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真科技集团年度的合作对象正是研美集团,上个星期,他已经在会议中正式和孟凯沙会过面,在商言商,因此在这里碰到,于情于理他都没有理由当对方是透明人。
“好漂亮的女人哦,风情万种……”婉臣艳羡的说。
美艳型的女郎,拥有她们几个小女人身上没有的性感特质,她何时才会有那样动人的韵味呢?
“水晶,你觉得那个女人漂亮吗?”香茴看似不经意的问,红唇勾著不著痕迹的淡淡笑纹。
“嗯……”当然漂亮,而且简直漂亮极了,漂亮得像从杂志里走出来的外国模特儿,漂亮得让她自惭形秽。跟那位艳如玫瑰的小姐一比,她充其量只能算是根营养不良的小草。
“那么——”伍狮笑嘻嘻的插嘴问道:“如果你是男人,你会不会喜欢这种工作能力强、正点又带得出场的女人?”
问完,他的视线笑谑的与香茴在空中交会,相视一笑。大家都看见了,唯独有个失神失神的小女人没看见。
“嗯……”当然会,谁不喜欢工作能力强又长得漂亮、带得出场的女人呢?但这样出色的女人万万不会是她。
“水晶,你觉得殷邪叔叔和砂衣子阿姨会喜欢这位孟小姐吗?”江琥珀收到香茴Pass过来的讯息,随即从容的问了个问题。
“嗯……”没理由不喜欢,什么优点都集于一身了,还是集团的千金小姐,条件比她这个只会切切煮煮的小厨师好一千万倍。
章力斜睨苦水晶小脸上沉重的表情频频摇头。
残忍,这样对他们的小水晶太残忍了,但是,让他也来助一臂之力吧。
“水晶丫头,”他顺势说道:“等相睿要娶孟小姐的时候,你可要好好帮他设计一桌丰盛美味的喜宴,让他们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回忆知道吧?”
“嗯……”爱他就是无止境的付出不求回报,她愿意免费为他办宴席,只要他娶得快乐、过得幸福就好。
“水晶……”婉臣喊。
她微颤了一下,像只惊弓之鸟,粉肩泄气的垂著。
“不要再说了。”
好沮丧哦,她真的不想再听了,她已经明白自己是永远配不上相睿的,大家能不能够不要再打击她了?
“水晶……”婉臣担心的润了润唇。她说错什么了吗?不然水晶怎么一副痛苦的样子?
“婉臣,你不要说了,我都知道,我都知道了。”有伤口的人,最怕别人在伤口上洒盐。
“你真的都知道?”婉臣放心了。“那你记得,我的焦糖要多一点,这样烤布丁才会好吃。”她只是要说这个而已,她的饭后甜点想吃焦糖烤布丁。
水晶一愣。“呃?”
第二章
在新颖的键盘上,絮美修长的右手按著银色滑鼠,片刻不停的点开数个视窗画面,殷相睿俊美至极的五官上,凝聚苦犀利的专注、专业与……极端的不舒服。
一早起来,他就该死的发现自己的喉咙怪怪的,在浴室连打了几个喷嚏,他还不以为意。
然后,在吃早餐时,他只不过喝了杯柳橙汁,感冒该有的症状就都通通跑出来了。
流鼻涕、流鼻水、咳嗽,一样也不少,症状来的速度跟搭火箭差不多快,害他整个鼻子通红,连半点斯文俊秀的美男子气质都没有了,不过他还是坚持要来上班。
殷真科技集团是他父亲殴邪与母亲藤真砂衣子一手创建起来的科技王国,身为他们的独子,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立定了志向,要做一个比父母亲更加出色的企业领导人。
遗传了父母亲的聪明,他的求学过程一帆风顺,从美国南加州大学商学系毕业后,直接进入集团担任总裁特助。
六个月前,经过人事命令的公布,正式升任总经理。
目前,他被喻为商界最闪亮的一颗明日之星,背负著父母亲的光环,他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
处女座的他,总是要求尽善尽美,虽然这样龟毛会让人很讨厌,但他并不在乎过程会让多少人痛苦到想辞职不干,他要的是结果,只要结果完美就好了,他不在意会惹出多少天怒人怨,这便是他殷相睿的铁腕作风。
他真的很懒得用带人带心那一套,他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员工要求的不外乎有三样——一是奖金,二是奖金,三还是奖金。
只要薪酬令人满意,他的要求高一点又有什么不可以?
