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少年之青柠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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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年之青柠之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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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岁看十七八岁的青春,时光一下子被拉得遥远漫长。

    那些留着分头、吹着口哨的男生。

    那些梳着马尾、素面朝天的姑娘。

    他哼着”小芳”骑着单车守护在她的左右;

    她看着琼瑶听着walkman静候在他的身旁。

    依稀中——

    冬日飘雪的校园总有人追逐嬉闹打着雪仗。

    记忆里——

    凉风习习的夏夜,总有一双眼追随她的身影,仿佛挥之不去的星光。

    总难忘——

    校园中丁香花的芬芳氤氲着她的发香。

    常幻想——

    她和他仍坐在宁静的课堂上,她指尖的冰凉融化在他温暖的手掌。

    那是被岁月灰尘埋藏了的青春画面,一张张稚气年轻的脸在我们的记忆中永葆童颜。

    离开了校园,日子过得像坐火箭,点火进入倒计时,一下子跨越了几光年。

    日子太远、走得太久,跨过一个世纪,人事覆地翻天。八零后的他们成了家庭的支柱,社会的栋梁。这些年沈晓婷一个人漂在皇城,忙碌的工作淹没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心事儿,她成了别人口中的女强人,每日明媚欢颜穿梭于灰墙高瓦之间。

    一晃毕业几年,晓婷渐渐步入剩女行列,亲朋好友开始了地毯式轰炸,每天拉来各色型男。招架不住的时候,晓婷也会去见面,跟一些素不相识的人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味如嚼蜡。每每此时,她总会情不自禁想念起方同,那个为了她流血打架蛮横纠缠的男生,那个眉星目朗笑若朝阳的少年。

    方同给她的爱情就像一杯甘洌浓醇的白酒,经过反复发酵蒸馏提纯,第一口让人喜欢上它的甘甜,第二口让人品味出它的香醇,第三口让人留恋着它的绵软,第四口让人醉倒在它的余味。

    现在的男人经过了社会的漂染,一个个都变成了鸡尾酒,被调制成各种花花绿绿的颜色,装饰着各色奇奇怪怪的花果,混杂着各种酸甜苦辣的味道,太复杂。

    三十岁生日——

    妈妈说:找个人嫁了吧,再挑连单身的都没了。

    同事说:别再挑了,看着不烦就赶紧结婚。

    朋友说:女人易老,要趁着最后的时刻把握青春。

    是啊,不经意间,沈晓婷已不再是那个十八岁的纯纯女生。她用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和最纯真的情感却未能换得一个与他相共的前程。

    在淡淡的苦涩中,晓婷想,方同也不算违背誓言,毕竟他所承诺的只是爱她永远,而非伴她终生。在某个时刻偶尔想念也可算是爱,在某个远方触景生情也可算是爱,活着的时候就这样淡如水、细如发地将爱埋在心底,死了以后再葬入黄土,这样也可算永远。

    晓婷在铺天盖地的苦口婆心中收起了关于方同的所有信笺,十年了总要有一个了解。这世间总有一些爱情离开了起点却找不到终点,有些人注定无缘相濡以沫,厌倦终老,莫不如相忘于江湖,各自寻欢。
偶遇
    当一切有关少年的美好记忆逐渐离晓婷远去时,她遇见了高阳——一个像方同一样有着阳光笑容、单纯眼神的男人。有些人只见一面你就知道跟他有缘。

    作为公司市场部副总监,沈晓婷被派去参加一个管理培训班。高阳在培训中与沈晓婷分在了一个小组。大家只是在分组讨论时礼貌性地互递名片,寒暄了几句。不过晓婷是个对人脸记忆能力极差的人,不见个十次八次根本分不清张三李四,对于高阳,她所能记住的也仅仅是高阳二字。

    中午在自助餐厅吃饭。

    高阳端着盘子走了过来,招呼了一声:“沈总,这里有人吗?”

