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囧云落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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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囧云落上头-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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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眼看见那树上挂了两匹鲜艳的红绸,色泽亮丽质地上乘,显见是新的。
  那一下我眼眶便溜酸溜酸的,似是一口咬了颗酸葡萄,不甚呛到鼻子里头去了那样。
  凡间的规矩,家里有早夭的儿子,怕头七的时候迷了路,回不来,便在树上系了红绸,作为标记之意,好叫那迷路的幽魂找着家门。
  我家并无男儿,只有我和我妹妹两个女儿;我那妹妹原也是个仙娥,给我哥一脚踢下来陪我的,然我回去以后却一直没见着,想是她还在凡间,尚为康健。是以,这两匹红绸,应是为我系的。
  按着凡间算来我已死了八年,莫说头七,头七十也过了,然而爹娘却依然挂着红绸,年年月月,不知他们在宅子里怎么想我。
  我一见那两匹红绸更不敢过去,踱到边门找了棵柳树趴在后头看。忽然那门吱呀一声,从里面转出一个人来。
  其时我这一眼瞧见那人,脑子里面轰的一声,转来转去的那叫一个悲喜交加。
  何谓喜出望外?看见你心心念念,而你以为这辈子决计是再也见不到的人,安然出现在你的面前。
  何谓悲从中来?那便是像我这般,看见你这心心念念,以为这辈子决计再也见不到,如今却安然出现在你的面前的人,手里挽着你妹妹,无限温柔的唤她“娘子”。
  方才见着那红绸,我的眼就酸了一酸;这下看到两人卿卿我我柔情蜜意,我的眼睛更是酸得往外冒泡泡。
  我看着江朔珩那曾经让我午夜梦回次次都从梦中惊醒的脸,心里那叫一个百转纠结。八年的时光能让一个少女成为憔悴妇人,却只能让一个少年脱去青涩,愈发成熟。
  如果说江朔珩与我定亲之时还是个稚气未脱,总有些孩气的少年,那么眼下的他,无疑已经是成熟男子一枚,只是那眼睛似乎不复八年前那般黑得像幽幽深潭,许是岁月流逝的痕迹,现在他的眼睛是温和的琥珀色,一如他的人,小心呵护着身边的小人儿,那温柔那体贴,看得我心肝脾胃一发的酸啾啾。我只怕我现在整个人都从里往外散发出一股酸味。
  我躲在顾府前面那棵柳树后,咯吱咯吱的扒着树皮,十足十的幽怨弃妇。
  可实际上,我没得任何人可怪。初时我托身凡间,虽免去转世轮回之苦,可到底也是个托生子,有了凡体肉胎。而我哥唤我回去,只有一个法子,便是脱去这皮囊。
  我在这人世间早已是个已死之人,凡间男子,妻子死了以后尚且还能续弦,更何况他与我还未成礼,我们只是未婚夫妻,我有甚资格叫他替我守活寡?
