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乞儿~庶女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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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乞儿~庶女王妃-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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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都气成这样了,他还笑得出来?乔淇忍不住瞪他一眼,手却被他轻轻拉起。
  孟晨风唤了她一声,见她没回应也不在意,径自在她手上套了一个东西,她低头看去,见是一只设计典雅的镶宝石银手镯。
  “小淇,该是再见的时候了,你要幸福。”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乔淇顿时反应不过来,这是什么意思,他这是要和她分手吗?见他脸上的表情竟是微笑,她更加生气,可在下一瞬间,他的脸忽然变得模糊。
  她的眼眶湿了,很不甘心,但不知为何,哭着哭着,她的不甘心被巨大的悲伤淹没,她莫名其妙地痛哭不止。
  感觉到晨风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脸,她下意识地拨开他的手,又瞪向他,可眼前的晨风却不再是高中时期那张稚气的脸庞,他的脸色更加苍白,脸颊更加瘦削,神韵也成熟许多……
  “晨风……”她感到怀念,不可思议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脸颊。
  “小淇,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他伸手遮住她的眼睛。“该忘记了,将孟晨风这个名字尘封起来,再不要想起。”
  他遮在她眼睛上的手掌微微发凉,乔淇不断流泪,她知道那股莫名悲伤来自为何,他要离她而去了……
  “我走了,你要幸福。”
  感觉到遮在眼上的手撤去,乔淇慢慢地睁开眼睛,她试着动动身子,但动弹不得,像是被什么人紧紧困住一般。
  “别动,再让我抱一会儿。”
  一道低沉的男音往她颈边凑近,稳定了她的不安。
  她微微转过头,透过窗外撒进来的月光,看清楚这紧抱自己的男人,光看这张紧闭双眼、安稳祥和的睡颜,根本看不出他平时的狂傲。
  打量着沈天洛的面容,这鼻子、这眼睛、这嘴巴,全和晨风一模一样,唯独一点不同的是,沈天洛身为王者骄傲的气质。
  这个男人是她如今最深爱的人,她伸手揽上他的颈项,不意瞥见自己的皓腕上戴着的银色镯子。
  这不是梦里孟晨风送她的镯子?她楞了一楞,不对,这是昨天丈夫送她的“结婚纪念日”礼物。
  她前阵子就预告过要庆祝他们成婚一周年,沈天洛很期待,昨晚她亲自下厨,照足西式餐厅的布置,沈天洛见了惊喜不己,直说他就是喜欢她脑中无穷无尽的有趣主意,有她,日子总过得比别人精彩。
  她煮出来的东西老实说,还是没有一样能入口,她自己脸红的吃着厨子另外呈上的膳食,可沈天洛坚持要吃完“爱妻料理”,毫无勉强,她说那道鱼煮得有点太老,他说正好他也不喜欢吃鱼生,她说那道肉卤得太辣,他也说偶尔换吃吃重口味也不错……
  用完膳后,他拿出这手镯为她套上,他说这是他亲自设计,让京城里最著名的银楼“金宝记”打造,全天下独一无二。
  乔淇莞尔一笑,想起梦里发生的事情其实确有其事,晨风是因为要送她生日礼物才瞒着她偷偷去打工,没时间陪她,这才引起她的误会。
  只是,晨风当时送她的是一款项链。
  看着这个手镯,她忽然想起晨风在梦里说的话,他说“再见”,他的再见是道别,还是重逢的意思?
  正思考着,那原本紧闭双眼熟睡的男人悄悄地凑过来偷香,圈在她腰间的手又不安分地游移,让她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
  “王妃在想什么想得这样出神?”他对她坏坏一笑,在她唇间烙下一个吻。
  “想我……现在过得很幸福。”她回以甜甜一笑。
  是啊,她现在有了心爱的丈夫,爱的结晶几个月后也即将出生,日子真的很幸福。
  晨风向她说再见,不论是何种意思都无所谓,她相信,尽管相隔不同的时空,在天上的晨风一定也暗暗守护着她,她会幸福,一生一世。
  番外三 天伦之乐
  天气晴朗,风和日丽,今儿个靖王府的下人们早早就起身,各忙各自的差事。
  绿苗见时候差不多了,指挥着小丫头们准备盥洗的脸盆、脸巾等,来到乔淇和沈天洛的房里。
  “王妃,该起身了。”她打起帘子轻轻叫唤,“再晚些二太太就要来了。”
  乔淇睁开眼,手下意识地往身旁一摸,发现枕边的人已不在,她缓缓坐起身。
  “姨娘他们不是说午前才会到吗?”她揉着惺松睡眼,还没完全清醒。
  绿苗见她仍旧恍惚,催促道:“是啊,但现在都巳时了,再不起身梳洗可不行。”
  “这么晚了,怎么不叫我起来?”乔淇一听吓得来了精神,连忙接过小丫头递来的巾子擦脸。
  “王爷说您近日没什么精神,吩咐让您多睡一会儿。”绿苗笑着服侍乔淇起身。
  “糟了,孩子该不会饿坏了吧?”
