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以往,这样的心情,我非得仰天长啸才能排解。日子也不用退回太多,三五年就行。如今我对自己有了新的发现。我的胸膛开始变得像一只酿酒的坛子,世事放进越久,回味起来越醇。或者说像一棵松树,活到岁月最深时,方才悟得人生的各种滋味。一个人不是时常能与历史与现状的契合点遭遇。一旦这样的幸运降临,任何形式的欢呼与呐喊反而都有矫情之嫌。
在我准备在松涛里呆到天黑时,那对恋人悄悄地转了回来。这一次,他们一直走到离我不能再近的地方。被爱情燃烧着的女性总是如此美丽,那个女孩用满是柔情的语言说,她认识我,她在电视里面见过我,她从精巧的坤包里取出笔和纸要我签名。我用她的纸和笔写了一句与城市有关的话,并落了款。那句话的准确意思已经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自己最后写的几个字是:题于东湖松树林。美丽的女孩实际上也不在乎我的题词与签名。她甚至没看清我写的是什么就匆匆地抬头,说她周围的女孩都喜欢我的小说,都在等着读我的新作。她眼里放射着一种比爱还要迷人的光泽,仿佛身后不存在另一个男人。男人被自己的女人逼得非说话不可。他说他只听说过写诗的人自杀,写小说的人应该比诗人实在。他还说像我这种地位的人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听得出来,这话的弦外之音是怀疑我有轻生倾向。当我发现在女孩美丽的温情后面同样存在着与男友相同的揣测,心里立即冒出一种近乎恶毒的念头。我准备告诉他们,在这座城市里自己拥有不少物质上的优越。这些念头最终没有形成语言。我只说自己不喜欢吊死鬼的样子,如果死亡不可避免,我会选择一种可以保持住自己形象的方法。
地理属于情感(7)
这是我在这座城市里不多的几次幽默之一。其余时间,我总是认真地想用自己的举止与行为来影响城市。
所以我活得很累。
所以我需要每天早晚从居所里出来,到树林里走一走。
我没能在松林里呆到天黑。这一点,在不经意间与乡村经历形成一致。
山里的树,一到晚上就变成了黑森林,就是在黑暗与光明面前生活得毫无区别的瞎子三福,也不敢去黑森林。那个美丽的女孩不知是在对谁说:天好黑哟,走吧!我就跟着他们离开了湖畔松林。女孩说她要晓得我的住所在哪里,日后她在同事朋友面前炫耀时,可以用我窗口的灯光作证。我蓄意将他们领到院子里生长着几十棵高大乔木的住所外。在将自己的窗户指给他们看时,窗口有种鲜艳在冲着外面灿烂地绽放!身旁的女孩小声嘀咕起来,她看见那份灿烂是一束鲜花。男人当即附和,说的确是鲜花!并说如此美丽的窗口后面一定有个更加美丽的女人!我再次为他们的目光短浅感到深深遗憾。鲜花在我的窗口绽放,一定是因为我的妻子。我深爱的我的吃着轮船运来的粮食、喝着水龙头里自来的水长大的妻子,她是我在上帝那里为自己定做的生命的另一半。一个夜夜都在梦见乡村的浪漫男人,一旦非常清醒地爱上一个为城市而生的女孩,同时也被那女孩所爱,他的人生就会变得完美丰富。虽然他们对我心爱的女人表现出了足够的尊敬,我还是要指出他们的欠缺。他们应该看得见我的窗外有一株高大的香樟,并且另有众多的稍小一些的香樟紧紧烘托着我们的房子。
同松树一样,香樟属于原野。年轻的城市承受不起它们一不经意就活上数百载的福禄。香樟长在高楼下绝不是城市的骄傲,相反它应该是乡村的奇迹。也就是说城市不管往前走了多远,总也丢不下乡村给予的血脉。香樟生长在乡村时只是一道风景,在城市里则成了一种纪念。窗外的香樟已在泥土与天空中生存了两百年。万里长江每年夏天都要汇集七万个秒立方的流量,汹涌奔来武汉。在年复一年洪水的摧残下,这座千年名城能幸存多少两百年前的物什?洪水是个来去两匆匆的野物,它席卷了所有无根的东西,有根的大树责无旁贷地成了城市的中流砥柱。
