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他是她的太阳神阿波罗,她已经无法自拔的为他动了心,又怎会轻易的收回自己的心呢?
化妆镜前,水晶穿著睡衣,凝视著镜中的自己。
镜里她雪白的颈项上,戴著可爱的小熊金链;
有人说,金子很俗气,白金比较高贵,但是自从拥有这条金项链开始,她就喜欢上了金饰。
她不但认为金子一点都不俗气,还想著若有一天要结婚了,她也要用金戒当结婚戒指,不要什么昂贵的钻戒。
这一切是因什么而改变的?
无庸置疑,当然是她的太阳神阿波罗。
她打开抽屉,拿出她舍不得吃的巧克力来。
为什么他会在白色情人节回送她巧克力呢?
一个多月前,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当天,她送了兄弟会、姐妹会每人一份巧克力。
虽然是因为很想送他巧克力,所以才只好使出鱼目混珠的招数,人人有份的,但她真的没有想到,他会给她回应。
上帝,她漫长的单恋,快要有个完美的结局了吗?
自从收到这两份特别的礼物,都已经过了几天,她一直心神不宁,完全无法专心工作。
她不敢打电话给他,却天天很不好意思、很不好意思的打给雷秘书,悄悄打听他的工作情形。
知道他正在为选择哪个集团,取代研美集团跟殷真科技集团合作之事伤脑筋之后,她不敢打扰他,只想等他忙完了,再鼓起勇气向他告白自己的心意。
她不能再裹足不前了,他都已经给了她善意的回应,她又怎么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呢?
如果她什么反应也没有,他应该也会生气吧?
她深信不疑,白色情人节回送的巧克力,就表示了他对她有所感觉,她要好好把握机会,跟他成为男女朋友,以后光明正大的对他好、为他付出,不让自己继续受相思折磨了……
嘟……
搁在梳妆台上的手机震动的响著。
水晶因来电显示而眼睛一亮。
是他!
他很少会打电话给她,真的很少,他们都是在团体或家庭活动上碰头的,常是她主动打电话关心他,然而对于她关心的问候,他也总是不耐烦居多。
男人都是这样吧,不喜欢女人罗罗唆唆、唠唠叨叨,她不以为意,就算他心情不好时对她冷言冷语,她也不会放在心上。
她兴奋的接起了电话。“睿!”
不知道怎么搞的,因为心中已有了两情相悦的想法,她的声音变得特别娇柔,也因为兴奋他来电的关系,还带著一丝丝的高亢。
“我在你家门口,你现在出来。”殷相睿的声音从彼方传来。“我带你去天母吃冰淇淋。”
水晶笑著叹了口气。
他总是那么独裁,从不会问她有没有空、方不方便出去,但她,却偏偏总是那么心甘情愿的配合他的霸道,从来没有反抗他的想法。
“你等我两分钟……哦,不不,一分钟,你等我一分钟就好!我马上出去!”
不敢让他等太久,她连忙脱掉睡衣,套上白色翻领毛衣,深蓝格子的及膝毛料窄裙,从衣橱里挑了件水蓝色大衣。
著装完毕,水晶匆匆扫了穿衣镜前的自己一眼。
嗯!不错,挺淑女的,应该还有点妩媚的小女人味吧。最近她很喜欢这种可以突显她“长大了”的装扮,希望阿波罗可以对她另眼相看。
“是这间店没错吧?”
夜幕低垂,宝蓝色的跑车停在一间营业到凌晨一点的美式冰淇淋专卖店前,时髦的外观让人眼睛一亮,梧桐树上的七彩灯泡更有种圣诞节的错觉。
“好美哦……”水晶看著美丽的冰淇淋专卖店,心里暖洋洋的。
他居然专程带她来这里吃冰淇淋,她记得他对冰品或甜点一点兴趣都没有,他这么做,是为了她?
真的是为了她?
她可以这么想吗?
