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大叔和强叔,居然是生死之交!
这个发现让他脑子轰然一声巨响,转不过其他念头,只在心中感叹世界实在是太小了!
直到董爱玲大声叫唤几句,郑翼晨才反应过来,笑着对雷动说道:“我和强叔的脾气一点都不像,别把我和那个怪老头混为一谈,太下档次了!”
第145章 斯人已逝
雷动大声笑道:“没错,他这个人的脾气,向来都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他得知老友讯息,自是开心不已:“他现在在哪里?快点联系他,叫他滚过来见我。”
郑翼晨面上的笑容登时僵住,神色黯然:“他……在半年前,就已经死了!”
雷动的爽朗笑声戛然而止,双拳紧握,怒视郑翼晨:“什么?你说什么?”
郑翼晨在他慑人的注视下,不由自主低下了头:“我说,他已经死了,原振强,你的生死之交,已经死了!”
他急急说道:“雷大叔,别忘了你刚刚才答应过我的事,你的身体状况,不宜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董爱玲握着雷动的手,柔声安慰:“是啊,死者已矣,你不要再伤心了。”
雷动凭着一股惊人的定力,终于将悲痛强忍下去,叹息着说道:“没想到啊!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这个祸害,居然死的比我还早。小子,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强叔是得病死的,骨癌,末期。”
雷动面容冷峻:“你不是医术精湛吗?为什么没法救回他?”
郑翼晨缓缓摇头,神色沮丧:“我的医术,是在他死后才精进的,半年前,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大专中医生罢了,连帮他缓解癌痛都做不到,更何况是给他治疗呢?如果我早半年学到这种医术,至少可以给他续命十年!”
董爱玲淡淡说道:“你也不必内疚,你的医术,得益于他送你的玉简。他既然早知玉简的医术如此神奇,故意等到死了之后才交给你,自然是抱了寻死之心,根本没有让你救他的打算。”
三人都是感慨良多,俗话说“蝼蚁尚且偷生”,原振强做事,真是出人意表,明明有生还续命的机会,却毅然放弃,选择死亡,实在是令人费解。
郑翼晨的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他面色一红,揉了揉肚子。
今天晚饭他倒是吃的不少,只是刚才给雷动做手术,体力与脑力消耗太大,早已将一身能量消耗的七七八八,肚子饿了,也是正常。
雷动张开嘴巴露出一个豪迈的笑容,指着郑翼晨正准备嘲弄几句,谁料他不争气的肚子,在这时也咕咕叫了起来。
“咕咕……”郑翼晨的肚子叫了一声。
“咕咕,咕咕……”雷动的肚子叫了两声。
董爱玲抿嘴一笑:“你们这是在比赛吗?我去厨房煮点宵夜给你们解馋。”
她说完离开卧室,不一会儿端着一碗面还有一碗小米粥进来。
董爱玲的厨艺,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明明是一碗加了蛋和葱花的面汤,偏能煮的色香味俱全,金黄的蛋,翠绿的葱,饱满粗壮的面条,看的人食指大动。
郑翼晨饥肠辘辘,接过碗之后,三下二除五,以风卷残云之势,一分钟内就吃完这碗新鲜滚烫的面条,将汤水也不放过,喝了个碗朝天。
雷动也想像郑翼晨这样粗豪大气,吃完小米粥,悲催的是,他一只手动弹不得,只能靠董爱玲喂他喝粥。
一碗小米粥,愣是用了五分多钟才喝完,创造了他生涯耗时最长记录。
吃完宵夜之后,郑翼晨本打算离开,让雷动好好休息,可雷动没有让他走的打算。
他好不容易知道原振强近些年的下落,自然想从郑翼晨口中得到更多的消息,又开口询问起他与原振强结识的经过。
得知原振强竟是隐居在一个残破落后的城中村中,重重拍了一下大腿:“想不到,他也跟我们一样,选择了离开那个权力的漩涡,跑到g市来隐居了,这么多年来,我们一起望着同一片蓝天,却始终缘悭一面,真是可惜!”
董爱玲一声淡笑:“他更加有理由离开不是吗?如果不走的话,鲲鹏这个孩子,又怎么能有上升的空间,还不被那帮老的整死?”
郑翼晨如堕云雾,不明所以:“什么权力的漩涡?隐居?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雷动罕见地没有大声嚷嚷,神情严肃,压低嗓子说道:“这些事情,都是我们老一辈人的恩怨往事了,你这个后生小辈,知道的越少越好!”
董爱玲也点头说道:“翼晨,真不是我们故作神秘,有关我们和振强以前的事,你不需要理解,你知道清楚我们现在只是几个普通的老人就行了。”
郑翼晨若有所思,缓缓点头:“我不问了。”
就算雷动夫妻不说,他也能猜测出几分:卫生局局长林源,对原鲲鹏敬畏有加,连他的名字都不敢说出来,足以证明他的身份非同小可。
雷动的卓然气势,董爱玲的淡雅气质,都能看出两人的不凡之处,两人刚才提及的几位名医,无一不是专门给高层看病的御医,在医院根本无法见到这些人的踪迹。
两人既然能和这类名医相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权势的象征呢?
