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蔷闻言,面现恍然状的点了点头。
待二人进了禅房,溪心见有女客同来,便让那引路僧人搬了两个蒲团来,又使小沙弥煮了一壶茶,送至禅房。只是多了一个人,招待事宜就繁复许多,这一幕让小蔷看在眼里,渐渐又有些悔于到来,作为一个旁听者,却给这说禅的两位主角添了不少麻烦,真是不该。
说禅还未开始,小蔷地心境就已陷入窘迫当中,这一次溪心是面向岑迟盘膝坐在蒲团上,小蔷忽然有一种感觉,觉得上午见到溪心时,面对他的背影,似乎要比此时面对他神情平静的脸庞,更让人觉得心神安定。
可是上午自己拉走岑迟时,还说溪心背对着客人而坐,令人觉得有些不礼貌啊!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自己有些害怕看见他的脸庞呢?他明明给人很平静温和的感觉啊?
小蔷有些局促不安的坐在蒲团上,微微低着头的她忍不住想仔细瞅一眼溪心的脸,不料她刚一抬头,就看见坐在她前方的岑迟回头看了她一眼。
…
(663)、歌声
…
“也许你说的这些,的确不失为一种可能。”
对于阮洛的一番分析,王炽只是非常简单地回应了一句,然后他便低头继续慢条斯理地吃馄饨。显然,饭桌上的话题到了一个他不愿意细说的枝节上。既是如此,阮洛也识趣的没有再继续说什么。
就在这时,馄饨馆门口由远及近的传来一段歌声。唱歌的是一个年纪约在二八年华的姑娘,唱腔在技巧上虽然略显得生硬了些,不如大戏班子里的名角儿唱得宛转,但这歌声的引人注目处,就在这姑娘清脆如泉水叮咚的声线里。未经过多技巧塑造的唱法,有时因清简而动人。
姑娘的歌声里,只有一泓三弦琴音作衬,并且拨弦的人指法也是过于简单了些,只会在几个音节转角处点拨三两指。对于姑娘的歌声而言,弄琴者的目的似乎不是为了衬得歌声更华丽,而只是作为初学歌唱者的一种指引。
并不如何精巧的唱腔配着明显不太热忱的弦音,令人听来觉得,这一对游方卖艺的歌者要么是出身高贵、却因为家道陡崩而被迫卖艺于街头,要么就是穷困得久了,缺了气力支撑这看似轻巧实则劳神的活计了。
但就是这样的唱功和弦音,却能引得馄饨馆内听过无数宫廷雅乐的王炽注目,他的视线挪出门外,一直停了许久才收回。
之所以这样粗糙的乐曲会吸引他的注目,主要是因为那熟悉的曲调,将一缕记忆从他的脑海深处勾了出去。他的思绪便跟着那缕似乎因尘封了时间而变得遥远的记忆片段飞出门去。
“伯父?”阮洛旁观到一些异样,轻轻唤了一声。
王炽眉梢一动,但直到他看见门口慢慢行过一老一少,没入门沿另外一边,他才收回目光,说道:“什么事?”
阮洛迟疑了一下,心中疑惑换了一种方式道出:“您觉得刚才门外那歌声如何?”
“不怎么样。”王炽虽然评价难听,但他脸上可没表现出什么因听觉受苦而不悦的表情。反而像是想起什么美妙的事情来,微微现出笑意,“但这调子很熟。”
阮洛好奇起来。
能让王炽觉得熟悉的曲调,即便不是常驻宫中的乐团所作,那也得是那个曲乐名家的作品,偶尔进宫里演奏过,才会令王炽存了记忆。只是刚刚那一奏一唱的两个游方艺人卖艺讨生活的方式。明显是走到哪里唱到哪里。而且这种曲乐艺人虽然会弹唱,但多是拥技肤浅,难成一个固定的派系。
如果是常在家外馆肆饮食的城中居民,每天多多少少会碰到两三组这样的艺人,但王炽每天国务繁忙,哪有那么多闲暇时间游在宫外,又怎么会独对这两个曲风不成一派的游散艺人有印象?
