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抢先一步反应过来,与那人纠缠在一起,脸上挨了一刀,从眼角斜划至嘴角,皮肉翻卷,鲜血淋漓。
如果不是她不顾自身安危出手,高天赐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命呜呼了!
这份情,高天赐一定要还,这才促成了今日之局。
他不愿负杨阳,就只能选择辜负李丽珊了!
正因为此,他脸上才一直愁眉不展,没有一丝欢颜。
良久,高天赐终于打破僵局:“虽然杨阳脸上的疤痕还在,却不能抹杀膏药的除疤功效。我爸……他老人家最近来g市时,出了点事,也试过这种膏药,对它很感兴趣。”
李丽珊没有询问,高天赐的父亲,到底出了什么事,搞到要使用除疤膏的地步,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她目光淡漠,看着高天赐,想知道他能开出什么条件。
高天赐深吸一口气,说道:“我们高家愿意出一千万元,购买这种除疤膏的配方!”
一千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常人辛苦几辈子,也未必赚得来这笔钱,高天赐自以为这个价钱开得很高,李丽珊没有不应允的道理,谁料她面色如常,竟是毫无表情,似乎这个数字,并不能让她满意。
废话!她的前一笔生意,足足敲诈了兰蔻集团百分之一点二的股份,保守估计,全部套现的话,至少也有三亿,又怎么可能看得起区区的一千万元?
高天赐大感意外,耐心说道:“如果你嫌价钱太低,我可以做主再加一点,一千五百万成交,你觉得如何?”
李丽珊轻轻摇了一下头,嘴角下垂,似是非常不屑。
要是换了和其他人谈生意,敢做出这种表情,高天赐早已勃然大怒,来个拂袖而去,可对面的人是李丽珊,他曾经心爱的女人,到现在也未曾忘怀,只有无奈苦笑,将价钱一次次地抬高,希望能得到李丽珊的点头首肯。
“一千八百万。”
“两千万。”
“两千二百万。”
高天赐不住抬高价钱,一路喊到了三千万的高价,李丽珊还是不为所动,她摇头次数太多,觉得脖子太过酸痛,到了后来,表示不满时,直接翻了一个白眼。
这样一个招人嫌的刻薄表情,出现在李丽珊这种绝世佳人的脸上,依旧风情万种。
高天赐叹了一口气,举手投降:“我也喊累了,要不这样吧,你直接提出你的条件,我看看能不能满足你。”
他下定决心,不管李丽珊提出什么条件,一定竭尽所能做到,实际上,他的父亲高达夫,给他看出的价位,只是在一千万到一千五百万的区间。
高天赐喊到了三千万,是准备自己拿出私房钱,垫付多出的一千五百万。
李丽珊开口说出了自己的条件:“我要用除疤膏的配方,换取你们在g市的广药集团,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高天赐霍然起身,显然被李丽珊的这个条件,吓得不轻:“这……这我无法答应!”
他们高家的医药公司,遍布全国各大重要省市,燕京作为中部枢纽,麾下华夏药业的规模最为庞大,而g市的广药集团,则是刚刚起步的一间医药公司,成立不到两年时间,已经有了上亿的年均收益,潜力无限。
如果给予了李丽珊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就意味着广药集团就此易主,不再受高家控制,这已经不是用金钱就能衡量的损失了。
李丽珊想要的,居然是一家医药公司的掌控权?!
区区一张除疤膏的配方,就想要换取一家医药公司的掌控权?!
荒谬!可笑!
