窄了它丰富的内容,那便不是每个女人能够拥有的福气了。
  好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出得厅堂越来越彰显出它深刻、宽泛、生动的内涵,涵盖了女人的相貌、气质、智慧、学识与才情等诸多方面。社会也相应为女人出得厅堂提供了非常多的机会,比如整容,五官不是问题,整理整理就妥当了。比如上学,知识不是问题,愿意受训就妥当了。比如身份地位,事业不是问题,愿意打拼就妥当了。从这个层面来说,出厅堂与出得厅堂,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女性觉醒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尽管女人因此要付出非常艰辛的努力,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在不遗余力地向着厅堂进发,甚至为此毫不犹豫地丢掉厨房,忽略席梦思床,大有与男人一决雌雄,把男人毫不客气地顶出大半边天之势。
  其实也不能怪女人如此这般折腾,冷峻的现实和残酷的事实已经给新时代的女人敲响了生存的警钟,她们在无数个孤单寂寞的深夜痛苦流泪之后,深刻反思,沉痛地得出一个特别肤浅的结论,那就是:把人生幸福的筹码、把自己理想的蓝图压到男人身上,十有*会输得很惨。
  “河东狮吼”是用来形容女人在家里对着自己的男人发威时的可怕形象。我觉得创造这个词的男人(应该是男人)我们女人应该向他致敬。尽管这个词时常富含贬义和调侃,但却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男人对女人的清醒认识。男人还喜欢用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来形容三四十岁的女人在床上的*,不管他们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说这话,我以为多多少少都反映了男人骨子里对女人的畏怯。是的,在经历了与女人漫长的不肯妥协的较量过程后,我们可爱的男人们终于发现,女人这种看上去十分柔弱,动不动就以眼泪发表演说的动物,一旦觉醒,她们对世界的反击较之于雄性更具冲击力、更具影响力、更具耐力与韧劲。或许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女人开始由人生的后花园款款亮相于人生舞台的中心时,带给男人的既有惊喜,更有恐慌。
  男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可以容忍同性的超越,甚至甘愿在同性你死我活的战争中被消灭,即使死也无憾。但是却不能容忍女人的赶超,尤其是被自己的女人赶超,男人绝对不愿意让镁光灯老是盯着自己的女人而使自己成为配角。在男人看来,女人最多能够与男人比翼齐飞,倘若一不留神,女人飞到男人前面去了,哪怕是一翼的距离,男人都可能要么断翼不飞了,要么改了航道飞往别处。男人最喜欢的是,女人出来亮亮相,灿烂一瞬,然后再蜷缩在他的身后,在厨房里忙碌,在床笫上折腾,做他未成功背后的那个十分乖巧的女人,什么时候他想拿出来炫一下,就可以拿出来炫一下,一直到他功成名就。
  可成功之后的男人,又会觉得已经习惯了的女人有些面目可憎了,在他的感觉中,女人做出的饭菜不再有新鲜感了,床上寻欢作乐的姿势也已经陈旧到可以送进爱情的博物馆了。这个时候,寻找新的足以引发他生命或情感激情的目标便无可救药地成为必然。
  所以,我亲爱的女性朋友们,千万不要以为,你亮丽的青春还在,你的厨艺已日渐娴熟,你床上功夫也炉火纯青,世界就是你的了,男人就被你一辈子套牢了,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想起一句歌词:“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这个千遍自然是一个概数,我以为指的是一辈子几十年的时光。一个男人,读你,从晨曦微露到日落黄昏,从山花烂漫到白雪皑皑,从月缺到月圆,从青春岁月一直到双鬓斑白,读你的清唱,读你的独白,读你深夜窗前的静默,读你清晨睡眼惺忪的眼睛,读你黄昏时慵懒的漫步,读你假日里商场购物的疯狂,读你床榻上激情飞扬的肢体演说,读你病房里失血的脸色和弱不禁风的体态,读你细细的皱纹,读你飘飞的白发,读你唇齿间最后一个不再留香已模糊不清合着口水的音符……那是怎样至情至性的阅读,那至情至性的阅读需要被读物具有怎样永不消散的魅力!
