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利于示弱撒娇发怨气之外,扇子还可以彰显女子性情的刚烈,《*》里撕扇子的那个是谁,年代久远,我已经忘了,就记得潘金莲站在人家临街的门楼上嗑瓜子了,噼里啪啦的瓜子皮在行人的头顶乱飞,觉得这个场景实在是出彩,她就是这么一股子泼悍气,对尘世间孜孜地、没脸没皮、没心没肺地粘哒,总觉得她应该是有把扇子的,用来敲西门庆或是春梅。前者是丹唇轻咬、轻起轻落的手势,对后者的手势就挟带一星酸风了。另外两个撕扇子名人,不用说是晴雯和李香君。前者是恃宠成骄,后者是心内成灰,撕扇子的气势想来也是一个雄浑,一个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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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
乱七八糟地看了几本草木书,有些解惑了。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在古书里,有些花木是很少出场的。比如茉莉。现在知道了,原来,它不是中国的花。“茉莉原产印度、*一带,中心产区在波斯湾附近,现广泛植栽于亚热带地区,也名没利、末丽。”哦,难怪。之前我是养过一盆茉莉的,很便宜,才五块钱,买菜时顺便带回来的。我是个植物白痴,只晓得昼夜浇水。现在,这盆茉莉的残尸,还在我家阁楼阳台上,沦为一盆杂草了。准备留着栽个蒜苗什么的。后来看见书上说茉莉嗜肥土,所谓“清兰花,浊茉莉”。要是早点埋点鱼肚肠就好了。
茉莉长得小家碧玉,并不以色迷人,小说里登场的茉莉,多是取香。朱文颖写过一篇《浮生》,是翻写芸娘和三白的故事。黄昏的时候,芸娘就会倚在窗边,翘首盼卖了画的三白归家,一边看对面卖茉莉的老婆子在忙活,树影映得人面皆绿。嗯,这是实景,沧浪亭附近,是有几棵苍莽大树。而在明清年间,也确实有类似习俗。午后,有小贩沿街叫卖茉莉花,主妇们买来串了花球,或用铜丝串结成飞鸟、鱼等图案,悬挂在碧纱橱里。茉莉在白天是含苞的,而到了夜来,则依次开放,平增香氛。李时珍《本草纲目》里写“其花皆夜开,芬香可爱。女人穿为首饰,或合面香。亦可熏茶,或蒸取液代蔷薇水”。哈哈,还记得芸娘在荷花花芯里放茶叶的段子么?茉莉熏茶肯定也是家常事吧。不过,说起来,花茶都是北方人爱喝的,因为茶叶吸味敏感,保留不易,长途运输中很容易变味,所以干脆就熏成花茶了。南方人只喝绿茶。过去老北京的茶叶店卖茉莉双薰,都是薰好的茶叶外,再撒几朵新鲜茉莉花,大一点规模的茶叶店,店堂上就种着茉莉花。
在成都时,常和他们喝茉莉花茶。五块钱一杯,用盖碗喝,尘土弥漫的小路边,大树浓荫下,老房子屋檐下,坐着一两个穿短褂的闲人,哈哈,是茶摊主人,你要了花茶,先帮你用半杯水沏着,醒一下,最后用滚水冲开,不然,一开始就满杯水的话,那花会给烫死。至于,那个碗盖,是用来撇开花沫的,这些,都是Y说的。大家一边喝茶,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翻刚淘来的旧书,小J给我看他的萨罗特,我不喜欢,他说你都没有仔细逐行看,我说可是她的省略号太多了呀……很怀恋那个城市和我的朋友们,还有我的茉莉花茶时光。
至于茉莉水的记载,李渔那里有,他说希望女人都在沐浴后,涂抹一点香露,妙在似花非花,似露非露,似有似无之间。这个香露里就包括茉莉水。这种花露,掺了油以后,就是头油,晨起擦一点,可以保养头发的。还记得《红楼梦》里那几个小姑娘为了头油,和干妈干架的事么?至于,“喜出望外平儿理妆”里,用的是草茉莉的花粉。草茉莉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紫茉莉,我们这里叫做晚饭花,随处可见的,紫的、黄的、白的、杂色的,缤纷烂漫。晨夕开放,余时闭合,小时候我喜欢收集它的花籽,像小地雷似的,有时会抓到形态类似的西瓜虫,吓一跳。
