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要做皇帝- 第25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刘彻还给他们准备了几根狗链子(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七节 收买(2)

    丁亥年八月六日(甲子)。

    长安城的街坊,铺满了鲜花,南北两军,分列两侧,欢迎举族归顺而来的濊人首领,南闾信。

    午时三刻,南闾信的马车在典属国公孙昆邪的引领下踏进长安城。

    “阿父,这就是长安吗?”南闾信的两个儿子用着好奇的眼睛,打量着这座在过去,只在传说中才听过的城市。

    而长安,也果然跟传说中所说的一样,漂亮、干净、整洁,甚至就连街道上,都见不到半分的垃圾。

    道路两旁,更是种满了鲜花。

    蝴蝶飞舞,蜜蜂追逐,巍巍渭河,潺潺流动,碧波荡漾,鱼群往来,真是如同仙境一般。

    与之相比,他们过去所见过的最大的城市王险城,简直就简陋得跟乡下的集市一样。

    南闾信闻言,笑着点头,道:“是,这就是长安!”

    他心中也是激动无比,就如同一个朝圣的信徒,见到了心目中的神明一样。

    濊人本是有别于农耕和游牧民族之外的渔猎部族。

    他们在山林中狩猎,在草原上放牧,在河流中捕鱼。

    因此,自从被驱逐到东北的原始丛林后,濊人就一直以原始的奴隶制度形式存在,直到今天。

    在南闾信之前,濊人的首领对于中原,基本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他们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朝鲜的王险城,所知的世界。也只有朝鲜半岛和旁边冰天雪地的世界。

    但,到了南闾信这一代。汉室的力量开始复苏,从辽东郡北部和西部出发。前往濊人控制的地盘贸易的商旅越发多了起来。

    商旅的增多,使得文化交流开始变得频繁。

    在这个时代,汉文明就像照亮世界的太阳一样,吸引着所有渴望自强的人。

    南闾信自然也不例外。

    十年之前,南闾信的大帐中,就已经有汉朝的破落文人存在,教他识字算术。

    慢慢的耳闻目濡,潜移默化,就连南闾信自己都没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反正。最近这些年来,汉朝在他心里,慢慢的变成了一个理想国,一个天堂,他心中渐渐有了只要是汉朝的东西,就一定是好的,只要是汉人的文化,就必然比濊人自己的文化,朝鲜的文化高级N倍的心态。

    有时候他甚至有冲动:干脆带着全族人民。一起投奔幸福安康的汉朝算了。

    只是现实让他忍住了这些冲动。

    原因很简单,依照汉朝的政策,归顺的异族,不管是谁。不管带了多少人来投奔,统统都要打散重新安置,至少也会把首领什么的调走。

    可他堂堂的濊君。这濊人的共主,在部族中可以生杀予夺的至高存在。为何要去汉朝低三下四的做个臣民呢?

    比起在本族可以肆无忌惮,可以无法无天。可以随意杀人,决定他人命运,归顺汉朝,就成了一个闲暇时他才会去想的问题。

    而且,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南闾信甚至严禁汉人与濊人的平民、奴隶交往、交易,一切涉及汉人的事情,都必须也只能由他处理。

    汉人的书简、文人,更是管控的重点。

    特别是汉人中一个孟子的人的著作,南闾信不允许濊人中的任何人阅读。

    当然,他的兄弟子嗣不在其列。

    这种情况,本来会继续延续下去,或许等到南闾信的儿子即位以后,才会有所改观。

    但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了。

    王险城的卫家自己作死,偏偏要招惹汉朝!

    汉朝的强大,南闾信可是从那些教他读书的文人哪里了解过的。

    幅员数千里的辽阔国度,拥有七百万以上的户口,带甲百万!

    汉人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动不动就是百万百万级别的死伤数,确实吓尿了南闾信。

    他的濊人部族,加上奴隶和老弱病残,总共也就二十五万口,还不够汉朝皇帝塞牙缝的。

    更可怕的是,这是被事实证明过的铁证!

    去岁汉人内部的战争,吴楚两国动员数十万军队,与汉朝天子大战。

    单单是双方投入的兵力,从纸面上看,就已经超过百万了!

    吴王刘濞的使者也曾经路过濊人的地盘,根据刘濞使者所说,吴王发兵八十万,楚王三十万,赵王二十万。

    当时南闾信听完后,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他实在很难理解,上百万的军队,是个什么概念。

    但随后,他彻底的为汉朝倾倒了。

    吴楚赵三国,号称的百万大军,三个月就灰飞烟灭。

    汉军主力几乎没有太大损失……

    天兵天将啊!

    难怪汉人嘴上总是说:天兵一到,立为齑粉!

    果然是齑粉啊!