“你还记得你那位叶姨么?”王炽说话间。有一缕怅然之意压在了眉宇下,“以前在北地,她偶尔唱一些小曲,就是这种调子……或许不可称之为曲调,连她自己都常常评价这种……叫做‘不着调’,也叫‘没谱’。”
“不着调?”王炽的话,令阮洛记忆中渐渐浮现一个有些朦胧了的身影。
“你最后见到她时,我们还都没回来,你那时大约也就四、五岁的样子,估计对她的样子也已记得不大清楚了吧?”王炽说到这里略顿了顿声。未及阮洛应声,他自己又开口慢慢接着道:“她以前心烦的时候,就会唱这些,说这是想到哪儿就唱到哪儿,所以无谱无调,唱完就忘了,跟着连那些不着边际的烦恼也忘掉了。”…
“叶姨的样子,晚辈现在真是记得不太清楚了。”阮洛努力了片刻。终是没有办法让记忆深处的那抹影子变得更清晰些,只得作罢,有些感怀地喃喃说道:“唯一记得最牢的,只是她常常抱着二公子走来走去。却不怎么肯抱我。那时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叶姨明明还闲着一只手,却不肯把我也抱起来?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自己的想法好可笑。”
“泓儿自小体质孱弱,那几年如果不是她胆子大,说要多抱着出去走走,估计怕是真要闷坏那孩子了。”想起那段似乎总蒙着一层黄沙的记忆片段,王炽不禁轻轻叹息一声,然后他看向阮洛,面色稍缓地道:“不过啊,要叫她一左一右同时抱着两个快四岁了的孩子,那可真要叫她累个够呛。”
十多年前,那个叶姑娘“懒”得抱的孩子还壮实得很,倒是王炽常常抱着他,用挂在侧腰的大刀柄上的铁环作铃,逗他欢笑。
阮洛笑了起来。
王炽没有再就这个话题多说什么,只埋首继续吃馄饨,一海碗的三鲜馄饨很快汤干见底。坐旁边桌子的两个侍卫长期近身伴从在他身边,知道他饭后的习惯,之前他们半句话都未参与进来,其实并未松懈对这边桌子的留意,王炽搁下汤匙不久,店家在两名侍卫的召唤下,很快拎上一壶茶来。
开在街坊里的小馆,招呼客人的都是物价较廉的粗茶。当然,柜台里也存有一些贵重茶叶,只是王炽此行出来,主旨是尽可能的低调,两个近身随从必定也了解这一点,所以行走在宫外时所遇的一切事项都顺其自然了。
饮下半盏浅褐色茶汤,苦涩的滋味仿佛一张密织的网,缠住了口舌,但也叫人在饱食后容易变得混沌了的脑力很快清晰起来。
搁下茶盏,王炽扫了阮洛面前一眼,只见他手旁的海碗里,至少还剩了一半。
“你的食量一直还是那样?”王炽有些担心地说道,“身体本来还没补起来,就别再陪着我饮茶了。”
………
ps:对于此歌声,如果读者们想代入的话,可以代入现代流行乐的说唱。在古代,这种唱法当然是史无前例的,所以当然是由一个穿越者带过去的,从传统音乐界来看,当然是难听的。不过,穿越了时空的说唱会引起王炽的注意,这唱法是谁带过去的应该不难猜吧?
(664)、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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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什么呢?真捉急啊~~
…
“伯父是准备回去了么?”
其实阮洛已能意识到这一点,只是他同时又觉得,如果说那道密旨的事,就是今天王炽离宫在外走一趟的目地,那么离开书店那会儿,就应该是他道别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有后头绕了这么大一圈?