所谓权力的漩涡,国内争权夺利最厉害的一座城市,除了首都之外,郑翼晨也想不出第二座了。
毫无疑问,这三个老人,都是从首都迁至g市的。
至于隐居的原因,自然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们不肯告诉自己,其实是为了保护自己。
郑翼晨一想通这点,也就住口不问了,改口说起一些和原振强发生的趣事,将两个老人逗乐,笑得合不拢嘴。
听到他说起罗宾时,雷动笑道:“这只老猫到现在还活着?它都快老成精了!”
郑翼晨大感意外:“雷大叔,你们也知道罗宾吗?”
“当然了,那个龟儿子年轻的时候,不管去哪里,都会把这只猫带在身边。”
郑翼晨还是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一只猫怎么可能活那么久?而且它现在看上去也不像老态龙钟的样子,一口气下五楼,还不带喘气呢!”
转念一想,罗宾的表现,极尽妖孽之能事,确实不想一只普通的猫,原来是有几十年的岁月积累,难怪自己斗不过它了。
雷动嘿嘿笑道:“这只猫的奇妙之处,你以后就知道了,那个龟儿子,曾靠它躲过几次杀身之祸。”
郑翼晨撇撇嘴,一脸不以为然:“它的奇妙之处,我早就领教了,还差点被它害死!”
想起自己险些被眼镜王蛇咬死的经历,他的身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雷动认真的说道:“你可别小看这只猫,我都在它那里吃过苦头,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当时我有问过他,他又不说,只是说这只猫是他的护身符。”
“护身符?我看是催命符吧!”郑翼晨忍不住出言挖苦,一旦涉及到罗宾,他总会定力大失,整个人显得十分急躁。
雷动又说道:“真奇怪,他临死前,居然把猫捎给你寄养,不交给鲲鹏,看来他是真的很看好你了。”
董爱玲插嘴说道:“废话!还好他看好翼晨,你才能捡回一条命,可以说是振强间接救了你,你还一口一个龟儿子称呼他。”
雷动伸出唯一能动弹的右手,掀起自己的上衣,露出上身的肌肤。
他虽年近花甲,身上白皙,肌肤紧绷,没有一点老年斑和赘肉,郑翼晨注意到,雷动的身上有几道刀痕,或长或短,靠近心口的部位,则有一个花生米大小的伤痕。
那是子弹射入人体后留下的痕迹。
雷动满面自得之色,指着身上的伤疤对郑翼晨说道:“不是我瞎吹,我这大半辈子,经历过不下上百场战役,每次都冲在最前头,很少受伤,就只留下这几道伤痕。这个弹痕,就是救龟……原振强的时候留下的!不是我的话,他早死了!”
董爱玲面色缅怀:“你帮他挡了那一枪,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了过来。他这人脾气怪,谁都不服,自从那一次过后,就心甘情愿叫你做大哥,他犯牛脾气时,也只有你才劝得动他了。”
雷动哈哈大笑:“很多时候,都是我和他一起犯牛脾气,然后被你捏着耳朵带到首长面前认错……”
他回想起和原振强在枪林弹雨中,出死入生的岁月,又想起那个一脸桀骜的年轻人,心甘情愿叫自己大哥的情形,笑得越来越大声。
可是那股悲愤抑郁的情绪,却是多大的笑声,也掩盖不了。
郑翼晨听到雷动的笑声,忍不住悲从中来,完全能感受到雷动与原振强的兄弟情谊。
“这就是……生死之交啊!”他心中不无艳羡地感慨道。
“就因为这一枪,我当面叫他龟儿子,他都要老实答应一声,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当年我救了他的命,今天他假借你的手,救回我一条命。唉,这份救命恩情,算是还清了,以后不能再叫他龟儿子了。”
雷动说到这里,自嘲似的一笑:“再说了,斯人已逝,我又能去找谁骂一声龟儿子呢?”
对于很多人来说,龟儿子三个字,是骂人的阴损话,可雷动这样称呼原振强时,却是带着一种哥哥欺凌弟弟的霸道,理所当然,听了也不觉得刺耳。
而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会在他叫一声“龟儿子”时,一脸无奈苦笑的人,却已先一步到黄泉路上报到了。
第146章 野心勃勃
董爱玲开口问道:“你知道振强葬在哪里吗?等老头子能走动了,我们去祭拜一下他也好。”
郑翼晨摇头说道:“我不知道,估计他的骸骨都被他的儿子原鲲鹏带走了,没有葬在这个城市。”
董爱玲若有所思:“哦,原来你和鲲鹏这个孩子见过面,看来他是不服气啊,才刻意安排和你的会面。”
郑翼晨不明所以:“不服气?为什么这样说?”
董爱玲回答道:“从振强把罗宾托付给你收养,就知道他看好你多过原鲲鹏,他当然不服气,这个孩子,从小就以振强的接班人自居,谁知振强到老了却选择了你,怎么能咽的下这口气?”
