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PK表演:赵氏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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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PK表演:赵氏孤儿-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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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砍下厨师的双足双手,让宫女放在竹篮里出门扔掉。结果让赵盾看到了,就要入宫进谏。同行的士季(即士会,由赵盾自秦国迎回)拉住他说:“你进去后国君万一不听的话,就没人敢开口了。不如让我先去,不成功你再来。”说明灵公在国中只惧怕赵盾一人,且未必事事听从。前607年,灵公终于按捺不住,决心拔除这颗眼中钉。他先派刺客鉏麑乘夜去暗杀赵盾。鉏麑潜入赵府,见赵盾早早就穿齐朝服,和衣正坐着打盹,不禁为他忠勤国事的气度打动,断定他是国家的希望,不忍下手,而又君命难违,于是在门外触槐自尽。到了九月,灵公请赵盾喝酒,席间埋伏甲士,被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发觉,将主人从虎口中挟出。灵公放出“灵獒”,狗高四尺,西戎进口,当是类似今日藏獒的品种,被提弥明一脚踢毙。甲士涌出,寡不敌众,提弥明战死。危急之时,突然有一名叫灵辄的甲士反戈,保护赵盾撤退,原来当初他在翳桑挨饿,曾受过赵盾的慷慨救济。晋灵公不能像对厨师那样随心所欲,将赵盾大卸八块,固然是因为春秋国君要接受“礼”的制约,“刑不上大夫”;但他不敢明正典型,公开讨伐,只能采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晋国君权的衰落。
  赵盾于是选择逃亡,未出国境又调头返回都城,因为当月月底,灵公就在游玩桃园时被赵盾堂弟、襄公女婿赵穿杀死。《左传》用了“攻灵公于桃园”的笔法,可见是堂堂正正的讨伐。赵穿的起事是否得到赵盾的授意,史无明载,但晋灵公与赵氏家族为敌必然自取灭亡,则是不争的事实。司马迁就说“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民不附,故为弑易”。这样便发生了著名的“董狐笔”事件:史官董狐大书“赵盾弑其君”,在朝堂公布。赵盾不服,董狐云:“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赵盾容忍了这一记载。可能他认为应当尊重史官的职守,却不曾料想到这种口实竟会对赵氏家族日后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亡不越境(越境是不问国事的标志)”的罪名恐怕是对赵盾的冤枉,不过他确实“返不讨贼”,不仅不讨,还让赵穿作为使节去周朝迎回襄公的另一位弟弟公子黑臀继位,即晋成公。他倒不是故意示威,而是认为既然一名国君死了,又来不及生下儿子,就应该尽早补上空缺,以保持国家的正常运作。这位晋成公起了个“黑臀”的名字,似乎不雅,但《国语》明载,乃是因他出生时该部位有“使有晋国”四个墨字的缘故。他是晋文公最小的儿子,生母是周朝王室的公主。当初赵盾立灵公前没有把他列为考虑的人选,多数因为他年龄尚小的缘故。