“进去吧。”殷相睿不经意的扶著她手臂往大门走。
他也是忽然想到水晶好像提过,天母有间外商冰淇淋专卖店很漂亮,她很想去吃吃看,所以今晚不必加班,他就顺便去她家把她叫出来了,算是补偿她没看到的樱花祭吧。
“真的好好吃,两种口味都好吃……”水晶吃得津津有味。
她点的是芒果和草莓两种口味,冰淇淋里带有鲜甜果粒,清爽淡雅,难怪会掳获这么多人的心,都已经快十点了,客人还是很多。
“睿,你要不要吃一点?”她大胆的把汤匙凑到他有型的唇边,心里卜通卜通的跳著。
真希望他会就著她的汤匙吃点冰淇淋,但那应该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他会吃,他们之间就能更像情人了。
哦!她好像想太多了,哪有人进展那么快的?
前几天他才诚意十足的送了巧克力和金饰给她,他们可以慢慢了解彼此的心。
纵然她已经暗恋他好几年了,对他的一切都了若指掌,但他不了解她啊,她该给他点时间,让他也可以像她了解他一般的了解她才是……
“我对冰淇淋没兴趣。”冰淇淋根本是为女人开发的产品,一个男人怎么会去吃那种甜死人的东西?
水晶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收回汤匙,把那口快化掉的冰淇淋往自己嘴里送。
他果然拒绝了。
她不感到失望,已经是预料中的事了嘛,况且他本来就不喜欢吃冰淇淋,是她不好,她不应该勉强他吃不喜欢的东西。
“那我就全部吃完了哦。”
因为是他特意带她来的,所以她卖力的吃完一盅冰淇淋,室内有暖气,还不觉得冷,可是到了外头——
“哇!好冷!”她拉拢大衣,却还是挡不住一阵扫来的冷风。
他没有像偶像剧的男主角一样,体贴的把颈上的围巾拿下来围在她脖子上,他酷酷的,迳自上了车。
她也只好上车,心里有著小小的失望。
以后,他就会对她体贴一些了,他的个性本来就比较高傲,她会给他充裕的时间,让他学习怎么付出对情人的关怀……
“咦,那里有只小狗耶,它好像找不到主人。”
车窗外的红砖人行道上,有只白色的短毛狗穿著红色的超人装可爱无比,那找家的惶然神态像个迷路的小孩般,让人忍不住也为它焦急。
水晶的视线不由自主的随著小狗转。
“睿,我们帮它找主人好不好?”
马路如虎口,小白狗又那么小,她很想先将它抱到安全的地方,否则让它继续像无头苍蝇似的在车阵里钻,很快就会被不长眼的车主撞得魂归离恨天了。
“何必多管闲事。”
殷相睿无动于衷的踩了煞车,他停下车来是因为红灯,跟那只狗没有关系。
他对动物没兴趣,对植物也没兴趣,只对公司的业务有兴趣。
“可是,它看起来好可怜……”看看它,它好像快哭了耶。
他无可奈何的撇了撇唇。“好吧。”
他屈服了,不是因为小狗看起来很可怜,而是因为她的样子看起来比小狗还可怜。
这就是水晶,单纯又善良,如果他不答应救那只狗,今晚她大概睡不著,满脑子牵挂著那只狗。
“谢谢!谢谢你!睿,那我们先去把它抱起来!”她就知道他是外冷内热,不会对小动物见死不救的。
殷相睿方向盘流畅一转,兜回原本的地方,小白狗还在原地徘徊,它的主人不知在何方。
第五章
水晶连忙下车把受惊的小狗抱起来。这只狗比婉臣养的伍小婉还小,抱在怀里的感觉真是可爱极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狗狗?”她揉揉狗头,笑容可掬的问道:“你的家住在哪里呢?是往左边走还是右边走?”问著又灿然一笑。“你别怕,姐姐不是坏人,现在就送你回家……”
看她逗狗逗得不亦乐乎,殷相睿不耐烦的朝她按了两下喇叭。
这傻丫头,居然在跟狗讲话?
