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酬劳便是一麻袋土豆。
干完活已经是深夜了,扛着沉甸甸的土豆走在山路上,感觉心里挺踏实的。这可是整整一麻袋的土豆,足够我吃一阵子了。肩上的麻袋挺沉重的,我歇了两气才把它扛回去。
小家伙不在,他的床铺空着。本来白天我看好了靠北的一块地方,那里阳光充足,我把提包放在那里,可现在我的提包被扔到南面,小家伙重新给我指定了一个地方。看看我可怜的提包,便能想象出小家伙气嘟嘟的样子。我拿出几个土豆,想出去拢一堆火,但感觉身上极度疲惫,枕着提包躺下,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大概天快亮的时候我被冻醒了。四周一片漆黑,外面传来一阵一阵海潮的声音,不知是涨潮还是落潮。舷梯口有一些幽暗的光亮,几颗星星在闪烁着,闪烁的星星透着寒意,像镶在铁幕上的银饰。水泥船底冰凉砭骨,我感觉四肢都僵直了,衣服像是铁皮做的,又凉又硬,浑身隐隐有一种针扎般的刺痛。我挣扎着爬起来,在小家伙的床铺上找到火柴,点亮了挂在舱壁上的油灯,油灯的光亮使船舱里有了少许暖意。从昨天早晨到现在,我只吃过一个小烧饼,卸船的时候便觉得力不从心,一阵一阵眼前发黑。饥饿使抵御寒冷的能力下降了,平时在家的时候,即使三九天里我也很少穿棉衣,我从未体验过今晚这样彻骨的寒冷。觉是不敢再睡了,再睡下去我准会冻成冰坨。我出去抱了一些树枝回来,在船舱里拢了一堆火,我伸手撩着火舌,尽量让身体靠近火堆,由于靠得太近,一会儿面部便有一些烧灼感,我搓着脸,仿佛要把温暖搓进骨头里。
吃过几个烧土豆,感觉身上暖和了一些。这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走出船舱,沿海边一直走到西面的岬角,然后再折回来。拂晓的海面一片黑蓝,海风夹带着咸腥的气味迎面吹过来,空气潮湿而寒冷。远处有一艘船孤零零的,好像停在海面上,又像在慢慢移动。再远些,隐隐约约能看见几个岛屿。我从烟台搭乘货船过来的时候,曾从那几个小岛旁边路过,据说那是甲午海战的旧战场。当时曾有人指给我看孤城驿的大致方位,那时候我对孤城驿充满了希望,我喜欢这个名字,它让我生发很多联想:马车、驿站、边塞小镇,擎着节杖的使者络绎于途,倦飞的鸟儿总能在这里找到栖息的树枝,印象中的孤城驿挺诗意的,如今“诗意”没有了,它只让我感到饥饿和寒冷。
小家伙(3)
太阳出来了,从海湾东面的岬角透出微红的光亮,转过岬角的礁丛,便看见海面上冒出的半个太阳。这里是一个河口,在河口的沼地上,生长着大片芦苇,收割后的芦苇一簇一簇缠在河岸稍高的地方。听杨掌柜说过,当地盛产苇席,大概就是因为河口地带有取之不尽的芦苇。我走到就近的一个苇垛跟前,放倒两捆芦苇,一直坐到太阳高高地升起来。回来的时候我扛了两捆芦苇,在船舱里给自己弄了个窝。头疼得像要炸开一样,身上一阵一阵发颤,大概是伤风。我把自己埋在芦苇里面,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朦胧中,听见有人走动,脚步声在船舱下面咚咚响着,像牲口刨槽的声音。“把牲口牵出去遛一遛,”是父亲的声音,“个鳖羔子,明天就给我相亲去!”轰的一声,五颜六色的花竞相开放。那些叫不出名字的花释放出一股辛辣的气味,呛得我鼻涕眼泪一起下来了。“真脏!”郭兰皱着眉头用毛巾给我擦脸,“你把头抬起来让我看看。”郭兰退后两步打量着我,“真好看!”她说,“鼻涕擦干净了真好看!女人都会被你迷住。”“怪冷的。”我傻笑着,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给我捆上!”郭兰忽然发作起来,“西南步兵学校,我们早就知道你不是个东西!”有两个人把我就地摁倒,一根绳子捆了,后来我就被扔进一个黑屋子里。我大声喊叫,用脑袋撞门,耳朵里轰隆隆响着,像掉进了无底深渊……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那个小家伙居高临下俯视着我,他的影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一会儿是两个人,一会儿又变成三个。舷梯口有一束阳光斜照进来,在我脚下洇出一片金黄,我依然枕着提包,身下铺着芦苇,身上却盖着小家伙的棉被。我试着要爬起来,可是头重脚轻,眼前一阵眩晕。