  成公继位元年,即前606年,便发布了一项奇特的法令:恢复公族大夫制度,并且各卿(执政大夫、上中下三军中的六卿)的嫡子(正妻所生子,特指其中的法定继承者)均可得此职爵。原来晋国自献公时期起,便规定除太子外,国君的其他儿子以及上代国君的血胤都要移居国外,未经召请不得随便回国,故有“晋国无公族”之说。公族大夫一职,本是掌管公族事务,兼管卿族,至此则巧妙地转换概念,使卿族也能参加国家的祭祀与推举活动,大大提高了地位与权力。毫无疑问,这是赵盾的主张。这一法令不仅为后世的历史学家所瞩目,它也竟然成了日后“赵氏孤儿”悲剧的起因。

导读(6)
赵盾是在晋文公重耳十九年流亡时期出生的,从小生活在狄地。赵衰流亡后回到晋国,娶文公女儿赵姬,生下赵同、赵括、赵婴齐。赵姬贤惠,坚持让丈夫把赵盾接回来,并把正妻的位置让给赵盾的生母叔隗,赵盾这才成为赵氏嫡子,掌握收族之职。这回重设公族大夫,他没有传给自己的儿子赵朔,而是推举了赵括,让赵同、赵婴齐、赵朔只任下一等的“公族余子”。他作出这种决定,固然是真诚为了报答赵姬之恩,却也显示出他对赵氏家族多年赫扬的现实和前途信心满满。至于赵括掌握宗主权后骄横坐大,赵括、赵同与赵朔、婴齐感情不和以至势同水火,这些后果当然是他预料不到的。
  前601年,赵盾病逝。第二年,晋成公去世,其子据继位,是为景公。前时潜伏着的危机终于一一爆发。
  晋景公同成公一样,对卿族壮大、君权旁落的威胁心知肚明,但他不甘像父亲那样明哲保身。他的应对是时打时拉,利用卿族间的矛盾倾轧,实行各个击破。他上台第三年,前597,“赵盾弑其君”的旧话就被重新拾起。这未必定是起于屠岸贾(从职务中推见。《赵世家》反复强调“景公三年”,是年荀林父擢升正卿,荀的可能性最大),也未必真有什么实际的制裁举措,却对赵氏成员的心理产生威慑,从此家族变得低调。作为三朝正卿嗣子的赵朔,虽仍跻身于卿,却长期只任下军将,排名仅列第五。前589年可见的名单上其职已被栾书代替,赵朔销声匿迹,可知之前他已去世了。
  前587年,赵婴齐被指控同赵朔遗孀庄姬通奸,遭宗主赵括驱除出晋。婴齐提到自己走了,两位哥哥会受到栾氏的祸害,其实是请求留下,赵括、赵同却不以为然。栾书两年前已升任正卿,以往同赵朔、婴齐都有私交,婴齐的情报是不错的。卿族本来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团,互相扮演乌眼鸡的角色十分正常。《左传》记录人物对话往往有预言的意味,果然没过几年,前583,庄姬出面揭发赵同、赵括打算叛乱,栾书、郤錡立即出来充当伪证。赵同、赵括固然狂妄自大(《左传》载“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就是一例),但两人眼光短浅,苟于安乐,我们实在找不出他们作乱的理由。晋景公却正中下怀,下令讨伐。卿族除韩厥(他小时曾由赵盾带大)外,全都参加了对下宫的攻打。结果赵同、赵括惨遭灭族,赵氏的宗祠采邑全部没收。赵庄姬作为举报人,又是景公的姐妹,自然能安然无恙地带着儿子置身事外,“畜于公宫”。两年后,经韩厥说情,景公也需要制约别的卿族膨大,“乃复令赵庶子武为赵后,复与之邑”。
  这么说来,程婴、杵臼,搜孤救孤之类,莫非都是子虚乌有?却也未必尽然。推据只有一条,即《赵世家》“服其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的数句。这是赵人的记述,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也说:“今河东赵氏祠先人,犹别舒一座祭二士焉。”赵国人其他可以造假,对祖先的祭祀却不容含糊。古人不允许家祀没有血缘关系的外姓,因为这等于剥夺祖宗的血食,是最大的不敬。《五礼通考》就对“越族而祀”程婴、杵臼的合法性作过辩论。“别舒一座”如果属实,那必定是对保存宗族作出极大贡献的外人。就赵氏而言,只有在赵武这一代上才有可能,也只有“存孤”的这一行为才最符条件。 。。

导读(7)
