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是自己挑的,儿子也是自己养的,都没得后悔。唯一的对策是紧锣密鼓地安排好后路。按照马廷睿原先的设想,这笔股份等儿子离婚后、财产分割干净了,就转到儿子头上,甚至他还想过变卖后,留给孙子及监护人,好吸引儿子回来履行为人父的职责。种种打算都是周密细致的,只是有一点他没料到:他会突然间死了。退休恐惧症给他带来的后果,不仅是拼命把钞票往口袋里抓,还加上了另一种疯狂: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对于他这种年纪的人,或许称不上“青春的尾巴”,朋友说他是“最后摇几下J B的尾巴”。不管哪种说法,反正他是迷上了酒吧,偷偷服用了大量摇头丸,然后高血压发作死在一个陪酒的小姐身上。没有遗书,没有预兆,或者还有其他一些钱财和秘密,让他藏在永远不为人知的地方,跟着他去了。
谭振业听到老马死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那些股份。陈优也是。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要不要悄悄派人去老马家里翻找合同的复印件。整整过了半年,肖文静还有老马的其他家人,没有任何人提到半点关于股份的事,才敢确定老马当初的确是藏得缜密妥善、令人放心。这简直是突然从后院挖出来的一大坛金。下一步就只剩怎么瓜分的问题了。
自老马死的那刻,谭振业已经把这二百八十万股份看成自己的了。从前,他谭振业是别人眼中排名第四的大股东,可是谁知道这里有一半不是他自己的呢?每年分红的时候,他在别人的红眼睛中把钱拿回自己口袋,却要活生生地再取一半出来送到老马手里,还要人不知鬼不觉,背负一个“财佬”的虚名!开会时别人动不动就说,你是应该的,你有那么多股份……今天那么点小事,那个黄志能还在那里说“我可是除了年薪什么都没拿过的”,妈的,我不就是比你多点股份吗?为什么不想想我比你多承担的责任!
没有我谭振业,树在证券交易所那个金晃晃的名字能是我们“天相”?早换成另外一个陌生的流水牌了!从创业到今天,当这个吃力不讨好的总经理,容易吗?压力大,经济不景气,同行竞争激烈,顾客难缠,不停要求品质好、价格更低,董事会不好对付,政府官员要周旋;公司内部营销、生产、科研哪一块不是问题多如牛毛,成本费用不断高涨,业务越来越难做,还要保证利润。真是上下交逼苦不堪言。还不能摆出苦瓜脸。一堆董事台上台下都在说“再辛苦也对得起你啦,你是大股东啊!你有价值半亿的股票,每年有两百万的分红,有高薪”,天知道啊,这股份里面有一半是别人的!他谭振业只是背着一个盾牌把箭头吸引过来而已。
还好,老天总算有眼,老马死了,这部分股份终于真正成为他的了,可以名正言顺当着第四大股东了,可是,却又有了一个知情的陈优。
老马的股份,最初的操作方案是以知识产权挂靠在陈优名下,后因无形资产太引人注目、评估难度大而放弃,可是陈优成了知情者,也成了今天的分羹者。老马死后,两人从未将这事用语言的方式进行过交谈。可是谭振业知道,陈优在等待他先开口。二百八十万,按2004年度每股0。32的比例,仅分红就近九十万。谭振业划出了三十万的红股给陈优,那意味着这二百八十万里他会分三分之一给陈优。