“你还是躺着吧。”小家伙扶着我躺下,“你不大好,烧得挺厉害。”
“什么时候去镇上,你给我买点药。”我把钢笔掏给他,“这是南洋铱金笔,看看能不能把它卖了,买点治伤风的药。”
“一支破钢笔,”他拿着钢笔看了看,不屑地说,“你自己留着用吧,我这里有药。”他撩开大棉袍,掏出几个蜡封的药丸子,连同钢笔一起放在我身边,“我给你烧点水去。”
吃过药,又喝了很多开水,感觉身上暖和多了。看舷梯口透下来的阳光,这时候应该是下午,“真该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今天可就糟糕了。”
“谢什么,”他大模大样地说,“出门在外,谁都有个不方便的时候,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吧。”
“山东人。”我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李,你呢?”
“姓程,程天培。”
我说名字挺大气,取天地培育的意思,日后必能成就参天拔地之才。他纠正说不是培育,是佩带。“明白了,是佩服。”我比划着,进一步恭维说,“我,佩服你。”他看看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大棉袍直抖动。我的恭维恰到好处,他接受了。此刻,他倒真像有十八岁的样子,我得承认,活到现在,我还从未看见谁这么放肆地笑过。
这天下午,程天佩做了两个人的饭,他先出去生火,然后又回来和我商量,要拿几个土豆。我说土豆就算我们两个人的,以后不必问我,拿就是了。小家伙熬了满满一洋铁桶面糊糊,我们俩蹲在沙滩上,你一碗我一碗,喝得热热闹闹的。面糊糊里面掺上白菜土豆,喝起来非常顺口,此前我从未吃过这么好的面糊糊。
太阳已经偏西了,岬角那边有几只白色的鸥鸟在戏着海浪翻飞,潮水退得很远,露出一大片平整的海滩。程天佩往火堆里架了一些树枝,然后就在沙滩上画出一个棋盘,拉我跟他下“五虎”。小家伙“五虎”下得挺好,动辄给我布下陷阱,即使我全神贯注,也只能和他下个平手。每下完一局,他就把模糊的棋盘重新画好,嘴里不住地说:“你还挺难对付的!”后来我说不玩了,小家伙意犹未尽,挑衅地看着我,说:“怕输吗?”我说怕赢,在你的地盘上,赢了不好意思,输了又不甘心,我撅了几根树枝架在火堆上:“说说你吧,看样你在这住了挺长时间。”
“三年,”他说,“在我前头有一个老花子,后来老花子死了,这条船就归我了。”他看看我,忽然问,“郭兰是谁?”
“一个朋友,”我说,“你还听到了什么?”
他疑惑不解地望着我,说你这个人挺怪的,你提包里装的净是书,可你还扛了一麻袋土豆。我说这很简单,我念了几天书,所以要看书,至于土豆,那是我帮人卸船挣的,我想它还有点用,就和书一起搬过来了。他想了想,说你上这里来,不是光为了看书吧?我说来找一个人,投奔一个人,那个人不在了,后来又等一封信,那封信来了我才能走。他固执地盯着我,说我看你是领了别人家的女人跑出来的。他偏着小脑袋想了想,说你是私奔,你是领了人家的姑娘媳妇私奔。我说私奔得两个人,还没听说有一个人私奔的,我自己奔个什么劲!他说出来的时候是两个人,后来女的想家了,把你一个人撇在这里。我说算你猜对了,刚跑出来是两个人,跑着跑着就剩下我自己了,所以我就跑到你这儿来了。
“我这里可不是你待的地方。”他急不可待地声明。
“你放心,我不会住多久的。”
“吃完这些土豆你才肯走吗?”
