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再无概念几乎陌生的城市?二十岁,青春还在手里握着,深思熟虑几乎和这个年纪无关,只因某个瞬间,一场小雨后的阳光让那条路美得脱离了现实,就冲动的希望能真的把自己扔到离家一千多公里外重新开始生活。
2004年刚开了个头,我拎着大大的黑色皮箱离开了家人,离开了朋友,告别了爱情,来到了这座繁华的都市。
上海,我注定来与你完成命运的约定,了未了之缘分,离开之前,真正感受你的一切。
记忆真有趣,不去想时,以为它丢了,可此时真正去寻找,它却自己跑了出来,无声无息,断断续续,却清晰如昨。刚来的时候暂时租住在一个还算干净的招待所,离电台不算太远,路口小餐馆有好吃的菜,还可以买到香喷喷却并不怎么新鲜的生煎包,关键是刚开始还不会吃,汤汁烫了嘴,或者喷在电视屏幕上正在直播的NBA姚鲨大战里奥尼尔的脸上,日子在一段时间内变得寂寞无比,没有朋友,没有爱人,工作是菜鸟起飞的痛苦阶段,爱情是电话连线的若有若无的关怀,几乎两点一线,没有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所以只能用心工作,天亮离开,天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来,有次急性肠胃炎,撑到不行时才拖着步子去找社区医院,一个在北京还算“高富帅”的大男孩儿是来上海体验生活么!外滩的美景,衡山路的咖啡,新天地的美女,都和我无关。那时我渐渐明白,上海的美并不是随便被感知的,没有成功,也并非生于斯长于斯,那种美就只是可远观而不可度日的浮华背景。
清楚地记得,那年的情人节,我挂掉了一通电话,走在很多情侣并肩的热闹街头,去意萌生,尽管只是片刻。
我当然不会为寂寞改变方向,对于那样的年纪,快些成长似乎比什么都重要,希望时间快转,时间也就真的飞了起来,当我真的等到了机会,开始主持那时曾经辉煌却有些不振的早间节目,人生某个阶段的任务变得很清晰,我在离电台很近的吴中路租了房子,然后买了一辆自行车,开始睡眼惺忪在黎明里匆匆骑行,到直播间和我的搭档开始一个又一个有音乐的上海早晨。我常钻进电台的录播间整个下午,然后等黑夜降临时离开。
渐渐地,我感觉我就要融入这座城市,我在某天神经质般毅然决然的和北京的她分手,深深刺伤别人也独自承受反作用力的双倍痛苦,大概我是回不去了,那时的我想。甚至,都没有问她愿不愿意来。新的朋友,新的圈子,我被时尚的都市浸染,外滩某号,觥筹交错的红酒杯,滨江大道,咖啡杯后的美丽笑颜。盛大的颁奖典礼,多彩的生日派对,太多不真实的场景一拥而上,被粉丝簇拥,签名签到手软,和陶喆握手,给阿信唱歌,和燕姿开玩笑有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在云端之上,漂浮在城市上空,难得糊涂的知足常乐着,然后等待被这样的生活慢慢吞噬,从不想未来,因为我只是惯性的奔跑。
爵士乐在耳边响起,那是最适合这个城市的音乐表达,可那时在上海“动感101”,记忆最深的还是小刚那个版本的电台主题曲—黎明还是黑夜,都是关不掉的收音机,101。7,动感101。曾几何时,每天在它响起后打开话筒问好,然后开始一天的生活。2006年,我变成了电台超人,早7:00的节目外加晚7:00的节目,听友开始叫我“七点先生”,那年站在年度最佳DJ的颁奖台,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无数的快乐或者时光闪回,而此时,毕业后的三年青春已一晃而过。
