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就留着吧,你在哪里找来的?要是在年氏牌楼的话,估计现在地上还能找着俩,一共一小串呢,都送你了。”
可是连锦的表情不但没轻松下来,反倒是更紧张了。
“这种东西你会随便给人?你到底是什么人,这颗珠子本身是一串手钏,一共十四颗,我找到的时候有好几颗已经碎成齑粉,所剩只有这一枚完整的。你到底是做什么的?这手钏是哪里来的?”
原来连锦纠结的是这回事……康小乔放下了心,松了口气往床边一坐,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位
“这不是什么宝物,在我老家遍地都是,四五岁的小孩拿这个当玩具,五毛钱一个,批发更便宜。我这个是当初参加有奖促销时候抽奖送的。一时没找到扔哪,没想到居然带过来了。送你了。”
连锦冷冷一笑
“你知不知道这东西价值连城?你老家建安城,那处连天苦寒,战祸不断,怎么会有这种宝物?你实话说来,我不会告诉旁人。但你若有隐瞒,他日胭脂楼上下所有姑娘都要给你陪葬。”
——还挺有江湖气的……
看着连锦冷若冰霜的模样,康小乔心里忽然漏了一拍。
连锦今日是一身水蓝色的襦裙,此时还不是开门迎客的时候,故而未施粉黛,不戴首饰,一头光可鉴人的长发随随便便的用一支银钗绾起,零星有些散落下来。好一副洞房花烛朝慵起的随性模样。
可此时连锦脸上却不是笑着的,而是冷冰冰的怒气,带着些许恐吓和紧张。
这个模样真是好看极了,比她盛装打扮,迎接宰相公子的时候还要好看许多。
看着康小乔半晌不语,连锦有些下不来台。但仍佯装冷漠的看着她。
——真好看阿……
一瞬间康小乔觉得,即使自己是个女人,也忍不住想要把这个人带回家去。别的不做,专门天天惹她生气,就为了看她怒气冲冲横眉冷对的样子。
就只这么半盏茶的光景,康小乔忽然发现了自己基因里所潜藏着的百合基因。
——不行不行,再这么看下去就要弯了。
“我说的是实话,这个东西叫玻璃,在我老家人人都玩过,五毛一个。你要是喜欢,你就拿去。我老家不是建安,告诉你了你也没听过。你要是实在想要知道,那我就告诉你,我是海外仙山流落出的传人。跟仇家斗法的时候被从天上打下来,落在了长安,现在法力尽失,回不去了。”
大概是最近一段时间康小乔的表现的确够让人费解,于是连锦将信将疑的放下了手,坐在康小乔身边不说话,有些防备的看着小乔。
“真的?”
“就算我说的是假的,现在你不是也信了?你别担心,我已经和瑜老板说过了,只不过这种话说起来有些惊世骇俗,于是瑜老板帮我指了条路,让我说我是建安人士,不过是掩人耳目。”
连锦想了想,咬了咬嘴唇,然后把玻璃球塞进了康小乔的手里说
“既然这个东西是你的,那我就还给你。我不缺钱,不要你的东西。”
连锦脸上的寒冰褪去后,那种让康小乔神魂颠倒的气场也不见了。康小乔很随意的把这颗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廉价玻璃球在自己的两只手里丢来丢去,直到她看见连锦脸上那十分紧张的表情的时候,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玩意儿我老家真的是要多少有多少,送给你留个纪念好了,反正也不值几个钱。”
康小乔这句话一说,连锦的表情才变了变,又在藏在枕头里的那个夹层中摸了半天,拿出了另外的几颗。
“在你老家不值钱而已,你想想,在长安,这个东西能卖多少钱?”
康小乔初来乍到,还不了解唐朝的物价水平。搔了搔头说不出来,摇了摇头不太有把握的说:
“呃……二百五十两?”
连锦笑了:“五百两也不够。”
……就这么个破玩意儿?
康小乔忽然后悔之前自己一直那么果决的要把这颗玻璃球送给连锦了。
眼看着康小乔瞠目结舌,连锦的脸上又绽放出了熟悉的笑容。有些幸灾乐祸,也有些释然的拉过了康小乔的手,让她摊开手心,然后松开另一只握成了拳头的手。
康小乔以为自己会接到一大把玻璃球的碎片,却没想到竟然是完完整整的几颗。
她仔细的数了数,算上最开始的那颗,一共居然有九颗之多。
“还有这么多没碎啊……地摊货真是了不起……”
“你不是一直想赎身,离开胭脂楼吗?有了这个就够了吧。不过我劝你,最好不要让太多人知道你这里有这种宝物。毕竟……匹夫怀璧尚有杀头大祸,何况你一介女流,身上有如此重宝。”
康小乔点了点头,明白了连锦一番苦心的她现在十分感动。
拾金不昧的人早就已经几乎绝种了,尤其是在面对这种没人要又价值连城的宝物的时候。其实只要连锦愿意,康小乔根本没有机会再见到这几颗破玻璃球。更何况她已经答应了把这个玻璃球送给连锦,连锦不但再三拒绝,还乖乖的把剩下的八颗也拿出来还给了自己。
这种又漂亮又谨慎,又聪明又诚实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康小乔对连锦的好感顿时又多了几分。
冲动之下她一伸手,拿出其中四颗放在连锦的手心里说
“连锦姐姐,一共就九颗,这四颗我送给你,你就也可以赎身,离开胭脂楼了。”
连锦却又把玻璃球还给了康小乔,然后摇了摇头
“我说了,我不要你的东西。”
乖乖,真的有人连送上门的钱也不要?