就为了聊些家长里短的闲话?阮洛自己都感觉难以置信,他不是不了解御书房桌头那摞折子的堆叠速度,对于王炽来说,每一个时辰都是非常宝贵的。
像王炽这样一位勤劳的帝王,倘若拿白天的时间去做些闲杂之事,这行为恐怕就跟一个商人拿黄金铸骰子,然后跟一群赌徒厮混在一起一样无稽。
阮洛认为王炽此行还有没说完的话,只是言及之事怕是又与之前在书房里谈过的关系不大,不知道王炽出于何种动机,像是半途突然又放弃了挑明此事。
说实话,陪王炽出来这一趟,阮洛的心绪一直没有轻松下来,完全做不到刚出书店那会儿,王炽说的“闲步散心”的心境。也许是因为王炽的身份终是太过特别了,还有就是之前在书店里谈到的两件事太过特别了。
所以他便容易忽略了他自己。
“是啊,该回去了。”王炽冲阮洛点点头,紧接着就站起身来。
随着他的站起,邻旁桌边两位来自宫里的侍卫强者也站了起来。
阮洛下意识里也要站起身,他至少要陪着王炽走一段。之前无迎,此时更该有送。
然而他还是慢了半拍,在他敛衽时,王炽的一只手已经轻轻按在他一边肩膀上,稍加压力,示意他不必起身相送。
王炽轻声说道:“不必太麻烦。”
此刻他与阮洛离得更近,阮洛仿佛能从他漆黑而富有神采的瞳子深处读出一些慈祥的意味,并且他很自然地便接纳了。如他吩咐的那样,安坐回椅上。
王炽的目光在眼前之人年轻的脸庞上停顿了片刻,因为他不知道下一次再见面,是会相隔一两个月,还是更久的一年半载,随后他才挪开视线,向自己的侍从看去。
两名大内高手早就做好了随时侍从王炽回宫的准备。只需他稍微给出一点提示。
可就在这三人准备一道儿走的时候,王炽看向侍从的目光瞬间又调转方向,看去了门外。与此同时,两名宫廷侍从也齐齐侧目向门外看去。阮洛带着的那两个保镖稍晚些的也朝门外看去——他们也注意到了那逐渐接近的脚步声中,隐约蕴压着一种不弱的功力。
刚刚走过去的那一对卖艺老少又走回来了。这一次他们没有继续直接横着过去,而是走进了馄饨馆内,并且他们进来时。反而没有再边走边唱。
拨琴的老者须发皆白,脸上皱纹深刻,似储满了岁月的风尘沧桑,衬得一张已丝毫没有年轻光泽的脸凄难苦楚,一看就是长久过着辛酸日子的人。
他身上拢着的一件麻布衣衫当然是破旧的,穿得松松垮垮也没了个形,却依此可见他的身躯瘦到一种叫人有些惊怕的程度。那襟边儿袖口处都磨损得严重,长短不一的线头儿随着他一步半颤地摇摆着,好在洗得还算干净,他走进来时浑身只散发出些微陈年稻草的气味。再无异样。所以馄饨馆的店家虽然见着这人忍不住皱眉,但也没有立即将他赶出去。…
有时候,干干净净的人,会比往自己身上鼓捣些奇怪香料的人,更容易让旁人接纳。
何况这辛酸老者带着琴,区别于赖皮乞丐,他是个有手艺的人,至少能靠自己的辛苦换口饭吃。
而相比起来。跟着这苦脸老者一起走进馄饨馆的那个年轻姑娘则要显得“光鲜”许多。
实际上,她身着的那件暗红色的衣衫上面,也已是大大小小打了十几处补丁,有几个补丁还叠在一起。然而这些不知是从哪件旧衣服上拆下来的布块。虽然是补了又补,但布边却缝得很仔细,一眼看去,倒有些像是在一块布料上缝出了几朵形状肆意的花团。
姑娘的一头乌发用一根布带束在脑后,布带太旧了,并不能束得太紧,有几缕短头发自额旁垂下,衬得她白皙得有些苍白感的脸庞更瘦削了些。这姑娘,本来个头不大,更是瘦得厉害。
但与那拨琴的老者比起来,唱歌的姑娘还是颇有些年轻的资本。至少她的衣服还没有破烂到如深秋残柳那种地步,她的脸庞虽瘦,却没有那种嵌满苦味的皱刻,她的头发还能绵绵梳成一束,她的眼中还有微笑。