那个上海姑娘已经结婚了,她的孩子应该都开始满地奔跑了吧。有些记忆提起太多会带来伤害,一个人真的可以深深地影响另一个人,走进彼此的生活,带着对方随时间前进,然后彻底改变大家的生活轨迹。这些我之前从未提及的往事,今天也不过点到为止,天蝎座的女子,眼里容不下沙子,恰好碰到了我这个还不想安定下来的射手,被命运歇斯底里的一通搅拌,然后居然在另一个城市各奔东西。也许,也终将如此,去上海,尽前世的缘分,带她回来,然后缘起缘灭,最终改变了她的人生。
那些上海的兄弟们现在不常聚了,我这个最爱热闹张罗的家伙走了,他们就懒散起来。还好,那些一起军训,一起CS,一起喝啤酒吃烤串的日子还在记忆里存在着,那个喝一整瓶啤酒后去和姑娘表白的家伙,那个开着豪车的富家公子,那个别人喝酒自己只喝热巧克力的胖子,大家都安好,就已然足够。
我终于还是离开,离开的原因被传得千变万化,有说因为爱情,有说因为高薪,有说因为去北京开公司,有说去月球当歌手
其实,落叶归根不过原因之一,我说是命运你会相信吗,还是鄙夷地说我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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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自认为已经看到了我在这个城市的轨迹,上海,我曾经那样迷恋的城市,终究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深刻的融入其中,也许,只是没有遇到那样一个真正让我安定的人,也许,只是命中注定。
我放弃了这里的一切,美好而远大的前程,相处甚欢的兄弟姐妹,欣赏我的领导,相对融洽的同事,还有已知或者未知的爱情。最遗憾的莫过,那些深爱我声音的你们,某种意义上,我的那些爱人们。
我无法说对不起,只能在告别时抽泣地说再见。
小刚最终把台歌的音乐变成了专辑里的歌曲—《上海黑夜黎明》,那属于我的那些上海的黑夜和白天,也从绚烂的彩色灯火变成了文字里的黑白回忆。我不知道我带走的那只上海的猫咪会不会知道她来自一千多公里外的另一座大城市—上海,当我在偶尔看到它寂寞的眼神时,我宁愿相信她在思乡。y米y花y书y库y ;www。7mihua。com
我遗憾它的余生将在故乡以外的京城度过,而我也终于回到了十年前出发的起点。
十年之后的这个时候,我在这个城市的酒店的夜晚望着窗外,之前在新天地喝了几杯酒,某些时间我突然又开始觉得这里可爱至极,迷人的灯火真像是漂亮女子的魅惑双眸,似有些许埋怨,却又有些冷笑挂在嘴角。她似乎在暗示甚至鄙视着我的怯懦,然后目送我迷离的眼神融化在窗外黄浦江的夜色中。
对于上海,我终究变成了一个过客,一个只能来去匆匆,住在酒店的过客。
就算我在这里生活过,也不过短短四年,就算我在这里爱过,也终成过眼云烟。
这个城市,除了绚烂而迷醉的外表以及些许浪漫慵懒的灵魂之外,还有无数真实却又虚幻的人间悲喜剧,日升日落,奔跑的上班族演着职场剧,黑夜白天,恋爱的人们演着偶像剧,家长里短,儿女情长,这里从来不缺家庭伦理剧,商场沉浮,尔虞我诈,金融世界的欢喜悲伤收视率不低。到底哪个才是这个城市的真实面孔,都是,也都不是。如果飞行,从这个城市的每一个窗望进去,我能看到多少温情?多少真正的快乐?白天拼命,银行卡的数字和医保卡里悲伤成正比。夜色降临,红色的酒杯和黑色的丝袜,暧昧的身影和看不见的手机短信。到底有多少爱情永远不会被现实燃烧殆尽?
