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不过美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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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不过美人关-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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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内外极安静,屋内东瓶西镜、文房四宝,还有暗红色的帘幕、金色的流苏,气度华美又不失雅致。
  檀木书案后坐着一袭玄色长袍的洛刑天,正神情专注地看手中的卷宗,偶尔会手握成拳抵在嘴边咳嗽几声。
  站在门口的颜歌,望着他有些憔悴,一点也不柔和的脸部线条发楞。
  他是个硬朗刚毅似军人的男子,谁能想到,他这样铁血坚毅的人,待她却从来都是体贴、真挚、爱怜、温情的……过往点滴教她不禁眼圈一红。
  正伏案办公的男人突然心念一动,抬起头,一眼看到门扉半掩处,露出半哉白色裘氅。
  “谁在外面?”他沉声询问,并未发火。
  书房外一向有侍卫把守,不允许外人接近,想必一定是府里人,才会被允许靠近。
  “是我。”娇柔的噪音弱弱地传来,令那张冷面瞬间柔和起来。
  时间好似静止了一般,有那么一霎,心脏也仿佛停止了跳动,洛刑天以为自己在作梦。
  此时正值冬末,晌午将至,天空澄净,阳光温暖,她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着一身雪白狐裘,水色长裙,隐约可见脚上一对精致的凤头鞋,显得她既艳又清雅,柔软如云的秀发梳成髻,插着一支极简单的碧玉钗,屋外的树荫枝叶的重影映射在她带孕的身子上,令她更加美丽娇弱。
  “你来了。”笑容染上俊颜,洛刑天一瞬也不瞬地注视着正拘谨地站在门口的她,就像是等了她一生一世。
  “我来了。”她轻声说。
  泪水急速涌上眼眶,颜歌从来不知道,在他面前,自己竟然这样爱哭。
  被她簌簌而落的泪水瞬间惊醒,洛刑天起身大步朝她走去,紧紧地将她揽进强健的胸膛中,啄吻着她的眉心。
  她依偎在他的臂弯里,搁在他肩上两只紧攥成拳的小手微微地发抖,最后终于承受不住食心般的相思之苦,崩溃地张开小手,紧紧楸着他的衣襟,在他怀中呜咽出声。
  “真的是你吗?我还以为……以为……”额头抵着她的发顶,他的思绪沉浸在无边无际的惊喜之中,简直说不出话来。
  他以为她不会来,以为自己要等她更多更多的时间。
  将怀了身孕的她留在庄园,他怎会放心?于是每晚忙完事务,他总会从大都策马狂奔到封地,看着她,亲亲她,在天明之前再赶回大都。
  那张苍白的小脸在睡梦中总是不安的,似是被什么恶梦缠着一般,不停地说着呓语,让他心里实在是不好受,直到那梦中的一声“小千”,令他落荒而…心灰意冷地皇辖大都后就病倒了。
  可是现在她来了!带着腹中的孩儿,无须她再说什么,她的心意,他亦明白了。
  窗外鸟啭虫鸣,风在树梢轻拍,一对有情人相依相偎,站在屋外的一众仆人相视而笑,谁都不忍去打扰。
  怀胎十月,颜歌顺利地产下了一对双生子,洛刑天为他们取名为洛长风、洛长河。
  在她生产后的一个月,府中来了一对从骊京远道而来的贵害,那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在看到她时忍不住泪如雨下,扑入她怀中,与她抱头痛哭。
  “蕊儿……蕊儿?”