  不过从我这边看,我不过是离开了七八日,再见时我中意的人便已拉着我凡间妹妹的手柔声唤娘子,这,这反差……令人也忒失落了些。
  虽然说起来很傻,但是江朔珩,他是我第一个动心的男子。
  唉,傻了吧唧的。
  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江家和顾府都是世家,江朔珩和我是娃娃亲;或者,其实我该说,江家和顾家是娃娃亲。因为江家的儿子,必娶顾家的女儿;而顾家的女儿,则必嫁江家的儿子。
  这听起来忒专横了些,不过对于那时身为顾冉秋的我而言,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我在遇见那些半夜翻墙进来的书生,或是默默注视着我却碍于身份不敢表白的小厮,或是刀头舔血背负血海深仇的好汉;从此春心萌动陷入苦恋之前,先碰到了江朔珩。
  还记得那是六月初六,我在后院里荡秋千。荡着荡着,我便碰到了他。
  后来紫苏告诉我,秋千是个极危险的东西,基本上小说戏文里的女角儿只要一荡秋千,十有八九会碰上一个清俊男子,这男子十有八九是个穷书生,然后这穷书生十有八九会引得这小姐想起终身大事,春意盎然;随后十有八九这小姐的家人会出来棒打鸳鸯;当然最后这书生十有八九会考取个状元榜眼探花什么的,来娶这小姐回去;但是这之前,这小姐十有八九得饱受相思之苦,或者身败名裂,或者一病不起,更有甚者一命呜呼的;总之日子很不好过;而那男子则只需要在红袖添香的陪伴下读读书,写写诗。
  若是碰上有些野趣的,兴许还能让他碰上一两个狐狸精,或者美女蛇,悄悄的思慕了书生,半夜偷偷跑来幽会的。
  总之,秋千是偷情的桥梁,淑女的丧堂。
  只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在天界甚少玩甚秋千啊燕子啊,到了凡间便管不住自己,丫头在的时候我光明正大的玩;丫头不在的时候我也悄悄溜去,一日总要玩那么几次。
  那日我便是玩着玩着,忽然想起在天界时腾云驾雾,御风而行好不快活!凡人就是这点不好,尤其是女孩子家,长着两条腿,偏偏还要装作蛇一样坐在轿子里软软的扭来扭去。我越想越怀念,越想秋千挡得越高,越想越得意,越想越像要乘风归去,两手一松,我……当然没有御风而行。
  我穿着杏黄衫子在空中划了条甚美的弧线弧线,然后,稳稳的落在一双臂膀里。
  那臂膀自然是江朔珩的。我心慌意乱的抬头他深沉温柔的低头,四只眼睛交织在一起,我便晕了。
  那是我见过得最黑的发,最黑的眼,那眼睛真是,黑沉沉的像没有星星的夜。
  我便是被这黑夜一样的眼睛砸得看不见光明,一头栽进去,栽得义无反顾的。
  “小姐可好?”他把我打横抱在怀里,一开口,我原本就栽得七晕八素的,这下是彻底沦陷。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抬起袖子按住自己的胸口,脸上要做出惊魂甫定的样子,要淡定,要娇弱,要文雅;其实心里当时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哎哟我的妈呀,眼睛黑成这样,这还是人眼睛嘛……
  真是……甚为可喜……
  更为可喜的是,这人原来不是打扫园子的下人,也不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他是江家人,此次确乎是来我家提亲的。
  而见了我之后,他提亲的对象自然而然便成了我。
  我和江朔珩的发展是一日千里,那时我觉着甜蜜便是这般了,完美便是这般了;以往我常听别家那些未出阁的女子娇羞不已的历数甜蜜恋史;好歹这次终于轮到我也能甜蜜一把,是以我便傻不愣登的赖在他椅子上问他:“我,在你心目中是什么?”
  他便会不厌其烦的答:“你,是我的黄蝴蝶。”
  多经典的答案啊!我捧着脸无限娇羞,真是真是太经典了……
  于是我也经典,于是我不依,于是我拧衣角撅嘴皱眉撒娇撒痴:“啊?原来我是毛虫变的啊!”
  于是江朔珩便温暖一笑,拉起我的手含情脉脉道:“这样,我便能永远把你捧在我的手心里。”
  ……就这样。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着,我俩是经典的一对。
  其实后来我想,我们之所以能如此经典的恋爱着,除了有我自身不懈的努力,江朔珩大公无私的配合,首先还要感谢我的家人,正因为有他们的支持,我才能在平日我如个厕都有三对丫头跟着的情况下,在那日我身边却恁地巧,巧到一个人也无;而江朔珩他个客人家不在客厅里老老实实喝茶,偏偏便会撞到后院里来,好巧不巧的英雄救美救下我。从此郎情妾意,手拉着手在恋爱大道上轰轰烈烈的发展下去。
  ——这分明是我在人世的爹妈关心女儿的幸福,尤其是这女儿还有同别的小姐一样爱荡秋千的毛病;于是乎我爹妈将计就计,在我还没遇见更糟糕的人选之前,先把江朔珩塞了过来。用那双黑色的眼睛,堵了我遇见其他光明的可能性。
  不然这事儿怎就巧到那个程度?我掐着点儿算,也只能算个差不多。
  但那时我和江朔珩便以为这是上天赐予的缘分了,你说在这茫茫人海中,在此时,此刻,此地,我偏偏遇见了你;你偏偏遇见了我,这多巧啊!缘分啊!这是,这证明我们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啊!