  这,需要我们女人,深刻地思考,得出比较恰当的结论,并付诸有效的行动。
  我以为,一个女人,不改从容与优雅,不失善良与宽容,不乏热情与开朗,不缺幽默与知性,不无柔情与浪漫,便是一个充满风情充满魅力的女人。
  以这样的形象出厅堂,自然是非常的出得厅堂。
  这样非常的出得厅堂,是女人智慧的成功的人生选择,也是女人快乐幸福的根基!
  作者手记:
  有朋友说我用“境界”一词有求新求异甚至拔高之嫌。确实,“境界”是具有浓厚的审美意义的,“境界”本来就不是普通水准,需达到一定的高度,一定的深度,一定的广度,才能言及“境界”。从这个角度看,随便冠上这个词,不是不妥当,是非常的不妥当。但同时也非常认同另一位朋友所说的,“玩好了”就出“境界”。当然,这一境界不论是从审美角度还是审美意境还是审美情趣,都与前一境界有很大的不同,它或许剔除了社会价值取向,更趋向于人的内心体验。一个乃大雅,一个乃大俗,按大俗乃大雅的话,那么烟雨这么拔高也无不妥了。
  男人与女人之间,我一直认为本质上就是征服,这种征服有时候表现为身体,有时候表现为灵魂,有时候则是两者兼而有之。男人的征服往往是外显的,女人的征服往往是内敛的。但征服无处不在。如果一对男女失去了征服的兴趣,估计也就失去了爱的激情。我以为,爱情的痛楚,就是征服所引发的。征而不服,也就是征而不得;征而不得也就是爱而不得;爱而不得便痛了。至于男人会不会选择与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也是因人而异的。当然,多数男人,可能的确感觉与自己喜欢的女人上床比与自己敬佩的女人上床要轻松多了。但,敬佩倘若并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全部感觉,男人还是不会放弃在床上折腾并实实在在地征服她。床上的女人,于男人而言,只有喜欢与不喜欢之分,没有敬佩与不敬佩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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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次分手(1)
这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这第九十九次便是我们爱情故事的大结局。
  九十多次的分分合合,这该是一段怎样沧桑怎样苦难怎样刻骨铭心的爱情?
  其实,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搞出这么多的风波。每一次分手,我都认定自己是最后一次说分手,尽管后来的事实以无可辩驳的力量证明,我的认定有多么的虚弱、多么的不堪一击。但我可以发誓,每一次我都咬牙切齿地认为,这一次绝对比上一次更不含糊,更不容情,更没有回旋的余地。也因此,每一次我都会真情实意地痛哭流涕,都会携着自己孤独的影子在夹裹着雨丝的晚风中,抑或与闺中好友在飘着忧伤情歌的咖啡屋里,作无比苍凉的凭吊。
  可现在回想起来,我才惊觉,那些所谓的分手宣言,那些分手时所谓“希望你过得比我更好”虚空的临别赠言,不过是自己给自己披上痛苦的外衣后,登台演出的一场凄美的情感秀。
  那是秀给自己看的,也是秀给你看的,但归根结底还是秀给你看的。
  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秀给你看,是因为我爱你,不,准确地说是因为我知道,我自以为知道你更爱我。
  坦白说,我其实是个很胆小的女人,胆小到怕一个人走夜路,怕和陌生人说话,怕所有的小动物,即使是一只已经被晒干了的蚂蚁尸体,也会引发我变了调的惊叫。可是,在与你进行的这场情感战役中,我却变得出奇的胆大,随时敢于挑战你的耐性与韧性、你的度量与气量,随时敢于向你打出开战牌,至于罚你下场那更是家常便饭,后来甚至发展到对你说分手就像对你道晚安一样简单、平常、明了。
  一个女人何以会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轻率任性,我想,是因为我爱你,不,准确地说是因为我知道,我自以为知道你更爱我。
  是吧,潜意识里我一准认为,在你的眼中,我就是一件稀世珍宝,我之于你就如同良弓之于射手,宝剑之于侠客。前行的路上,你可以放弃很多东西,可以遗落很多东西,可以不在意很多东西,可唯独不会放弃我,唯独不敢遗落我,唯独不可能忽略我。