没有我谭振业,你陈优项目再好能有今天?还不是印在毕业论文上?能存进Y大的档案馆就是最高荣誉!你在国外混得再好,也不过开二手车住二手房,能有今天?在美国佬的“玻璃天花板”下面,你顶多做个“香蕉人”,仰头望着人家的脚底心。不管怎么样,我是君,你是臣!谭振业觉得自己已经够将心比心了。可是陈优得知这一决定时,只说了句“三十万?”漠然地点点头就转身出去了,让他大为不快。
谭振业和陈优合作多年,一人主攻研发一人主攻市场,在外人眼里是天人合一的双刃剑。他们还是大学同学,同一个宿舍住了四年。在校时,谭振业是班长,是团支书,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可是陈优是自由主义的骑士,玩电游,翘课,拍拖,跳遍了那个城市所有高校舞厅,是有名的大众情人。大众情人平时不学习,考试时就杀回来了,找现成的笔记抄一份,挑灯夜战几宿(而且他总能拿到记录得最全从不缺课的女生笔记),成绩比谁都好,让谭振业不得不服。
让谭振业更为服气的是另一件事,是关于他那读化学专业的老乡苏紫,中学时代将他目光粘在裙摆上转了六年的苏紫――现在谭振业回想起自己中学时代,那些无尽的书山,做不完的题海,每天睡眠不足的黑眼圈,那些无助,痛苦,压力和孤独,在他的回忆中全都被滤尽,只剩下那个十指修长走在杨柳下河畔边的江南女孩苏紫。他就是因为听说她报这所学校自己才填了这个志愿,进大学后找着老乡的借口也去替人家搬了几次箱子凳子,也请人家吃过饭,关灯夜谈的时候说烂了这个名字,所有人都知道了这段漫长的暗恋故事,怂恿他去“捅破那层窗户纸”,却突然有一天,他在校园那片玉兰花的后面,看到陈优几乎抱着她一块往图书馆走。那一刻,他的心碎成一片一片了。
那几个月的关灯夜谈,他叙述约苏紫的全部过程和细节,大家给他出的主意,让他去她出没的地方等着与她不期而遇,让他选修她们系的课……所有的这些,陈优躺在寝室的另一个角落全都听见,可是,却从未透露,他也在追苏紫!事实是,人家一声不吭早已得手,而他谭振业还在设想着一千种方式,盘算怎样从竹筒中倒出那积攒了他整个青春的豆子……除了伤心,谭振业感到的是羞辱!他很想找机会,以男人对男人的方式跟陈优打一架。如果这个年代还有决斗。可是,凭什么呢?苏紫并没有成为他的女朋友,而且他是班长。他只能劝自己接受,只能找出一堆名人格言,劝导着自己与其痛着嫉妒,不如笑着羡慕。
大学毕业,谭振业留校读研,陈优在万千羡慕中抱得美人归,他们结婚了,然后又是双双出国,读研读博。再后来,陈优在谭振业的游说下回国创业,成了合作伙伴,可是,谭振业知道,他们从来不是朋友。在大学时,如果全班男生出去喝酒,只有一个人会醉,一定是他谭振业。如果全班都倒下,只有一个人不醉,那一定是陈优。他们完全不是同一分类项。可是上天注定,他们一定要走在一起。谭振业越来越理解那句“既生瑜,何生亮”了。
鲜花盛开的云台花园。
碧绿的草地,秀气的狐尾棕榈,清新的喷泉,欢乐的人群。唐沁甜穿着洁白的拖尾婚纱,头发高高盘起,戴着玫瑰做的花环,靠在夏予非身上:“我快趴下了。拍婚纱照这么受罪呀?”
“坚持一下,这辈子就一次!你哪天能有这么高的回头率?”予非忙用手撑着她,“不要靠,不要靠过来,头发会乱!”