    晓婷下意识地回应着:“没人,您坐吧。”

    这人好像认识自己,晓婷开始在脑海里搜索这张脸,不过这张脸既没有帅得冒烟,也不是丑到逆天,实在属于被人遗忘的行列,晓婷想了半天也没给它配上一个合适的名字。

    面对这种情况,晓婷只能低头吃饭,吃饭,吃饭。于是,两个人各自低头吃饭,气氛有些尴尬。

    “沈总,您业余时间喜欢做点什么?”高阳用温暖的笑容和无关痛痒的问话调节着尴尬的气氛。

    这问话听起来像在相亲现场,接下来该问的就是“你是否会做饭”。

    “平时也没什么业余时间,有空就去夜店。”这是晓婷的标准答案,习惯成自然,一张嘴不经大脑就说了出来。这是一种礼貌的拒绝和低调的抗议,把自己描述成放浪买醉的夜场女,那些奔着结婚而来庸俗肤浅的男人自然就会躲得远一点。不过这次她话一出口有点后悔,这个男人是谁都没搞清楚,万一是工作上认识的那岂不是毁了自己的名节,于是她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您怎么称呼?”

    高阳有点囧,但很快噗嗤乐了。

    “您忘了,咱们一组的。我们刚刚换了名片。”

    “啊——,不好意思。我这人脸盲,总是记不住人。真是不好意思”晓婷的面颊闪过一丝绯红,挂着一脸抱歉。晓婷知道这样问有些不礼貌,人家热络地跟你聊了半天,你也积极回应,最后来了一句”你y贵姓“,这多少有点鄙视他人。

    “没关系,咱们重新认识一下。我叫高阳,m公司it部门的。”高阳说着伸出了右手,笑意暖暖。

    晓婷礼貌地握了一下高阳的指尖,开始打量对面这个人,她必须得强迫自己记一下这张脸,一起培训的,万一下次碰到还是记不住,那就不是一点鄙视了,那简直就是跟人宣战。

    高阳更像是一个大男孩,白t恤、蓝仔裤,脸有些瘦,棱角分明,眼睛不大却有小小的双眼皮,眼睛虽不深邃,眼神却明亮纯净,骨子里透着一股阳光洒脱、放荡不羁。

    沈晓婷莫名对这个大男孩有一种亲切感。从小到大当惯了乖乖女,从没有过自由叛逆的青春,对那些开朗阳光、洒脱自在的男生,晓婷总是缺乏抵抗力,就像当初,她对方同,更何况他也有一双小小的双眼皮,跟方同一样。

    中午沈晓婷回到了培训教室休息,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一股熟悉的淡淡烟草香混合着清爽的薄荷香由远及近地弥漫在她身旁。那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味道,属于方同的味道。那个时候,高中的一些“坏”男生总是偷偷抽烟,仿佛不抽烟就不够爷们儿。方同其实并不喜欢抽烟,只是那个爱出风头的方同怎么能让人说他不爷们儿呢,所以他偶尔也会带着一点烟味冲进教室。跟那些大大咧咧的男生不同,方同每次抽完烟总会吃一颗薄荷糖,所以他的身上总会带着一点点属于男生的烟草味道和一点点清爽的薄荷香。在安静的自习室里,晓婷曾无数次期盼着这味道的出现。

    这熟悉的味道令晓婷心跳不已,她闭着眼睛贪恋地深吸一口气,发现那味道竟离自己越来越近,仿佛驻足在了她的旁边。剧烈的心跳让她不由自主地深呼吸,十年之后,竟有人带着跟方同一样的淡淡烟香出现在她身旁,晓婷的心在微微颤抖。她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疼得睁开了眼睛,原来不是做梦。

    晓婷像一只警犬嗅着心动的气息找寻着它的主人,原来那味道源自身边的高阳。她不由得痴痴望着高阳。晓婷忘情的注视让高阳有点不知所措,不好意思地问:“沈总,是不是又忘了我是谁啦?”