如此考察赵武的生年便成了关键。赵武在“下宫之变”前早已出生,这是没有疑问的。我们只能把发现赵庄姬通奸的前587年定为一个坐标。奸情的发展与败露需要一定时间,姑且定为半年。而此前庄姬还必须同赵武一起“服齐衰三年”,这是仅次于“斩衰三年”的重孝,想必庄姬至少在前面的两年中没有轻举妄动的胆量。把这些加在一起,上文提到过前590、前589的赵武生年,便是不中不远的了。再按照《赵世家》“遗腹”的提示,可以认定赵朔正是在庄姬怀胎期间去世的。
  这样推理便指向唯一的结论:庄姬是受到了家族内部赵同、赵括的迫害!他们利用赵朔去世的时机,设法剥夺赵武的生命,以取得赵朔名下的采邑和权力。于是才有了程婴、公孙杵臼的用武之地,带着孤儿匿藏宫外,掉包婴儿以杜绝危险,都成了可能的情节。也许正因掉包过程中的“谋取他人婴儿负之”,牵涉民事案件,才会轮到司寇屠岸贾的介入(《国语》载文公时有大夫名屠岸夷,屠岸贾当为其后代)。最后想是由于赵婴齐的斡旋,在公孙杵臼付出生命的代价下,赵氏孤儿终于平安回到母亲身边,而程婴则自杀以谢友人,赵朔一支遂以两人为祭祀对象。作乱是灭门的罪名,庄姬捏词告发赵同、赵括,明显是要置二人于死地,单为情人拆散的缘故,不至于下此毒手。其中正透出了“深仇大恨”的讯息。
  话说回来,赵庄姬通奸叔伯、挟嫌诬告,赵氏家族内部喋血纷争,毕竟都是大辱门风的事。“为尊者讳”,自成为赵氏后人的任务。所以即使以上的推测成立,我们读到的《赵世家》也仍是另一副笔墨。一段历史需要福尔摩斯式的寻绎,到头来却是欧·亨利式的结果,以至寻常的命题也成了伪命题,这正是“赵氏孤儿”故事特有的景观。
  三
  本书汇辑了“赵氏孤儿”题材的作品,其中纪君祥的《赵氏孤儿》杂剧,无疑是最著名的代表。纪君祥,元代大都(今北京)人,作有杂剧六种。《赵氏孤儿》,《录鬼簿》载其题目正名为《象公逢公孙杵臼   冤报冤赵氏孤儿》,“象公逢”三字实为“义逢义”之误。元杂剧的“题目正名”其实是剧场挂出的广告词,未必是作者所撰。
  元杂剧有趣的地方,是观众不需要也得不到任何悬念,因为搬演到舞台上的,十有八九是人们耳熟能详的题材。这颇像旧日的京戏,入场的看客对剧情早已了然于胸,却照样坐在台下津津有味。作者无需在情节上投入多少创意,他们所全力搏兔的是在曲词方面,在曲牌格律的限制中信步游行,追求一种既酣满又尖新、既通俗又雅化的文字效果。譬如描摹孤儿的一段:“骨碌碌睁一双小眼儿将咱认,悄促促厢儿里似把声吞。紧绑绑难展足,窄狭狭怎翻身。他正是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成人”两句便是对俗语的巧妙翻用。后代文人对元曲的青睐,也往往在这一点上。
  由此可知,元杂剧的历史剧,不是照着书本写,而是照着故事写,不是将历史写成历史,而是将历史写成传奇,与其视为教科书,毋宁看作活化石:剧中所写的内容,正代表了当时民众对某一史实的普遍认知,显示了传说在流传过程中的实际水平。《赵氏孤儿》杂剧将事件前移到晋灵公时期,将屠岸贾写成与赵盾平起平坐的大将军,程婴写成草泽医生,公孙杵臼写成退休宰辅,韩厥写成屠岸贾门下的守将之类,都未必是纪君祥的发明。举个旁证,剧本安排程婴被迫亲手杖打公孙杵臼,二人尽管有预料在先,杵臼还是差点屈打成招,终于“一句话来到舌尖上却咽了”。这种戏剧处理无疑成功地增加了紧张气氛,然而在“狸猫换太子”题材的元杂剧《抱妆盒》中,陈琳同寇侍御为了保全襁褓里的太子,也进行了同样情节的表演,可见专利权并不独属一家。只有第五折让魏绛代表国君为赵氏平反,才是剧作者的创造,因为元杂剧演员不允许穿着帝王的服装上台。历史上魏绛同“赵氏孤儿”唯一沾边的地方,是赵武日后从他手中接替了上将军的位置,从中也可隐见当时民间传说中这一故事的下限。

导读(8)
