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要做皇帝- 第5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许多人被尹稚斜这么一鼓舞,顿时就感觉,前途光明无比,世界一片美好。

    但却浑然不知,汉军悄然的露出了自己的獠牙,举起了镰刀,准备收割生命。(未完待续。)

第八百一十节 王牌对王牌(1)

    武州塞外二十里,阳光灿烂,微风拂过山岗,发出阵阵呜咽之声。

    一匹又一匹的战马,打着响鼻,排着整齐的队列。

    马上的骑士,有人背着弓箭,手里拿着青铜铤。

    这是一种非常原始但致命的武器。

    它可以用于短兵交战格斗,也能作为远距离的投掷武器使用。

    也有骑兵,头戴着典型的匈奴产青铜头盔。

    这种头盔的典型标志,就是佩戴者根本不需要分前后。

    随便怎么戴都可以。

    虽然粗糙的做工和简单的工艺,让每一个汉朝的工匠都能对此鄙视。

    但,这种头盔,对于匈奴骑兵的防护作用非常明显。

    它可以有效抵御草原上的大多数远距离武器的攻击。

    但青铜在匈奴的产量非常少,所以能有资格佩戴这种头盔的骑兵极少。

    大抵总数绝不超过三千。

    这些人,也是折兰部族真正的精锐和骨干。

    他们的身体更强壮,身上的武器装备,也比其他人更多。

    多数人的腰间还插着一支狼牙短棒或者流星锤这样的武器。

    毫无疑问,他们已经随时准备好了,跟自己的敌人,在地上厮杀。

    折兰王让自己的亲兵,升起折兰部族的大纛。

    看着那只巨大的神雕,高高飘扬在空中。

    所有的折兰骑兵,都拔出武器,仰天长啸。

    “做好战斗准备!”折兰王吹响自己的鸣镝,扬起马鞭,策马从己方的战阵前掠过。

    迎接他的是一声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而在他们的正对面的地平线上。

    阵阵烟尘,滚滚自北而来。

    一面张牙舞爪的黑龙旗。出现在了折兰人的视线中。

    “黑龙旗?”折兰王微微停顿了一下。

    以龙为旗,不论是匈奴还是汉朝,都只代表了一个意思——这是隶属于皇室(王族)的精锐。

    “汉朝的禁军吗?”折兰王挥起马鞭,冷笑起来:“胆子不错,居然敢弃城出战?看本王将你们撕成碎片!”

    汉朝的南北两军,折兰部族虽然没有接触过。但却听说过。

    这是汉朝皇帝的心肝宝贝和长安贵族士大夫的手心肉。

    这两支拱卫汉都的军队里,超过七成以上的军官和四成以上的士卒,都是来自其核心关中。

    大量的贵族子弟,在这两支军队里任职。

    所以,他们的装备豪华的让人瞠目结舌。

    哪怕是一个小卒子,也是甲胄齐备,弓弩俱全。

    折兰王于是高声说道:“我的勇士们,我们的敌人是——汉朝最富裕的禁军!”

    “杀一个这样的汉兵,能抵十个其他汉兵!”他高声宣布:“先祖和神明。也最喜欢享有这样的祭品!勇士们,将对面的汉人撕碎,斩断他们的四肢,砍下他们的脑袋,拔光他们的装备!”

    “我以先祖和神明的名义起誓:所有在此战中战死的勇士,无论他的地位之前是什么,必将为先祖接引到天神的殿堂,享受无数神女的侍奉;无论他以前的身份是什么。他的儿子,都将获得成为本王侍卫的机会!”

    “万岁!”无数的折兰骑兵。在听到他们的首领的许诺后,纷纷兴奋的大喊起来。

    他们感觉,自己的血液已经沸腾了起来。

    哪怕是那些只是骑了一匹劣马,跟在军阵最后的奴隶兵,也都握紧了自己手里的那个石挺,抓紧了腰间的那个石制的流星锤。

    “天神啊。请保佑我能杀死一个汉朝人吧……”一个奴隶兵在马上祈祷着:“只要能杀死一个汉朝人,哪怕立刻死了,被秃鹫啄食,野狗啃噬,我也愿意!”

    更有奴隶兵跑到自己的主人身边。跪下来说道:“伟大的主人,请准许我首先冲锋,为您而死!”

    这些奴隶,都是折兰人在过去的战争中,从西域,从鲜卑乌恒,月氏乌孙甚至汉朝掠走的人口。

    折兰人对奴隶非常挑剔。

    除了女性外,所有高过车轮的男子,不是会被杀掉就是会被卖掉。

    他们只会留下健康顺从和乖巧的孩子。

    从小鞭笞和折磨他们,灌输给他们为折兰而战,为大匈奴而战的理念。

    久而久之,这些奴隶就会被扭曲成为折兰人需要的炮灰。

    当然,也有聪明人。

    但是,这些聪明人,通常活不了多久。

    折兰人很清楚,他们需要的奴隶是听话的顺从和认命的。

    那些心思多,想法多,而且还不肯将自己的主人,视为一切,愿意为主人死战的奴隶,常常会被杀死或者投入最严酷的环境里去剥削。

    这样一来,进一步刺激了剩下的奴隶,拼命的在主人面前表现自己。

    折兰人或许不知道,什么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但他们确确实实的用折磨和偶尔的善意,将多数的奴隶,变成了他们想要的炮灰。

