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学(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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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学(增订版)-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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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读者通过语言试图进入作者传意领域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传释学所牵涉层次甚多,譬如,我们读一首诗时,实在是游离、进出于过去许多同类的诗歌里,这一个层次的活动,我已经在本书《秘响旁通:文意的派生与交相引发》一文中论及,本文中提到的“玉阶怨”,尤其要加上这一个层次的考虑。其次,所谓引申的架构篡夺了物象、事象的初识印象,最显著的例子是儒家解读民歌体的诗经时所外加的道德、政治的解释,这些解释反宾为主地支配了后来诗人取义于诗经形象的传义范围。这种情况也发生在易经上,譬如乾坤的关系原是互相平等的,引申到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时便篡改了原意。所以,意义架构的形成还牵涉到“权力”,为了其巩固与垄断要作专横的歪曲与质变。道家为了从这些结构中解放出来而力求回归物之原体自然而然的本样亦非无因的。中国传释学在其间所发生的整个辩证过程,是需要好几篇文章才可以解决的。本文最初只想以“道家传释学”作开始,后因觉得从哲学先开始还不如从具体经验先启窦,才决定先写这一个语言印认的层面。计划中的文章,还要讨论到中西传释学中“预解”(英文称之为preunderstanding)的来源及其形成的历史、哲学因素,要讨论了这一个层次,我们才可以认识到所谓“传释的循环”(hermeneutical circle)的复杂性。这个后记好像“预支”了许多,但不说明,便会有人误解本文只为一种传释活动而设。我希望这个后记可以消减读者的一些悬疑。
  

严羽与宋人诗论(1)
(一)
  类比(analogy)在文学批评里的应用富有彰明价值及建设性,所谓彰明价值,是指它能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地呈现;所谓建设性,是指它提供了一个架构,凭此架构,许多相关的层面得以缀合,许多理论的层次得以统一。譬如,模拟论里所提供的“文学是一面镜子”的比喻,便成为讨论艺术作品客体的一个起点,迅速地归结了艺术的功能是反映现实,无论所反映的是实证的物象还是超越的理念。又譬如,华兹华斯(Wordsworth)论诗乃“强烈的感情自然地横溢”之说,便蕴含着诗人之心如泉源的类比,由此基本假设出发,文学批评者便会偏重处理诗人创作的心理活动以辨异。
  然而,类比的应用有时却是问题重重,严羽的《沧浪诗话》原文见Tawkaug Review ()第183—200页。
  本文所据的版本是郭绍虞的《沧浪诗话校释》。香港,1961年。郭校释本有精湛的校勘,兼收前人对沧浪诗话的评析,是目前最好的版本。引文中的页数即根据此版本。即是一例。他的名句:“论诗如论禅”(第10页),不把“诗”这一个抽象的意念与具体的事物作比喻,相反地,他把它与另一尚待界定的抽象意念作类比,如此,不但没有勾画出诗明确的轮廓,反而提供了一种含混的比况,引发出许多解释而终于导致了许多误解。举例说,这一个诗禅之喻竟被错解为:诗载禅道或诗如禅道一般说教。由这个错解复产生了许多攻击举例来说:刘克庄(1187—1269),“题何秀才诗禅方丈”即谓“禅家以达摩为祖,其说曰:不立文字。诗之不可为禅,犹禅之不可为诗也”(后村大全集五十九)。《见四部丛刊》(台北版,1965)该书第854页。李重华《贞一斋诗说》亦抨击:“诗教自尼父编定,何缘堕入佛事?”请参郭注第16页。。事实上,如果我们明白这只是一个类比,而非甲等于乙的方程式,所有的批评便不攻自破了。然而,我们试以甲圆圈代表诗,另以乙圆圈代表禅,我们仍然不免要进一步界定两个圆圈相叠部分所指为何。换言之,我们得问:诗究竟从哪一个角度,哪一个层次上,到什么的程度可以与禅相比?这个类比里包括了哲学内容吗?宗教热忱吗?还是仅指感应(和表现)现象现实的方式与过程?我想,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还得从《沧浪诗话》本身里去寻求;不但要从这比喻进一步的具体证实与澄清里追寻,还要从其对前辈诗论诗评的扬弃(容纳与排斥)里求取。
  在严羽《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里,他阐明其“诗辨”(《诗话》中的首篇)的旨归:
  仆之诗辨,乃断千百年公案,诚惊世绝俗之谈,至当归一之论。其间说江西诗病,真取心肝刽子手。以禅喻诗,莫此亲切。是自家实证实悟者,是自家闭门凿破此片田地,即非傍人篱壁,拾人涕唾得来者。(第234页)
  江西诗派是指追随黄庭坚(1045—1105)的一群诗人。江西派之名始自吕本中所编《江西诗社宗派图》。吕本中受黄庭坚之影响甚深,所编《宗派图》,把源自山谷的诗人列为一派。吕氏本身后亦被目为该派成员之一江西派诗人列于其中者有25或26人(记载略有异),其佼佼者为陈师道,徐俯等。在王应麟《小学绀珠》里,吕氏亦被列为江西诗派中人。。根据曾季《艇斋诗话》,江西诗派诸人论诗如下:
