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绅士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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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绅士 佚名-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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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阳皓自嘲的撇撇唇,急促离去的步伐失去了方向,只是盲目的一条街穿过一条街,像突然得了失忆症的病人,脑子空白一片。

  新加坡的街道干净整齐,条条大路笔直畅通,每个人都十分奉公守法,只除了眼前这两个一前一后走着的男人跟女人,彷佛无视于红绿灯的存在意义,也无视新加坡严苛的律法,就这样自顾自的走着。

  每一个喇叭声都震得方雪心惊胆跳,怕在转瞬间就失去了金阳皓的踪影,因此不管赤脚踩在烈日下的柏油马路上有多么疼,她还是一路提着新娘礼服的裙襬,小跑步的跟随着金阳皓的脚步。

  直到,金阳皓终于发现了她……

  高大的身影转过来面对她,从她脸上哭得狼狈不堪糊成一团的妆容,一路审视到她身上笨重的长礼服,再到她光溜溜的红肿脚丫子……

  这个笨蛋!他低咒一句。

  又见那两只小脚丫不住地踮起脚尖,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在热烫粗干的地面跳来跳去,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她额头冒着汗,眼眶哭得红红地,两只小手奋力的紧抓着裙襬,根本没空去擦脸上糊成一团的泪。

  「金大哥,你的手一直在流血,我们去看医生好不好?」她好担心他的手伤,走在他身后,她看到他的手不时在滴血,边追边担心,边追边掉泪。

  「妳的鞋子呢?」一个原本漂漂亮亮的新娘子,弄成现在这副什么德行?头发散乱,两脚浮肿,真是令人看不下去。

  「……丢了,那高跟鞋我穿不惯……而且穿那么高的鞋子根本追不上你……其实没鞋子也没关系,只要追到你就好了,那双鞋不会很贵啦,真的没关系,鞋丢掉再买一双就有了……」

  谁在关心她的那双鞋啦?他关心的是她的脚!红肿得像小猪蹄的脚!

  「妳真是大笨蛋!」他再次咒骂出声,懊恼的想上前敲一敲她的脑袋,看看里头装的到底是什么鬼!

  骂归骂,想揍人归想揍人,金阳皓见到她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终是忍不住的向前将她拦腰一抱,往回头路走去。

  「金大哥,你的手──」

  「我是男人,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可是──」

  「再可是我从今以后就不理妳了。」

  「金大哥……」她怯怯地唤着他,张着泪眼瞧他,双手紧紧圈住他的脖子再也不放开。「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给我闭嘴!」他凶巴巴地朝她吼去。

  闭嘴?那怎么行?她还有好多好多话要说,一定要现在说,非说不可。

  「我什么都可以听你的,但现在不行,你一定要听我把话说完──」

  「我叫妳闭嘴!」

  假装没听见这只狮子在吼人好了。

  方雪把耳朵贴在他的心窝上,专心听他的心跳,顺便掩去一些他的吼声,免得震破她的耳膜。

  「我一定要跟你说,金大哥,我真的很爱你,就是因为爱你,所以当我知道你接近我是因为我是方雪,而不是夏雪时,我才会出此下策……对不起,我那一夜听到你在跟一个人讲电话……」

  「再不闭嘴,我就把妳丢在马路中间!」他恐吓道。自己的计谋被拆穿就算了,还得听她当面跟他说,真是……他妈的窝囊极了。

  可是,他吼他的,她的那张小嘴却好像从来没停过,第一次,他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啰嗦。

  「……我知道这个方法很自私也很蠢,但是,那是我唯一想得到的方法,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我不是方雪,你是否依然会爱我、喜欢我,这对我真的很重要很重要,就算知道事后你可能会很生气,我还是得这么做。」

  「妳真的很想被我丢到马路上的话就继续说好了。」他撇撇唇,口气已从方才的咆哮转为低嘲。

  这女人不笨,挑在这时候拚命说,是吃定了他不会把她丢在马路上吗?她对他的信任来自何处呢?可笑。

  「后来证明你真的是关心我、喜欢我、爱我的,所以我跟着你搭下一班飞机飞来新加坡,准备当你的新娘。」

  「如果后来证明我根本不爱妳呢?」

  「那我就死心了。」

  「然后让我娶一个冒牌货闹笑话?妳知道骗婚在新加坡是重罪吧?」

  她笑了。「如果你在婚礼前依然没有发现你爱我,那么,就不会有婚礼了,这是我跟爸爸说好的。」

  他冷哼一声。「我那天说爱妳是哄妳开心而已!看妳可怜兮兮的爱惨我了,所以我才说那样的话让妳好过一点,妳还当真?」

  搞半天,他差点闹更大的笑话,就是当个新娘落跑的新郎!

