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山谷中都是浓烈的香味,我们捧肉大嚼,味道鲜美,夹着雪花,吃在嘴里顿时变成人间少有的美味。
余绍明悄悄在我耳边说:“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杯芝华士更完美。”
我侧过头仔细一想,芝华士独有的馥郁芬芳,夹着水果的清甜,带着浓浓的烟熏味道,的确十分配合这口味浓重的烤肉。
“甘露咖啡甜酒也不错,这款餐后酒,胜在咖啡味够重,有一点甜,又带咖啡的微涩,也很配合。”
余绍明露齿一笑:“也不错,不过稍微甜腻一点。”
我莞尔,人生本就太多苦楚,喝甜腻一点的酒,算得了什么?根本不足为过。
人应该在适当时候,多给自己一点甜头,否则漫长人生,岂不只有荆棘?
余绍明,你便是我的甘露咖啡甜酒,我不会觉得你太甜腻,我懂得及时享用。
我含笑不语。
余绍明眼底有一抹精光闪过:“你总是这样,好像有很多话到了嘴边,又强自咽回去,让人无限遐想——这小女人,吞咽回的那句话是什么?”
我脸微微一红,撇过头,没有说话,生怕被他窥破。
我们继续前行,天色渐暗,雪更加凄迷,一片片妖冶地飞满山谷。
已经6点钟了,我们还没有到山顶。
糟糕的是,医院为我们订的住宿地点在山下。我们已经上到山顶三分之二处。
山民告诉我们,再前行1公里,可到獐子崖,否则下山还需至少三个钟头。
余绍明与我们商量,决定不下山,暂时住在獐子崖的接待处。
到了接待处,天色已经转为浓黑,我们才发现,这里住宿条件十分简陋。不能沐浴,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卫生条件在我们这群医生眼中简直堪忧。但已经骑虎难下,我们只得住下。
住宿区是木屋,我们选了三人间,正好两间房子,每间只需50元,十分便宜。
但便宜无好货的道理四处通行,果然房间一点也不隔音,隔壁一点点响动都听得见。
林鉴笑嘻嘻说:“那不是小林晚上呓语,我们全都听得见?你小心说梦话,说出你暗恋谁!”
小林笑着扑上前追打林鉴,林鉴躲在柯忺宇身后,小林打不着他,急唤小张帮忙,四个人嬉闹不已。
闹腾了好一会儿,才各自进房间收拾东西。
余绍明十分细心,专程走过来嘱咐我们,吃饭前,先把电热毯打开。
我们三个女生,这才发现这里虽然陈设简陋,但竟然每张床放置了电热毯。我们赶紧把电热毯打开,把半湿润的床单被褥烘一烘。
突然,我手机短信响起来,我打开一看,是站在我旁边的余绍明发的:“把你的睡袋拿出来铺上,一并暖热,睡觉时才不会冷!”
这样体己的话,的确只有发短信才行,若让小张、小林听去,指不定多出什么是非。
我赶紧把睡袋拿出来铺上床。
一看见我的睡袋,小张、小林就怪叫起来,羡慕不已:“梁医生,你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我们就惨了,被子指不定被什么人睡过,干不干净啊?想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直发痒。”
我笑了,低着头,一脸满足。
放好东西,我们到楼下吃饭,由于天色已晚,我和余绍明还把各自的头灯带在身上。
餐厅在破旧楼房的底层一间四面透风的大厅里,就着一盏昏黄老旧的墙灯,我们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一般,把一桌没滋味、没热气的饭菜胡乱吞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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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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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我们要求老板烧几瓶开水给我们送到房间里。
谁知,老板娘竟然扯一扯老板的衣服对我们说:“想用开水?自己动手烧,我们可没空,要回房间看电视了。”说完,老板娘扯着老板转身走掉。
我们全都为之气结。
冰天雪地,夜间尤其寒冷,我们又都在雪地里走了一整天,十分疲乏,晚上吃的东西又都是半温热的,完全不足以让人取暖,现在所有人身体都冻得似一块生铁,手、足已经冻得生疼。
尤其是小林,穿得又不够厚,小张的运动鞋也已经被雪弄湿了。
不能沐浴已经够痛苦,如果脸、脚都不能用热水洗一洗,人是会疯掉的。
见我们全都一脸怨气,余绍明赶紧说:“桌子旁边有个烧蜂窝煤的炉子,还没有熄火,可以用来烧水,我来加个煤,应该可以烧一壶开水吧!”说着余绍明开始动手,林鉴与柯忺宇赶紧过去帮忙。
在燃烧得通红的旧煤上加上一个新煤,然后在炉子上放上水壶便成功了。可是用蜂窝煤烧开水,十分费时。小张、小林已经冻得吃不消了,余绍明见状,便嘱咐她们先到楼上,躺上床暖一暖。可是两人都不肯动,扭捏不已。
原来整栋楼,只我们两间房住了人,她们害怕,不敢独自上楼。
林鉴便自告奋勇陪她们一起上去。
余绍明笑说:“你们都上去吧,烧开水又不是打老虎,哪用那么多人!”