我当然不会真正了解这座城市,我爱过它,现在也许依然如此,我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年华用来感受它的一切,那些平凡的黑夜和黎明里,那些青春冒着傻气的横冲直撞和无知无谓,都变成了我人生浓墨重彩的一笔。
关灯,睡觉,晚安,上海。
阳光,起床,早安,上海。
飞行,离开,再见,上海。
黑夜,黎明,回忆,上海。
RadioMan养成记
我第一次真正坐在电台的直播间时,春天的叶子刚刚开始飘舞,可我忘了留点什么作纪念了,电台的墙上不让我涂鸦,当时也没有人愿意给我照一张相。更没有微博记录,因为那时博客还只是潮人专属,于是,这么珍贵的电台男初次献声就这样成了回忆。
人生当中很多的第一次,弥足珍贵,那是永不会再来的初体验,第一次说话,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奔跑,第一次刻骨铭心的失恋,第一次是的,还有很多,人生是一个七天连着一个七天,是有限时间内有限次数的日出和日落,也是无数个第一次累积和叠加然后再不断的复制和拷贝,最后再全部遗忘。遗憾的是,那些难忘的第一次我们都来不及记录就变成了回忆。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快了,忙着追赶超车,太少停下来看看路边的风景,快到终点又心有不甘想回头,可这条路却是单行线。
很多电台人都有同样经历,小时候拆过录音机或者半导体,它们惨遭毒手的原因很简单—里面有人说话、唱歌,我们试图把那个人找出来。
我有一盘在音乐前奏里混录着自己声音的磁带现在落到我一个兄弟的手里,那里面我的声音像是一个我熟悉却陌生的孩子,执着并假装感伤的介绍着歌曲,就那样简单的预告了未来。
当我在校广播台晒着夕阳直播时,听众寥寥无几,我读着写好的段落,刻意让自己的声音悦耳动听,把卡带放进录音机,当一首歌在校园响起时,期盼某个女生可以听到那个歌词里的百转千回。国足破天荒地冲出亚洲时,我大步流星冲到广播台,热血沸腾的放了一首《红旗飘飘》,最后一次在那里直播时,我有些伤感的和接替自己的师妹说,这大概是我人生最后一次广播节目了。
深夜,宿舍里放着北京音乐台的电台节目,当时的流行曲是现在的老歌。
第一次完成真正的电台直播,却是在另一座城市了。
上海,虹桥路1376号。
我把准备好的CD放入机器,做好的片花拖进直播界面,话筒打开,我开始念写好的稿子,念完,颤颤巍巍的推起音乐的推子。我像一个不解风情的少年面对心仪的女子,我像一个刚拿到驾照的司机开车上了二环路,我像一个初入军营的士兵上了战场,紧张、不知所措,完全没有我想象的轻松、潇洒、淡定自如,大师风范离我十万八千里,当时感觉我说的话全世界似乎都能听到,而且他们会放下手头的事情,站定了听我说,这似乎比在一个千人的晚会现场报幕还难。
节目结束,我汗流浃背,自信心瞬间蒸发,自卑的恨不得马上打车回北京。
并不那么美好,RadioMan的电台初体验。
我就这样成为了电台男,一个RadioMan的十年匆匆而过,我终于刻意却自然地接受了命运地安排,顺其自然却又常不甘寂寞的做了那个收音机里说话和唱歌的人,这十年甚至更久远的人生,我也许依然如此,日复一日、十年又十年,也许有一天也会悄悄离开,没有掌声喝彩,没有红毯和闪光灯,也不会有大笔的存款在瑞士银行。
可我不后悔自己能成这样一个人,我可以更好,却庆幸没有更糟。这十年的人生段落就像平凡的晚餐,偶然也会点缀香槟和玫瑰一样,更棒的还总有背景音乐。就算是俗,也俗得很有人情味。
每当深夜来临,白天的喧嚣褪尽,我回望来时的路,种种忧伤夹杂着快乐扑面而来,无论结局如何,这路都是我自己选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毕业,我却帮自己的人生写了一个广播剧,半路出家,诚惶诚恐,心怀感恩,我也常想,如果我没有变成一个RadioMan,我会是什么样?我会是怎样的我?