  可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的。因为我哥他踢我下来,决计不会是为了要给我寻一门好亲事。
  若果真如此,我该不是我哥眼里的疙瘩,我该是他眼里的宝才是。
  是以,那时候我另外一个经典的剧目便是时常长吁短叹的,一遍又一遍的问他:“假如,咳,我是说假如!假如,我最后没有嫁与你,嗯,例如,我死了……”
  每到这时江朔珩便会皱了他斜飞入鬓的眉,佯怒道:“冉秋说这话,可是不愿嫁我江朔珩?”
  ……这也很经典……
  于是我又入戏了,于是我急忙辩解:“不是,当然不是!”
  “哈哈!”此时他便会笑得万分得意,还有些狡猾:“原来是想嫁想得急了!”
  “德行!”每听及此,我便会捂了脸,做无限娇羞状扑上去捶他。
  都说恋爱中的人是傻瓜,我那时大约是傻得冒泡,才会在夜半无人时默默许愿,愿用我的仙身去换得与他一生一世。
  真的很傻,怎么可能!
  那是红叶飞舞,遍地染金的秋日,与他成亲的当晚,我哥招了道天符,把我弄回去了。

  第三章

  弄回去没得多久,我刚脱下凡间的喜服,又被我哥赶着脚踢给了褚玉;日日花儿草儿雪儿霜儿的给我念,初时我每听一遭牙齿便要酸倒一回,十次以后改为耳根子麻,到了二十回,我已经能带着很淡定的微笑称赞他好文采。
  虽然,这个,有时我难免还是会喷喷酒,喷喷茶,喷喷水;但是总比最开始时他念一句我倒地一次要好太多。
  我并非那等贞洁烈女,一女不侍二夫;或是非江朔珩不嫁。
  后来我哥真将我弄上去后,我是狠狠伤心过一把,不过伤过了,也便算了。
  像我们这种人,迟早都是要面对真相的,与其待得与他结婚生子分不开的时候被硬生生拆散,像牛郎织女那般每年还得要劳烦可怜巴巴的喜鹊借出自己单薄的背供他们踩着吵架,还不如在对彼此映像最好的时候放手好些。
  离开的那夜我偷偷的回头看他。他搂着我那皮囊,既不哭也不喊,只是嘴颤抖着,似乎在说些什么。身后是大红的喜字,洞房花烛。桌上还有一壶酒,两只杯子用红绳子拴在了一起。
  我们还未喝交杯酒,这礼,到底是未成。引我上界的宫娥在前头立等着我,模样很急很不耐,却又不敢抱怨我,怕我是我哥的亲妹子,回头栽她个劳苦功高,我哥一高兴,她便一辈子下不了凡了。是以我便板了脸,示意我上去后绝不会跟我哥说她尽职尽责;然后方跟了她走。
  我们走的天路,用凡人的话说便是飞天,被很多诗人诗仙诗圣向往到了极致的走法,其实累得要死。
  需知这腾云驾雾和凡间坐轿子有异曲同工之妙,皇帝坐皇撵,车轱辘都有一辆车大;官儿坐轿子,虽没那么威风,好歹也还舒适;武人骑马,图的就是个脚快了,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就是喜欢在马背上飞驰的那种感觉,不过我估计就是再爱,也没人愿意一辈子呆马背上不下来的。
  而平头老百姓呢,出门走路还要当心把鞋穿破了没得换。
  这个道理放到天界其实差不多的。天宫里的皇族们举凡出个门,哪怕只是从大门出到二门,那必然也是踩着五彩祥云身边祥瑞环绕,离了百八十里还有数不清的青鸾彩鸟唱歌跳舞制造氛围;脚底下那云是走到哪里凡间的天便要黑到哪里的。
  神君上仙,自然没有那些气派,可也是清风玉露,白云皑皑,身边视情况还要配上什么仙兽仙禽仙鹿仙鹤;讲究威武的带只老虎或骑只狮子;亲民爽朗的如二郎神君便日日揣着他的宝贝天狗;慈祥博爱的便带双童子。嘴角吣笑施施然飘然而去,脚下的云彩抵得一条毯子。