  乔淇想起儿子,赶紧下床,暗自责备自己这个母亲太不称职。
  半个多月前,她为沈天洛添了一个胖娃娃,初为人父的他高兴得立即入宫向皇帝报喜讯,皇上除了赏赐不断,还亲自替孩子取名为沈旻霖,夫妇俩十分高兴。
  “王妃放心,还有奶娘呢,不会让小世子饿着的。”绿苗将她按回床上坐着,为她梳头。
  乔淇无奈一叹,大概是因为从前长期营养不良,她的身子不够强壮,导致产后乳水分泌不足,根本没办法喂饱那个小谗鬼,只好找来奶娘,只是对于一个母亲而言,她还是希望能亲自哺育孩子,多和孩子亲近,培养母子感情。
  许是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她近来郁郁寡欢,沈天洛见她闷闷不乐,于是找来谢姨娘陪陪她,分享女人心事,转移她的注意力。
  等她整衣完毕,在绿苗的服侍下用了早膳,就听到小丫头来报说谢姨娘和乔少爷到了。
  八儿认祖归宗后,乔繁为他取名为乔灏,他已经十四岁了,身高抽长不少,持续练武不断,体格变得壮硕许多,如今看起来已是个威风凛凛的挺拔少年。
  由于乔淇还在坐月子,只得坐在床上见客,见乔灏扶着谢姨娘进门后打算行礼,连忙摆摆手制止,“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自己人。”
  “虽是自己人,但姑姑贵为亲王妃,礼不能废。”乔颠笑着对她一眨眼,依然向她见礼。
  她招手让乔灏坐到身边,打量一番亲昵地一捏他的鼻子,“小家伙看来过得不错,越来越俊俏了。”
  乔繁收乔淇为义女,她和乔灏两人就从姐弟变成姑侄,可她依旧习惯喊他为八儿,对于乔灏喊自己姑姑也是极为不习惯,不过乔灏倒叫得极为顺口。
  乔灏看了屋内一圈,问道:“姑姑,小世子在哪,抱来给娘看看。”
  乔淇笑答孩子在奶娘那儿,又让绿苗领着他去找奶娘。
  “还是这么爱玩。”乔淇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宠溺地笑笑。
  “他是太久没见到你,今日才特别兴奋,昨夜就催着丫头们准备呢。”谢姨娘见她有精神,放心不少,笑着又道:“灏儿很认真,学堂里的先生对他很赞赏,说他举一反三,一点就通,幸亏他这么争气,读书起步虽比其他人晚,可先生说他有资质,很看重他,打算让他明年就去应考。”
  乔淇闻言十分惊讶,“我怀孕后虽不常出王府,也听过王爷说起他的事,说许多见过他的大人们都夸他是文武双全,将来肯定能得文武双状元。”她每每听到都觉得未免言过其实,摇摇头道:“真没想到,当初看他是个小痴儿,憨厚老实,还怕他被人欺负,如今竟变得如此成才,以后姨娘可就轻松多了。”
  话说起来,应该是自那回他落水被救起来后,他就变得神智清明,思绪敏捷灵活,与过往的表现可说是天差地别,所有人都大为惊讶。
  乔淇虽然不信当初朱角那套玄妙的说法,但乔灏巨大的转变是事实也是好事,反正连她自己都穿越,世界上总有许多难以言喻的奇事。她其实有偷偷想过他是不是也是穿越的,说话时故意露口风测试他,不过他一脸雾水的模样不像装的,因而她也不想想太多了。
  “娘和姑姑在说谁的事说得这么开心?”
  此时乔灏已经回来,抱着孩子来让谢姨娘逗着玩。
  “正说你这位乔大少爷变得这样有出息,姨娘未来就能放心了。”乔淇打趣他。
  让谢姨娘抱过孩子,乔灏大力拍着胸脯朗声道:“不只娘,就是姑姑将来要倚靠我也行,从前是你辛苦地照拂我,现在换我来保护你。”
  如今乔灏特别爱说这句话,乔淇也百听不厌,每次听到都极为感动。
  她从前帮助八儿其实从未企图过什么,除了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怜惜,还有是对家人的维护。
  八儿是她穿越到这个时空后第一个遇见的人,虽然他憨傻愚痴,却懂得体贴,即便生得瘦小,可一且她受人欺负、遭遇危险的时候,八儿都会毫不犹豫地挡在她面前。想起这些往事,乔淇眼中不禁充盈泪光。
  她忍不住伸手抱住他,“八儿果然还是八儿,不管是聪明还是愚笨,都一样爱护七儿。”
  对于她的拥抱,乔灏似乎显得很不自在,没多久就赶紧从她的怀中挣脱,神情骄傲地道:“这是当然的,男人保护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
  “小兔崽子,这是谁教你说的花言巧语?”
  见他这小子竟说出这话,乔淇好气又好笑,“我听王爷说你在外头混得风生水起,好不快活,还结交许多权贵子弟,现在一五一十给我招来,平时都是和谁来往、去哪儿玩耍,若是对方品性不好,千万别跟他来往,我可不希望你也成为那些成天只知避乐,不知上进的纨绔子弟,给咱们乔府丢了脸面事小,要是胆敢惹祸,我绝对不饶你!”