  如果这样想,那今天变成她是个新郎落跑的新娘子,也算是扯平了吧!想着,心里莫名其妙的觉得舒坦了一些。

  方雪在他怀中甜甜的一笑。「如果你真的是因为怕我难过才故意说爱我的,那也表示你很在乎我的感觉啊,你会在乎一个人,也代表着你对那个人有喜欢及爱的情绪。」

  她甜美动人的笑靥,令他僵硬的表情微微染上一抹晕红。「妳是自作多情。」

  「随你怎么说。」反正,她已经知道他是爱她的了。

  如果他不爱她,就不会舍不得她的脚丫子在烈日曝晒的马路上受苦,而选择抱她走回去。

  如果他不爱她,就不会放着她这个方雪本尊不娶,抛下他唾手可得的接班人身分、未来的前途,气得转身离开订婚会场。

  如果他不爱她,「方雪」是谁根本不重要,他还是可以娶她,而不是气她,将酒店的三百桌酒席丢着不管。

  「我不会娶妳。」无论如何,维持他男性伟大的尊严是很重要的原则,不容违背,谁叫她要要他?让方玛士颜面无光,也算是很好的报复。

  方雪的眸光微微一黯。「好,没关系。」

  没关系?这么无所谓?他挑高了眉,有点气不过,她简直再一次踩伤他的男性自尊。

  「送妳回酒店之后,我就回日本。」再撂一句狠话,就不信她不求他。

  「好……」她乖乖地,像只小猫咪,两手却还是紧紧抱住他,小脸儿偎着他,累极倦极的合上双眸。

  就这样?

  她就这样睡着了?

  她应该要哭着求他不要走,哭着求他留下来,求他别生她的气,不要离开她才是啊……这样,他或许还会考虑原谅她一点点,只有一点点……但她却这样安详的睡着了?

  金阳皓咬牙,一肚子火没处可发,可一看到她被马路烫伤、发红又发肿的脚丫子,心蓦地一疼,整颗心揪成一团。

  究竟,他爱上这个小女人什么地方?是她的笨?她的傻?还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对他的全心全意、无怨无悔?

  他该原谅她吗?

  不!绝不!她跟那个假方雪,甚至包括她老爸方玛士,把他像傻子一样的玩来玩去,他怎么可以轻易原谅?

  但,如果不原谅她,又该怎么办?就这样放她走,他舍得吗?

  如果他真舍得,他就不会决定丢下一切,飞回台湾去找怀里这个小傻瓜了,不是吗?

  金阳皓的眉头锁成一座山似的,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过!

  难道,他还得自己拉下脸来跟她说──他不能没有她?去,门儿都没有!那太丢他金阳皓的脸了!他打小到现在都还没这么丢脸过!

  「金大哥……」细细柔柔的嗓音像春风一样地传进他耳里。

  不是睡着了吗?装睡啊?他低头瞅着她。

  「嗯?」

  「如果你就这样回日本,如果你真的打算这辈子都不娶我,那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件事?」她怯怯地睁眼,瞅他。

  「说。」他酷酷地仰起下巴。

  方雪无辜的眸子眨啊眨地,好不动人。「我以后可以带着我们的小孩去日本看你吗?你希望他叫你叔叔还是伯伯还是干爹?」

  脑子轰地一声,像是被炸弹给炸开──

  金阳皓整个人呆在原地,像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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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说不娶她的人是他,最后非要娶她的人还是他,而且一刻都不能等,拿起手机便要特助高世光马上替他找一个牧师来,等他回去举行婚礼。

  金阳皓小心翼翼地抱着方雪回到举行订婚宴的酒店,宾客都还在等,现场乱成一团,但一看到穿着白色燕尾服的新郎,手上负伤的抱着光着脚丫子的新娘出现时,大伙儿全不由自主地噤了声,个个张大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这是特别安排的世纪婚礼吗?虽然男的俊女的娇,天生一对,但男的带血,女的狼狈,不吉利啊!

  红色地毯两旁摆满着鲜艳的玫瑰花和满天星,金阳皓不管众人的目光,专注、小心、神圣地将新娘抱到红地毯的最前面──

  「婚礼可以开始了。」金阳皓朗声宣布道。

  「是订婚典礼,先生。」主持人小小声的纠正。

  「是婚礼,先生,牧师到了吗?世光?」他的眼睛搜寻了一下会场,询问站在不远处的高世光。

  「到了,我在这。」被紧急从另一个婚礼会场拉过来这边的牧师,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这个世界真的很奇怪,有人结婚结这么急的吗?一想结婚就把他拉过来,幸好两个会场就在隔壁,他也不算赶场啦!

  「很好,我今天愿意娶方雪小姐为妻,一生一世照顾她、疼爱她,不离不弃,贫病相依。」金阳皓径自说起结婚誓言。

  主持订婚典礼的人一愣,尴尬地朝坐在台下的黑胡子方玛士先生看了一眼,见对方一脸严肃却无声的朝他点点头,目光又移回了眼前这一对新郎、新娘身上。

  牧师听到他自顾自地就开始说誓言,忙不迭地也拉拉衣领,站好就定位。

  金阳皓霸气万分的望着怀中的小女人。「快说话。」

  方雪柔柔地笑了,听话的大声说道:「我方雪也愿意在今天的这一分这一秒嫁给金阳皓先生,一生一世照顾他、疼爱他,不离不弃,祸福与共。」

  金阳皓抗议的啄了她的小嘴一下。「我是男人,是我疼爱妳、我照顾妳,还有,我不需要妳跟我共祸,妳只要给我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活着。」

  真是个大男人呵!刚开始,她还一直以为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君子、温柔的好好先生,没想到……他这么坏,又这么霸道。

  可是,她还是爱着他……

  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会爱着他吧!

