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唯一一种办法。
吃!
落星猛地坐起来,将一枚拿起仔细看半天,最终点点头塞进嘴里,闭着眼睛咕噜一声吞进肚子里。
他并不知道,这种做法极度危险,不同的魔法元素又不同的特点,其中雷元素无疑是诸多元素中最狂暴、最迅猛、最不稳定的类型。除少强力的魔兽以外,任何生物都无法直接接触元素,否则就会有生命的危险。
魔法师会随身装备一支魔法杖,除了能增幅魔法效果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便是作为一个媒介,施法者与魔法之间的媒介,可避免施展魔法的过程中,法师反被魔法力量所影响。火系、雷系等,基本不允许在空手的情况下使用,即使召唤一个小小的火球也容易将手烫伤或者烧伤。
雷属性魔核吞进肚子,能量吸收系统立刻有了反应,一丝丝的将雷元素从魔核中剥取出来,渐渐的落星的身体泛起浅蓝色微光,落星身子周围隐约有电弧闪烁,在黑暗中显得格外耀眼。
吸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可是才开始没几分钟,大概是平衡遭到破坏,魔核突然在体内碎裂开来,巨大的雷元素猛地释放,大量猛烈的雷元素来不及吸收,便从毛孔中逃逸出去,房间内雷光闪闪,身下的木床也变得一片焦黑。
然而,这一股足以将一头牛电成焦炭的力量,可是对落星却一点作用也没有,体内的强大能量吸收系统犹如一个无底洞般,疯狂的吸收着狂暴的雷电元素,通过电能转化装置把它们当成电能顺利的储存在体内……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
落星睁开眼睛,吸收的过程中,大量雷元素从体内泄出,崭新木床已经变得一片焦黑。接着伸出右手,用意念控制体内的雷元素,抽取一部分雷元素之力,只见掌心间隐约有雷光闪烁,伴随孳孳声越来越大,雷电的光芒也越来越盛,到了最后,整只手都被交叉闪烁的蓝色电弧所包裹。
“好神奇的力量!”落星感受着体内的变化,“雷元素之力在减少,雷电元素的数量却保持不变,只需要吸收足够的能量,这些固定在体内的雷元素就会产生新的元素之力。这个世界的魔法元素看来也是守恒不变的,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轻易的湮灭。”
吸收魔核能量成功了!
落星感到十分的惊喜,这意味从此有一条全新的积攒能量门路,通过不断的吞噬雷属性魔核,未来的成长将难以估计。即使雷电元素的力量用光了,雷电元素也会自行吸收空气中游离的能量来进行补充,当然也能通过食物进行补充。相当于一个固定在体内,拥有无限成长能力的充电电池。
落星接着将另一块雷属性魔核吞进肚子里,相比上一一颗大半能量泄出,这次的元素吸收效率接近百分之六十。看来一次吸收的元素数量有限,不过随着体内雷元素的增多,落星的吸收效率也会越来越强!