  后山(陈师道)论诗说换骨,东湖(徐俯)论诗说中的,东莱(吕本中)论诗说活法,子苍(韩驹)论诗说饱参,入处虽不同,其实皆一关捩,要知非悟不可见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台北,艺文,1974),第332页。。
  其间矛盾很显然:当严羽说江西诗病时,用的竟非他独创的比喻,而是江西诗派诸人惯用的说法!事实上,即黄庭坚本人,严羽攻击的主要对象,晚年也归向于禅,并写了许多在内容上表现上皆富于禅味的诗。我们如何能维护严羽自夸诗禅喻为其所独创呢?一个辩解的方法便是回到该时期的历史里,说明当时这种比法在北宋时便开始流行,郭绍虞在索源该比喻的研究时,即暗示这诗禅之喻是当时相当流行的腔调,谁都不应断言其为独创者。
  然而,要责难严羽,说他剽窃是既不公平且易于误导,因为文学批评者可以改变借来的概念而成为新的观点,借此以构造其对诗的原创性的看法。辜律瑞己(Coleridge)即是如此。韦勒氏(Rene Wellek)在其所著《现代文学批评史》里(History of Modern Criticism; 1955)勾画出辜氏从德国诸思想家剽窃过来的观念,并指出这剽窃并不能减少其对“想象”一词所作的挥发的贡献;因为当时其对“想象”一词加挥发之际,“想象”一词已异于其剽窃过来的诸含义,虽然两者在表面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从这个角度来看,严羽和辜氏的创新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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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羽与宋人诗论(2)
由于我们前已述及的矛盾,严羽的情况变得更为复杂。《沧浪诗话》里充斥着其他类此的矛盾。因此,我在此提议暂不钻进禅学里去发挥可移用及印证于诗的诸类似点,而首先尝试解除前述的矛盾及其他继起的诸矛盾。由此,我们期望透过严羽对当时主要诗论的吸收和排拒,来澄清严羽以禅喻诗的轮廓。
  (二)
  在我们讨论《诗话》中某些重要章节之前,我们不妨先指陈宋代诗论上的两大发展。苏东坡(1036—1101)及黄庭坚被认为宋诗两大家,他们创立了宋诗的风格,而有别于唐诗。在文学批评里,情形亦类似。
  关于苏东坡诗论的立场,我们可以先与宋儒“文以载道”之说作比较,以便拈出其重点。周敦颐(1017—1073)认为文学仅是道载之外饰。他对文学的要求注重作品中所装载的道德思想。程颢(1032—1085)和程颐(1033—1108)甚至更进一步地认为文学有碍于道之获得而应被委弃。参《通书》第28章;《二程遗书》第18卷;《伊川文集》第五卷。并请参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香港宏智,1962),第156—160页。
  对苏东坡而言,文学是道的实现。对周、程而言,文学之为文学是一独立体这个观念并不存在。对苏东坡而言,文学本身(literature per se)与道是一体的。对周、程而言,道是存在于文学以外的东西,或者说,文学只是外加在道上面的一种修饰而已。对苏东坡而言,创作的过程本身(表现)却是道形成的部分主要过程。文学的实现在于文字达成道之自由活动活跃及捕捉自然的律动。文章应如
  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见四部丛刊《经进东坡集事略》,第46卷,第279页。
  其自述其文说:
  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在平地,滔滔,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当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见四部丛刊《经进东坡集事略》,第57卷,第335页。
  东坡强调道之引出多于道之强求:文学家当其写作之际,并非希冀先寻出一个“道”来,然后将之装放在作品之中。道蕴含在写作活动本身,其活动应如自然的律动那样自由与自动自然。要获致这种境界必须经由心之虚静:
  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
  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见四部丛刊《集注分类东坡诗》,第210卷,第391页。
  这种对诗的看法基本上是道家的或禅宗的,虽然他身为仕宦,在言行上,必须依循着一些儒家的观点,以适应于朝廷对仕宦的要求。但在创作上,对虚静的强调,所谓心斋,所谓坐忘,都是源出于庄子所要求的去知得真或返璞归真的主张,亦即冯友兰借用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语所发挥的“纯粹经验”,亦即我另文中提及的具体经验。
  冯友兰对纯粹经验是这样阐明的:所谓纯粹经验,即无知识的经验,在有纯经验之际,经验者,对于所经验,只觉其是“如此”,不知其是“什么”……不杂名言之别。他又说,在经验中,所经验之物,是具体的,而名之所指是抽象的。所谓无知,冯氏再进一步说明:庄学所说之无知,乃经过知之阶段,实即知与原始的无知之合是也。此无知经过知之阶段,与原始的无知不同,对于纯粹经验,亦应作此分别,如小儿初生,有经验而无知识,其经验为纯粹经验,此乃原始的纯粹经验也,经过有知识的经验,再得纯粹经验,此再得者,已比原始的纯粹经验高一级。(见冯著《中国哲学史》第198—302页),从这个道家的哲学观来看,如要直取具体世界或自然本身,必须去知性的、抽象的思维干扰,虚怀纳物。