    晓婷这才缓过神,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把目光打散,脸一红,忙解释:“没有没有,你很像我一个朋友。”

    “是吗,那说明我们很有缘分啊!”高阳做着惊讶的表情,“不过,那您刚才好像不认识我呢?”

    高阳说这话的时候好像有点小失落,当然也可能是嘲讽,晓婷脸都记不住更别说区分人家的微表情。

    高阳不信吗,难道他以为自己在跟他套近乎,晓婷有些窘,不过此中细节她也不可能跟高阳挑明,她总不能跟高阳说你身上的味道很像我的初恋,晓婷只得半开玩笑地补了一句:”真的很像,有图有真相,回头给你看照片。”

    其实这么说,晓婷有点心虚,因为方同的模样在她心中已经模糊成了一个虚影,除了她最喜欢的小双眼皮,其他的五官她早已无法勾勒。高阳像方同只是一种感觉,就像晓婷爱方同也不过是爱的一种感觉。

    下午培训,高阳一直坐在晓婷身旁,淡淡的薄荷香时有时无搅得她心神荡漾,无心听讲。

    这情景让她想起高中时候,方同也是这样坐在她身旁,也是这样淡淡的薄荷香搅得她心神不宁,只是那距离更紧密,仿佛能感受到彼此炽热的鼻息和超速的心音。
缘起
    “哎呦——”沈晓婷捂着脑袋,疼得直流眼泪,在操场上被足球砸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人家说在球场上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他会故意把球踢到她身旁,甚至不惜砸到她身上,不过对于沈晓婷这种走路左脚绊右脚的女生来说,被球砸中百分之百是误伤,她每次都是看着球飞来的方向自己冲上去的,她常常怀疑自己的大脑与小脑之间是否进了羊水,明明想躲闪,腿却总是跑偏。这样悲催的经历使沈晓婷每次看到操场上踢足球的男生都敬而远之,跟躲流弹似的。这次要不是老师让她来找班长,她才不会靠近这个“炸药库”呢,结果还是不幸中弹。

    “谁踢的?”陆小曼一边嚷着,一边四处张望。

    陆小曼是沈晓婷的闺蜜,两个人是从小学到高中的死党。

    一个高高的男生从远处跑过来,汗流浃背地站在沈晓婷和陆小曼面前。

    看到沈晓婷掉着眼泪,男生有些不知所措,慌张地问:“怎么样,没事儿吧?”

    班长叶枫挤到了人群最前面,关切地问:“不要紧吧,去医务室看看吧。”

    那个踢球的男生也在旁边内疚地说:“去看看吧,不行我陪你去医院。”

    这时,其他男生也陆陆续续围了过来,一下子被这么多男生包围,沈晓婷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擦着眼泪说:“没事儿。”

    她一眼看见了班长叶枫,想起了老师交待的差事。

    “老师找你商量分班的事儿?”晓婷还带着泪花,捂着头。

    “我先陪你去医务室,一会儿再回班。”叶枫一再坚持。

    “我真没事儿。别小题大做了。”虽然头还是有点疼,但为了让大家放心,晓婷放下了手,冲叶枫和刚刚踢球的男生勉强笑了笑,拉着陆小曼转身往教学楼走。

    “你也不问问那人哪班的,叫什么名字。万一有问题怎么办?” ;小曼嘟嘟囔囔埋怨。小曼可是个厉害的姑娘,伶牙俐齿、率直爽朗。

    晓婷被她逗乐了:“没事吧,那是足球又不是铅球。”