插个闲话,刚才我在想,汪曾祺的《人间草木》里,为什么没有写到草茉莉呢?这是江淮常见的花种啊。后来突然想起来,他写过,在《晚饭花集》的序里。他说这种花很野,撒籽即活,无足珍贵,但是家常亲切,平淡中孕育活泼的生命力。这点,和他的小说是相通的。啊,这正是它的亲民可爱处。草茉莉结籽之后,状如小赤豆,破开之后,里面有细腻的白粉,拿它上妆,匀净,润泽,比铅粉好。
再说回木本茉莉吧。它可以拿来酿酒,《*》里,众妻妾聚餐,喝的就是茉莉花酒。这种花酒的酿制很诗情,是在装满白酒的瓶子里,液体上方一寸处,悬挂茉莉花串,然后密封保存,隔月乃成,开瓶时香气袭人。还可以做成茉莉香饮,方法是把一个涂了蜜的碗,倒扣在另外一个放了茉莉花的碗上,任由花香熏润蜜汁,半天之后取下,冲服,就是一碗香冽的茉莉饮了。古人的生活,真的是很精致的。
要是以花喻人的话,我倒觉得芸娘的气质有点像茉莉,反正是一种白色香花吧,看上去无甚大姿色,骨子里却很精灵可人,静心品玩,暗香自来。我这话,要放过去可不是什么恭维,中国人最喜欢把什么附加成精神图腾,比如蘅芜啊兰花啊,就高级,屈原、曹操抢着戴,而茉莉、桃花都低级。基本规律是,越难伺候的,越高级。那叫余什么的家伙,写《板桥杂记》的,说女人喜欢把茉莉簪头上,茉莉“开于枕上,媚夜之妖葩”,所以,是妖草。简直是欲加之罪。李渔算是客气的了,“茉莉一花,单为助妆而设,其天生以媚妇人乎?”只是看作小女人气,也罢了。
茉莉也是常用人名,说起来很怪,叫茉莉的人,都是很可爱,而且满有主见的。还记得《阿拉丁》里那个茉莉公主么?一定要排除众议为自己寻如意郎君,绝对不苟且一生。还有梁静茹的英文名字就叫茉莉,想起她的《美丽人生》MV,一手执烟,一边眺望田野远景时的自在佻挞,很低调的自主独立。
比较阴森的是马尔克斯笔下的茉莉,他说“茉莉是种会走路的花”,他写它附在鬼魂身上,凡在夜里闻着它的气味,就可以循着找到魂魄,太恐怖了。他好像是拉丁人里比较喜欢茉莉的。小时候他家里的庭院里,种过这些。张爱玲的《茉莉香片》是苦的,正如其名,触鼻香浓,茶烟迷离,只可惜尝起来就是苦的。真要附会起来,我觉得茉莉的香,像暗恋,若有若无,似去还留,清淡致远,不离左右,小时候常读的一首席慕容《茉莉》,到现在还记得:
茉莉好像
没有什么季节
在日里在夜里
时时开着小朵的
清香的蓓蕾
想你
好像也没有什么分别
在日里在夜里
在每一个
恍惚的刹那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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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裤(1)
还在倒春寒呢,已经有好多小女生抢时间穿短裙了,加厚裤袜垫底,再加半高靴护体,有这么啰嗦劲不如穿长裤算了,也许放弃裙子的心态不一样,并不是简单生活原则就能释怀的,穿裙子比穿裤子麻烦,制约活动力,不便利,但是却婉约、妩媚和女性化得多。我喜欢穿裙子的女生,虽然我不穿,但我喜欢她们心里那个精致和温软的折角。她们对我,是一种异质的吸引。
长裤对于女人,可以是一种最简约的独立宣言,比如乔治·桑。她是真正的混血气质,不是指血统,而是指出身的落差,她妈妈是个随军*,而她爸爸是个男爵,她自幼在一个大庄园里孤独地长大,和尤瑟纳尔一样,因为没有参照系,只好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自转的星系,她的棱角从来也没有被打磨的机会,所以她根本用不着在人群里制造个性凸现自己,作为彼时法国唯一一个养活自己,且顺手养活情人的女人,穿长裤、马甲、马靴,抽烟斗,出没文学沙龙,只是她幼年穿着骑马装,独自涉水远足的延伸线而已。