吸收魔核的过程,动静实在太大。蛮人很快发现,大王子竟然拥有掌握雷电的恐怖力量,这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已,蛮王为此还特意请教巫。巫对此现象也难得表现出震惊,不过他对告诉蛮王,这股力量对落星而言百利而无一害,这才让暴风安心下来,把他当初神赐予给落星的能力。
…………
光明历2113年11月2日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晃就是大半年。
落星体格有明显增长,快满四岁的他,已与五六岁的人类无异了。
落星神速的生长发育速度,没有感到太多的惊讶,当然要归功与自己特殊的体质。毕竟纵观历史,轻易吃下数倍于体重的食物,从古至今也就只此一家了。
可是在蛮族的巨汉眼中,大王子根本没有变化,还不到族人的大腿,仍然是三寸丁一枚。不过任何一个蛮人都不敢小看他,别看大王子平时一副懒散和气的模样,可是一身蛮力恐怕已不在一般族人之下,这一拳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大王子还掌握雷电的力量,能将成年族人直接电晕。
其实落星的智慧相比力量,更值得人们的尊重与爱戴,森林种大多智力低下,这里从来不缺勇猛的战士,可是运筹帷帐的智者几乎绝迹,生活在连脑子里都长着肌肉的蛮人当中,落星毫无疑问是一枝独秀的存在。这些日子着实替部落办了不少事,蛮人的生活水平得以大大提高。
这一日,落星正在他的小院菜园里,专心致志的给新种下的小果树松土浇水。
院子外传来一阵嘈杂,几个彪悍的蛮族勇士推开门,风风火火的跑过院子,领头的是一位魁梧的光头蛮汉,正高声呐喊,“大王子,您要的种子,俺都给找齐了。”
落星闻言心中一喜,连忙迎上去,“苍鹰,是真的?快给我看看。”
苍鹰将递来一小袋种子,落星抓起一把闻了闻,有股呛鼻的辣味,“这回真没搞错,这就是火焰椒的种子。太好了,先把晒一遍,然后放进我的仓库里。等天转凉以后在种下,收成以后分你们一份。”
苍鹰大喜道:“谢谢大王子。”
难怪他会怎么高兴,这火焰椒是一种极辣的辣椒,非常对蛮人的胃口,不过养殖十分不易,蛮族从来没有种植成功的前例,所以偶尔采摘到野生火焰椒在部落里一直是抢手货。
落星问道:“方圆百里内的火焰椒基本上被族人摘光了,你们又是在哪里找到的种子?”
苍鹰哈哈一笑,“大王子,说来话长了。为了找到它,俺和弟兄们找了几十多里,终于在一座山崖下找到火焰椒。当时附近还有两头成年的铁背地龙,俺和兄弟费了不小力气才把地龙干掉,俺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那两头铁北地龙在睡觉,我和几个弟兄……”
名叫苍鹰的年轻蛮人,体格特别魁梧强壮,特点是一个大光头,仿佛铜水浇铸而成,非常的光亮,以至于每次打猎都需要抹上一些涂料,掩盖灯泡一样的脑门,免得还没接近猎物就被警觉了。
蛮王共亲点二十个人作落星的铁身护卫,个个都是精锐蛮族勇士,落星都没把握能打赢其中最弱的一个,其中苍鹰的实力最强,成为护卫队队长。
这倒不是落星需要保护,只因他的食量实在太大,小小的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洞。二十个精英蛮人,名义上是落星的护卫,其实是个人的打猎团,五人一轮,轮流进森林打猎,每天都获取大量的食物,这才维持落星的食物供应。
落星听苍鹰把过程说完,目光落在院子外几个蛮人身上,“对了,你们这两头地龙打算怎么处置。”
真不愧是精锐蛮族勇士,五人杀死两只强大的成年地龙,其中没有一人负伤。屋外的四个蛮人,更是两人扛着一只重数千斤的巨大地龙尸体,看上去步伐轻松,似乎没有一点吃力的样子。
其中一个蛮人连忙说道:“这地龙当然是孝敬您的,马上就给你运到仓库里去,俺们可不准备私分。”
落星嘿嘿一笑,“你们倒是挺会做人,那我可就多谢了。今晚把其他兄弟叫上,带上好酒,我请你们好好吃一顿!”
“哈哈,谢谢大王子!”