我看他一眼,不想把他一个人留下,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留下来陪他。
正为难,小张提出:“梁医生,你留下来陪余医生吧,我们刚好四个人到楼上打牌,反正你也不会玩牌,不如在这里看看余医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或者陪他说说话也好,整个接待站,只有我们几个人,挺怕人的!”
我立即松口气:“好的!我一定留下来保护余医生!”
余绍明笑说:“那要是有妖魔鬼怪来了,你可别先跑了,一定要顶住!关键时刻用美色诱惑他们,让我先逃。”
我白他一眼,林鉴四人全都笑了,闹哄哄地穿过院子,上了楼。
他们一走,整个大厅里更安静了,只听见呼呼的风声,肆意撞击着木门。
门咯吱咯吱响,一下,一下,干涩而诡异,像陈朽的干枯老人,因干瘪无肉,骨头和骨头间摩擦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
整个大厅已经破败不堪,四处都有风凛冽地灌进来,冻得人手足都没有知觉了。
余绍明招呼我坐在火炉旁边:“靠火炉近一点,不要冻着了。”
他坐在我对面,埋头检查炉火,发现新煤完全没点燃。原来旧煤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火力不够,带不燃上面的新煤。
“如果,新煤燃不起来旧煤就烧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别想有热水了?必须找东西把新煤引燃。”说完,余绍明起身,四处寻找柴火。结果,一无所获。
我笑眯眯望着他:“我有办法!”
余绍明疑惑地看着我,我扬一扬手中一张10元钞票。
“你不会想烧钱吧?”他瞪圆眼睛,似乎觉得我很白痴。
我睨他一眼,站起身,走到厨房碗柜上,放下10元钞票,把碗柜里一捆一次性木筷拿出来,再冲余绍明挥一挥:“老板娘那么刻薄,让我们吃冷的饭菜,又让我们自己烧开水。教训教训她也好。反正10块钱也远不止买这些筷子,说到底,我还让她赚了一点。”
他恍然大悟,一脸惊喜:“看不出你还挺聪明。”
我故意沉一沉脸:“原来你一直觉得我笨?”
余绍明也不解释,只哈哈大笑:“锦诗,你总让我意外!”
他开始陆续把筷子放进火炉里,木筷一见到火星,立即烧着,火苗轻快地舔着木筷,蹿上来,我们欣喜地对望。
火苗映红了他的脸,连带他的眸子里,也好似有火星在一点一点地闪烁。
我的心也被火炉周围逐渐升高的气温烫热,温暖起来,也许血液循环也加快了,不然心跳怎么会无端端加快,呼吸怎么会急促起来……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太多变幻的色彩,我怕沉溺其间,难以自拔……
余绍明似乎没有发觉我的异样,开始讲他儿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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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六(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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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含笑不语,静静倾听,我牢牢记得,志谦说懂得沉默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女人。男人最害怕的女人,是多话的女人。
“你呢?小时候一定很文静?和你在一起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静字。你总是默默不语,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看着人,最多的表情是但笑不语。不过你的笑,也有很多种,比别人说话还丰富,开心的、骄傲的、自信的、谦卑的、心虚的、怯懦的、羞涩的、苦涩的……这么多的笑容,你只需要弯一弯嘴角,就全部都展现出来,真的很神奇,你好像不需要开口就已经说了千言万语,可是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让人觉得好像懂了你的意思,又好像没懂……”余绍明望着我的眼睛轻轻说。
我的心被他的话温柔地牵动——原来他观察我如此细致。
要不要告诉他,我其实很喜欢说话?
只是志谦没有耐性听我滔滔不绝,也不喜欢说话,对着他说话,等于自说自话。谈话没有好对象,有什么意思?
