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打不倒的hero
作者:莫霖
男主角:安德鲁
女主角:罗思绮
内容简介:
曾经,他是她的最爱──她爱他的一切,包括他的温柔、他的体贴;曾经,她是他的最爱──他爱她的一切,包括她的温柔、她的体贴。
只是世事难料,当他因为工作离开,再次回到她的身边,一切全都变了──他俩再也无法交心!
她知道他曾经历的事一定很痛苦、一定不堪回首,所以她不问;而他也知道,就算说出口,也只是多一个人伤心、烦恼,所以他也不说。
他俩都是因为深情,所以只能绝情──他是如此,她也是如此!
于是他和她,只能走上那条不归路,从此劳燕分飞……如今,他有幸能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可她的身边却似乎已经有了其他的选择,为了能让她拥有幸福,他不敢也不能随意开口向她告白,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是那么的想要回到两人曾经拥有的甜蜜的家,受过伤、跌倒过的他,真的还有一次机会吗……
正文
话说在前头……
这篇小说,莫霖又给自己找麻烦了。
要撰写这样一个“硬邦邦的话题”,实在很困难,如何在爱情故事与冷硬的背景设定间取得平衡,实在是这个故事最棘手的部分——朝爱情故事多了一点,则此一背景设定看来无味,但多着墨于此一背景些,又让爱情故事失焦,所以莫霖说,这是整个故事最困难的地方。
不过,回顾莫霖写过的故事,这好像也不是莫霖第一次给自己找这么大的麻烦,以前莫霖写过法庭戏,写过消防员的故事,也写过特殊疾病,每一次都要我许多资料来铺陈整个故事,但在撰写那些生硬的背景知识时,总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我可是在写爱情故事喔!
所以,莫霖真的希望各位读者读完这个故事后,还是能感受到爱情的成分。至于情意深浅,就靠个人体会了,每个人的感应力终究不同,实在无法一概而论。
再来,说说这个男主角,在写这个男主角时,莫霖心里一直很挣扎,男主角的所作所为确实无法见容于社会,可是却因为他是主角,所以莫霖终要为他留点颜面,总要将他设定成“是不得已才会做出这样的傻事”。
先说,莫霖绝不鼓励各位读者重蹈覆辙本书男主角走过的覆辙,大部分人没有这么好运,一辈子只能在其中堕落、沉沦。不要以为看了这样一本小说,以为自己就算走错了路,终究可以跟男主角一样,成功振作,摆脱恶魔的纠缠,莫霖要说句很残忍的话:“不可能!至少大部分人都不可能……”
有些错,绝对不能犯!
小错或许还可以祈求别人原谅,但大错一旦犯下,不要说别人原谅,就怕在别人原谅你之前,你就得吃足苦头。
但是,他终究是莫霖的男主角,为了同时兼顾本书的社会教育意义,以及一个爱情故事的美好前景,所以莫霖必须让男主角吃点苦,至少要为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
但如果读到此书的您,是个道德价值观还挺高的人,那莫霖必须帮自己的男主角求个请,至少您先把这个故事看玩,看到最后一页,再来批评男主角的所作所为,是否真的不可原谅,有没有一丝不得已,一丝身不由己在里头。
最后莫霖要说的是,本书偷渡了莫霖自己的一些哲学观与价值观,不过作品本来就与作者密不可分,同声一气,所以莫霖对于自己将自己的价值观投射在作品中,一点也不觉得歉疚……
那就是,莫霖反战,反对一切形式、一切借口、一切目的的战争。发动战争之人,不论其背后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罪恶的,都是犯罪!纵使战胜,“胜者为王”,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社会的谴责,但终究要面对历史的无情评价,终生背负“启战端”的恶名。
为什么会降到这么严肃的东西?好吧,请各位耐心看下去吧!