三月末的广州,已经很热了。唐沁甜不停地拉拉汗湿在身上的裙子,予非干脆把那个僵硬滑稽的小马甲脱下来给她扇风。化妆师跟在后面喊:“不拍的时候就别站太阳下面,当心弄花了妆!”摄影师鼓励着“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很快了”,指示着再拍几组活泼的图,比如让予非对着画面正四处张望,沁甜弓着腰躲在篱笆后面,手靠在背后调皮地拿着一支鲜花等等。两人筋疲力尽地按着指示做,按着要求笑,觉得自己像太阳晒化了的冰淇淋,只要是瘫下去就再也糊不成原形了。好容易熬到天都黑了,才跟着摄制组的车回到婚纱店,妆都懒得卸,只换了衣服就冲出去吃大餐(因为婚纱太紧,沁甜一天没敢吃东西)。
在饭店里,因为头发的造型和浓妆,过来过去的人都朝唐沁甜张望着,不过当了一天的聚焦点,她早就不在乎了。夏予非脱下了那又热又厚的地主装、朝鲜装,更是心情愉悦,一边等着上菜一边敲着筷子唱着“东方的猪,我的爱人”。好容易菜来了,两人狼吞虎咽吃得像最后的晚餐,然后打车回家。
一进家门,沁甜动作快,首先抢占有利地形:横到柔软舒适的沙发上。予非觉得衣服脏不敢上床,只得在地板上躺了下来。
“这么累!看来当演员也不容易呀。”
“那是,到时候回老家还得折腾。我跟你说,”予非把腿扬起来踢踢沙发上的沁甜,“我们老家新买的房在六楼,那里的风俗是要把新娘背上去的哦。你这几个月给我少吃点。”
“我一米六六,四十八公斤,你已经中彩啦!”唐沁甜说,“喂,你先去洗澡。”
夏予非磨磨蹭蹭半天,还是站了起来,打开热水器,去找睡衣。“你把我睡衣放哪儿去啦?”
“不知道。自己找。”唐沁甜有气无力地。
“满世界全是你的衣服。女人个个都有魔法,一到换季就能把衣服都变走,‘我又没衣服穿了’,你看,两柜子啊!全是你的。”夏予非一边说一边一件件把衣架挪过去翻找,突然,他的手停住了:衣架上,一条男人的领带。不是他的。
“找到了没有。”
“找到了。”夏予非放下领带,拿了旁边的睡衣和内裤去了洗手间。
那条领带上次来还没有。而且不是新的,绝不会是她要送他的礼物。熨得工工整整洗得干干净净挂在那里。
我还以为狗能改了吃屎呢。夏予非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冷笑一下,外衣也没脱,把水力开到最猛,从头淋下去。
没有开灯,34寸的液晶电视机在屋子里闪着淡蓝色的光芒。
夏予非侧躺在沙发上。唐沁甜坐在地板上,靠着沙发。屏幕上徐静蕾演的那个伤心的女人正在念台词,渲染了一屋的悲伤。
其实开始,唐沁甜也是坐在沙发上的,可是看着看着就滑到地板上去了。双人沙发很短,其中一个想躺得舒服,就得把另一个踢下去。所以每次看DVD的前戏就是沙发大战。唐沁甜自己主动坐到地上,夏予非乐得一把躺了下来。两人悄无声息地看着屏幕,《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听说还获了什么奖。夏予非不喜欢这种儿女情长的东东,活在世上,除了爱你的人把你当回事,在别人眼里,你屎都不是。那个女人傻B似的,十几年,几十年自以为爱的,妄想狂一样痴迷着那个名字都没记住她的男人。其实人家的生活,根本没她的事。
电视里,徐静蕾好听地念着台词:
“从这秒钟起,我就爱上了你。我知道,许多女人对你这个宠惯了的人常常说这句话。但是我相信,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盲目地、忘我地爱过你。”
“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待在一起。一坐一整天,回想每一次见到你,每一次等你的情景。”
“而我是有自尊心的,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也不愿变成你的一个累赘。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在这点上,我愿在你结交的所有女人当中成为独一无二的。”
唐沁甜看着看着,心突然一阵剧烈地痛。她从沙发上滑下来,把背对着夏予非,是为了不让他发现她满脸都是泪。影片里面的姜文实在是大煞风景,让人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纯洁优雅的小姑娘会对这个死胖子一见钟情还至死不渝。如果换了陈优去演那个男主角,才能有说服力……唐沁甜用手背悄悄地蹭掉脸上的泪水,心跟着一抽一抽地疼。
“我要你一辈子想到我的时候,心里没有忧愁”,现在她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个了。从开始的第一秒就知道没有结果,从开始的第一秒就直接地等待着死刑的执行时间。从那一秒开始,全是她的一相情愿,他甚至都没有表示过主动!作为那么骄傲的他,对她已经算是足够的客气和温柔了。他完全有资格把大话西游里至尊宝那句台词送给她“我是看你那么冲动,配合你一下而已”,他并不爱她,这一点她从头到尾都是明白的。只有一点点单调的回音,一个人对着山谷能喊多久呢?是该转身的时候了。一想到要结束,眼泪就像决堤的洪水,唐沁甜飞快起身冲到洗手间,砰地关上门,把头埋进洗手盆去,捏住喉咙哭了起来。
夏予非望着她急速飞跑的背影,正想说什么,口袋里手机跳起来。他已经把铃声调为振动了。男人和女人的心背道而驰的第一步,就是把手机调成不为人知的振动或静音。
又是短消息,还是那个号码:
“与别人共用一个女人的感觉怎么样?”