难不成她会兽语?还是那只小笨狗听得懂人话?
绝大部分的时候,他都弄不懂她,也觉得江忍叔叔和纱纱阿姨的教育很失败,居然把女儿教成不知世间险恶的个性,香茴就绝对不会如此。
当然,他并不是说水晶这样单纯善良不好,只是这样的她,难免会让她身边的人为她担心,生怕她误交匪类,走入歧途。
喏,就像现在一样。
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在夜里走,遇上迷路的小动物,她也要帮助小动物找到主人吗?
如果找到主人之后,那个狗主人是个垂涎女色的不肖人士怎么办?
到时候,她热心助狗的结果就是把自己送进虎口,她到底懂不懂这些关联性的道理啊?
总之,老话一句,她就是让人放心不下。
“哦!狗狗,你姐夫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水晶连忙抱著狗,小跑步的跑向跑车。“我们先上车再说,你姐夫的脾气可是不太好,不过他是个好人哦,很好很好的人……”
因私心的把自己跟殷相睿变成狗狗的姐姐跟姐夫,她露出满足的浅浅笑容。
可是,看到她笑著抱狗上车,殷相睿的俊脸却更臭。
“你居然把狗抱上来?”
她有没有脑袋?
这是他的爱车、他的老婆耶,怎么可以随便让一只来路不明的野狗上来,万一它在车里大小便怎么办?
“可是,外面很冷……”水晶嗫嚅的看著他不悦的冷面孔。
她当然知道他有多宝贝他的车子,但动物是有生命的,应该比没有生命的车子更有价值不是吗?
“我管它冷不冷,马上给我把它丢下车!”
他才不要有狗骚味留在他车里,他不能够忍受,绝、对、不、能!
“睿……”她抱紧了小狗,不想丢下它一个。“可是,你刚刚答应要帮它找主人,不把它抱上车,我们要如何帮它找主人?”
没错,他刚刚是答应了,但……他深吸了口气,面露不悦。
“我刚才没想到这个问题,我现在想到了,所以,你马上把狗丢下车。”
虽然他知道自己是在强词夺理,但水晶不会反驳他,他知道。
果然,她柔顺的接受了他的出尔反尔,但是看起来很烦恼、很挣扎。
“都是我不好。”她舍不得的搂紧了狗狗。“只是……真的不能让它暂时待在车里吗?唉,天气这么冷,它又找不到家,真的很可怜,那……”
那,乾脆她抱著小狗下车好了,她抱著它去找主人,不会弄脏车子,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你该不会是想,”殷相睿半眯起了眼问:“抱著这只狗下去找主人吧?”他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想法。
水晶睁大瞳眸。“你怎么知道?”
他好了解她哦。
可是下一秒,却发现他的怒火有增无减。
“笨蛋!你想冷死自己吗?”
要是被琥珀知道,他为了不让一只狗赖在他车上,而使他的宝贝妹妹在寒夜里抱狗踽踽独行,这么一来,兄弟又不必做了。
这笨瓜,是存心让他难做人吗?
水晶被他骂得狗血淋头,密长的眼睫垂著,不敢抬起来。“我……我只是想帮它找到主人而已……”
她的初衷不过如此单纯,为什么场面会变成这么火爆?
她实在不懂自己是哪里惹他不高兴了?
唉,大概是这样吧,她总是笨手笨脚,所以只能永远暗恋著他,得不到他的欢心。
叩叩——
“别吵!”殷相睿冷若寒冬的俊颜比夜色还墨沉,这个时候,撒旦也别想来打扰他殷大少发飙。
叩叩——
又有人敲车窗了。
“我说了别吵!”