  用通俗的话说,我已经吃定了你,吃定你舍不得离开我,吃定你离不开我,吃定你在这场爱情竞技中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并且将永远处于被动,主动权一早就掌控在我的手中,并且将一直为我所掌控。
  因为我比你优秀——尽管当初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比你优秀,我甚至反复强调你比我出色。但是,今天,现在,在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之际,我才知道,我骨子里根本就一直认为你不如我,也就是说,我曾经不自觉地拿自己与你作过反复的比较,比较的结果是,你比我怎么着都要逊色那么一点点,又或者说综合评估我比你的分数要高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就是这一点点,给予我无与伦比的底气,就是这无与伦比的底气助长了我无与伦比的骄纵,就是这无与伦比的骄纵令我在与你对峙的时候敢于先吐出“拜拜”。
  今天,是我们第九十九次分手,我想,不会有第一百次分手了,连九十九次半也不会有了,毫无疑问,今天,我们爱情的故事终于要落下帷幕了。
  尽管我对你说过那么多次分手,但是,我得承认,第一次分手是说得最艰难最酸涩,也是最痛苦的。是吧,人生所有的第一次都不会那么简单舒坦,就如同我第一次将自己整个儿交给你一样,有过矛盾,有过挣扎,有过茫然无所适从。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九十九次分手(2)
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引发我第一次向你提出分手的导火线是什么,我想你一定记不得了(你本来就不是一个太注重细节的男人,后来还因为你屡犯同一个错误导致我用相同的词语作总结陈词)。事实上,我也印象模糊了,能够清晰忆起的除了自己哭到第二天不敢见人的红肿的眼睛,便是你捧着红艳艳的玫瑰,淋着凉丝丝的春雨,在我的楼外静默了一夜的身影。这个场景与其说感动了我,不如说震撼了我,以至于后来我常常会动情地想起那一幕,每次想起都会像进行了一场爱情的祭祀,我的内心会充满对爱情的崇拜,对男人的崇拜,更是对你的崇拜。爱情、男人、你,在那一刻便有了一种凤凰涅槃般的神圣与高远。倘若是在分手的时候想起,那更具催我柔肠百结、泪如雨下的直接效果。今天,此时,当我再一次于记忆的荧屏上,深情地轻触雨夜中静默的你,亲爱的,我疑心,我们相爱的那段不长也不短的日子,我对你频繁地说着分手,会不会仅仅是为了要强逼你为我重演一遍那样的故事情节?
  应该是这样吧。我常把分手挂在嘴上,却从来没有深究过分手的真正含义,又或者说我并没有具体细致地想过分手之后会是什么样的情景,觉得那不过就是分手而已,我更多的是享受甚至陶醉在“分手”这个词所营造出来的“不乐意温柔执手,只傻傻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的凄清意境中。
  深究起来,我应该怪你,说白了是你助长了我对“分手”的迷恋,因为每一次我无所顾忌地甩出这一撒手锏,就百分之百地能立竿见影——你一听到“分手”,就乱了方寸,就会丢下所有的事情,将我重新摆放到你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九十八次的分手历程,你哄我回心转意的一招一式,是怎样的用心良苦,怎样的挖空心思,怎样的呕心沥血,至今想起,我依然要忍不住动容。诸如请假专程陪我出去游玩,鞍前马后地尽心效力,将我侍候得像个公主;诸如捧着鲜花守候在办公室外,之后还像个忠心耿耿的跟班,一路紧跟到我的小楼;诸如深更半夜,红着眼睛为我敲打超级肉麻的汉字,并且将那些汉字尽可能发布到你能够利用的媒体平台,赢得了“痴情王子”的光荣称号;诸如买回来一打冰淇淋在茶几上摆成心形时还不忘加上旁白——如果不收回你“分手”的成命,我的心将在你面前死去并化为乌有……
  那个时候,我们总是配合默契,像极了两个非常敬业也非常高明的演员,尽管没有彩排,但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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