大王子种植不少升起植物,能够生产处各种各样的调料,任何食物只要一经大王子的手,必定能变成天下难得的美味。落星说出这话以后,包括苍鹰在内几个蛮人同时欢呼起来,可见光凭这一手厨艺,落星就足够笼络住这批头脑简单的家伙。
“快点,快点,动作麻利点,小心别踩坏菜园了。”
蛮人将庞大的地龙运到小院角落处一座不久前加建的仓库里。
落星则来到的个人专用的大厨房,七个火灶上摆着七张粗糙的大铁锅,熊熊火焰将国内的东西烧得阵阵沸腾,落星拉动几下自制的排烟扇,等空气中刺鼻烟雾消散不少,他才走到角落抱起一堆木柴给火灶添柴,然后从桌上暴起一大堆瓶瓶罐罐,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抓起各种调制的作料粉末加入大锅中。
做完这些事以后,落星在门口找张板凳坐下,晒了一会儿太阳,随后从随身携带的大口袋里摸出一大块干肉,大口大口的往嘴里送去,看上去十分惬意。
这一世对他而言,吃东西的过程无疑是最大的享受了。
细细咀嚼着香喷喷的干肉,背靠土墙,仰头望天,一阵风过树林的脆响传至耳边。此刻的落星,除了食欲以外,可谓是无欲无求,真是无忧无虑,日子轻松无比。
渐渐的,锅中散发的肉香越来越浓,水分也越煮越少,熄掉火,翻出一堆陶罐,开始将锅中煮的金黄的肉块倒入其中,这锅都是蛮人煮饭用的,各个奇大无比,七个铁锅足足装满二十八只大陶罐。
苍鹰带着手下十九个护卫来到院里,听从落星的吩咐,跑到仓库里剁上半只地龙,切成五块,升起火,将地龙肉抹上一层油,接着在篝火上翻烤,不停有油滴落入火种,嘶嘶作响,香气四溢。
落星随意的坐着,手提一坛苍鹰献上的兽血酒,大声喊道:“大家别客气,喝酒,吃肉!”
“不愧是大王子,够爽快!”
“哈哈哈……”
二十个勇士畅怀的大笑起来,迫不及待的把眼前的陶罐打开,这里面落星亲手制作的煮肉。一股无比诱人的香气迎面而上,火光下整齐的肉片成金黄色,浸泡在被熬的十分浓稠汤汁里,显得格外的诱人。
蛮人激动的捞起一小块放进嘴里,品尝半天又回味半天,吸了吸手指上浓稠的汤汁,大声叫好。
“大王子,真神了。这是猪猡兽肉吗,俺还是头一回吃到这么美味的猪猡兽肉!”
“对呀,对呀,真他娘太好吃了!”
落星嘿嘿一笑,“这些肉熬了一天,加了十几种秘制调料,味道当然不差!”
苍鹰憨憨一笑,舔着手指道:“俺们跟着大王子真是有享福啊,这种美味可不是每一个族人能尝到的。”
落星朗爽一招手,“这算什么,你们以后一直跟着我,我包你们吃香喝辣!”
“俺们一定追随大王子!”
“哈哈哈……”落星看着这一群战斗力极强,凶悍又忠心的手下心情大爽,随即又想到什么,开口说道:“苍鹰,这还有一点煮肉,等会儿你给蛮王送一罐去。”歪着头想了想,“对了,还有迅雷、大勇士怒熊,可别偷吃了。”
苍鹰灌了一口烈酒,拍了拍胸脯,“放心吧,包在俺身上。”
蛮族的生活如此,虽然充满野蛮和原始的气息,可是落星却没有厌恶的感觉,因为在这个地方,永远没有各种各样的明争暗斗。蛮人或许野蛮粗鲁,可是永远团结,从来不会勾心斗角。
………【第七章 治病】………
第二天一早,睡醒的落星觉得头有点晕呼,大概是昨夜酒喝的太多。他起床以后,前往部落的果林方向,准备摘点新鲜的酸果来清清脑子。
地狱之歌的果林里种植着几种浆果,由于种植技术并不高,果林产量不理想,加上族人众多,新鲜的果子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情况。落星来到果林以后,只看到一片光秃秃的大树,几乎没有半个果子的影子,感到十分失望。
落星找到负责守护果林的蛮人问道:“喂,这是怎么回事?前天林子里还有不少果子,今天怎么就全秃了?”