  “姑姑,我可不敢啊……”乔灏拱手连连求饶,见她瞪自己一眼后,又调皮地道:“姑姑不愧是为人妻、为人母的人了,比以往更爱教训人。”
  乔淇佯怒,作势要打他,“臭小子,有胆再说一次!”
  “好了,你们别闹了。”谢姨娘笑着劝阻。
  沈天洛随后也进房来,一家人说说笑笑,满室欢声笑语不断,乔淇边和两人叙旧,边问些乔府的情况,看着丈夫接过儿子逗弄不停,大伙的视线全被这对父子吸引过去,她心里实在很庆幸自己能拥有这般天伦之乐,她万分感谢老天爷给她这个穿越重生的机会,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番外完】
  后记 这是一篇听说是后记的东西──寄秋
  秋呀!非常汗颜,羞愧地无颜见人。
  说起在蓝海书系的第一本书《巧乞儿~庶女王妃》,秋真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秋……呜……写得好凄楚。
  一开始得知要写蓝海书系的书时,秋是傻眼再傻眼,整个人楞住,呆若木鸡。
  怎么可能写得出来嘛,又不是秋擅长的写法,写得出来才有鬼,喜欢看跟写成一本书是两回事,秋的脑子要爆炸了。
  这是一个阴谋。
  天大地大的阴谋,徐阿姐和絮小绢看秋的小日子过得太舒心了,决定联手逼疯可怜又无助的菩萨秋,让秋提早得道成仙。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自己写不写得出来?”
  为了这一句话,秋拿斧头砍脑袋,跟她们拚了。
  哼!不写写看怎么晓得自个儿会不会写,不就是一口气写出十几万字嘛!别人做得到,没道理秋不行,平平都是人生父母养的,大脑结构也相同。
  在开稿前秋做了不少心理建设,不断自我催眠,再把自己当成死人……不是死人,是古人,用词遣词稍微偏离罗曼史小说一点。
  说句老实话,秋觉得自己这本写得不好,尽管走上这条路已经十余年,但是这回真的是全新的挑战,很多精髓不能说捉得精准,总觉得可以再补一些再修一点。
  人呐!总是不够完美,老想着要更好。
  秋也不例外,是个贪心又不知足的小人精,是妖、是怪,是入了魔的邪魅,要得很多却永远也填不满那只名叫“黑洞”的怪兽。
  所以呀——咳咳!各位看完书的读者偷偷在心里骂两句就好,不要骂得太大声,也不要骂得太残暴,秋有羞耻心,下一本会努力再努力,悬梁刺骨,三天不吃臭豆腐……
  嗯!这样应该够狠了吧?!
  写完后,秋想,如果再重写一遍乔淇的故事,秋会写得不一样。
  很怪,同样的题材,同样的大纲,秋没法写出一样的内容,总会想把它变得不同,看起来像是另一个故事。
  真是自虐的性格,也不知道遗传到谁。
  啊!写到这里,秋要大吐苦水啦?!
  絮小绢打电话来邀序时,本来秋还很爽快的说,欠债欠很久的悠小宇终于呕心沥心、用了数年工夫孵出一两千字的序,秋爽到爆,以为可以不用写序了。
  谁知苍天呀苍天,居然让秋大吐血,爽字才喊得正过瘾,一道天雷横劈而行——
  “这是你在蓝海书系第一本书,不能代序。”
  这么没天良的话到底是谁说的,阿绢绢,秋恨你一万年啦~啦~啦~(一万年很久,让秋多喊一会儿。)
  哼!没关系,来日方长,秋还没打算封笔,总会用到悠小宇的这篇序。
  还有,秋的小侄女、败家小公主呢呢要上高中了,以她爱出风头的个性,肯定会多写几篇序来风骚风骚,秋从现在盯死她,逼她写序。
  顺便一提,台北复兴南路一段的“知苑租书店”,感谢你呀!老板娘,特别从台北寄书到秋这个穷乡僻壤小乡镇,让秋看了很多字多又耗时的原创类型的小说。
  喔,秋可不是看白书,当然也付了租书费。
  秋呀!只有两样东西不省,砸再多钱也在所不情,一是小说,二是吃,为了看小说废寝忘食,六亲不认,当然要谢人喽!
  唉,越想越不安,虽然小绢绢一再跟秋说徐阿姐跟编编看过之后都说赞,但是惶恐秋还是没自信,这种感觉有点像当年初次投稿时,当个小菜鸟的心情,原来不只故事里的主角可以穿越重来,连真实的人生都能重温旧梦(恶梦)
  总之,秋尽力了,若是看过书后还是认为伤眼,欢迎上网去骂秋,反正看不到,嘿!嘿!秋是电脑白痴,从不上网,秋是用木柴烧火的古早人。
  要是觉得秋写得还可以,欢迎加入古早人行列,写封信来给秋打打气。
  下一本,秋一定写得更好!你们等着看!
  哈——哈——哈——(手叉腰,仰天长啸三声,狂妄又欠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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