两个月交一本稿的频率,维持了四年多,竟然在今年破功了。
本来九月初就要交稿,十月多就可以跟读者见面,但因为整个八月莫霖的身体呈现极端不适,只能放弃写稿,好好休养,就这样错过与各位读者见面的机会。
虽然编辑很好心的要我多休息,只是长达两个月的时间没有打开电脑,敲打键盘,写写稿,连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好吧!大概就是中了“想与读者见面”的瘾头了吧!
莫霖现在已经三年级了,学分几乎快要修满了(真是千辛万苦啊),但接下来即将进入最困难的阶段,也就是撰写硕士论文。
希望在写论文期间,还能够继续写稿,保持与读者见面,不瞒各位说,回到学校读书后,莫霖就是靠着各位读者与这个世界接轨的。
各位有多重要啊!
所以喽!有看到这本小说的,都可以到出版社网站上去看看,留个言,让莫霖知道你的存在,莫霖一定会上去看的。
好了!往后翻,看小说吧!
楔子
天还没全亮,但隐隐可见天光。
窗边的帘子随着风扇吹来的气流摆动,趁着空隙,柔和缓慢的洒入那清晨时分的光线,落在地上、落在床畔,随着时间分秒流逝,甚至落在床上的人儿身上。
她睡得很沉,呼吸平缓、双眼紧闭,只见眉头微微皱着,似乎是梦见了什么;向左侧身横躺的娇小身子像个还在母亲体内的新生儿般蜷缩着肢体,睡在这张双人床上。
双人床,一个人睡,睡在一侧。
房间的面积不大,摆了个衣橱,还有个五斗柜,剩下的就只有这张双人床。五斗柜上摆了面桌镜,还有些化妆品,这卧房的主人看来就是这样打理自己的门面,挺克难的。
终于,天全亮了,外头的世界开始动了起来──七点,闹钟准时响起,每天都是这个时间,没有一天例外,也不准有一天例外。
她的眼睛迅速张开,坐起身子,在床上伸懒腰;经过一夜睡眠,头发散乱不已,但她只是稍微梳拢,用条橡皮筋绑了起来。
七点整,不晚,但也不算早。她还有很多事要做,打扮自己的工作等晚点再说吧!况且,她也不是那么在乎自己好看还是不好看。
才想下床,却讶异的发现自己一晚的睡姿──偌大的双人床,她却选择睡在右边一侧。昨晚上床时,她还刻意把枕头摆在正中央,经过一晚,她还是下意识的回到自己最熟悉的位置。
“唉……”
不能多想,也不想因为多想而让自己陷入好不容易收拾好的情绪困境中。收拾好一切不该有的思绪,她下了床,换下睡衣。
走出房间,依据每天的习惯,她赶紧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将仅有的食材全都拿出来……
冰箱看来又空了,下午下班后,赶去上课前,她可能得去超市补货,不然又得让孩子们当外食族,这可不是件好事。
家里吃,自己煮的,总是比较营养,这点她深信不疑,纵使自己工作再忙,事业、学业两头烧,她还是努力帮孩子们煮每一餐。
冰箱里剩下一些吐司,还有火腿跟奶油,决定了,今天的早餐就这么解决,另外再泡杯牛奶,给孩子们补充营养。
幸好现在学校都有准备营养午餐,烦恼小孩该吃什么的工作只限于早餐与晚餐……这是在安慰自己吗?一天里三餐有两餐要烦恼,果然天下的妈妈最辛苦。
她的动作熟练,一下子忙着煎火腿、一下子忙着烤吐司,一下子又冲到柜子旁抱出奶粉罐准备泡牛奶。此时,她真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可以一心多用。
就在她忙得不可开交时,厨房门口传来一声呼喊──
“妈妈,早安。”
她回头,脸上满是笑容,在汗水的映照下更显亮眼。“早,小威,再等一下,妈妈马上把早餐做好。”
“妈妈,没关系,我先去叫妹妹跟弟弟起床。”
孩子很乖,乖到让她心疼──这孩子是她的大儿子,才十二岁,却已经像个大人一样,善体人意,更是她的得力助手。尤其在这样的家庭里,有这样一个孩子,更显得令人心疼。
十二岁的男孩走回房间,开始叫妹妹与弟弟起床──七岁的妹妹刚上小学,四岁的弟弟虽然还不到上学的年纪,可是因为妈妈要上班,所以弟弟要去外婆家待到下午。
孩子全部起床后,家里就热闹了──七岁的女儿边穿衣服,边跑到厨房要跟妈妈聊天,显然很喜欢缠着妈妈;而她虽忙,却也不厌其烦的陪着女儿说话,听她说着跟昨天晚上几乎一模一样的话题。
“妈妈,今天我要去野餐在动物园……”
“小洁,你应该说‘今天我要去动物园野餐’,你那是英文的说法。”
皱眉,“中文好难喔……”
“没关系,妈妈晚上再教你。”
这时客厅传来大儿子的呼喊,“小治,这是垃圾,不可以吃。”
“啊──”大叫抗议。
无奈一笑,将所有餐点统统放到餐桌上,对着所有孩子大喊,“宝贝,来吃早餐了喔!”