那么多的树,那么大的树,竟被人熟视无睹。
然而,那些花枝,还没招展,就让人兴奋起来。
树木不是为花生长的,这是哲理之一。
花只是树木在不同季节里的不同表现。这是哲理之二。
城市是什么?城市是一个被男人宠爱着的少妇。它的骄横,它的媚嗲,都是男人千姿百态地想象的后果。乡村是在生活的酸甜苦辣中从年轻一直泡到年迈的母亲。
香樟茂盛的样子极像穿着孕妇衣装的女子。红透的花儿像风中的松树树冠那样在窗口动情地摇晃着。那是康乃馨,是所有安心下来居家过日子的女子的最爱。从康乃馨身上感受到无拘无束的神韵,会令人记起原野间那些漫无边际地尽情开放的烂漫山花。一个人埋在地理中的情感越深,对地理的建筑就会越高。时至今日我还在后悔,如果自己再有一次可以用生命来置换的爱情,就应当带着深爱的女孩到荒郊野外,用一双曾经熟练地砍倒柴火的手,当面从荆棘丛中采摘一捧她永远也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再配以几枝松枝。让她抱着这样的花束,我再抱着她。我明白,这样的念头只是追忆似水年华,强调那一年我曾经选择了三枝玫瑰,本来可以登顶高唱大风飞扬,到头来只是快乐地轻轻哼了一支夜曲。
地理属于情感(8)
文学史上曾有外省作家一说。这个词概括了从里尔以外的小城小镇来到巴黎的一群法国年轻作家,和从西伯利亚乘坐肮脏的火车来到莫斯科的一群俄罗斯年轻作家。来到城市的最初几年里,外省作家的感觉老在我心头萦绕。很多次外出后踏夜归来,走在熟识的街道上却浑然没有感觉。看不见松树,听不见松涛,街上的植物只不过是为了观赏,和一个人的人生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城市的情感,城市的历史,完全游离于自己的感官之外。一个人在成年以后才开始面对城市,无异于在对自己实行地理上的恐怖主义。地理可以超越,情感也可以超越——那是一个人强拧着自己的脖子做成的。经历城市最初的日子里,新的地理让我注定没有亲情,没有记忆,没有默契。甚至当我孤独地走在高楼的缝隙里,被街头飘来的萨克斯音乐所感动时,都不知道原因。
简单的道理有时候反而不太让人明白。我的运气好,能有机会及时弄清一个真理:人是要回家的。
在理想和梦境的城市里,人也不得不面对乡村小路尽头的老家。
宣布拥有一座城市与一座城市是否肯拥有你绝对是两回事。了解这一点,对所有经历着城市和打算经历城市的人尤为重要。
一九九八年七月的某一天,清晨起来,我就开始写出那首关于神圣、关于爱情、关于西藏的长诗《用胸膛行走的高原》。当我趴在写字台上忘情地写作时,百年来最大的一场暴雨正在我的头顶上倾泻。那场雨下了三天三夜。在写作长诗之前,我就应该去送儿子到老家县政府设在武汉的办事处,再搭乘长途客车,回老家度暑假。长诗写就后,暴雨还在下着。我将那叠诗稿从头到尾大声朗读了一遍,叫上儿子,出门在街边拦住一辆都快成为船的出租车。我们在六渡桥附近的一条街上下了出租车,顶着雨,低头一蹿,竟先进了紧挨办事处的一家私人药店。因为身上沾着雨水的缘故,我将拎着的包随手放在药店的柜台上。雨太大,当天的生意一直没有开张,药店老板的心情不好,他吼着不许我在他的柜台上放东西。我用城市的方言说,马上就会将东西拿开。我的不太流利的城市方言让老板一下子红了眼,他扑过来,抓起我的包,扔进门外的雨水里。在我愣着不知发生什么时,老板继续吼叫着,用标准的城市方言,讥笑我还没在这个城市里玩熟。我默默地走进雨中,从水里捞起自己的包。回望年久失修的办事处,就像看见了自己的根底。
药店老板的轻蔑不是没有理由!我的确没将这座城市玩熟!那句话泄露的是城市最深的心机。城市在这一方面是不愿意拥有我的。