郑翼晨还是不愿相信原鲲鹏对自己的敌意:“不可能,他还亲口答应,许给我一个承诺,只要我有要求,他一定满足我!如果真对我有敌意,干嘛对我那么好?”
董爱玲蕙质兰心,双眼发亮,一下子点出个中关键:“这是他的小小伎俩,如果你真去求他办事,岂不是证明了你不如他吗?”
听董爱玲这样一分析,郑翼晨才知原鲲鹏当日竟是存着这样的心思,一时低头默然。
董爱玲又问道:“你见了鲲鹏之后,感觉怎么样?”
郑翼晨沉默半晌,开口说道:“人如其名,入海为鲲,扶摇而上九万里,则为遮天蔽日的大鹏金鸟。我……不如他!”他自承不如原鲲鹏,说的十分坦然。
雷动与董爱玲听到他的回答,相视一眼,雷动淡淡说道:“目前来看,你确实不如他,只是他这头蛰伏北方的鲲鱼,如果没有大风借力,永远都没有成为大鹏金鸟的一天。”
董爱玲接了一句:“而你,则是龙潜于渊,一遇风云,便能龙飞九天!”
郑翼晨吓了一大跳,连连摆手:“别说这种话!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医生,当不起这样的赞誉!”
确实,原鲲鹏这个人,对于现在的郑翼晨来说,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存在。
雷动沉声说道:“小子!振强看好你,还能说是一时错失,难道我们夫妻俩,也会看错人吗?也许未来的三年,五年,你还比不上他……”
他话锋一转,语气铿锵有力:“但是,在十年,八年之后,你就会成为让原鲲鹏仰视的存在!”
郑翼晨神色愕然,对雷动的评语,不知作何反应。
他也不明白,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特质,能够得到原振强,雷动,董爱玲这些历经风云,阅人无数的人,如此高的赞誉。
董爱玲露出祥和的笑容:“你不用发愣,我们这样说,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不过不方便告诉你。翼晨,振强从来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既然他在死前,把玉简和罗宾都交给你,又设计引起鲲鹏的好胜心,一定有他的原因。”
董爱玲一锤定音:“想来,他是想要开阔你的眼界,让你知道这个世界,还有鲲鹏这种人物,不甘心窝在一个g市,做一个普通医生,浑噩度日。振强对你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郑翼晨茫然说道:“强叔……对我的期望?”
“不提振强,你先扪心自问:学会这种医术,见识如此人物,你……还能自甘平凡吗?难道你就没有自己的野心?”
郑翼晨心头一震,突然想起玉简最后的几行字明确表明:得到玉简医术的人,就要成为千载医道的继承者,卫道者,传播者。
“千载医道的延续,担在我一人的肩膀上……”
他又想起在白天鹅大酒店的厢房中,自己意气风发,对陈勇等人说过的话:真正的中医,就应该学贯中西,兼收并蓄,摒弃门户之见,没有敝帚自珍的私心,著书传道,活人无数!
郑翼晨喃喃自语:“我郑翼晨,就要做那样的中医……”
记忆的闸门逐渐打开,回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强叔赠送玉简时,留在纸上的话,历历在目:“强叔早就说过,留这块玉简给我,是要助我攀上医者之巅!”
他的目光从茫然转为澄澈清明,握紧拳头,振振有词说道:“我当然也有野心,我要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中医,受后人的敬仰。我要我的医术,流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建立一个属于我的中医流派!”
“我,郑翼晨,要成为站在医者之巅的人物,和华佗,张仲景等先贤并列!”
雷动鼓掌赞道:“说的好!年轻人,就应该有这种血性,心怀鸿鹄之志,敢与天比高!”
董爱玲没料到自己的一番话,竟能让这个看似谦和无争的年轻人,说出这种豪言壮语,心下一动:“果然,我们三个人,都没有看错他,翼晨这个孩子,不容小觑啊!”
郑翼晨热血如沸,豪气非凡:“你们说得对,这个g市,对于我来说,实在太小了,为了实现我的野心,没准,真的要和原鲲鹏这样的人物,掰一掰手腕呢!我不能现在就自认不如他。我会向他证明,强叔的决定,没有错,我也不会有哀求他办事的一天!”
这一场夜话,对郑翼晨日后的人生轨迹,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终于确定了自己的“道”,也决心贯彻自己的“道”!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迷惘过,也没有茫然过。
三人又谈了一会儿话,郑翼晨聊得忘了时间,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时钟,吓了一跳:“原来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了,雷大叔,董阿姨,我就不打扰你们歇息,先走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董爱玲拍着他的肩膀说道:“翼晨,今天晚上,辛苦你了。”
“哪里的话,您不需要跟我客气,知道你们和强叔的关系,我就把你们当亲人一样了。”
雷动哼了一声,开口说道:“臭小子,谢谢你了。”
郑翼晨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责怪他说了不该说的话。
雷动有些莫名其妙:“怎么?我说错话了。”
郑翼晨重重点头,一脸气鼓鼓的样子:“当然啦,雷大叔!哪有人会跟自己的亲人说谢谢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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