大儿子抱着四岁的小弟弟来到餐桌旁,七岁的女儿则是已经就座,三个孩子各有其可爱之处。
可是看着这些孩子,却会让她不由自主的心痛,尤其是看见孩子们那如出一辙的金发碧眼模样。
大儿子乖乖的吃着早餐,小女儿也是;小儿子有点躁动,她亲自抱着孩子喂他喝牛奶,吃火腿蛋三明治。
餐桌上气氛和乐融融,旁人乍看之下,实在不会觉得这个家庭有什么不同,不会认为这不是个正常的家庭,甚至不会质疑这个家庭是否少了什么……
七点半一到,大儿子先站起身,“妈妈,我跟妹妹出门了。”
“路上小心喔!”
“妈妈再见。”
“妈咪再见。”
大儿子带着妹妹一起上学去,两兄妹读同一所小学,一个六年级、一个一年级,可以互相照应。不过说真的,她觉得女儿的个性这么活泼外向,跟同学相处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前几天小洁的老师还打电话给她,说小洁很聪明,班上的男生都很喜欢小洁,说她像个洋娃娃一样。
剩下她一个人跟好动的小儿子搏斗,十分钟过后,外头传来电铃声,她抱着儿子走到门口去开门。
门一开,如她所料,是她的母亲,但也出乎她意料之外,父亲也来了。母亲一脸带笑,看着她怀里抱的小孙子,笑得更是开心;一旁的父亲则是一脸严肃,眼神里也有着一丝忧心。
“爸、妈,麻烦你们了。”她整天要上班,下班后只有一个小时空档,还得再去学校念书。
这几年她都是过着这样辛苦的生活,若非父母鼎力襄助,她真不知如何度过这段忙碌的岁月。
“阿嬷!阿公!”
一听到小孙子叫她,还用着有点生涩的台语叫唤,眼前的中年妇女笑得阖不拢嘴,连那原本一脸严肃的父亲都跟着笑开了。
接过女儿怀里的孙子,母亲很开心,“阿嬷的心肝孙,你现在会用台语叫阿嬷了,好棒喔!”
她也笑了,转身走进屋内,两老跟着进来,他们逗着孙子,玩得不亦乐乎,果然是有孙万事足,还一次有三个。
现在时间是七点五十,她要在八点半出门,才能赶上九点的班──她在一间中小企业担任行政工作,晚上在夜校念会计,希望可以拿到大学学历。
现在她只剩四十分钟,得整理厨房,还得整理自己的外表……
母亲看见女儿走进厨房,与丈夫对望一眼,然后将怀里的孙子交给丈夫,自己站起身,跟着走进厨房。
“妈,怎么不在客厅坐?”
