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叶公自然很有钱,起码,在春秋时期属于那种有钱的名人。
而孔子师徒,周游列国,来到叶邑这个楚国的地盘时,早就穷得响叮当了。
在这之前,孔子甚至陷于陈蔡之间,窘迫到了,弟子们偷来羊,烤熟后送给孔子,孔子不问来源,接过来就狼吞虎咽,弟子们偷来衣物,孔子同样也不问来源,接过来就穿。
而到了叶邑后,孔子师徒虽然没有这么窘迫了。
但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某天,一只羊跑到了曾子的父亲曾点的院子里,自然,这只可怜的羊被直接开膛破肚,祭了五脏庙。
但不巧,叶公知道了这个事情,于是上门找到孔子。
叶公是个要面子的人,当然不好直接质问:你们偷了我的羊,给我个说法。
他就转着圈子对孔子说:“我们这里有个叫直躬的,他爹偷羊,于是将其父举报……”
孔子自然已经通过曾子(曾参)知道了这个事情,同样,孔子也是个要脸皮的,哪里肯让自己的弟子成为小偷(那样,他岂非就成为了小偷的师傅?),于是就狡辩道:“在俺们哪里不是这样的,父亲给儿子隐匿过错,儿子帮父亲遮掩过失,这才是真正的直率坦白,君子之行啊!”
总之,这个故事就是这样子的。
一切,都只是当时的特殊形式下,一场有关面子之间的纷争。
但,到了几百年后的今天,这个事情,就成为了儒法之间的大问题。
甚至,成为儒墨之间百年的口水战中的一场焦点战役。
墨翟当年甚至讽刺孔子说:夫饥约,则不辞妄取以活身;赢鲍,则伪行以自饰。污邪诈伪,孰大于此?
意思就是在饥饿困顿之时,不惜妄取以求生,在饱腹有余之际,就用虚伪来粉饰自己,装扮自己,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儒生还无耻的人吗?
顺便说一句,墨翟对孔子的态度,是诸子百家的先贤里最不屑的。
墨翟先生在世的时候,直接称唿孔子为‘孔某’,其不屑如此,墨家的门徒自然有样学样。
譬如曾子,被墨家门徒称为‘曾盗羊’,子贡、子路,被称为‘乱贡、贼路’……
总而言之,孔门七十二贤,在墨家眼里,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哦,或许有,冉求,是个特例……
但也就是如此了。
到法家,由于子夏先生的缘故,客气了许多。
但在意识形态和屁股,以及追求上面,却是南辕北辙了。
这是因为儒法追求的理想不同。
儒家,要求的是恢复三代之治,以齐周政,最好把井田也复活了,这样,儒家就认为世界将没有混乱、战争、苛政。
百姓也可以相安,天下可以太平。
但法家却认为,这是在做梦!
国家不强大,军队不强大,就要被人宰割。
而要国家强大,军队强大,就要富国强兵,为了富国强兵,就必须集权,必须用严密的法律和充分的物质奖励来激励百姓,使得人人都为了国家,为皇帝而战斗。
在这样的情况下,直躬案,就变得分外的刺眼了。
对法家来说,居然有人胆敢隐匿犯罪分子的罪行?简直是无法容忍和不能接受!
必须干他丫!
因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法家很清楚,一旦有人可以借口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那么,迟早,就会扩大到整个家族,然后宗族。
这样,家族利益和宗族利益,就凌驾于国家利益和君王利益之上,法律的尊严更会荡然无存。
而儒家却觉得,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夫夫妇妇,是一切的核心,不变的真理。
若是一般的小罪,譬如说,偷盗、抢劫、女干x,或者偷税漏税什么的,父子、夫妻、兄弟之间当然要互相包庇和保护了。
除非此人,丧心病狂到了悍然要去破坏国家,祸乱天下的地步,不然就绝不提倡,甚至是反对家庭内部的成员检举他人的罪行。
另外,这也是儒生们立足的根基之一。
南方和三河地区的地主贵族们为什么支持儒家?
还不就是儒家提倡和推崇大家族,大宗族,并且维护大家族、大宗族的利益。
但可惜……
刘彻望着儒家的这些巨头,这些博士,这些精英们,暗自摇了摇头。
汉室和刘氏,最讨厌的就是大家族、大宗族了。
因为这会削弱国家的力量,影响国家的税收、徭役乃至于军队的战斗力。
原因很简单,汉室除了口赋田税以外的其他税收、徭役、兵役,都是按照户口来征收的。
一个五口之家和一个十口之家的差别,意味着国家的力量和财力减少了一半。
而一般的大家族,通常都是几十口甚至数百人聚集在一起。
这等于,大家族大宗族是在挖国家的墙脚来肥私!