  苏东坡所强调艺术上的“空故纳万境”,物各就其性而自发,故万物得以归怀,万事万物得以自成于未受知性干扰的表现过程里。这点使苏氏的理论成为一独特的直觉主义(intuitionism)。这种由虚静得以观纳万物的活动,苏氏称之为“意”:
  作文亦然。天下之事,散在经子史中,不可徒使,必得一物之摄之,然后为己用,所谓一物者,意是也。据葛立方“韵语阳秋”。见何文焕《历代诗话》(台北,艺文,1974),第311页。
  如此“意”能予万物以一统,但和虚静之说一并来看,意的活动是要无涉思迹的,因为,对苏氏而言,在表现之前,在与语言相搏斗以求传达之前,这“一统”已完成于心中。故“意”亦即苏氏在“答谢民师书”一文中所说的“求物之妙”:
  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星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了然于口与手者乎?见四部丛刊本《经进东坡文集事略》,第46卷,第279页。
  

严羽与宋人诗论(3)
完全的表现,完全的传达,是与物无间的融汇。苏氏“书晁补之所藏与可画竹诗”谓:“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惟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见四部丛刊本《集注分类东坡诗》,第210卷,第226页。此有赖于直觉式的“意”方可。
  黄庭坚曾学于苏氏。他强调法与度的重要性。事实上,黄庭坚对诗的观点可以看作对苏氏赖于直觉的“意”以寻求无间的自由的批评。他说:
  盖变体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出于精微,夺乎天造,不可以形器求矣。然要以正体为本,自然法度行乎其间。譬如用兵,奇正相生,初若不知正而径出于奇,则纷然无复纲纪,终于败乱而已矣。见范温“潜溪诗眼”。此引文引自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香港,典文),第654页,并请参罗著论黄庭坚部分。
  正体乃指谨于布置法度,谨于字句间的安排及音韵格律。黄氏强调“法”、“律”及“眼”。诗人赖于对法度的熟悉及精通,而非仅赖于天才。金朝王若虚(1177—1246)讥评山谷,谓:
  鲁直欲为东坡之迈往而不能。于是高谈句律,傍出样度,务以自立以相抗,然不免居其下也。王若虚《滹南诗话》第二卷。见丁福保《续历代诗话》(台北,艺文),第623页。
  山谷的诗是否低于东坡的诗是另一问题,然而,山谷之赖于法度则为事实。他对其主张有相当精妙的解释而其对后世之影响极大;他说:
  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耳。古之为文章者,其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见四部丛刊本《豫章黄克生文集》,第19卷,第204页。
  又说:
  诗意无穷,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能尽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规模其意形容之,谓之夺胎法。见惠洪《冷斋夜话》,稗海本,第1卷,第7b—8a。
  对富天才、富感情如苏东坡者,没有什么能构成其表现上的障碍。但对天才较次者,对不能赖于其“意”或直觉活动者,黄庭坚所提出的主张是适逢其会的。由是之故,江西派的诗人们甚或主张使用有来历的字句,然而,我们不应忽略黄庭坚对诗的写作与点金术的比喻。这个比喻的含义是理想的诗人还具有能把文字转化为诗的魔力,即使其魔力来自长期的浸淫与磨炼。这解释了为何黄庭坚及江西派诗人一方面注重格律法度(有如形式主义者),一方面又能信任禅悟的原因。这两者不一定是相互矛盾的;然而,他们只心仪于“禅”的某一层面。这点在我们下面谈论严羽及其禅悟说时即有进一步的了解。
  (三)
  许多学者已指出以禅喻诗之说在严羽以前便已由诗人学者们应用;某些学者更认为苏东坡已有此意。请参日人近藤春雄《###の诗论:斯文》,第24卷,8号,第29—34页。船津高彦《沧浪诗话源流考》一文,见《东洋文学研究》,第8卷,第34—51页。这里,笔者仅处理江西派及严羽对此的不同看法。陈师道说:
  学诗如学仙,
  时至骨自换。陈师道“答秦小章诗”,见郭著批评史第219页。
  显然地,“时至”及“骨自换”皆可溯源自黄庭坚的理论。那就是说,诗人能到达写诗如升仙的一刻;但到达这一刻之前,诗人须经历一段痛苦修炼的时间。另一诗人吴可有相类似的看法:
  学诗浑似学参禅
  竹榻蒲团不计年
  直待自家都了得
  等闲拈出便超然吴可“学诗诗”,见魏庆之《诗人玉屑》(台北,1960),第1卷,第8页。
  此法乃经由渐修,而达到顿悟。韩驹也说:
  学诗当如初学禅
  未悟且遍参诸方
  一朝悟罢正法眼
  信手拈出皆成章见韩驹《赠赵伯鱼》诗(陵阳先生诗二)。参郭著批评史第214页。从所用词汇来看,韩驹对严羽有一定的影响。据《陵阳室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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