高天赐强忍住没有把自己的真实感受宣诸于口,耐心跟李丽珊解释,试图让她意识到自己的要求,有多不切实际。
“珊珊,你要知道,我们的医药集团生产的药物,五花八门,至少有上千种药物,除疤膏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分支罢了,有或者没有,都对我们造不成太大影响,所以,你掌握的配方,对我们来说,只是鸡肋般的存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高天赐说的是实情,高家的医药帝国何其庞大,根本不需看重除疤膏,就算不生产除疤膏,也能借助其他药物盈利,这一点,跟谢倾城要倚仗回春膏在护肤品界,开创一个变革的新时代的迫切需求不同。
所以,李丽珊开出高价时,谢倾城虽然肉痛,也只有咬牙同意的份,而高天赐代表的高家,则从一开始,就没有志在必得的念头。
能做成这桩交易,自然是好,如果做不成,也无伤大雅。
李丽珊反问道:“这么说来,你是不肯答应我的要求了?”
高天赐苦笑道:“不是我不肯答应,而是我没资格答应,你若是要钱,那还好商量些,可你要的偏偏是一家医药公司的掌控权,这却不是我能做主的了。”
见他说的低声下气,言之凿凿,郑翼晨都有些不忍心了,正想开口劝说李丽珊答应三千万卖了回春膏的配方,冷不防李丽珊扭头瞪了他一眼,郑翼晨被瞪得心里发毛,只好闭上嘴巴,把话咽进肚子里。
李丽珊冷冷说道:“既然你没办法做主,那就找个能做主的人来跟我谈一谈,今天的谈话到此为之,你可以离开了。”
高天赐熟知李丽珊的脾气,看似温和,实际上犟的跟头牛一样,绝不容他人忤逆,她一旦下了逐客令,高天赐就算死皮赖脸赖着不走,李丽珊也不会再跟他多说半句。
他低下头,轻声说道:“珊珊,我会把你的条件,和我爸反馈一下,我尽量说服他满足你的条件,再一次见到你,我……很开心。”
他说到最后几个字,语气哽咽,听起来含糊不清,不过李丽珊却一字不落听入耳中,她的身子轻轻晃动了一下,没有开口,只是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等到高天赐离开了餐厅,郑翼晨才询问李丽珊:“珊姐,何必跟他搞的那么僵?其实……我觉得三千万的价钱,也可以接受。主要不是钱的问题,关键是回春膏可以通过高家医药集团的渠道,销往全国各地,让有需要的人,能因此获得帮助,这不是挺好吗?”
李丽珊白了他一眼:“假如真的要钱,我和倾城做第一笔生意的时候,把价钱开高一点就行了。你读书那么多年,难道没有听过,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故事吗?”
郑翼晨一本正经的点点头:“我知道啊。两只小白兔帮老农夫干活,老农夫要犒赏它们,第一只兔子就说,我要一大堆的胡萝卜,老农夫满足了它;第二只聪明的兔子,想了一想,说道:‘老爷爷,你给我一些种子吧。’老农夫双眼一亮,满足了它。第二天,兔子就精尽兔亡了……”
“打住打住!”李丽珊忍俊不禁,脸上红通通的,像一个熟透的苹果,“你说的是什么破故事?”
“还不是看你不开心,我才牺牲形象讲了这个故事,不过,那句话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李丽珊说道:“你懂就好了。发展事业,最基本的两样东西,一是资金,二是产业,我从倾城那里,帮你套到了第一笔的资金,而广药集团,就是我想从高家那里帮你争取的产业!”
郑翼晨面上动容,结结巴巴说道:“珊姐,你……你该不会在跟我要回春膏的时候,就定下了今日的约会吧?”
李丽珊重重点头,目光睥睨:“那是当然的了,你帮了我那么多,我不为你做些事,都没脸叫你一声弟弟了!”
她脸上带着一种奇异的光彩,仿佛一个运筹帷幄的大将:“姐相信,你既然能制出回春膏,就代表你一定有能力做出更多有用的药物。到时候,不必卖给其他人,你有了资金,有了产业,就能自己研制药物,生产药物,一家独大,发展自己的事业!”