是以代刘氏天子,对于大家族大宗族,深恶痛绝,想尽办法,用尽手段的将之拆散。
在政坛上,更是极力鼓吹‘一夫狭五口而治百田’的理想社会模式。
具体到刘彻身上,对于大家族和大宗族,更加不喜欢。
在他眼里,每一个大家族、大宗族都是隐患,都是未来的定时炸弹。
恨不得全部拆掉!(未完待续。。)
第一千四百零八节 裁决(2)
但是,这个世界的事情,通常非常复杂。
特别是涉及到了孔子的问题上,更是必须慎之又慎。
原因很简单,儒家的思想和追求,虽然在刘彻眼里,有些迂腐和陈旧。
但在天下的地主、士大夫、贵族眼中却不是如此。
在许多人眼里,孔子如今的地位,虽然比不上周公,但却是诸子百家之中最强的一位。
即便是庄子很讨厌孔子,专门写了《盗拓》来批判孔子的学术和思想,但是,却也不敢否定孔子在人格上的魅力。
哪怕是另外一个曾经集中火力,勐烈抨击儒家文化和思想的韩非子,也是承认: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
至于刘彻,更知道,倘若单纯以道德、性格来看,孔子的人格魅力,确实是无可阻挡的。
事实上,即使是今天,虽然法家和墨家以及黄老派内部,许多人批判孔子。
但却也有更多人崇拜和推崇孔子。
如贾谊贾长沙,就曾经公开称赞,周公之后,中国能称得上圣人的,唯有孔子而已。
是以,其实,到今天,孔子和儒家文化早就已经深深的与中国,与诸夏文明,融合到了一起。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孔子及其儒家文化,已经成为了中国文明的一个器官。
就像法家、墨家、黄老派一般。
想要割掉,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甚至可能落得半身不遂。
是以,刘彻从未想要过要消灭或者清洗儒家。
他又没有疯!
看到儒法两派,似乎要当庭斗殴了,刘彻连忙站起来,笑着道:“卿等所说,朕知道了……”
这才让几乎就要上演一场全武行的儒法两派统统低头拜服。
“直躬之案,在朕看来,应该如此裁定……”
随着刘彻的话,群臣以及学生、博士们全部跪下来,恭听圣裁。
毫无疑问,这也将是这桩史悬案的最终裁决。
刘彻见着这场面,也是有些兴奋,此刻,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处神圣庄严肃穆的宪法法庭之上,而他则拿着法典,将要做出最终也是最后的解释。
他很清楚,他接下来说的每一个字,都可能影响上百年甚至千年的中国法律、社会、制度。
是以,每一个字都必须斟酌再斟酌,慎重再慎重。
必须要负责,对自己、对国家、对史负责。
“朕闻,仲尼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直躬之案中,直父盗羊,其苦主失其羊,朕甚闵之!依汉律,盗赃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不盈六百六十钱,二百钱以上,完为城旦舂!直父盗羊,当为公室告,论法而制!”刘彻缓缓的说道。
随着他的话,儒家群臣和学生们都是面如死灰,手脚冰凉,偏偏发作不得。
因为,这确实是现行的汉律的规定和条文。
而直躬他爹偷的那只羊,按照如今的市价,六百六十钱大约是没有,但二百钱肯定是值的。
所以,完为城旦舂是没跑了。
这黥为城旦舂和完为城旦舂,实际上都是相同的酷法。
只不过前者在脸上刺字,通常是刺一个与罪犯所犯的刑罚相同的字来羞辱或者说提醒其他人。
而这完,则是简单的惩罚。
当然,在具体的刑期上,也各自不同。
至少,后者还可以活动、出钱来减刑或者得到赦免,但前者却是你有钱也买不出来。
这也是汉室,为何小偷和强盗,通常都是一类人的缘故。
因为,无论是偷盗还是抢劫,在实际上,得到的惩罚都是一样的。
若是群体性犯罪,那更是要被处死。
甚至可能牵连、连坐家人。
是以,法家众人,都是欢欣鼓舞,高兴不已。
甚至有人在心里生出一种‘正义在今天终于得到声张’的感觉。
但刘彻却知道,这个事情,不能就这么解决。
不然的话,肯定会产生无可估量的后果。
毕竟,现在是封建社会。
哪怕是法家,也是推崇忠孝的,并且强调维护家庭之中男性家长的地位和威权的。
不然也就没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区别了。
更何况,刘氏自己可是号称‘以孝治天下’,皇帝驾崩,其谥号之中必有一个孝字。
刘彻要是这么玩,那就是在打自己和自己的父祖的脸!