康小乔盯着那几个破玻璃球,浑身舒畅,那个感觉简直……简直感觉自己萌萌哒
钱!这就是钱!一个破玻璃球就等于至少五百两!这就是天价玻璃球!五百两!十好几万人民币!九个!四千两!多么伟大的数字!
——他妈的,穿越人士就是有金手指,一眨眼的功夫,老娘就变成万元户了!
连锦的形象在康小乔的心里顿时成了托塔李天王:一只手里拖着九颗珠子,六十几万,小一点的城市能买一个商品房了!
二十一世纪产生的习惯性疾病还残存在康小乔身上,那就是她对置业的无限狂热,条件反射的看到大数目的钱就会想到房子,想到买地,想到三环和陆家嘴的房价,想到大别墅和小产权。
“你要是想赎身……就卖掉其中一颗吧。”
康小乔也在盘算,这四千两银子,自己要怎么处理才能够妥妥当当。她已经意识到了现代商业能够在古代谋求到多少福利。而且几天以来小心翼翼的经营下来,她发现这里的历史似乎与她的所作所为无关,至少,她在胭脂楼所开发出的一系列‘胭脂楼服务条例’并没有导致她本人产生任何变化,没有变淡,没有透明,更没有消失。
赎身是必须的,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最起码,康小乔要先给这枚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找个合适的卖家,拿到银票以后再去找个合适的地方做落脚点,有个遮风挡雨的家,甚至还得找一两个丫鬟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等一切安排就绪以后,最后一步才是想办法跟施则瑜讨论赎身的问题。
要说离开胭脂楼的话,康小乔希望自己能够至少给楼里的几个小丫头赎身,做自己身边的人,好过以后长大了留在胭脂楼里做按摩女。
她没有任何照顾自己的能力,在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如果不想两眼一抹黑的走一步算一步,康小乔必须要迅速掌握全部的生活技能。包括最基本的认字和写字,人情世故与大唐律法,车马物价和饮食习惯,日常生活和大致地理,政治环境与历史氛围等等等等。
刚刚穿越来的时候,连皂角都不会用的康小乔觉得自己像个刚从神农架出来的野人。
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自己能够尽量知道自己生存在公元多少年。
——万一哪天老娘不小心救了一个英俊潇洒的军官……悉心照料日久生情以后……他说他叫赵匡胤呢……
呸。
至少从历史画像上来看,赵匡胤根本不帅。
其实有一件事康小乔一直隐隐约约的有些担心,据施则瑜所说,这个世界已经发生过了她意识里的所有大型历史事件,例如玄武门之变,武则天登基,杨贵妃与唐明皇,安史之乱等等,但现在的长安一片歌舞升平,根本不像是曾经经历过大规模的叛乱,也不像晚唐时期民不聊生,风雨飘摇的样子。
唐朝晚期确实是有过一段时间的回光返照,可现在的长安看起来繁荣昌盛,全没有气数将尽的感觉。
……该不会哪里有问题吧……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要真的是回光返照的话,我可要赶快问问陈桥在哪里,赶紧去找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投资啊……
第八章
不得不承认,施则瑜在收买人心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至少当康小乔无缘无故的跟她请假的时候,施则瑜连问都没问就答应了。
一个合格的管理层人员应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谨慎的行为作风,施则瑜作为长安黄色产业第一人,也算是合格的了。她很清楚自己不需要担心康小乔会跳槽,换句话说,如果康小乔愿意,对今天的她来说,二百五十两银子并不难赚。如果康小乔真的要走,她根本没任何筹码留下她。
唯一的优点就是胭脂楼是康小乔穿越以来的第一个落脚点,在这里,康小乔不但获取了最初级的人际关系网,也获取了在这个时间生活下去的最基本的技能。施则瑜相信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也相信凭着自己与康小乔生母酷似的面容,康小乔肯定不会轻易离开。
所以只需要不强求,顺其自然,康小乔自然不会走。
由于有连锦的帮助,康小乔很快就找到了买家,这颗‘夜明珠’在唐朝确实是稀世奇珍,以唐朝的切割打磨抛光的技术,即使是白水晶也不可能打磨出康小乔手中这颗‘夜明珠’的亮度与透明度,物以稀为贵,所以不论是什么人,只要见过,自然就会知道这颗‘夜明珠’的价值。