蛮人守卫连忙回答道:“大王子,咱部落的武器不够用,请南边的矮子(矮人族)帮忙打造。可那帮狗养的崽子刁的很,说啥不缺食物也不缺酒,偏偏就要新鲜的果子来交换。没有办法啦,大王下令把果子摘掉,送到那些矮子手里。您也知道,部落本来就没有多少果子,这一搞根本就没有剩下的。”
落星摇了摇头,看着长势参差不齐,杂草藤蔓横生的果林,蛮族只知道把发现的果树转移过来,却从来不知如何护养,看来有必要给他们上一课。
回去的路上,想着果林的事情,一边打着哈欠,一副没吃饱饭又没睡好的模样。
“大王子!”
一个憨厚的声音从声后响起,壮的像小牛般的迅雷走上来。
落星还是老样子,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阿雷,今天没去训练?昨天送你的东西收到没有?”
迅雷咧嘴一笑,点了点头,“收到了,收到了。落星大王子,您可真了不起,居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美味,俺老爹都对您赞不绝口呢!”
落星眼睛微微一眯,目光在迅雷身上来回打量。
迅雷愣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疑惑的问道:“咋了,俺有什么变化吗?”
落星打了个哈哈,“变化倒是没有,这两天是不是去过树林?”
迅雷点头道:“对呀,我昨天和十几个族人到北边打猎了。”
落星伸出并不粗壮的小手,拽住迅雷粗壮的胳膊,掀开他的兽皮衣袖,发现一层又粗又黑的汗毛下,皮肤出现一大片溃烂,眉头不由的微微皱起。
迅雷见他盯着自己胳膊上的伤口看,连忙解释道:“哦,这是昨天被豹子抓伤的,可不知咋地痒的厉害,痒的俺昨天晚上一夜没睡好。这不,皮都被抓烂了。”
落星询问道:“除了胳膊,其他地方有没有怪痒?”
迅雷:“听你这么一说,今早起床以后,俺的脖子和后背也有点痒。大王子,放心吧,一点小毛病要不了事的。”
落星瞄了阿雷的脖子一眼,果然在哪里出现许许多多白色的细白小脓包,“这可不是豹子造成的。阿雷,看来你生病了,是森林里俗称的‘疯痒病’。这种怪痒很快会传遍你全身,并且会越来越痒。到时,你准得把自己的皮给挠掉一层!”
疯痒病是南蛮流行极广的一种病,非常容易大范围传染,起初表现并不明显,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全身上下都会布满细小的白色脓疱,随即会产生溃烂,容易引起感染而导致死亡。最可怕的疯痒病所造成的奇痒,这种奇痒开始只在皮肤上,过一段时间便深入肌肉,最后往往深入骨头,使人痛不欲生。
“啊,疯痒病!”迅雷显然听说过这可怕的病,脸色顿时变得难看,“大王子,俺得赶紧回家,拿火把痒的地方全部烧一遍。”说着,转头就要走。
落星一把将小牛般的迅雷抓住,“别急,把昨天和你一起去打猎的兄弟全都叫过来,他们说不定也被感染了,我来给你们一起治病。”
迅雷有些诧异,“你能治疯痒病?”
疯痒病一旦染上极难治愈,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火烧身体,如此一来要承受巨大痛苦,往往还难以根治,六成以上不出三月就会重新复发。
落星微笑的点了点头,“你不相信我么?放心吧,区区小病,这包在我身上。”
迅雷连连点头,当即去找昨天一起去打猎的几个族人。
落星交待苍鹰一伙儿去收集材料,片刻之后就采来四五种稀奇古怪的植物根茎,落星用石头将其磨碎挤出汁液装好。
迅雷和数个高大的族人火急火燎的跑来,落星稍加检查就发现,这些人都或多或少染上一些疯痒病。这种病是一种极为细小的寄生虫所引起,类似的寄生虫在原始森林中十分常见。落星所准备好的植
物汁液可不简单,这是从数种能分泌强烈杀虫物质的植物中碾取而来,经过混合后对身体伤害不大,可是能轻易杀死这些顽固的寄生虫。
落星将陶罐递给迅雷,交代道:“你们把这个倒入水缸里,然后再洗一个澡,保证你们会没事。”
迅雷大喜道:“谢谢大王子,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