所以,他接着道:“直躬检举其父,依律当免其罪责,并按制奖赏,然,直躬检举其父,在人伦之上,却颇为不取……”
这也是当今法律和社会现实的冲突所在。
更是一个大顽疾。
当前的汉律,在某些程度上,可以说有些刻板、死板。
就拿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转变来说吧依照汉律规定,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假如不牵涉其他人),那么,家庭内部的人是不可以自己检举的,检举了也没有用,官府绝对不会受理,相反,假如你一而再的告状,甚至可能会被直接打死!
但是,假如有外人来告,而你家庭内部却不能检举,最终,犯罪事实被证明,对不起,全家连坐!
这种脑回路,是法家的思维主导下的产物。
但问题就在于,这样的法律,没有人情味,死板、固执,没有旋转空间。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别说是如今了,恐怕再过两千年,也很难被人民所接受。
是以,汉律的许多条文,特别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间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其实完全看主政的官员自己的个人意志和想法了。
遇到法家官僚,自然是严格执法,无有宽宥。
但,儒家、黄老派的官员,却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他们压根就当没有这些法律。
只要事情不闹大,像缇萦救父那样,闹到皇帝面前,他们就不会去管。
所以,在很多地方,豪族地主,打死下人和奴仆甚至是妾、子女,就跟打死一条狗一样。
许多豪强的院子里,埋得尸体,不是一件两件。
苦主和苦主的父母兄弟,欲告无门。
这肯定是不行的。
最最重要的一点,这样的律法,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和道德悖论。
所以,后世的统治者,干脆就懒得再管这些事情,将相关问题,完全踢给了家族和宗族。
于是就有私刑。
刘彻自然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的。
“是以,朕觉得,应该这样,若今后再有类似于直躬的案子,那便罚直父赔付苦主被盗之损失,直父则免于刑罚,但直躬却也不能再得嘉奖……”刘彻说完这段话,也是长出了一口气。
他自然知道,这样的选择,会有些问题。
但,其实那是他以两千年后的思维来看,才有的问题。
事实上,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文化和传统的缘故,其实,这才是最佳选择。
不然的话,无论是判处直躬的父亲有罪,还是判处无罪,都将引发灾难。
甚至,到头来,儒法,乃至于黄老派,都不能接受。
听完天子的裁决,无论是儒法,还是大臣,都是相互看了一眼,眼神里都有所不满,但却也都知道,这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政治,就是妥协,就是折中嘛。
天子的这个裁决,既照顾儒家的颜面和感情以及诉求,也维护了法家的体面和法律的尊严。
最重要的是,还给出了一个今后解决类似家庭问题的办法。
日后,遇到类似家庭犯罪,譬如说啊,家主失手打死了奴仆,依照制度,奴仆和他的亲人是不可以告状,但是官府却是可以追究的,而且,外人可以告状。
这常常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但,经过天子这样的裁决,就有了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再发生类似事情,家里面就可以指派一个成员去官府检举,然后呢,再赔偿苦主一些损失,这事情就算揭过去了。
如此一来,至少可以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血亲复仇之事过去十余年,超过一半的血亲复仇,都是因为复仇者有亲人/朋友,为其主人所误杀,而其求告无门,又吞不下这口气,于是远走他乡,学的武艺,再潜回家乡报仇雪恨。
而,在事实上来说,依照汉律规定,若主父母失手打死奴仆、子女。
即使是被他人检举或者由官府发现了,其实也只是赔钱而已。
而刘彻这样做,在事实上,保证和稳定了社会治安。
另外,顺便给未来国家干涉家庭内部的违法乱罪行为开了个口子。
不然,以现行的法律,其实,国家很难干涉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更无非去查什么偷税漏税了。
想了想,刘彻又道:“廷尉,请传朕之命,子举父母、奴婢举主父母不法,皆当三环,三环而后方可听!”
“诺!”廷尉赵禹立刻就拜道。
这所谓的‘三环’,是自秦以来就有的一个制度。
但,在从前,针对的是父母告儿子/女儿。
这三环的意思呢,就是由地方三老、官府以及家庭成员,三次相劝,劝告三次后,依然要告,地方官方可受理。
而且,每次相劝,都是在不同日。
无疑,这是为了维护家庭内部和谐的法律。
在事实上来说,哪怕是法家,也是非常重视家庭以及家庭内部伦理的。
这也是中国的特殊社会文化和传统所致。
对中国人来说,最重要的三件事情,始终是:家庭、祖先和土地。
无论是现在,还是两千年后,都是如此。(未完待续。。)
第一千四百零九节 成功的开始
直躬案,刘彻这样的裁决,儒法黄老,勉勉强强,都可以捏着鼻子接受。
于儒家而言,这样的判罚没有危机封建家庭社会的稳定和人伦道德的次序,对法家来说,律法的威严得到了维护,而对黄老派来说,就更好了从此以后都不必头疼这些家庭纠纷了。
这就是政治的本质了。
假如你不想掀桌子,那就只能妥协,找到一个所有相关各方都能接受和容忍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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