妈的。夏予非飞快地拨过去,对方竟然接了。
“喂,你他妈的是谁?”
“嘀”的一声,电话里传出忙音,那边挂掉了。再打过去,没接,直接按掉。然后,第二条短消息又来了:
“脑袋绿得像交通灯,还在问别人是谁。”
夏予非狂怒,再打过去,对方关机了。唐沁甜打开洗手间的门。她已经修整完毕,洗完脸梳好头出来。
“哭什么?”夏予非一按遥控器,把电视机关了,一脸嘲讽地看着唐沁甜,“引起共鸣了?”
第二天是周一,他提前就回了深圳。他原本说当天要去拜访广州的客户,周二一早再回,可是下班时突然打来电话,说他回去了。唐沁甜站在行色匆忙的人群中,一手捏着一把红色的非洲菊,一手提着一把已买好的青菜,茫然观望一番,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一个人做饭好像太无聊了,将青菜往垃圾桶里一扔,又走进了常去的那家米粉店,叫了排骨汤粉。
人不多,拿着叫号牌,她一眼又看到了坐那儿吃面条的杜蔻。“最近老遇到你。”唐沁甜高兴地走过去,坐她对面,把包和花放桌上。
“嗯。”杜蔻看了一眼她的花,警觉地问,“谁送的?”
“自己买的啊。”唐沁甜洗好筷子,叫到她的粉了,忙过去端了来。
“你是不是也搬这附近住了?”
“是。”
“房子在哪儿?贵不贵?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呀?”唐沁甜问,本来觉得百无聊赖,能找到一个人说话真是很开心,“咦,你的眼睛肿了。”
杜蔻索性不低头躲藏自己的眼睛了,直视着她:“你的眼睛也肿了。”
“咱们真是有缘分。”唐沁甜笑起来,“我昨天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徐静蕾导演的那个,哭了一夜。”
“有那么好看吗?”
“是啊,挺不错的。主要是原著就好。”唐沁甜交出了自己的秘密,当然有权利追问,“那你呢?”
“我没事。我妈来了,闹了我一个多星期没睡好。”
“伯母来了?出什么事了?”
“她有毛病。说是天天在家梦见我死了,非要我跟她回去。”杜蔻皱起眉头。
“可能人老了都这样,”沁甜忍不住笑起来,“好迷信。”
“她是老了,去我住的地方,每天上楼上得气喘吁吁的,我都奇怪,怎么一下子老了呢?她以前那么凶。”杜蔻淡淡地说。上次见她时,她耳朵上才三副耳环,唐沁甜这次发现增长到了每边各四个洞,都塞着精致的钻饰。
杜蔻吃完就告辞走了。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唐沁甜吃得很慢,把汤汤水水全喝个底朝天,然后慢慢踱着步回家。一路都是广州人称“走鬼”的小贩,她在一个小摊前挑了两张盗版DVD,想着等下打发无聊的夜晚。
“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待在一起。一坐一整天,回想每一次见到你,每一次等你的情景。”今天,她把这句话从公司的Auto Office系统上发给了陈优。他当然没有回复。婚纱照也照了,就要结婚了,她也答应了予非尽快辞职去深圳,可是,她还是活在自己的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