  至于那些土地山神,莫说腾云驾雾,天界都不是随时进得,自然没有那多法力去变风变云的;轮到我,本来在天界又是个半大不大的青毛头,刚刚会念咒就被一脚踢下来,根缘散了不少,站在院子里呜哩哇啦一阵狠念,唤出来的风不够放脚。
  就是这种情况,累得我飞到一半的时候忍不住停下来回头看了看。
  一回头我吓一跳,险些从云上栽下来。
  若非幻觉,江朔珩正看着我。
  他黑漆漆的眼睛比夜还深,沉沉的看定我,更觉得那一片小气巴拉的云放不下我的脚。
  不是我的皮囊,是我!我吓得一口气不上不下的,拼命告诉自己冷静冷静,我已重返仙身,他只是一介凡人,绝不可能看见我,看不见看不见。
  咳,至少我希望如此。
  是以,我扭过头去,不去读他翕动的嘴唇说的是什么话。
  我已是个死人,与他生不同衾,死不同穴;连相约来生都做不到,还是断干净了好些。
  只是我一直忘不了那双眸子,黑漆漆的眸子,像是要将我的魂都吸进去一般。
  那是我在幻觉中曾见过多次的眸子。
  打小我便有种奇怪的毛病,一个人在安静的地方呆着的时候,眼前便会有些幻象。
  那是一个身影。比我高,比我大,全身上下都是黑黑的,像是浓浓的夜一般。
  我娘说那是因为我从小被关着,不跟同龄人戏耍,又缺乏父爱;于是便,简而言之,便关傻了,老是想象着有个人来代替我那天君爹关爱关爱我。可是实际上我知道不是的,我老爹他儿女何其多,哪能各个都有无尽的爱,对此我甚为理解。
  我觉着那身影与我有一种联系,说不清的联系。那身影好像是一根线,连着我的过去,虽然我过去只是一团气。
  有一次,我记得特别清楚,我娘住的离宫外有一个池子,里头种了粉白的莲花,十分清雅。池边有一片类似凡间码头跳板的木片片桥,隐在茂盛的荷叶间。那日我一个人在那些蓬蓬的荷叶间坐着,坐久了便朝水下看那些五颜六色的游鱼;看来看去,我眼前又出现了幻影;还是一样的深,还是一样的黑,只是,这次似乎清楚了些,我看着看着,竟觉着那是个背影。
  那背影在水面上略微有些破碎,我又努力看看,水面一动,那背影便也跟着动,似乎要转过来。
  我吓了一跳,慌忙抽出双脚,想趴着看得更清楚些;可是我的脚一动,水面便碎了,连带那背影也碎了。我只来得及看见那转过来的半边脸,雪白的脸,上面是我见过的最黑的眼睛。
  就那么一下,我的心仿佛被什么狠狠撞了,从此里头便有一只黑色的眼睛。
  而初见江朔珩时,我曾以为我找到了那双眼。可是既然他的眼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从冰冷的黑夜,变成温柔的黄昏,可见他并不是。
  八年的时光,即使那夜他对我约下三生,此生我们终是陌路。
  然而到底还是我曾期待过的人。我便这样躲在树后,一边扒树皮一边咬牙切齿的痛悼本公主这辈子最蠢最纯的恋情。无关他,我只是痛悼我自己的感情。早就知道这收尾,当初却依然是载在那双眼睛里,我真是傻得可怜。
  我边哭边想回去以后,我大约可以做一块天界第一傻的牌匾挂在胸前,好歹也是块标志。
  直到身后有人拍我的肩。
  由于我先前使了个术法,凡人应该看不见我才是;是以我以为是自己伤情伤得狠了,又伤出了幻觉,或者其实我娘是对的,我其实确实是交往太窄,有点傻了;于是我继续哀痛我的,不去理睬。
  可是身后还是有人在拍,好像是用扇子或是什么,钝钝的戳在我的肩上,持续不断,不重却异常真实。
  怪了,这幻觉还能如此真实?我犹豫了一下,觉着这次我真是伤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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