城市的这种秘密,就像瞎子三福怀里揣着的那张电车车票。
我不得不悲壮地认识到,在城市面前,乡村永远是一种宿命。
我明白,在自己身上还有与城市格格不入的东西。这类东西不会因自己在城市里生存地位的高置、生活质量的良好而发生变化。就算是有一天,肉体化入泥土,它也依然存在。这东西不完全是情感,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有用情感来形容它。
在民间流传过这样的故事:从前人本是不死的,死的是蛇,人像蛇那样蜕皮。人在蜕皮时痛苦不堪,就想与那轻轻松松就死去的蛇作生存方式上的交换。主管天恩的哪位神仙,在人答复肯定不会后悔以后,安排了这项交换。不蜕皮的人很快就发现死亡已经临头,便毫不犹豫地后悔起来。所以说,人的本质是贪婪的,凡是没有得到的东西,人都想得到。为了能够得到,人会选择新的抛弃旧的。当新的东西到手后,人又会怀念旧的东西。从前,人是如此。今后,人仍将如此。
有人这样形容过自己:他是一个在路上徘徊的儿童,手里拿着一分钱,却忘了母亲要自己买什么,怎么想都记不起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要买的东西最多就值一分钱。城市是乡村为自己的需要而建设的。最终得到满足的是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不过,乡村里的人看见了自己的愿望近在咫尺,心里也有别样的满足。在所有对宇宙黑洞的解释中,最生动的一段文字是这样说的:你去过舞会吗?你看到过年轻的男孩穿着黑色晚礼服而女孩穿着白衣裳在四周环绕着,他们手挽着手,然后灯光变暗的情景吗?你只能看见这些女孩。所以女孩是正常的恒星,而男孩是黑洞。你看不到这些男孩,更看不到黑洞。但是女孩的环绕使你坚信,有种力量维持她在轨道上运转。这些文字用来形容城市与乡村也是合适的。城市毫无疑问,是被男人宠爱着的女人。人在城市里生活,难得到乡村去寻觅那纯粹的体会。如果城市的舞蹈越来越奔放,如果城市的笑容越来越妩媚,那就是说,乡村正在它的身边。没有乡村,独舞的城市就会成为倚门卖笑的那一类女子。
城市是欲望在地理上所能达到的顶点,乡村只是人的家园。
没有城市,人在想象发展时,会少了大部分动力。
没有乡村,人就要失去自身的安全。
与没有乡村经历的人相比,一个拥有过乡村经历的人,会比他们更加懂得如何去爱护城市。因为城市在城市人的心里首先是生活,其次才是梦想。拥有乡村经历的人思想正好相反:生活是第二位,梦想才是第一位的。这样的人会说:当我们在某一天听到松涛空前波澜壮阔时,并非是风力增加,而是松树林比从前茂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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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的煤(1)
在工业社会的普遍心理中,不会着重注意到,那些让人看着心烦,又每时每刻离不开的黑乎乎的煤,会是这个时代最深的乡村痛点。在机器制造的文明时代,再也没有哪一种工业用品,可以超越比乡村中被阳光晒得最黑的人还要黑得彻底的煤,而让乡村如此在意,又如此痛恨。这样的天壤之别,就连乡村自身也不曾预料到。