“也许用不了那么长时间,”我说,“那封信来了我就走。”
贼船(1)
从家里出来之前,我一直过着相对稳定而优裕的生活。子午山是个富裕地方,子午河川的土地从来不会让人失望,即使在战乱年头,除掉捐税和临时征调,橱柜里总是有多余的煎饼。除非万不得已,我们很少去当兵。每逢荒年,人们总爱去我们那一带乞讨,我见过别人的苦难生活,而我自己从未亲身经历过苦难的磨练,我缺乏面对现实生活的能力。尽管我念到初中毕业,在子午川也算个文化人,但我发现我对数字不敏感,这个缺陷使我的第一次远行很快便陷入窘境。如果从开始就好好计划,起码现在我不至于住在这条破船里。住旅店的时候,我还可以从古人的情怀里得到慰藉,吃过烧饼躺在床上,不时便会冒出什么“旅人”或“游子”的念头,坦率说,某些时候我挺惬意的。可现在,当我真的流落街头,我发现原先那些浪漫的念头竟如此脆弱,两顿饭饿过来,再没什么“诗意”了。
在等待回信的日子里,我带来的那些书帮了我,使我不至于太无聊。经程天佩同意,我的铺位已经搬到北面,和他紧挨着。这里光线要好一些,舷梯口的阳光上午照在西面的舱壁上,下午又照在东面的舱壁上,充足的光线给了我阅读的好心情,那些日子我频频光顾伯爵的庄园或是贵夫人的沙龙,在啃着烧土豆的时候,我参加了数不清的宴会和舞会。为了感谢程天佩的关照,我把整本的《 聊斋志异 》译成白话讲给他听,我和我的同乡蒲老先生串通起来,很快把这个骄傲的小家伙蛊惑了。有一回我散步(这是我在学生时代养成的好习惯)回来,发现他竟拿着我的《 聊斋 》在看。我说你上过学吗?“上过两年,”他合上书说,“这本书看不懂。”
“其他的书能看懂吗?”我把李青崖先生译的莫泊桑小说选集递给他。
他翻了一下,说:“勉强能看,就是觉得没什么意思。”他望望铺上的《 聊斋 》,“你学问真大,什么时候我能看懂这本书就好了。”
我说:“你真该上学,为什么不念书了?”
“我都这么大岁数了,”他笑嘻嘻说,“念书的时候早过去了,教书还差不多。”
“对不起,”我说,“忘了你都十八了。”
“‘扪虱’是什么意思?”他看看我,再看看《 聊斋 》。
我说就是在身上摸虱子,是古时候文人的一个癖好,边谈学问边从身上摸几个虱子出来掐了,被认为是一件挺体面的事。他把手伸到衣服里面,在腋下鼓捣着,一会儿便捏了一个虱子出来。他把虱子放到掌心,看着它爬,那是个又黑又大的虱子,乌油油的,一看便知道在身上养了很久。我见不得他玩虱子,说快把它扔了!他说你没有吗?我说小时候有,长大了没有。他说我跟你正好相反,我小时候没有,长大了才有。我逼着他把内衣脱了,然后烧了一桶开水,把衣服扔到开水里煮,估计有成百上千的虱子被煮熟了。
小家伙白天除了睡觉,再就是缠着我下五虎或者给他讲《 聊斋 》。他通常在晚上出去,天亮之后才匆匆地回来,我想象不出他在这个年龄有什么夜不归宿的理由,问过一回,小家伙对我很不客气,扳着脸把我训斥了一通,说是我再不“安分守己”的话,他就要让我“另谋高就”。但很快他就舍不得让我走了,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至少让他看到了我还不是一个废物。 。 想看书来
贼船(2)
那天早上我正在沙滩上生火做饭,程天佩狼狈不堪地跑回来。他在返回海边的山路上让人抢了,两个外乡来的叫花子看中了他的大棉袍。据程天佩说他也反抗了,终因力气有限,被人扒了大棉袍,又给了两个耳光。他可怜巴巴地说:“老李,咱们算不算是朋友?”