动手帮忙整理,不顾女儿劝阻,就是想帮忙;说不动老人家,只好由她去,母女俩一起整理着厨房,动作也快很多。
“你这种日子想过几年啊?”
“什么过几年?”
“自己带着孩子,也没个男人在身边,这种日子你想过几年?”挑明了说。
她不语,拿着抹布擦拭着流理台。
“思绮,你不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可以的话,再找个男人吧!那个信宏很好啊!人又乖、又正直,我看小威他们好像也满喜欢他的……”
何信宏,高中老师,长相斯文,今年二十八岁。自从上回在母亲安排下两人“意外”见面后,似乎就在追求她。
除此之外,她对那人一点认识都没有,也不想多认识──“妈,我年纪比信宏还要大──”
“大多少?你也才二十九。”
“三十了,妈,而且不只,我还是三个孩子的妈。”她笑了笑,“说真的,别给我找麻烦了。”
“人家信宏说了,他喜欢你,不怕麻烦,连人家家里都不排斥,现在反而变成是你在挑。”
因为爱过,所以她挑──挑,是为了固守自己死死锁在心里的爱。
母亲一阵感叹,“早知道你十八岁那年,就不准你去什么打工游学,把自己搞成这样,嫁给‘阿斗仔’,如果幸福就算了,现在还离了婚,老天──难怪你爸会这么生气。”
“妈……”我不后悔这句话,想讲却梗在喉头,不上不下。
她真不后悔,只是满心遗憾,遗憾她的丈夫最后变成那样。而为了孩子好,她只能选择离开。
“说真的,你跟那个‘阿斗仔’到底是发生什么事,前几年不是还好好的嘛?怎么说离婚就离婚,问你,你也不肯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将抹布洗干净,“妈,没什么好说的,缘分尽了,我们没有吵架,决定离婚时也很平和。”
“是吗?我看那个‘阿斗仔’有问题!三个孩子都丢给你,这算什么啊?当你是什么,保母啊?”
总该为他辩护一下,“妈,这是我要求的,我要求孩子都跟着我,他也同意了;而且他其实是愿意负责的,甚至要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给我,连终生俸也是,是我自己不愿意的。”因为她想,他往后的日子会比她更需要这些钱。
“啊……我听不懂,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来你还爱着他,照你的说法,他也是有情有义,那你们干嘛离婚?”
无语,也不愿再说──回台湾这三年,只要谈到这个话题,最后她的反应都是如此。
“妈,小治麻烦你了,我要去上班了。”话才说完,立刻转身离开厨房,回到房间整理自己。
刷牙、洗脸、化淡妆,十分钟内迅速完成,她不拖延,也没有时间拖延。往后的日子,她的生命就只会为了三个孩子打转,一颗心如同冰冻。
只是偶尔她还是会伤感──看着浴室内只放着一支牙刷,就想起曾经两支牙刷交叠在一起,放在漱口杯中;看着那双人床上,只有右边摆着一个枕头,就会想起曾经,清晨起床时,两个枕头不知掉到哪里去,她整个人枕在丈夫的胸膛上;看着那五斗柜上的桌镜里,自己一人独自画着淡色口红,就会想起曾经有个人总爱趁她化妆时,从后头抱着她,彼此相拥,成为镜中的甜蜜叠影。
这些都成为记忆了,记忆不复来,只能回味,味道却是愈品尝愈苦。
她的名字叫罗思绮,很好记,就是那个“螺丝起子”。虽然离了婚,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生活,但她相信自己够坚强,如同螺丝起子一般,可以拆下人生中所有的螺丝。
只是人有回想的本能,尤其是回想起曾经的甜蜜,愈想,愈痛……
第1章(1)
下午五点半,她才刚赶回家,丢下所有东西,立刻钻进厨房准备晚餐,就着锅碗瓢盆,忙得不可开交。
客厅里,姐姐带着弟弟好像在玩,也好像在吵架。两个孩子说话比大声,姐姐想要教训弟弟,弟弟想要跟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