对于乔治·桑而言,长裤也是一种态势,如果说她选择用男名出入文坛,是为了赢得一种没有被偏见污染的解读,不至于让读者打开卷首就进入阅读闺阁文学的闲散和惰性中,那穿长裤就是她在用身体语言说,“我,生而为我,是多么愉悦的事情,我很享受这个,对我来说生活就是此时,这一刻,永远是最好的,我只追随自己的本性做事,散步,骑马,穿男装在田头睡午觉,自由选择情人,别想拿狭隘的女性行为路径拘泥住我”。
这个当时法国唯一一个穿长裤的女人很幸运,生在一个新旧价值观交接的年代,整个浪漫派阵营,都是她的精神后盾,所以,得罪主流审美观,对她来说,只有娱乐的*,而不必付出离群的惨重代价,如果早生一百年,她的叛逆激情会让她被送进疯人院,晚一百年,她难免不被草草塞到西蒙·波伏娃的女权模式里去,事实上乔治·桑的可爱处恰恰在于,她的热力,既不是宗教情绪式的献祭热情,也不是女权分子式的两性对抗,她就是一个女人的原始欲力和自由意志,她爱男人,也在享受他们的爱,到了六十岁她还在坚持洗冷水澡,只是为了让身体保持最佳状态,皮肤紧实,欲力充沛,好和那个比她小二十二岁的男人共享鱼水之欢。她在爱能上,和她在物质上一样慷慨大方,那种貌似清淡的、碎碎的小喜欢,可满足不了她的大胃口,“我被一口口地、断断续续地弄得筋疲力尽,我站立不住,多么疯狂的幸福”。哈哈,这就是两百年前的妇解*日记。
有时,穿长裤的女人会爱上一个穿长裙的女人,比如麦卡勒斯对凯·安·波特。以上两位女士都隶属于美国南方作家群,这个文学团体,就像中国的江南作家群一样,都是我的最爱,居移体,养移气,文气一样是受地气和血统影响的,他们的文字里,都有分外纤细的神经末梢,阴湿的情绪流,暗影中出没的情节,制造这些文字的南方派作家身上,也有相应的配置,凯·安·波特是老式的南方派淑女,这种女孩子在《飘》里俯拾皆是。她们是骨架沉重、品质精良的老红木家具:尘土飞扬的旅途中,头发也要梳得一丝不乱,战火喧嚣的太平洋舰队上,也要用骨瓷杯喝咖啡,沉淀在骨子里的世家修养,通身的贵族气派,一举手,一投足,都有传统的重量,这个修养里的一个默认值,就是女士一定要穿裙装。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长裤(2)
可是麦卡勒斯呢,上帝造她时肯定是分了心,造到半路就丢了手,既没有给她配备女性的妩媚身线,也没有给她善于讨好的甜美性格,她就是她笔下的弗兰奇,“一切都得从弗兰奇十二岁的那个夏天说起,这个夏天,她离群已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她无所依附”(《婚礼的成员》),只是开篇的一句话,汹涌的痛感扑面而来,如果你曾经是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孩子,如果你有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孩子,你就会明白。麦卡勒斯老是让我想起《男孩不哭》里那个女孩,孤绝,倨傲,中性,游离在人群的边缘,想凑近人气密集的地方取暖,不得,也不怒,只是扁起嘴角,几丝自嘲,装出一副不在乎的萧然,因为没有自怜的黏液来润滑伤口,连痛都是生冷的干痛,反正不能见容于主流审美,索性来点孩子气的恶作剧,彻底走到对立面去自宠好了……麦卡勒斯也是一个终身穿男装的女孩。她的奇装异服是她随身携带的小型舞台,她自己是出入其中的唯一舞者、舞美、导演和观者,它让她可以保护好自己的被疏离,安全地自恋着。