    跟他们一样的疯狂嗜血,而且,每一个人都从心底愿意,死在冲锋路上。

    因为只有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被救赎,被认可,他们的后代,也才可以因此转正,从折兰社会最底层的奴隶,变成能够管理奴隶的奴隶。

    此番出征,折兰人按照惯例,带来了三千左右的奴隶兵。

    本来,这些奴隶是将要承担起从马邑城里,向草原搬运物资和押运人口,还要给主人们清理马驷,打扫卫生等任务。

    但现在,为了冲开武州塞,折兰王将这些奴隶也征调了起来。

    因为,他需要集中每一分的力量,将它投入到拳头上。

    看着这些奴隶的模样,折兰王在心里点了点头,赞道:“这些都是好奴隶啊,我若能回到草原。一定去给他们抓一些女奴,让他们生育后代……”

    在草原上,奴隶没有一切权力。

    包括生育权在内。

    只有主人准许,他们才可以与其他女奴生下后代。

    但在其他部族里,各个部族都是鼓励奴隶生育的。

    因为奴隶的后代也会是奴隶。

    但在折兰却不一样。

    折兰人剥夺了奴隶生育的权力,用皮鞭和刀剑。严格管制。

    只有那些表现好的人,才有去与女奴生育后代的权力。

    通过下半身的约束,折兰人,更进一步的加强对奴隶们的洗脑。

    使得他们为了获得生育许可,而不得不拼命巴结和顺从自己的主人。

    虽然这样做的后果是——折兰部族的奴隶,长期入不敷出,只能靠着不断的对外掠夺和单于庭的补充,才能勉强维持规模。

    但好处也非常明显。

    那就是折兰的奴隶,跟其他部族的奴隶。是两个物种。

    他们中的大部分,甚至在战场上表现比起那些部族里的骨干和中坚还要优秀。

    折兰王将视线从奴隶们身上收回,看向远方的地平线。

    “纯骑兵?”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神色也变得严肃了起来。

    对面的军队,虽然还看不太清楚。

    但是,从轮廓和气势以及阵型上来看,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标准的骑兵作战阵型。

    而且扬起的尘土和隐约可见的马蹄声。也证明,这确实一个不亚于他的部族的规模的骑兵集群。

    “汉朝骑兵大约在九千到一万两千人之间!”通过对烟尘规模的判断。折兰在心中得出这样一个数字。

    这样规模的骑兵,与他的部族骑兵,大约是在伯仲之间。

    “汉朝人这是要找死吗?”折兰王笑了起来。

    在他看来,汉朝人在这旷野之上,用一个与他的部族人数相等的力量出来对战,确确实实。是来找死的!

    去年,乌孙人叛乱,折兰骑兵仅仅用三千人,就冲垮了一个七千人的乌孙骑兵方阵,将他们追的满草原乱跑。

    在骑兵冲击和厮杀格斗方面。哪怕是单于庭,也承认,至少需要两个的单于庭本部万骑,才能与一个折兰万骑击败。

    在老上单于统治时期,老上单于甚至高兴的称赞折兰骑兵,说:“折兰骑兵,是匈奴的脊梁骨啊!”

    永远也打不断,压不垮的脊梁骨!

    而折兰人也从未辜负单于庭的期望。

    无论是向西方用兵,与月氏、东胡、乌孙的战争里,还是南下入侵汉朝,折兰部族,永远是匈奴的箭头和急先锋。

    是单于庭的马鞭和鸣镝所在的箭矢!

    在过去的历史上,折兰骑兵遭遇过的所有汉朝敌人,都只能躲在坚固的城市中,瑟瑟发抖的看着折兰部族的雕旗大纛。

    完全不敢出城野战。

    而在野外遭遇,没有三倍以上的兵力优势,汉朝军队,甚至不敢正面列阵。

    现在,面对着他和他统帅的折兰本部主力。

    汉朝人居然只用了与他人数相当甚至可能还要少的骑兵,就来野战,就来正面对决了!

    这让折兰王在心里生出一股怒意。

    “你们这是自寻死路!”折兰王抓着自己的马刀,想着。

    有史以来至今,折兰骑兵,从来没有输过任何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

    他们甚至赢得过在三倍乃至于五倍敌人的包围下依然胜利的辉煌战绩。

    自从臣服匈奴单于庭以来,折兰就是匈奴扩张的王牌。

    从未缺席过匈奴的任何一场战争。

    南征北战,为匈奴立下汗马功劳,也打下赫赫的威名。

    在草原上,折兰两个字,等于魔鬼。

    在西域,西域王国,听到折兰骑兵过来了,哪怕只有一骑,也瑟瑟发抖,予取予求。

    即使是汉朝,投奔匈奴的汉朝官吏,也说过,在汉地,尤其是边塞郡国,折兰部族。被视为匈奴的第一强军,甚至被认为是天下第一强军。

    现在,有一支汉朝军队,居然敢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大摇大摆的离开城墙,来到野外?