而对上了这姑娘的微笑,馄饨馆里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想法:若没了这姑娘开嗓,恐怕那位老者即便琴技再佳,日子也会过得更为艰难。
走入店内后,那唱歌的姑娘先是朝店内的所有客主端了个万福,然后脆着嗓音轻缓说道:“打扰到各位客官用饭,外来小女子先向各位客官道歉一声。小女子与爷爷一路从川西乞讨般来到京都,也是因为久闻京都如今换天颜,城中居民皆是良善大方,所以才想着也许来到这里能够讨到一份生活……当然了,如果小女子唱得不好,给哪位造成困扰,您说一声,我们立即会离开。”
……
似乎在很近的位置,忽然传来一串清脆的鸟鸣声。
这片荒地没有什么树木,即便有鸟类停落,也都是麻雀一类,它们的鸣叫声无法做到如此延声宛转。莫叶和石乙闻声都觉得很新奇,侧目朝同一个地方看去。
很快,两人都注意到。鸟声来自隔了数步外的一处坟垛上。
那是一只花羽长尾雀,它尖细的一对鸟爪正好扣在坟垛顶端压着的一叠黄冥纸上,一边鸣叫着,一边十分警惕地在张望四周,漆黑圆溜的小眼睛很灵活的呈圆弧状转悠,似乎视野面因此可以投得很广。
花羽雀似乎是注意到有两对目光投射过来,朝这边盯了一眼,鸟首稍定。
因为那两人一齐投目的行为几近一致。便使得这目光仿佛也重叠增强了力度,并还隐蕴着一种追踪的意味,让那只敏感的野雀感受到了一丝危机,它旋即振翅高飞,消失在天空。
莫叶和石乙,又是一同收回目光来,侧目看了一眼地上的灰烬。这是要最后检查一下它有没有完全熄灭。
这时,石乙忽然随口说了一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喜鹊停在坟地里。”
莫叶也是随口回了一句:“因为今天这儿会有许多送上门的食物。”
“说得也是,倒是我忽略了。”石乙点点头,唇角勾了一下。
莫叶沉默了片刻后忽然说道:“其实我一直分不清楚,乌鸦和喜鹊有什么分别,刚才如果不是你那么说了,我差点就以为那是一只乌鸦。”…
“乌鸦能撕食腐肉。你会这么想,也不奇怪。”石乙的话说得很直接,但他脸上又现出了一抹极淡的笑意,仿佛他只是在说一件很轻松的事,“乌鸦浑身漆黑,饥饿时只要见了血味,即敢于攻击形体比它大数倍的活物。但这么说,都不如亲眼看一看曝尸场上空黑鸦盘旋的场景,想必只要看一眼,就能永远记住这种精神远比形体要凶悍的鸟类了。”
莫叶抬头看了石乙一眼。迟疑了一声:“你看过么?”
“我……”石乙在回答之前也犹豫了一下,“我看过画。”
莫叶想了想后问道:“哪位画家会画这样的景象呢?”
是啊,哪位画家不是多以美丽吉祥为风格作画呢?只有这样的画才不愁卖不出去,即便画得很丑,也还是有人家愿意买,图个吉祥意味。
而像这种阴郁肃杀的画风,虽然也还是有品位独特的人愿意购买,但这类人愿意出钱的画。必定是在风格特立独行的同时,对绘画者功底的要求也很高。
石乙才多大年纪?他之前的三年,又都是在学庐度过,去哪儿看到的这种风格画呢?
滞声片刻后的石乙干笑一声。没有回答莫叶的这个问题,直接调转话头道:“不如还是说说喜鹊吧,还是这种鸟好,添喜庆。”
莫叶点了点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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