上述这些说明,并无贬抑纪君祥创作成就的意思。《赵氏孤儿》杂剧,确实是中国戏曲史乃至文学史中上等的杰作,而且同唱词的质量毫无关系。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是让程婴和公孙杵臼真正成为“赵氏孤儿”故事的主角。我们读《史记》中的程婴、杵臼,印象最难磨灭的是他们的这段对话: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这正是成语“勉为其难”的出处。这种两人之间的密谈,用钱锺书先生的话来说,便是“生无旁证,死无对证”,然而钱先生却认为完全可以信赖,因为作史者有“揆情度理”的权利。“死易立孤难”之所以真实,所以撼动人心,正是因为它典型地体现了春秋战国时期“士”的风习,即史家所称的“轻生徇名”。杂剧放弃了这段对话,却通过对两人匿婴出宫、舍命存孤、育孤复仇的具体渲染,把“徇名(名节之名,非名利之名)”中忠、义的内涵揭示得更为显明。尤其是将被杀的婴儿处理为程婴亲生的独苗,又让屠岸贾发下三日之外,将“普国内小儿”尽行诛戮的暴令,更使故事从“忠义”的道德层面上升到“忠奸”的社会层面,使程婴、杵臼义无反顾的精神境界与行为表现更加高尚。传说的这种定型化,不仅满足了民间观众瞬间鉴定好人坏人的基本需求,事实上也使搜孤、救孤的一系列戏剧冲突变得更加引人投入,扣人心弦。
  《赵氏孤儿》杂剧的思想性艺术性,从中学教材到研究论文,早已经分析得头头是道,不劳在此重复。(当然,有人认定它具有反元复宋的民族意识,似未免过于敏感。元人写杂剧只为娱人娱情,绝不当作政治武器。)借用王国维的评价“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已足以概括。它成为孤儿故事普及后世的里程碑,成为日后众多剧种改编的母本,是顺理成章的。
  本书所收录的另一部古代戏曲,是署名徐元的《八义记》传奇。徐元,字叔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活动于明朝万历年间。之所以加“署名”二字,是因为他仅作了改编性质的工作,而今存本是否就是他的改编本,也尚未得到一致的结论。
  《八义记》虽称为明代传奇,其中的某些曲文,却未必晚于元杂剧。原来孤儿早就有登上戏台的履历:宋金南戏《宦门子弟错立身》中就提到过“赵氏孤儿”的剧名(宋杂剧);曲谱中可找到宋元南戏《赵氏孤儿报冤记》残留的只曲(宋元南戏)。今存孤本的元明南戏《赵氏孤儿记》当在旧南戏的基础上作成,而《八义记》便是它的改编本。从文辞俚朴、曲牌别为格律、人名淆乱(如灵辄时作灵彻,本书已作统一)、错字屡出等迹象来看,改编的力度还颇为有限。以传奇与杂剧相比较,不止是鉏麑触槐、灵獒扑噬、灵辄负盾……就连纯属杜撰的韩厥守门自刎、孤儿观画悟本之类的情节也互相一致,再一次证明了两者共同的“传说”源头。
  《八义记》以敷演程婴、公孙杵臼及鉏麑、提弥明、灵辄、周坚、张维、韩厥“八义”而定名。作为传奇,容量增大,自然可以将杂剧一笔带过的赵盾经历细加铺陈,把有功于他的人物一一作为义士表彰。然而,传奇必须以生、旦为主角,且须以“大团圆”的完美结局为模式。“八义”均为男性,只得削足适履,把男女主角的席位派给赵朔与庄姬;担任“生”角的赵朔还不能死去,于是不得不又添上两名杜撰的“义士”周坚、张维。这种违背基本史实的处理,既削弱了全剧的悲剧氛围,又破坏了观众的信任度。《八义记》把一半以上的篇幅留给了程婴、杵臼以外的角色,热闹固然热闹,却给人以芜杂凑泊、喧宾夺主之感。这不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导读(9)
尽管如此,明人李开先《词谑》仍留下了一条记载:
  颜容字可观,镇江丹徒人……尝与众扮演《赵氏孤儿》戏文,容为公孙杵臼。见听者无戚容,归即左手捋须,右手打其颊尽赤,取一穿衣镜,抱一木雕孤儿,说一番,唱一番,哭一番,其孤苦感伧,真有可怜之色、难已之情。异日复为此戏,千百人哭皆失声。
  明传奇除堂会之外,通常不作全本演出,戏场上表演的多为其中的选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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