“当然是朋友了,”我说,“找那两个家伙去,简直无法无天了!”
据程天佩描述,那是两个瘦小的叫花子,他们埋伏在树丛里对他进行突然袭击,得手后立即逃走,如果不是那两个家伙跑得快,他一定会把大棉袍抢回来。
显然是为了让我有足够的信心,小家伙没说实话。其实那两个家伙一点也不瘦小,并且也不像是乞丐,看样子是两个*不羁的流浪汉,其中有一个家伙比我还高出半个脑袋,程天佩的大棉袍套在他身上,像穿了一件半截子棉袄。我们是在山东侧的一处树林边上找到那两个家伙的。他们拢了一堆火,火堆上烤着面饼,那两个人坐在火堆旁,正为一件事笑得前仰后合。见我们来了,其中一个戴毡帽的矮个子笑嘻嘻说:“看呐,小公鸡跟上来了。”
“还领了一个大公鸡。”大个子阴阳怪气望着我。
“这是我哥,”程天佩气派地介绍说,“他给程天佩当过侍卫官,你们最好不要惹他生气,乖乖把棉袍还给我,咱们各走各的路。”
“原来是你哥,”大个子乜了我一眼,对小个子说,“秃子,传我的话,问问这位侍卫官,他有什么要求。”
小个子摘下毡帽捂在胸口,行了个十分标准的鞠躬礼:“公鸡先生,我们老大问您话了。”
“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我尽量平和地对大个子说,“把棉袍还给我兄弟行不行?”
“要是我不还呢?”大个子虎视眈眈朝我走过来。他手里还擎着一个烤得焦黄的面饼,面饼串在树棍上。大个子摇着手里的面饼,像在摇一个拨浪鼓。“大袄真暖和!”他咬了一口面饼,咝咝地吸着气,“有本事你就给我扒下来。”
“我没有扒别人衣服的习惯,”我说,“盗亦有道,抢一个小孩的东西不害臊吗!”
“他说什么?”大个子翻着白眼问他的同伙。
“他说他不愿意扒别人衣服。”小个子谄笑着说。
“可是我愿意,”大个子一把抓住我的衣服,“秃子,给你弄一件蓝制服穿穿怎么样?”
“是件好衣服!”小个子说,“喜欢四兜的,不过三个兜的也行,将就穿吧。”
“那么,这件衣服就归你了。”大个子把面饼扔在地上,腾出右手来抓我衣领子。他这一招实在没有名堂,一看便知道是外行。我向右侧闪开,顺势扣住那家伙的手腕,猛然转身把他扛起来,实实凿凿掼在地上。那家伙像个破布袋一样沿山坡滚了几下,卡在一棵树桩上不动了。
“摔出人命了!”矮个怔怔地看看我,又看看他的同伙。
“传我的话,”程天佩吩咐道,“问问这个大傻瓜,棉袍给还是不给。”
矮个跑过去扶起他的同伙,大个子吐出一口面饼,迷迷糊糊问:“我这是怎么了?”
“你差一点让人摔死!”矮个动手给他脱着大棉袍。
“传我的话,”大个子揉着脑袋,“问问是谁把我摔成这样。”
“是个侍卫官,那什么……程天佩的侍卫官。”矮个把同伙身上的大棉袍扒下来扔给程天佩,“周大巴掌,你妈的也有今天!”
我们走出去挺远,听见矮个在后面喊:“哎——那什么,程天佩是谁呀?”
贼船(3)
“张学良的部下,”程天佩答道,“新编十六军军长,程军长。”
程天佩边走边仔细检视他的大棉袍,棉袍里子上缝了很多补丁,仿佛每一个补丁里面都藏着东西,确信那些东西都在,他把棉袍又穿在身上。为了答谢我,小家伙送给我一个银戒子,我一再推辞,惹得他很不高兴。我说你要是想谢我,就请“侍卫官”吃一顿馆子吧。他想了想,说明天吧。我说为什么明天,我可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