他最讨厌共体时艰那种没用的说法了,那是没有能力的领导者才会讲的鸟话,他殷相睿是不屑为之的。
于是,因为用钱砸人的结果,他知道自己的人缘并不好,不像八面玲珑的香茴那样受欢迎,也不像他父母亲那样受员工爱戴。
但,那又何妨?
他不认为自己的人缘要好,他是一个集团未来的经营者,集团能获利最重要,集团要对得起买殷真科技股票的大小股东们最重要,他又不是酒店的牛郎,人缘好有个屁用?
所以,他很坚持按照他的步调来走,至今虽然耳闻过不少抱怨,但因他上任以来,公司的股价一路飙涨,也就没有人敢对他的经营方式质疑了。
“总经理,三线,研美集团的孟董事长。”秘书雷于典透过内线通报。
他的秘书是男的,因为他认为公司里对他“美色”垂涎的女职员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安排一名女秘书时时跟在他身边,对他花痴大放送。
“知道了。”薄唇不耐烦的撇了撇。
那个来电之人让他明显的感到烦,但还是得接,即使他对自己公司的人没啥礼貌,但对外人,他是永远风采翩翩的殷家人。
身为“领袖精英俱乐部”的一员,他的举止必须符合上流社会的准则,对那些不管圆的、扁的女人,更是要像个道地英国绅士般的有礼。
虽然有些女人实在令人作呕,他还是得虚假的维持他的翩翩风度。他曾在某宴会中与一名贵妇共舞,那名贵妇的腋下异味让他整个晚上都食不下咽,回家还抱著马桶狂吐,有时想到,他还会想送那名贵妇一瓶蕊娜。
“我是殷相睿。”随手从抽屉里挑了本汽车购买指南出来翻看,反正这个女人说的话都没有重点。
选定研美集团为合作对象,是去年底股东一致通过决定的,谁会料到研美集团的孟董会那么短命,突然之间病故,将整个偌大集团交给一个不懂商业的时髦小姐接手。
“殷总,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孟凯沙用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低哑声音轻喃,因为影集“欲望城市”里的性感肉弹莎曼珊是她的偶像,两个人的名字又都刚好有个沙字,所以她超爱学她。
“孟董真是太客气了,以后这种小事,透过秘书安排就可以了。”真正的意思是,他懒得接她的电话。
还有,他觉得她的声音很难听。
他曾看过某杂志上的一篇报导,声音低沉沙哑的女人,情路都会走得不顺遂,这个孟凯沙小姐,就是标准的沙哑族。
“呵呵。”她沙哑的娇笑一声。“因为我请人送了殷总一束花,不知道殷总收到了没有?我要亲自确定才能安心。”
自古以来,俊逸的男子都很多情,她对父亲留下的集团没兴趣,但若因工作的关系能够结识她心仪的男子典型,那就另当别论喽。
“花?”他没听错吧?这女人说送他花?
他听得一头雾水,叩门声在他疑惑的表情中适时响起,雷于典捧著一大束夸张的艳红玫瑰走进来,起码一百朵,他细心的附了张便条纸,言明是孟凯沙送的。
薄唇霎时扭曲抽搐。“孟董,花我收到了,你真是太、客、气、了!”
妈的!这女人是脑袋有问题不成?
非亲非故的,送他这么大束玫瑰想做什么?
把他吗?