    与之相比,南闾信觉得,濊人在汉人面前,大概不比一只蚂蚁强多少——要知道,他就算把吃奶的劲都用出来,也最多动员两万人。

    这么一算,卫家就成了一艘破船了,随时都可能沉没。

    尤其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能救卫家的匈奴人,都跟汉朝天子联姻修好。

    这样一来,南闾信立刻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既然卫家这条船要沉了,他南闾信可不愿意跟着这艘破船一起沉到海底。

    恰好那时候辽东郡北部都尉彭吴的外甥贾生来濊人的地盘交易,他立刻接见,提出了内附的想法。

    彭吴被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的昏头昏脑,立刻就加紧联络,两边,一个是想马上逃离卫家的大坑,一个是想着尽快把这个天大的政绩捞到怀里,双方一拍即合,迅速达成了协议。

    本来,南闾信归附汉朝,多少是有些不怎么爽的。

    毕竟,归顺了汉朝,虽然能享受汉朝贵族的荣华富贵,住到宽敞无比,犹若仙境的豪宅中,但,从此却可能失去了可以主宰他人命运,予取予求的自由。

    虽然他的汉人老师们都劝他:中国一令吏,都胜过夷狄一国君。

    但,毕竟没真正在中国待过,也不知道真假。

    与之相比,想杀人杀人,想吃啥吃啥的酋长生活,显然更有魅力。

    因此,归顺后,南闾信其实挺纠结的,因此也留下了些暗手,万一要是汉朝皇帝坑了自己,他就煽动部族的奴隶和牧民,跑的远远的。

    这纠结感没持续多久,南闾信就接到了汉朝天子的诏书。

    不仅仅嘉奖了他的‘深明大义’,赏赐丰厚,更重要的是确认了他可以继续执掌濊人部族大权的地位。

    虽然身份从几乎完全独立的濊君,变成了要受到汉朝控制的沧海君,要接受辽东郡郡守和汉室丞相府的管辖。

    但诏书说的明白。

    濊人的全部大小事务,若无辽东郡、丞相府或者天子诏书,皆由沧海君独断。

    而且,这个沧海君是世袭罔替,与国同休,永光休烈!

    对于奴隶主来说,一切能世袭的东西都是好的!

    特别是权力与地位!

    更别提,这个权力与地位得到了汉朝皇帝的背书!

    南闾信自然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他的子子孙孙的特权地位都得到了保障!

    只要汉朝不倒台,他家族在濊人的地位,就不可动摇。

    南闾信顿时就为自己之前留下的那些暗手感到羞愧了。

    “天子待我如此厚遇,我却……真是罪该万死!”南闾信心里想着:“我以后一定要忠诚于汉朝天子,我南闾家世世代代要当汉朝天子的走狗!”

    这是南闾信发自内心的真实的想法。

    换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奴隶制的酋长,处在南闾信的位置上,大概也会这样想。

    因为,对于奴隶主来说,只要能保障他的地位和权力,给人当狗没什么不好!

    反正,就算是死,死的也是下贱的奴隶和牧民。

    用奴隶的血肉来换取自身的富贵与地位,这样的买卖,太划算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八节 收买(3)

    未央宫,与后世的明清紫禁城不同。

    未央宫在建造的最初,其基调核心就是:非壮丽无以重威!

    那要怎样才能让这座汉朝天子的居所能在外人见到它的第一眼的瞬间,就被视觉带来的冲击震慑住,进而膜拜这座宫殿的主人,汉家天子,不敢轻视?

    主持未央宫与长乐宫营建工程的汉室名相萧何为此费劲了他所能用的一切手段与心思。

    最终,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未央宫,让刘邦看了都目瞪口呆。

    其基座以龙首山的黄土填充,并尽可能的高于地面,尤其是作为主殿的宣室殿,加上建筑,竟然高达三十五丈!

    汉初一丈,大概合后世的米应当是2。7米左右,也就是说,宣室殿实际上有将近九十米高!

    几乎与后世30层左右的大厦相差不多。

    在西元前的时代,一座如此雄伟的宫殿,仅仅只是高度,就足以让任何初次见到它的人,忍不住对其顶礼拜膜,对于加强汉天子的威权与神圣,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但未央宫,不仅仅是这样。

    其规模之大,也同样让人震惊。

    整个未央宫宫殿群,周回二十八里,总面积几近五平方公里,相当于两个明代紫禁城的大小。

    再加上仅仅是它的基座,就远远高于长安城的任何建筑。

    是以,未央宫与长乐宫,实际上。就像两座矗立在云端的神宫,居高临下。俯瞰整个长安。

    站在宣室殿的殿阁之上,你甚至不需要费力。就能将整个长安城尽收眼低!

    这样的设计,不仅仅是为了装B,更是为了震慑。

    相当于告诉长安的贵族、大臣,天子,就在宣室殿中注视着你们!

    是以,汉室大臣奏疏之上,常有这样的话:陛下明见万里,此臣所不能及也。类似的话语,这并非是纯粹的拍马屁。而是一种类似于写实的隐喻。

    皇帝站得高,自然能看的远!

    刘彻此时就站在未央宫宣室殿前的台阶上,看着正自司马门方向,亦步亦趋的朝他走来的濊人首领,汉朝的沧海君,南闾信一行。

    濊人们到底长了个什么样,是否与霓虹人存在什么关联,刘彻暂时还不知道,也看不清楚。

    但……

    “他们抬着一只白虎是要闹哪样?”刘彻挠了挠头。

    刘彻身旁静立的大鸿胪周仁似乎看出了刘彻的疑虑。道:“陛下,据臣所知,濊人以虎为神,敬献白虎皮是濊人表示臣服。永远忠诚的意思……”

    “据典属国的报告,沧海君以为,陛下乃是神明。当以白虎敬献!”