于是,为着迁就他,变成他喜欢的女人,我开始变得沉默、沉默、再沉默……
我轻轻咳嗽一声:“基本上我小时候很爱闹,很调皮,但是很热心,喜欢帮助人,可惜经常好心办坏事,做错了事,不敢承认,又不想撒谎否认,于是学会沉默应对……”
“不会吧,你小时候就懂得,对付别人要‘沉默,以眼泪’?”余绍明打趣地望着我。
我笑着,把童年糗事透露给他。
“那时,我还是幼稚园生,住在老式楼房里,7家人共用一个公共厨房。我喜欢吃泡菜,又觉得泡菜气味咸腥,难以入鼻。一日,母亲买一块水蜜桃香气的香皂给我,我只觉味道清甜,心中顿生妙计——我偷偷将香皂切成一条条,一一放进各家泡菜坛中,自己家也不放过,第二天,整层楼的人都在叫骂,我知好心办坏事,想承认,又没有勇气,故此沉默以对。”
讲罢,余绍明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还有没有更糗一点的,讲出来听一听,你小时候真可爱。”
只因他说我小时候可爱,我便更有兴致,致力讨他欢心,把更糗的事情搜肠刮肚翻将出来,一一讲给他听。
“幼时,不喜食白米饭,觉得没有滋味,独好酱油拌饭,母亲觉得是不良嗜好,坚决杜绝。于是心生一计,一日从幼稚园回家,趁厨房里没人的间歇,担心酱油有色被人察觉,便找到盐巴代替,撒进每家人正在煮的米饭中,这样可避免母亲怀疑是我干的。结果当晚,7家的米饭全咸得发苦,必须重做。”
“小时候怕冷,很羡慕别人家有羽绒被。偌大一床被子,意外地轻巧,松软鼓胀,却异常保暖。一日邻居把羽绒被拿到公共阳台上洗,我担心被子里的羽绒被弄湿,于是乘邻居到外面买洗衣粉,我拿剪刀把被子剪开一个缺口,把里面的羽绒全部掏出来,放在一旁的盆子里,担心羽毛被风吹走,还好心地用东西盖上,然后才满意地离开。本想等邻居回来去讨赏,却听见那阿姨惊天动地叫骂,我吓得躲在家里,大气不敢出……”
余绍明已经笑得泪光萌动:“你也太坏了吧,这么损的事情也做得出……”
我辩解:“我只是不懂科学,好心办坏事,本意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当然做了坏事更不能留名,否则落下骂名会被我父母打死的!”
“看你文文静静,不说话,不动怒,原来从小就是个古怪精灵的丫头!”余绍明捧着笑疼的肚子。
见余绍明不停取笑我,我便又逼着他拿幼时的糗事来交换。
谈笑间,筷子竟然全都被烧光了,而上面的新煤才烧着一小半,要它完全烧起来还需要更多柴火。我们找遍了厨房和大厅,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点火了。
余绍明摸摸头:“这样吧,我到外面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干枯的树枝可以捡回来烧,你在这里等着。”
我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但是外面漆黑一片,我不放心他,硬跟着他一起出去。
我们走出大厅,外面里一片漆黑,雪已经停了,院子里铺了很厚一层积雪,踩上去十分松软,咯吱咯吱作响。
我们取出头灯戴上,可以照亮眼前一小方地,小心翼翼从院子旁的石梯往山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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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六(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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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空是极浓的紫色,旖旎的、变幻莫测的紫,深深浅浅搭配在一起,十分美丽。
天边竟然还挂着一弯细细的月牙,朦胧的月光被雪地一映,形成一片清冷的反光,视线竟然清晰起来,眼睛也逐渐适应暗处,竟然把所有事物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们小心翼翼地在雪地里走,余绍明在前,我在后,我们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
突然,我脚底一滑,连忙拽住前面余绍明的衣服,余绍明迅速转身拉住我:“小心!”
我突然想起,那一次在酒吧里,我被一个胖子撞到,他也是这样扶住我,他那一夜的鼻息似乎还存留在我耳畔,我的脸烫成一片。
幸亏有清冷月光掩饰。
余绍明笑一笑,嘱咐我小心。
接着,他很自然地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牢牢拽在掌心。
我来不及挣扎,也不想挣扎,任由他牵着继续往山上走。
他的手大而干燥,温暖而柔软,我的手冰冷、微润,被他握在掌心,有种被宠溺、呵护的幸福。
手常常不自觉地把隐藏的心事流露出来。或者,其实手是心的奴隶,被心所驾驭。
我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他突然沉默了,我则更加沉默。
四周更静,冬夜,连昆虫鸟兽都不出来活动,连雪落的声音也没有了,只有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四周的山崖、树丛,统统在这幽黑静谧的夜里,幻化成了重重魅影,有点凄清、诡异。
下意识,我跟紧余绍明。
雪地里,他的脚印,我的脚印,一排排顺着石梯延伸……
他的手,我的手,手心对着手心……
手往往暴露一个人的心,那么一个人的手心呢?是否,对应着一个人心里藏得最深的私密?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半个钟头,抑或一个钟头?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拾起路边的枯枝,我踩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根本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也许,这一刻,一分钟比一个钟头更宝贵,一个钟头比一分钟更短暂。
人生苦短,快乐的比重甚微,这一刻,越发显得珍贵。
蓦地,一丝清甜的香味,悠悠地,游丝般飘出来,被嗅觉捕捉到——“腊梅,这里有腊梅!”我和余绍明都惊喜地叫出声。
他停下来,看着我,微微闭着眼睛,深深呼吸。
我也将眼睛合上,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立即将我摄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良久,我才舍得将眼睛睁开。
摸索半天,终于,半就着月光,半就着头灯的光线,我们在路边上,找到了它。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干,好像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怆的历史造型。
实在难以想像,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紫蓝色的天空摇撼。
似乎整个天地间,秋天的叶落枝黄,冬天的天寒地冻,全是为了成全今夜这枝腊梅所做的铺垫。
在腊梅跟前,我突然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我望向余绍明,他正好也在凝视着我。
他的目光里,深深浅浅的颜色变幻着,全是天空的颜色,魅惑人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