    “等等——”背后有人叫住了她们。两人回头看,正是刚刚那个肇事的男生从人群中追了出来。

    “我叫方同,高二三班的,有事你们来找我。”男生坦诚的目光直视着晓婷,不知为什么,这样的对视让晓婷一阵慌张。

    每一所学校都会有那么一类女生,她们总是乖巧懂事成绩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是男生背后嘲笑的书呆子;晓婷就属此类,她们的打扮也永远都是素面朝天、校服马尾。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沦入了此类,晓婷一直以为自己本质上是个叛逆的姑娘,小学的时候她偷过钱、打过架、逃过学、早过恋。不过现在,她已经变了,只因为初中的那次小考,让她体会到了当全班第一的滋味,那滋味可比逃学打架等待挨批舒服多了,于是她一发不可收拾地改邪归正成了今天的好学生。

    每一所学校也都会有那么一类男生,他们除了学习不好,样样都好,长的帅,体育好、会唱歌,往往还是个班干部。老师提起他们总是恨铁不成钢,女生遇到他们总会多看两眼。方同就属此类。在一中,方同绝对是个风云人物,整个高一年级,他都活跃在学校大小活动中,无论是体育比赛还是文艺汇演,经常带个墨镜在校园里招摇,即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晚自习放学,人家要的就是被人注视,人家喜欢风生水起。

    如果不是沈晓婷莫名其妙地选择了文科,她跟方同就会是两条平行线,即使相距一毫米,也永无交集。方同不会注意这个矜持文静、貌不惊人的小丫头,沈晓婷也会永远躲避这个不学无术、玩世不恭的大男生。

    然而人生不是一路直行,我们总会在某些时刻转弯变线,甚至掉头回程。选择文科,遇上方同,晓婷的人生仿佛来了个急转弯,从平坦宽畅的国道奔向了崎岖泥泞的乡间,在国道上可以一眼望穿的光明前程和安稳人生与她渐行渐远;但当她一路颠簸、满身泥泞地重新回到人生的坦途,她才发现,原来她的心早已丢在了那个有山花、有落霞、有方同的乡间。
初见
    沈晓婷选择文科出乎大家意料。她的各科成绩都好,在那个信奉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年代,选择文科就是不务正业。听说她选择文科,班主任劝了好几次,但沈晓婷是个叛逆倔强的姑娘,她决定的事情很少改变。她很清楚自己并不喜欢那些抽象无聊的物理化学,硬着头皮学,也只是为了考试,如今可以选择,她一定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于是她说服了父母让她弃理从文。

    陆小曼理科成绩一般,语文成绩突出,选择文科是她的意愿。更何况她早就问过了,晓婷也打算选文科,两个好朋友还是在一起。

    让沈晓婷意外的是她们班的班长叶枫也跟她一样选择了文科。叶枫理科成绩一直不错,在班级里经常跟晓婷争第一。这家伙竟然追到文科班跟她争第一来了。

    新成立的文科班有两个,一个是作为重点班的高二三班,一个是作为普通班的高二五班。因为三班和五班学文科的人最多,所以把这两班学理科的人被分走了。

    文科三班班主任是教语文的张老师,刚毕业没多久,这是她第一次带文科班,摩拳擦掌地打算干出点成绩呢。

    晓婷她们被带到三班,老师开始给大家安排座位。

    文科班自古以来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阴盛阳衰,男生的数目永远都不会超过手指头,所以大部分是两个女生一桌。

    晓婷被安排在了第二排,跟原来三班的肖萌一桌。肖萌娃娃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长得很甜,看上去是个可爱的女生。

    分班第一天快放学的时候,张老师给大家开班会,主题是选出新班级的班干部。

    高中的班干部基本上有名无实,那时候学习是第一位的,其他都是浮云。不过青春期的时候大家都喜欢被关注,当个班干部虽无实权却也是风光的事儿。大家谁也不了解谁,没办法民主选举,只能老师任命了。

    叶枫原来在一班就是班长,学习又好,所以老师定了他当班长。叶枫站起来跟大家做着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叶枫,原来一班的班长,以后咱们就是同学了,很高兴能为大家服务,希望咱们齐心协力把文科班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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