  “是我,姐姐……”
  初蕊,她唯一的妹妹,显然过得很好,那陪着她前来的英俊夫婿,在望着心爱妻子时,满眼都是爱意。
  柳下笙歌庭院,花间姐妹秋千,记得小楼当日事,同向红窗夜月前……
  在得知家族血海深仇得报,她想自己再也没有任何遗慨了。
  在乌托,很少人能有幸见到那位洛家的主母,可是见过她的人都会衷心地叹一句,好一个美人儿,她的体态十分婀娜,容貌秀美,精致小脸上不施粉黛,仍然肤色雪白,肌骨莹润,更显得一张菱唇不点而艳,色若樱粉,当她笑着的时候,仿佛满山遍野的鲜花正缓缓绽放开来。
  乌黑的秀发绾成已婚妇人的样式,簪着一支宝石簪子,几缕长长的发丝垂落至肩头,凭添了几分柔美,水色的衣衫裙角都绣着细碎的花办,除此之外,全身上下便再没有多余的首饰装扮。
  就算成亲已有七年,洛刑天发现自己一日比一日更爱看着自己的妻子,只要看到她,前一秒大发雷霆的他,也会被转移视线。
  就像现在这样。
  “相公,你不要生气了。”颜歌拉着丈夫的手,小声地替儿子们求情。
  方才,出门几日的洛刑天刚踏进府里,就听说自己的两个儿子干的好事。
  趁着教书的老先生打瞌睡,他们竟用墨汁将老先生画了张大花脸,这还没完,又将老先生的一把花白长胡子编成了数根小瓣子,这不,老先生气呼呼地拆了大半天都没拆完。
  洛家的小爷们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他们的老子,一听说洛大当家在黄昏时分要回来了,赶紧去跪在娘亲面前,痛心疾首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赶在洛刑天踏进内室的前一秒,在娘亲的带领下去向老先生道了歉。
  “相公,他们再不敢了,就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吧?”温柔的娘亲还在替他们求情,洛长风和洛长河则耷拉着小脑袋,跪得端端正正,两张一模一样的小脸不知在哪儿弄了一脸的黑汁,看着像两只小花猫。
  用过晚膳,喝过妻子端来的香茗,消了气的洛刑天才开始发号司令,“我带回的礼物你们没份儿,另外每人去抄一百遍三字经。”
  “遵命,父亲。”两个小家伙领命,规规矩矩的向父母告退完,便一下子蹦起来,一溜烟朝外跑。
  “慢点儿,当心摔着。”颜歌不放心,正要跟出去,却被一双铁臂从身后圈住了纤腰。
  “去哪儿?”男人低沉炙热的噪音在耳畔传来。
  “我去看看他们。”被他紧紧抱在坚硬宽阔的胸膛里,颜歌讶然的抬头看他,下一秒,便被转过身捧高了小脸,灼热的唇压下,牢牢捕捉住甜蜜樱唇,将她花办似的柔软小嘴全数吞掉。
  “唔……”她如受蛊惑般一动也不动,在他的怀里依偎着,乖巧地回应着他的吻。
  长舌悍然在芬芳的唇齿间翻搅,不停吮着细软的舌儿,甜蜜的吻,教人久久无法回神,直到颜歌全身虚软,膝盖发软到几乎要支援不住,他才放开她,托着她的腰臀,将她抱到榻上。
  他怜爱地啄着她被吻得嫣红的唇办,霸道地说:“你现在该看的是我。”
  颜歌红着脸,贝齿轻咬,盈着薄薄水雾的美眸充满爱意地瞧着他。
  仅几天不见,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想她,想要她。
  这一夜,主屋的卧室内春情荡漾,缱绻旖旎,偶有让人脸红心跳的低语轻喘,断断续续地溢出窗棂……
  直到烛火燃尽,纱窗外初露曙光,房内的喘息和申吟才渐渐停歇,颜歌秀目闭阖着,趴睡在洛刑天怀中,人虽已倦极,小嘴却仍一开一合,不忘念叨着。
  “相公,你别生河儿和风儿的气,他们已经知道错了。”
  “相公,我想我妹妹了,你陪我去看看他们好吗?”
  “相公,我给你做了双新鞋,你记得试试看合不合脚。”
  她每说一句,洛刑天便答应一声,缠绵吻着她嫣红的脸蛋,指尖轻抚着她柔软渭顺的长发,眼角、嘴角满是柔情笑意。
  这就是他的小娘子,无论他是巴丘上落魄逃难,奄奄一息的无名小卒,还是乌托洛家的当家人,她只当他是自己的丈夫,相夫教子、起居饮食、衣衫鞋履,绝不假手于人,要将满心的爱意精心地缝制在这一针一线,一言一行里。
  人人都道他洛刑天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爱妻爱到如珍似宝。
  他们错了。
  当他再次遇到她,压根就没想过要错过她。
  如珍似宝算什么?在他心中,他的小妻子是真正的珍宝。
  他庆幸在茫茫人海中能够重新遇见她。
  番外篇
  我是晏小千。
  我是内宫中红极一时的总管太监卓东来最宠爱的男人,人人都唤我“千郎”。
  自十六岁起,短短三年,我就被卓东来在身上总共扎了七十一处,一身锦绣,文图并茂,被一千酸文人称作什么“一身锦片也似文字”。
  简直是扯淡,敢情不是他们受痛、受罪……受辱!