“外界都在称颂高天赐,说他少年成名,才能出众,说到底不过是靠他的父亲。可你,谁都不用倚赖,孑然一身,用一身医术,数根毫针,就能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李丽珊深情看着郑翼晨,说出了对他的期盼:“如果你能超越高天赐,也算给姐姐我争一口气了!他们高家,当年嫌弃我的出身,假以时日,我的弟弟自己建立起一个比高家还显赫的豪门,我一定要看看他们的嘴脸!”
她说到这里,攥紧拳头,眼中喷出怒火,似是要把这十年来的怨愤,借着这一番话,发泄出来。
郑翼晨听得热血沸腾,坚定地点了点头,高声应允道:“珊姐,我一定不会令你失望,我发誓,高家这些年带给你的委屈,我一定会加倍为你讨回来!”
他说到这里,又皱起眉头:“只不过,看高天赐的意思,单凭一张配方,要得到广药集团的掌控权,不太可能。我们应该想好第二方案,比如,利用从兰蔻集团得到的股份,收购一些小型的药厂,慢慢起步。”
“嗯,这是一个备选的方案,我也觉得自己一开始的想法太天真,没料到高家并不看重这张配方,还有……”李丽珊面有忧色,“假如他的父亲,知道回春膏这件事,是我从中斡旋,只怕我们能得到广药集团的几率,会跌至零。”
郑翼晨问道:“高达夫,真有那么讨厌你?”
“废话!在他眼里,我就是狐狸精转世,专门来迷惑他儿子的,任何有关我的事情,他都绝对不肯参与,即使有天大的利润!”
郑翼晨暗暗乍舌:“这不是违背了一个商人的天性吗?看样子他还真不是一般的恨你啊!”
第313章 谁没有口福?
餐厅外,停在道旁隐蔽处的面包车,车内的人,从这个视角望过去,恰好能看见李丽珊和郑翼晨那一桌的动向。
咖啡男和络腮男一脸振奋,人手一部单反,不住调焦,拉长镜头,校正角度,动作十分娴熟,充分展现出身为狗仔队一员的专业素养。
咖啡男和络腮男都是一本名为《贰周刊》的八卦杂志的狗仔队记者,这本八卦杂志在业界风评很差,常常捕风捉影,穿凿附会,报道多有夸大和失实的嫌疑。
奇怪的是,坏的风评与口碑,却掩盖不了《贰周刊》销量上佳的事实,往往它的报道越夸大,越猎奇,销量就越高。
这两个人,原本是打算追踪孙燕紫,看看能不能挖出她近期不在公众面前露面的内幕,谁知阴错阳差,反倒改为追上了李丽珊这条线,要不然,以李丽珊的低调和警惕,根本不会给狗仔队跟踪的机会。
目睹李丽珊和郑翼晨开着车离开餐厅后,咖啡男放下了手中单反,抓紧方向盘,询问络腮男:“要不要追上去?”
络腮男摇头说道:“头条新闻已经到手,没必要追了。”
“也对,当红巨星深夜连会两人,一个美的惨绝人寰,一个更是昔日的情郎,确实是一条大新闻。”
络腮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重重敲了一记咖啡男的脑门:“你个白痴!”
“痛!你打我干什么?我说错话了吗?”
络腮男趾高气扬望着他:“没错!你居然傻到打算老老实实把她的两次会面都报道出来,这种白痴的行为,触发了我的底线,这辆车里的智商均值,完全被你拉低了,而且是没有下限的拉低!”
咖啡男揉着生疼的脑门,口中滋滋冒着冷气:“知道没你聪明,没有必要这样损我!你既然不满意我的想法,那你打算怎么报道?”
络腮男得意一笑:“你如果把李丽珊在餐厅和两拨人的会面如实报道,就表示李丽珊属于公开会面,光明正大。但是……如果把她和那个美女的第一次见面忽略,只报道高天赐和李丽珊的会面,制造成一条避开众人,私下幽会的花边新闻,添油加醋,加上一点臆想,说成昔日燕京四少之一的高天赐,抛妻弃子,与当红巨星李丽珊旧情复燃,考虑到两人现今的背景和身份,还有当年的一段情史,这绝对会成为本年度最火爆的娱乐新闻!”