我也许会是个老师,也许我会子承父业去做个在失败和成功中不断起伏的商人,也许我会去演戏,或者写我的剧本。也许,我会去做一个农夫,种足够自己吃的菜,亦有可能,我漂泊流浪,然后在一个靠海的地方住下来,开间小小的酒吧,潮起潮落,日出日落,我随意的播放着喜欢的唱片
如果,也许变成了现实,那个每天在收音机里三小时快乐的我,那个起早贪黑披星戴月的上进青年变成了人生的假象,我会不会羡慕或者后悔那不是我。
这些迷宫式的假象和逻辑都不是真实的。
我终究变成了一个DJ。
命运把我养成了一个RadioMan,并且在这十年时光里,知足而幸福,我的银行存款比我做生意的小学同学差了不知多少,可我依然乐向阳光并随缘生长。
我不会羡慕别人,旁人也不用羡慕我,我不过做了我该做的事情而已。
海边的少年
每到夏天,少年就开始想去海边。
少年也许不再是少年,可是每当想到大海,他总会觉得自己依然是一个男孩,窗外空调滴水的声音和孩童们的喧闹声都变得逐渐模糊,电视里播放着多年前珍藏的正版VCD,那是经典日剧《沙滩男孩》,他一直固执地认为日剧是亚洲电视剧,主要是偶像剧的巅峰水准,比起煽情而拖沓的韩剧或者不好看的台湾偶像剧(大陆偶像剧基本忽略不计),日剧节奏清晰明快,幽默或励志,到结尾处总能给人无限的希望或者梦想,原声音乐与剧情紧紧相扣,留下无数永远无法忘却的画面。
《沙滩男孩》(Beachboys)是1997年亚洲最受欢迎的偶像剧,洒脱的射手男反町隆史和深沉的摩羯男竹野内丰两大帅哥都是本色主演、加上当时还青春可人的广末凉子,夏天蔚蓝的天空、美丽的海洋,年轻的无奈和彷徨在海边的乌托邦消失得无影无踪。
剧中两个都处于低潮期的男人因为不同原因逃离都市,在海边的淳朴小镇相遇并发现海边的日子和他们所过惯的都市生活完全不同的宝贵一面。而这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也在不知不觉中发展出了深厚的友情,成就了青春励志而梦幻的Beachboys。
热情的夏日阳光,让人忘记忧伤的海风,这正是少年的梦想。多年之前的夏天,和最好的两个兄弟去海边,他们是海边的少年,年轻而没有一丝赘肉的身体在沙滩上奔跑,记忆中的walkman里播放的音乐忽远忽近,像是《浪花一朵朵》又像是《沙滩男孩》里的插曲YukoSasaki(佐々木ゆう子)的《SingALoveSongForMe》,都是很清凉的歌。经典的台词也适时出现—“只要心里面的夏天还在,夏天就没有结束。”
多好,能去海边的少年。
剧情在继续,逃避事业失败的有为青年,因为受伤而不得不放弃运动员生涯的运动好手,都在海边找到了生活的真谛。
说到海边的运动好手,少年又想起另外一个人,现在要去海边,就要听他的音乐,最好是在夏威夷某个海滩,他穿着大裤衩,抱着吉他,声音和大海融为一体,他是—JackJohnson。
从小在夏威夷长大的家伙,会走路的时候就会冲浪,他17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冲浪界的天才,以最年轻的年纪扬名于世界级冲浪大赛(PipelineMasters),正当体坛将他锁定成海滩明日之星,他却在冲浪时发生严重意外,脸上缝了150针,整整三个月无法出门的日子成了他抱着吉他创作音乐的时光,后来他又去学习电影,到了2005年,JackJohnson,这个海滩男孩,变成了不只是冲浪天才、得奖导演,而是全球销量300万张的创作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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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Johnson不是篮球界的MagicJohnson,而是音乐界的MagicJohnson。人生的重创和意外的改变,生命完全不同,他像极了反町隆史饰演的那个运动好手,不同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