现代的圈钱之道康小乔也略懂皮毛,她自然不会再愚蠢的说这是来自天界的宝物,相反,她决定给这颗‘货真价实’的‘夜明珠’编造一个天花乱坠的来历。
于是……这几天来,康小乔的应酬就很多了。
例如——
“王将军,这枚夜明珠的来历可是十分不凡,是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要不是前几日与人在胭脂楼赌钱输得太惨,我也不会甘心把传家之宝卖出去的。”
被称作王将军的男人穿着打扮都很光鲜,一看就是出手阔绰之人。而康小乔今天的打扮也颇为不凡,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要想把自己的商品卖个好价钱,卖家本身也不能太过寒酸。所以,现在的康小乔身上穿着一件青蓝色的锦袍,黑发挽起,戴上一个精致的袱头,用巾子撑起,看上去像是个养尊处优的贵公子。
为了行走方便,康小乔今天穿了男装。她本来个子就比古人的平均值高一些,要是一身女装再拿着这枚‘夜明珠’出去跟人交易,实在有些特征太过明显。相反,若是扮成公子,便只是俊俏些,只需用纱遮面,便不会太过招摇。
今天她算是体验到了一次女扮男装的乐趣,说实在的,想不被人认出来,真的不难。尽管大唐一度女穿男服盛行,但据连锦说,如今已经很少了。
康小乔的五官本就不是像连锦那样媚气,扮起男装并没有十分女气。加上她个子高,现代所习惯的走路方式并不是小碎步,于是她的步伐看上去也不大像是大唐淑女,且那年代每个男人都与女人一样蓄发,大家都早已习惯了男女在服装打扮上的巨大差异,潜意识中都认为只需看见男装,那便等于男人。
所以,刚到弱冠之年,讲话声音还不曾变得十分阳刚的乔公子就这么上路了。
“……这枚宝珠还有来历?”
“不但有,而且还是个相当大的来头。遥想当年,秦王嬴政一统天下,四海归一。那是何等的霸气威武……相传他曾想千秋万代,故而派了五百童男童女,由方士徐福带领去东海仙山求长生不死之药,可是天不遂人愿,即使是真龙天子也无能为力,徐福一行人竟然在东海失踪了。无奈下秦王决定大兴土木,为自己修一座千年万年的墓穴,要用金砂为山,水银为河,明珠宝石镶成穹幕日月繁星,水晶琉璃铺成黄泉康庄大道,他还派人按照自己的亲兵侍卫的模样,打造出了一套精致的等比例手办……”
“等比例手办?”
“呃,就是一支与真人大小相同的精兵陶俑。”
“这些我都听说过,然后呢?”
“然后据说,秦王殿下为了让自己的宫殿长明如昼,他甚至还派人杀了一只洪荒凶兽,九幽冥蛇烛九阴,用它熬成的油膏做灯油,万年不灭。”
“竟然还有这种事……那又跟你的夜明珠,有什么关系呢?”
康小乔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自己改良过的茶水,说真的,唐朝原滋原味的茶水与现代有很大的差别,口味还是挺重的,喝一口康小乔就能吐一宿。胭脂楼里的茶水不加有异味的东西,她还算能够忍受,可要是在外面的茶楼,那一碗茶真是能吃的康小乔生不如死。
她慢条斯理的吹凉了看起来很怪异的茶水,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恬不知耻的说:
“我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就是当年为秦王殿下屠杀烛九阴的大将军。至于这枚夜明珠,就是烛九阴的眼睛!”
“难道你是蒙毅蒙恬将军的后裔?!”
“嘘……谨言慎行。”
王将军对康小乔肃然起敬,看那枚玻璃球的眼神也变得更狂热了起来。
虽然只不过是曾经摆过地摊,但康小乔到底也算得上是做过生意的人了。看王将军的神情,她就知道这单买卖大概是成了,只剩下开价这个环节了。
“那么,王将军,这枚夜明珠,您意下如何?”
“稀世珍宝,不可估量!”
——白痴,还没商量价钱就乱夸,被宰的都是你这种肥羊。今天不狠狠的宰你一刀,我以后拿什么在长安城立足。
“那么不知道王将军愿为这枚夜明珠……定下一个什么身价?”
“我愿出三百两!”
康小乔虽然早就知道这玩意儿能卖出个好价钱,但第一次出价就是整整三百两,还是让她心跳加快了。
——三百两!三百!!就算是十六两一斤,三百两也有十好几斤!那么多斤银子买一个玻璃球,眼睛渣都不带眨的!简直是在碾压别人的神经!万恶的封建主义和官僚制度啊!养出了多少富得流油的人啊!这种笨蛋不宰,我还姓康吗?我姓楚吧!
虽然心里早就已经惊涛骇浪,但康小乔还是强迫自己淡定的摇了摇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