    这让折兰王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疼。

    这毫无疑问是对他和他的部族的挑衅与无视。

    “单于都不敢只带一万骑。就与我折兰勇士争锋!”折兰王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但作为一个敏锐的猎手和经验老道的统帅。

    折兰王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在草原上,狼群从来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偷袭牛群,豺狼和狐狸,更加不会在没有掂量清楚自己的力量前,就去挑衅一头威风凛凛的狼王。

    假如他们这么做了,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必胜!

    同样的道理,汉朝人不傻。

    尤其是他们的高层。

    折兰王曾经听自己的父祖辈说过一些汉朝将军的故事。

    知道,这些对手的可怕和棘手以及冷静。

    某些大将。甚至让折兰部族,都感到畏惧和尊敬。

    譬如夏侯婴、灌婴、周勃还有魏尚。

    于是,他抬起手,将马刀回鞘,下令道:“勇士们,听本王号令,整军接阵,占据高地!”

    于是。所有的折兰骑兵,开始前进。

    在前进的过程中。他们用无比熟练的骑术与彼此间亲密无比的默契,在行进过程中,就完成了列阵。

    所有的骑兵,以五百人一部,结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密集阵型。

    这是草原上通用的骑兵冲锋交战阵型。

    彼此采用一个密集的类似圆锥型的阵型。

    这样,当冲锋开始时。整个骑兵方阵的气势和冲锋的威慑力,就会在敌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很少有人,能在这样的冲锋中,还能维持冷静的心态。

    胆小的敌人,甚至可能被直接吓软。瘫痪。

    当然,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些小阵之间,紧密连接,形成了一个在战场上的椭圆形的大阵。

    外围是六个奴隶战团,中间是以折兰本部的骑兵为主的战团,而在核心地带,作为箭头的那些有甲的骑兵,则团结在折兰王的大纛左右。

    这样的阵型,在行军过程中,不怕来自任何方向的敌人,也能防御来自任何方向的攻击。

    并且可以灵活调整,将中军的箭头对准自己的敌人。

    有利于大军的攻击和防御。

    这些折兰骑兵,极有纪律性和组织性的维持了这样的一个阵型。

    一声不吭的默默前进。

    然后,他们在前进了大约五里后,停了下来。

    因为,他们已经占据了一个高地。

    说是高地,但其实是一个平原上的突出山丘地区。

    山丘并不高,撑死了也就十几米。

    折兰的骑兵,却可以因此居高临下,等待对面的汉军接近。

    “呜!”苍凉的号角声,响彻天地。

    折兰人开始散开。

    他们以这些山丘为中心,将整条战线,拉成了一个东西长达五里,南北宽约两三里的军阵。

    看上去可能很稀疏。

    但,其实一点都不稀疏。

    因为骑兵的速度很快。

    敌人若要进攻,就要面对从四面八方而来的攻击。

    而且,他们依旧是一个椭圆形的大阵。

    每一个战团之间的距离,都不远,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快速的彼此呼应和支援。

    游牧部族虽然愚昧,没有文化。

    但打仗这种事情,在冷兵器时代,更多的还是以经验和直觉为主。

    而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从小就开始骑在羊背上训练了。

    长大一些就会跟随大人,外出打猎,再大一些就会开始从军出战,在漫长的生命旅程中,他们的生活,就是一篇跟他人跟自然跟敌人搏斗的诗篇。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他们并不需要学习什么文化,自然而然就知道,对付自己的敌人,应该怎么做。

    也很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用什么样的应对方法。

    折兰王在一个较高的山丘上,立起自己的大纛。

    然后,他策马远眺。

    远方的汉军,自然也早就发现了他们。

    同样的开始列阵了。

    一阵阵激扬的战鼓声隆隆传来,一面面的令旗挥舞。

    远方的汉军,用着让人惊讶的熟练骑术和严密的组织与纪律,在对面的平原上,摆开了一个让折兰王闻所未闻的大阵。(未完待续。)

第八百一十一节 王牌对王牌(2)

    义纵骑着马,远远的看着自己远方的敌人。

    眼睛更是一刻也没离开过那面大纛。

    “折兰部族啊……”义纵抚摸着腰间的佩剑。

    在云中郡这些时间,他对这个部族的大名,可谓是如雷贯耳!

    折兰部族的单于之鞭的名号,更是耳熟能详。

    义纵的脸上,无比严肃。

    “折兰人最擅长白刃战!”义纵对着自己身边的汉军将校说道:“他们是匈奴人的脊梁骨!”

    “我们若能将他们打断,那么,从今以后,我大汉就能让整个匈奴畏惧和害怕!”

    虎贲卫和羽林卫出身的军官,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甚至有司马说道:“君候,请放心,吾等必将战胜!”

    但来自云中的军官,则都面露凝重。

    没有跟折兰人交手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看上去粗狂疯狂的匈奴部族,究竟有多么可怕。

    这可是一个哪怕落入重围,即使被人挑落下马,骨头都断了,也会疯狂的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