    “哦……”刘彻点点头:“原来是一张白虎皮啊……朕还以为他们要送一只活的白虎呢!”

    至于濊人敬献白虎皮来表达自己愿意臣服汉室的态度……

    刘彻却并不怎么信。

    他深知,想要一个异族心悦诚服的服从汉朝。以汉人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为汉朝流血流汗。还毫无怨言,靠一张白虎皮是不可能的。

    只有汉室自己永远强盛,汉人的力量永远强大,他们才会心悦诚服,并且不敢有异心。

    不然的话,只要你稍微露出破绽,安禄山就是榜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濊人的这个马屁拍的不错!

    濊人的高层既然以为汉天子是神明在世,刘彻觉得,不妨就顺水推舟,坐视了自己乃神明的事实——至少,让濊人承认汉天子就是他们的最高神!

    后世霓虹的天皇,不就是靠着什么在世神的名头,忽悠国民吗?

    霓虹的例子告诉刘彻,纳粹没有撒谎,谎言只要重复三千次,就能变成真理!

    另外,满清的乾隆皇帝,也曾经成功的让藏传佛教的活佛们承认自己是文殊菩萨,从此开启了中国统治者在西藏地位就是文殊菩萨的传统。

    甚至连天朝的BOSS也是如此……

    这些成功的例子,都告诉刘彻,对愚昧的宗教来说,你是不是神不重要,只要收买笼络了对方的高层,那么,你就一定能成为神!

    带着这样的想法,刘彻挥了挥袖子,道:“走吧,回宣室殿,等候沧海君觐见!”

    实则是,刘彻想要再整理一下行头。

    让对方真以为他是神的化身!

    像类似这样的忽悠和装神弄鬼的把戏,刘彻早就把技能点给MAX了。

    回到后殿,刘彻就命令侍女为他重新整理行头。

    将旒珠放大,冠帽抬高,再命人取来高祖斩白蛇剑——再没有这柄天子象征的圣剑更能彰显刘氏天子君权天授的了!

    尤其是五十几年持之以恒的宣传下来,别说是濊人这种文化程度还停留在原始的部族社会的民族了。

    就是长安城的百姓,也对这柄剑迷信无比。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汉人深信这柄剑确曾斩杀过一位神帝的子嗣……

    而在对外的宣传中,汉室更是不遗余力的强化了这柄剑上附着的神圣光芒。

    到了刘彻手中,这柄剑,刘彻进行了一些‘高科技’的处理。

    譬如说,刘彻命令少府,为这柄剑重做了剑鞘,在剑鞘表面,极为败家的镀上了一层金属铬……

    剑身更是被重新精加工,打磨,并撒了些能发光的粉末在里面。

    反正花俏怎么来。

    至于这柄剑是不是还能实用?

    皇帝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当皇帝都被迫要拿起武器战斗的时候,这个政权,也就到了末日了。

    那个时候就是给一个高达,恐怕也没法挽回局势。

    就这样,刘彻持着这柄天子剑,登上宣室殿的龙座,面北而座,然后,摆了几个POSS,最终选择了他自认为最威风最自得的一个姿势。

    他临襟正坐,左手持剑,抬头挺胸,目视前方,静待濊人前来朝觐。

    刘彻很清楚,他只需要作出一个类似神明的姿态就可。

    而神明,是不需要与凡人对话的。

    神与凡人之间,过多的交流,会破坏神的威权。

    所以,后世的霓虹,才会有所谓的鹤音,各种宗教也会各自奇奇怪怪的宗教用语。

    为的就是塑造神秘感,让人相信,自己就是神或者神的代言人。(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九节 收买(4)

    南闾信亦步亦趋,缓缓的在典属国公孙昆邪的带领下,走上宣室殿前的台阶。

    他抬头看了看那仿佛如在云端俯视苍生的宣室殿,脸上的震撼之色久久不曾褪去。

    而随他一同前来汉室朝觐的其他濊人贵族,表现的比他还要不堪!

    有些人甚至就是一步一跪的来到这宣室殿前的。

    不能怪他们见识少!

    实在是未央宫这样的建筑,对于濊人来说,太过神话了一些。

    就如同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人忽然发现,有两位剑仙在太空斗法,仙剑发出的余波将自己的卫星全部绞碎一般——这样的视觉震撼,确实很容易就能颠覆一个人的三观!

    譬如二次世界大战时,太平洋某个小岛上的居民,见到了米帝的战斗机,立刻将之看做神明,建立图腾膜拜。

    濊人本就愚昧,将未央宫视为神宫,自然很正常。

    但南闾信终究是多了些见识,也与汉人打过许多交道。

    他自也听说过有关未央宫的故事。

    然而,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此刻,站在这宏伟壮丽的宣室殿前,南闾信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