且不提反常的性向,就是穿长裤,衣衫邋遢,不修边幅,就足以让凯·安·波特彻底地厌弃麦卡勒斯了,想想郝思嘉因为不带阳伞就被黑妈妈训斥的场景,老式淑女的教养,有时甚至是一种洁癖,对不谙此道的麦卡勒斯而言,则干脆是一个屏障,南方淑女的外柔内刚,我们在《乱世佳人》里见的多了,所以,当麦卡勒斯絮絮地敲着波特的房门而后者无动于衷时,基本吻合我的预想,可是以下的发展多少让我有点吃惊:当波特以为麦卡勒斯已经知难而退而打开房门时,却发现后者匍匐在门槛下准备爬进来,这时,她居然从后者身上目不斜视地跨过去了!我想在这场角逐中,穿长裙的打败了穿长裤的,因为,波特的理直气壮是有一个阶层的价值观,对自己是个正常人的自得,占领道德高地的优势感,被这些内在力量支撑着的,麦卡勒斯有什么?除了孩子气的遗世独立,暂且达到最高峰值,可以冲破理智堤坝的感情,一旦峰值回落,她会比任何人都尴尬,所以,如果说穿长裤的女人硬势,那只是表象。
示弱和媚人,是旧时女人最基本的两个技术活,穿裙子操作起来一定比穿裤子方便,所以,赫本一定是穿裙装的,而嘉宝肯定是穿裤装的。赫本小时候被爸爸抛弃过,虽然有维多利亚式的淑女教养使她自制,既不多话也不滥情,但她骨子里是个情绪化且没有安全感的人,每次上台演出前都瑟瑟如风中荷叶,也许这才是她最动人的地方,一种惹人爱怜的无助。嘉宝整个人大概都溶解进了她的角色“瑞典女王”中,硬朗、专权、独立、自持,完全不介意外界的坐标。
我有个远方的姑母,从小当男孩养的,一辈子都没穿过裙子,*时去了新疆建设兵团,千里塞外,明月孤灯,耳鬓厮磨,青春期的萌动,眼前却没有合适的触媒,结果恋上了同屋一个温柔婉转、纤柔弱质的女孩子,两人好得如胶似漆,后来人家动用关系提前回城了,我这个姑妈也没哭没闹,闷着头给她准备了一篮子吃食,送人家回来的路上,就跳了马车,后来我一直在想那个场景:漫天大雪,如絮如柳如烟,疾驰的马车,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内心决绝如铁,眼里冻结的杀气……当然她没死,她也胡乱嫁了个男人,借此回了城,女儿还在襁褓里就离了婚,法庭上男方痛斥她“滚热的热水瓶啊,就那么劈头盖脸地扔过来”,她惨淡地笑,并不否认,更没提他在外面有人。我家里人一直说男方龌龊诽谤她,我却暗想她是做得出的,我这个姑母,爱恨都好走极端,没有调和的中间路线,爱就是生死相随的狂爱,恨就是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我爸一直说我的烈性有点像她,我想到底是不同的,她是在刀锋上赤足走过,知道那种凌虐痛感的人,是真正豁出自己,无所保留的人,我怎么舍得……她再也没有结过婚。
野菜
春来的一大快事,是食野菜。农业社会时,还有采摘的乐趣:妇女平日皆是拘于一室,杂事拖累,甚少户外活动,开春之际,头面收拾整齐,出去踏青、扫墓、采野菜,都是闺阁生活中仅有的发光时刻。这个盛景,在周作人笔下有,看老先生的日记,上坟日志里,多记花木事。“山野间无花木可取,妇孺们多采摘紫云英,小孩做花球,鲜红可玩,妇人们则拿它的嫩茎做菜。”紫云英是一种低贱的野菜,江浙的叫法是“红花郎”,乡人不屑食用,常常踩了它的茎叶做肥料,花开时颇可观,如一片锦绣地毯。浙东的做法是用腌菜老卤煮,味道据说如鲜嫩的豌豆苗。
紫云英我没有吃过,豌豆苗倒是常常吃的。这个“豌”字我们这里读“AN”的音。我奶奶是扬州江都人,嗜好这一口。初春的时候常常炒来吃,在饭店里它的学名叫豆苗,油盐爆炒即可盛盘上桌,鲜绿可爱,满目春色。梁实秋喜欢吃芙蓉鸡片,起锅时配两根豌豆苗,有配色和调味之妙用,似不是我们南方人的吃法。又有人说豌豆苗是《诗经》里的“薇”,《采薇》大家都是记得的,“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