  「好,我跟宝宝都答应你。」她乖巧的应声,甜甜蜜蜜的偎进他怀里。

  牧师点点头,看两人甜甜蜜蜜的样子,也不由得觉得幸福。

  「那……我在此宣布金阳皓先生和方雪小姐正式成为夫妻。」牧师咳了几声。「现在……呃……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其实,说了也是白说,这一对浴血凤凰早就旁若无人的拥吻起来,哪还当他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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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之后的第十天,金阳皓第一次踏进了方家大门。

  一点都不奢华的门面,根本看不出方家是富豪之家,走进院子只见绿树与花影,有用竹子搭成棚架种的丝瓜,有高高挂起一盆又一盆的兰花,还有一堆用鸟笼养的鸟跟花,没错,是用鸟笼在养花,花还养得奇美无比,让这个庭院处处彰显出独树一帜的风景。

  说来可笑,已经娶了方家千金,成了方家的正式女婿,今天却是金阳皓第一次走进方家宅第。因为新娘子刚结婚那几天不能回娘家,再加上小雪有孕在身,他不放心她去任何地方,所以就一直暂住在饭店里,在新加坡度过他们长达七天的蜜月之旅。

  「你应该知道雪儿喜欢种花、养一些小动物吧?」方玛士随口问着跟在身后的金阳皓。

  「嗯,她在我家院子里也种了很多花,还有……」金阳皓的话打住了,因为他发现方玛士根本没在听他说话,只是兀自的边往前走边想着自己的心事。

  院子很大,好像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

  「我只有一个女儿,她是我的掌上明珠啊,别看她细皮嫩肉的,却从小就爱拈花惹草,常常弄得一身脏又一身伤,我疼她,舍不得她被关在鸟笼子里生活,她要野就让她去野,没想到她的毅力惊人,常常做出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小小的身子骨,可以爬山爬树,铲土种花,还是学校里长跑的常胜军呢!很棒吧?十二岁的时候,她自己就可以做出十几道能端上桌的菜来,拿我当试验品,我真的很引以为傲。」

  金阳皓微微笑着。「是啊,她的确是个很特别的千金小姐。」

  一个不像千金小姐的千金小姐。原来,她从小野的就是这些,而不是一般名门淑女学的钢琴、女红。

  「她总是有她自己很天真、也很特别的想法……」

  「嗯。」

  「说要到台湾的天爵饭店跟李沅实习怎么管理饭店,学习怎么当个VIP私人管家,啧,真不懂……那种服侍别人、看别人脸色的工作,她为什么会觉得有趣?要不是我熟悉李沅那丫头,我怎么能放心让她去台湾?结果……还让她认识了你这个大坏蛋,我真的是后悔莫及。」

  嗄?金阳皓的额头上冒出三条黑线。

  说来说去,原来真正想说的是最后这一句?金阳皓神色一凛,从小到大的防备之心自动自发的窜起。

  「方先生──」

  「叫我爸爸。」

  「爸……爸。」真是开口维艰呵!连他家的老头子他都还没开口叫过他一声爸爸哩。

  「要不是她已经有了你的宝宝,我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答应这门婚事。」

  想也知道……

  「唉,你的眼光真的有问题。」

  「嗄?」金阳皓听得一头雾水。

  「舒曼这么美丽性感,你为什么要选择我家的小雪啊?」

  「舒曼?谁啊?」

  方玛士的黑胡子动了动。「就是我本来介绍给你的那个方雪啊,她比我女儿漂亮性感好几倍,你为什么还是爱上我家的小雪,其实舒曼说她差一点就真的爱上你了……」

  长吁短叹地,金阳皓一路相陪,知道老人家没恶意,只是舍不得女儿才会这样碎碎念,他也只能默然不语。

  爱情有什么道理可言呢?他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女人,而且还可以不要江山,只要女人。

  「你当真不要接下大金株式会社?」方玛士突然冒出了一句。

  婚礼当天,金阳皓离开饭店前对金至翰所说的每一句话,金至翰都告诉他了,说这家伙宁愿放下一切,也要回台湾寻找真爱。啧,听得他当时乱感动一把的,但,当真?

  「嗯。我不希望小雪跟我之间有任何芥蒂,如果我真的接下大金会社,就好像我娶她真的是为了大金会社,这个阴影太沉重了。」他已经亲自打电话告诉老头子,他不会接下社长一职,社长一职将会由金至翰接任。

  其实,他根本就不在乎大金会社落在谁手上,当他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什么对他才是最重要的事时,他在乎的便只有那个小女人──他的妻子,方雪。

  遇上她,他才明白生命中真正值得在乎的是什么,有了她浓浓的爱,突然间,他所有的恨都变淡了许多。只是,他没必要跟任何人说,也不想深思这个问题。

  「那么……接下方氏财团怎么样?」方玛士的眼睛闪闪发光,露出一副算计又期待的神情。

  「嗄?」

  「我老了,想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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