叩叩——
“睿——”水晶叫他。
“汪汪汪汪汪!”小白狗也兴奋的狂叫起来,尾巴摇得快断了。
“你们给我安静!”他就不信,凭他殷相睿,会搞不定一个向来听他话的小女生,和一只在他地盘撒野的小狗。
“睿,有人在敲窗子,她好像认得这只狗。”水晶小小声的说。
他马上转头瞪向车窗外。
果然,有个女孩骑跨在自行车上,有趣的瞧著车里景况,就不知道已经瞧了有多久了。
他冷著俊脸把车门打开。
瞬间,小白狗训练有素的从水晶怀里跳脱,从他的宽肩上眺过去,直接跳到自行车女孩的肩头,身段像是学过芭蕾般轻巧,叫人叹为观止。
他错愕中夹杂著惊奇的表情堪称一绝,让水晶忍不住噗哧一笑。
他这么排斥这只狗,没想到最后还是被狗将了一军,他名牌昂贵的西装啊,被狗给踩过了。
“小超女,你可真皮哪,一转眼就不见了,害我到处在找你。”女孩捏捏狗鼻子,虽然是抱怨,声音却流露了宠爱。
水晶忍不住凑过头去加入她们。
“她叫小超女是吗?好可爱的名字哦,难怪她穿著超人装。”她热心的述说著,“它在前面的冰淇淋店那里就在找你了,看起来好著急,一直在原地打转,然后又走到这里来。”
“谢谢你们,我叫莫天贤。”女孩对水晶伸出了友谊之手。
她身材高挑修长,巴掌大的小脸五官分明,很有明星味儿。
不但如此,打扮也很有品味,没有厚重的大衣,只穿著轻便的运动装,潇洒的象牙白长围巾和呢帽让她更显脱俗。
“我叫江水晶。”
两个女孩一阵热情的握手,接著,莫天贤把手移到殷相睿面前,吟吟一笑,明眸皓齿。
他看了她一眼,勉强跟她一握,嘴里还是下留情的数落,“以后把你的狗看好。”
这女孩,就这样闯进了“他们”的世界。
四月的梅雨季,整天都有下不停的雨,玻璃窗外滴滴答答的,有著诗意的水气,窗台上的花草也沾著雨露。
水晶食铺里,喝下午茶顺道赏雨的客人变多了,晚餐的客人则变少,大家都嫌在雨夜里出来麻烦。
下午,水晶正在研发一道新甜点的时候,接到殷相睿的电话。
“晚上我要带个朋友过去吃饭,大概七点,你准备一些比较特别的料理,不要太俗气的,不要牛排,也不要那些龙虾、鲍鱼,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
“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准备的!”
电话这头的她,频频点头,温柔微笑。
然后,几个小时之内,她就像个接到丈夫要带重要客人回家吃饭的妻子一般,卖力准备著费时费工的地中海美食,希望博得他的称赞。
“那小子要来啊?”
薛丰明不动声色的看她忙得不亦乐乎,心头像往常一样,既不平衡又不是滋味。
“睿要带朋友来吃饭。”水晶掀开锅盖,试喝了一口细火久炖的烩牛肚,很满意炖出来的醇厚香味。
他打从心里不以为然。“那也不必做这么麻烦的料理啊。”
瞧,又是蔬菜千层饼,又是局烤香槟生蚝,哼哼,还做了摩洛哥甜橙做开胃沙拉。
身为厨师,他当然知道光是熬煮佐烤鲈鱼的葡萄酱汁就要耗费多少时间,她是准备把自己累死不成?
“丰明大哥,你帮我尝尝味道好不好?”她舀了匙汤汁,转身轻快的问。
说到地中海料理,就是融合了希腊、南法、南义大利和西班牙的料理,当然是留学过欧洲的丰明大哥比较在行,可是她想亲自做给睿和他的朋友吃,这是她的一片心意。
一想到晚上可以见到他,她就打从心里开心起来。
自从上次她想向他告白,结果因为一只迷路的小狗而泡汤之后,她就一心等待再一次适当的机会。
可是上帝仿佛在捉弄她,从那之后,他就变得很忙碌,甚至连江、章、伍、严、殷五家的团体活动也很少参加,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
她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可能是公事真的太忙了吧,他当殷真科技集团的总经理还不到一年,想必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