哼!他最讨厌毫不矜持的主动女人了。
“晚上我已经在邮轮订位了。”孟凯沙甜蜜梦幻又沙哑的说:“我们可以在基隆港赏夜景……”
“听起来不错。”他的声音倏然变得冷淡。“但事实上,我厌恶邮轮,那像是一座海上的大型监牢。如果孟董那么需要男伴的话,我们公司的公关经理麦可杨长得挺不错,我可以请他陪孟董坐邮轮赏夜景。”
对于自认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强人所难的人,他也不需要客气了,倒是可怜的麦可杨,委屈你伺候这只美洲艳虎了,公司会在年终奖金时补偿你的。
“呵呵,殷总真会说笑话,我自小在国外长大,对什么麦可杨没兴趣,倒是殷总你,充满东方男人的神秘魅力……”她暧昧的停顿了下,沙哑的娇绽一笑。“我想跟你交往。”
昏倒!
她听不懂他的轻讽吗?
这死婆娘、假美国女人,当他是男公关啊?什么交往!她每每看他的眼神,明明就是想跟他交配……
“咳!”他扯了扯领带,将之弄松,清清喉咙。“真是抱歉,孟董,我对男女之情不感兴趣,工作就是我的爱人,车子就是我的老婆,恐怕我得辜负你的一番美意……抱歉,我开会的时间到了,再见!”
切断通话,他狠狠的扯掉领带,用力摔到桌上,再狠狠的扭开两颗钮扣,藉由如此大动作来发泄不爽的情绪。
他的EQ不高?
对!
身为设真科技集团的总经理、精英领袖俱乐部一员的他EQ不高?
对极了!
很奇怪吗?谁说长得像偶像王子的人物,EQ就一定要高?
管理集团,只要他的IQ够高就行了,私底下发发大脾气和小牢骚才算是正常人,财经杂志的媒体报导都喜欢把他神化,什么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去他的,那是木乃伊才那样吧?正常人若喜怒不形于色,肯定是颜面神经坏去才会那样。
他的脾气并不怎么好,风度其实也相当差,但是碍于耀眼的家世和工作性质,努力维持表面的礼貌客气已经很累人了,没人在的时候,他没必要继续戴著优雅的假面具。
“总经理……”雷于典的内线又进来了。
他的厌恶升到最高点。“告诉孟董我临时到香港出差,三天三夜不会回来。”
既然研美的老孟董已经人死不能复活,那他得开始考虑取消与研美的合作,就算赔偿大笔违约金也没关系,总比赔上他的清白来得好……
“不是的,总经理,水晶小姐来了。”
水晶提著一个保温锅走进气派的总经理办公室,目睹衣冠不整的殷相睿,知道又有人惹得他老大不高兴了。
有时候,他很像个孩子,不高兴会明显的挂在脸上,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完全没有了精英领袖的风范。
她喜欢完全卸下假面具时的他,也喜欢戴著优雅王子面具时的他。
当他风度十足的为名门淑媛夹菜、拉椅子时,她为他的绅士动作而倾倒。
当他不顾一切抓狂发飙时,她又迷恋他的性格。
甚至,他在严惩达不到他目标的下属时,她也觉得他高高在上时的冷峻,好有领导者的风范……
没救了!对,她知道自己没救了,她也不想得救。
对他的喜欢和迷恋是日积月累而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眼光只停驻在他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日记写满了他的名字。唯一知道的是,从她满二十岁那年,她就开始幻想能够当他的妻子。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暗恋人的人那么多,有几个可以时时亲近自己暗恋的人?有几个可以自由出入暗恋对象的家中?
她就可以。
所以说,她很幸运,真的很幸运。
虽然,他的难以亲近和阴阳怪气是众所皆知的,但她不在乎,她就是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的定义包括爱他的全部,她自认为已经完全做到了,连他有时别扭到极点的拗脾气,她都照单全收。
关于他的一切,她无一不爱!