童年的乡村小镇,天天早上都会飘荡着浓烈的人畜粪便气味。起大风的日子,这种气味自然消失得飞快。在大多数只有微风的日子里,能够抵消这些气味的是一种更为浓烈的气味。小镇上的铁匠总是在孩子们上学之前点燃洪炉,再在上面覆盖几铲湿淋淋的黑煤。只需几阵风箱声,强硫黄气味便席卷全镇。对这种并非与生俱来的气味,孩子们的态度不只是宁可喜欢,在那些没有风的早晨,还会故意钻进正在弥漫的煤烟中,一边大口呼吸,一边大声叫喊:吃烟!吃烟!快来吃不要钱的好烟!孩子们所说的烟即指供销社里摆着卖的香烟,所说的吃烟,是指吸香烟。在那样的童年里,多数人并不晓得,在耳鼻喉间弥漫的种种煤烟,正是在电影中所见到的日本佬、美国佬,往华北平原地道和上甘岭坑道中所投放的致命毒瓦斯。大约偶尔有人说起过,因为无人在意,便像没有说过一样。
在一些远比我们这里发达的欧美地区,至今人们还在孩子面前说着十八世纪前后最为流行的话:不得玩煤,否则,圣诞节礼物就只有一块煤。不记得这是在哪本小说上读到的,因为不清楚这话的来由,读的时候只晓得莫名其妙地好奇。
在实际上,对煤的越来越陌生,是从对煤的认识得太过清楚的那一天开始。表面上,令我们小时候百看不厌的煤,是远古时期高大的鳞木、封印木、古银杏树、古白桦树的化石,其实是两亿六千万年前地球从太阳那里获取的过剩能量的积蓄。在煤的黄金时期,使用它和不曾使用它的人曾经荒唐地一致认定,煤是一种生长在地底下的特殊生物。随着对煤的深刻认识的到来,人们反而频繁地陷入在煤的背景下,对人的堕落危机的极度忧虑。
不要玩煤!这样的话只不过口头上说顺了,一时改不过。天下哪有不玩煤的孩子?特别是那种掺进水,拌上黄泥巴,还能放进铁匠铺的洪炉里轰轰烈烈燃烧的黑煤,总会让一茬接一茬的孩子,蹲在不远不近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盯上半天。就像计量中的十六两制早已被十两制所取代,大家还是爱说半斤对八两,那些敢说半斤对五两或者半公斤对五百克的人断断没有错,却注定会遭受某种讥笑。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这些,莫不是历史通过文化留下来的专门痕迹,一个人在岁月中泡久了,就会情不自禁地珍惜起来,因为正是这些看上去一点也不重要的痕迹,悄然标志着日常生活的质量。就像现在的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譬如刚刚睁开的婴儿眼睛,譬如清清白白的天上月亮,煤固然不可能比它们干净,却能远远胜过其余的大多数事物。
纯煤很黑,却又是自然界中罕有的干净。
在欧美地区,英国人对煤的发现与使用是最早的。有文字记录的英国历史开始于罗马人的入侵。公元前五十五年和五十四年,恺撒大帝两次率大军入侵英国,均未成功。当然,恺撒大帝的目的未必是真的想征服,而是想警告作为土著的凯尔特人,不要支持那些居住在别的国家正受罗马人奴役的同族。真正对英国的占领是在公元四十三年实现的。此后近四百年里,罗马人帮助英国人修建了许多注定会成为名胜的城市和教堂。当然,在任何军事入侵的借口背后,莫不是对其资源的虎视眈眈。不管当事者愿意和不愿意,似这样强大的军事行动,同样注定是对历史发生影响的,哪怕在多少年后也是如此。公元一九三四年,国际铁路协会以一千四百三十五毫米作为国际通用的标准轨距。表面上看是对“铁路之父”史蒂芬逊设的纪念,实际上情况却是公元前五十五年前,罗马大军入侵英国时的战车车轮宽度。那个时期的英国大地上,到处都是罗马战车和各类仿古罗马战车的车辙。史蒂芬逊设计制造世界上第一列旅客列车时,正是以此载人与运煤车之辙宽为轨距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意识形态的煤(2)
罗马人入侵英国的那个时代,乌黑闪亮的煤一度被称为“英国宝石”。古老的外国人没有玩虚招和花架子,如此称谓最早出自一位罗马作家的笔下。在那个时代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