他越说越是得意,忘情搂着咖啡男的肩膀,放肆狂笑:“这条新闻一出,我们哥俩就火了,升职加薪,指日可待!”
咖啡男双眼一亮,对着络腮男竖起大拇指,由衷赞道:“高,实在是高!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要叫你一声哥了。”
他调出原先拍的照片,照片中的谢倾城风情万种,他贪婪地看了几眼,叹息说道:“可惜,那么漂亮的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可惜没法上报,只能做私人珍藏了,还要藏好一点,免得被我老婆发现。”
在两人兴致勃勃,商讨如何撰写新闻稿的同时,郑翼晨在一条岔路上,和李丽珊挥手道别,分道扬镳。
回到住所,郑翼晨开车穿过门口,望向门卫室,发现换了个人,穿着绿色衣衫,那是在花园栽种花草的工人服饰,想来是临时顶班。
工人见到郑翼晨,连忙站起身来,毕恭毕敬,不尊敬可不行,上一任的保安就是没长眼睛,得罪了这个新主人,直接卷铺盖走人,他可不想步保安的后尘。
郑翼晨停好车后,看到篮球场灯火通明,还传来篮球撞击篮框的哐当声,心下一动,移步走了过去。
李轩穿着一件印有热火六号的球衣,在篮球场挥洒汗水。
他是一个勒布朗詹姆斯的球迷,除了球衣之外,脚下那双银色球鞋,是一双最新款的耐克詹姆斯第十一代战靴,头顶的发带,据说是上个赛季詹姆斯在nba总决赛第六场比赛中,被人打落的那条发带,也不知是真是假。
球场上还有几个看客,不过都不是人,而是两猫两狗,罗宾整个人趴在牧羊犬身上,十分惬意,另一边的索隆也站在牧羊犬宽广的背上,远没有那么自在,战战兢兢,尾巴倒竖,似乎在提防牧羊犬暴起,随时准备逃窜。
李轩站在三分线外,高高跃起投篮,篮球哐当砸在篮框上,反弹出来,滴溜溜滚到了郑翼晨的脚下。
郑翼晨拿起球,高声笑道:“大老远就听见你的打铁声,什么时候改行做铁匠了?”
李轩招呼道:“我等你很久了,自己一个人打球没动力,才打铁的,快点换球衣,跟我单挑。”
他指着放在篮球架下的一个黑色包包:“球衣和球鞋,我都帮你准备好了。”
“既然你求虐心切,那我就大发慈悲,满足你的心愿。”
郑翼晨换上一件热火三号球衣,一双红如焰火的阿迪球鞋,穿戴整齐,运了一会儿球,投了几个篮,热身完毕后,开始和李轩单挑篮球。
李轩在球场上,打的位置是小前锋,爆发力十足,能内线强攻,外线一手中投,准星也不错,郑翼晨则司职控球后卫,是联系四名球员的中心纽带,一手神出鬼没的传球和犀利的突破,一直是他的看家本领,只不过,现在是一对一单挑,他没办法传球,相当于自废了一半的武功。
李轩率先持球进攻,他胯下运球几下,乍做突破,猛然一个后撤步,站在三分线外,一个旱地拔葱,原地起跳,篮球脱手而出,空心入网。
他得分之后,得意的说道:“你看,只要给点动力,我的投篮还是很准的。”
郑翼晨愣了一下之后,淡淡说了一句:“我们打的是球的个数,又不是打分数,你刚才那个球,只能算是进了一球,你得意个屁!”
轮到郑翼晨进攻了,他先尝试从左翼突破,被李轩拦下,转为右翼突破,也没办法过掉李轩,干脆背身单打,接着转身到了篮下,跃起准备投篮,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
李轩早看出他的动作,跳起来高举双手准备盖帽。
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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