“睿,你没有吃午餐吧?”水晶在办公桌上打开小保温锅,霎时飘出阵阵诱人香味。“这是我熬的粥,熬了很久哦,喉咙痛的时候,吃粥比较好。”
殷相睿抿著唇,眼光深黝的望向她,半晌才闷闷的问:“你怎么知道我喉咙痛得吃不下饭?”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想找碴,明知道水晶是一片好意,他还是忍不住对她挑剔起来。
“香茴告诉我的。”她心无城府的回答。
他又盯著她看了一会儿。“她为什么要告诉你这种无聊事?”
水晶一愣。
对呵,香茴为什么要特地通知她这件事?
“我不知道。”她老实的说,随后不在意的嫣然一笑。“粥冷了就不好吃,你快点吃吧。”
早上香茴打给她时,她还窝在暖呼呼的被窝里,一听到他早上只喝杯柳橙汁就去上班,连片吐司也吃不下时,她好心疼他身体的不适,马上跳起来熬粥。
“这是什么粥?”一口米粥入口,他先是挑嘴的蹙了蹙剑眉。味道……却好得没话说,一级棒。
“是菠菜熬干贝……”她小心翼翼的看著他皱起的眉心。“怎么,你不喜欢吗?”
被当皇上伺候的男子撇了撇唇。“没有。”
或许是粥的味道太好,也或许他肚子饿了,反正水晶也不是外人,他从一口一口慢慢吃,最后变成狼吞虎咽。
“吃慢点,小心烫著……”水晶满足的看著他俊雅的脸庞,看他的怒火已经消失,她放心多了。“吃完粥后就可以吃药了,这样感冒才会好得快。”
治疗感冒的不二法门是多休息、多喝水,这两样他肯定都做不到,因为工作狂的他不可能怠忽工作,讨厌白开水味道的他更是绝少碰开水,这下唯有吃药可以让感冒早日远离他了。
“我不要去看医生。”他断然拒绝她的提议、
一个大男人,任由医生叫你张开嘴巴就张啊,还要让医生拿著听诊器在前胸后背听来听去的,真是可笑极了,打死他也不做那等事。
“我知道。”她安抚著他。“所以我带了斯斯感冒胶囊来,你吃完粥就赶快吞两粒胶囊,晚上再吃一次,睡前再吃一次,明天早上起来,保证你会舒服许多。”
“斯斯感冒胶囊?”是广告里那个感冒用斯斯、咳嗽用斯斯吗?“有用吗?”
她用力点头。“当然有用!”
她也不喜欢看医生,因为怕被打针的关系,小病小痛都是自己解决。所以喽,她为自己准备了一个药罐子,一个大大的密封玻璃瓶,里面不是纸摺星星,而是各式各样的常备成药。
“好吧。”他妥协了,因为不想红鼻子继续破坏他尔雅的外型,有损他总经理的尊严。
“这花好漂亮哦……”水晶的视线被搁在办公桌上的大束玫瑰花吸引了,心微微的揪痛著。
情人节过了,花价又恢复正常,各地供花不虞匮乏……唉!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她想知道的是,这是他要送给谁的?
“你喜欢啊?”他漫不经心的看了花一眼。“送给你。”
她那没用的心脏,瞬间怦怦怦的狂跳不止。
“送给我……”
生平第一次,她高兴得哭了。
终于明白喜极而泣的滋味原来这么美妙,原本在地狱,一下子跳跃到天堂,就算看得出来他是“顺便”送给她的,她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他瞪视著她笑中带泪的娇颜。“你干么哭?”
这单纯的傻丫头,男人随便送她一束花就高兴成那样,她这样很容易被居心不良的男人给骗了知不知道?
水晶羞涩的垂下眼睫。“我……有沙子跑进眼睛去了。”
电影都这么演的……
殷相睿半眯起俊眸凝视她。真是的,说谎也不打打草稿。
“十四楼的空调办公室,哪来的沙子?”
她不好意思的一笑,捧著快把她淹没的巨大花束,满足的汲闻著花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