  我厌恶整个卓府,每个人,每样东西,在我眼里都是扭曲的、罪恶的、无耻的,怕是只有府门口那对儿石狮子是干净的吧。
  不,还有她,颜歌。
  我永远记得那张妍巧恬静的小脸,偶然绽放的笑吝里依稀有着微生的温暖和善意。
  十三岁时,我还是个小叫化,为了一个馒头在路边被人追打如落水狗,被她看见了,于心不忍地央求老管家收留了我。
  我成了工部左侍郎景大人家的小厮,她是我的二小姐。
  虽然主仆有别,但她从未轻视过我,甚至在初学针线之时,在我的央求和盼望下,还笨手笨脚地为我绣了一只锦囊。
  “这个有点儿丑,等我跟娘亲多学些日子,再绣个新的给你。”她捧看那只绣看燕子和我的名字的锦囊,十分不好意思的说。
  我却欢喜到快要死去。
  善良美好的她,是我生命中最宝贵的一个梦,可是没两年,景家因修皇陵大祸临头,九族被诛,她被没入宫中为奴,我则被抄家的大太监卓东来看上。
  卓东来是个心理变态的怪物,可若是要在怪物身边活下去,唯有忍耐。
  后来,我成了卓府最得宠的男人,而颜歌,则成了卓府里最受宠的女人,是卓东来宁愿冒着风险得罪戚家,也要愉梁换柱弄出宫的“菜户”。
  是的,是我告诉卓怪物小颜歌的存在,在卓府,她兴许能活下去,但在宫中只有死路一条。
  颜歌的姐姐朝云小姐就被那只看不见的黑手害死了,我绝对不能让颜歌重蹈覆辙。
  颜歌顺利地被“借尸还魂”到了卓府,卓东来倒是没有太早对小颜歌儿下毒手,只在她肩背处刺了一簇清艳生动的粉色桃花。
  不是他生了怜悯之心,一是因为颜歌还小,二是因为折磨我更让他高兴,所以,我得在卓怪物对我失去兴趣之前,将颜歌带走。
  卓东来只怕死也想不到,他最宠爱的男人有一天会用鸠毒毒死他,再带着他最宠爱的女人逃之夭夭,永远地脱离了他变态的掌控。
  每每想起,我都忍不住得意洋洋,万般愉悦,哪怕是在毒发前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我还是在开心地想那姓卓的怪物当日暴毙的惨状。
  我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可是颜歌怎么办?我不能任她在巴丘这个鬼地方自生自灭,问题是若想摆脱戚家的追杀,她只能待在巴丘,直到他们失势的那一天。
  直到那天,她在门外救了个男人回来。
  那个异族男人,曾出现在卓府,不是敌人,亦非友人,他与我不同,生下来便是天之骄子,全身有着倨傲和冷静,即便是他中了极厉害的毒,命悬一线,也未能折损他半分骄做。
  这样的男人,应该是有着担当的吧。
  我开始与他聊天,絮絮叨叨地说着,从颜歌幼时说起,一直说到眼下,一点一滴,事无巨细,我都反反覆覆地说与那人听,因为我实在是怕自己死后,我的小姐,与我一日夫妻都未做成的小娘子,会在这巴丘生存不下去。
  所以我得给她找个依靠,在我死之前。
  这个叫“洛刑天”的男人,显然是个不错的人选,虽然他伤得极重,但我知道,他不会死。
  可我会死,很快。
  “我就要死了。”我平静地说。
  他“嗯”了一声,淡淡地说:“早死早投胎,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别在吃这些苦。”
  我被呛了一下,“你别忘了答应我的话。”
  他又哼一声,算是默认。
  “她是……好女孩儿,要待她……好一些……”我气若游丝地说出最后一个请求。
  “还真会操心。”他不耐烦地咳出两口鲜血,“我既应允了,往后如何待她,自是我的事。”
  他不是老实忠厚之人,野心勃勃,敢作敢当,手段亦会用,却不失为一诺干金的男子汉大丈夫……自是与我不同。
  我在担忧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终于心满意足地死去了。
  我的死让颜歌悲痛欲绝,她并不爱我,却愿意做我的娘子,还要和我一同下黄泉,真是个傻姑娘。
  洛刑天半死不活的躺在那里许久,颜歌醒来后,忘记了以前的事。
  她忘了我,忘了她的身世,忘了骊京的一切,甚至那个在宫中的牵挂,她唯一幸存的妹妹初蕊都从她的大脑中接除掉了。
  我凄凉地笑了笑,这下倒省事了。
  其实这些事忘了也好,卓东来、景家,都是会令她痛苦不堪的昔日往事。
  洛刑天很容易就让颜歌相信了自己是她的丈夫,渐渐地成了这个家的男主人,但因为伤重,更多的时候像家俱般,犹如摆设。
  可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他们在一起越来越融冶,他看她的神情越来越痴迷。连眼底都泛起了前所未有的温柔,如果不是因为伤重,恐怕早将可人儿一口吞下肚了吧!
  我放心不下,人虽已死,到底舍不得太快地走,灵魂日夜浮在半空中,看着他理所当然般接受颜歌的照料,看他在夜里盯看身边娇人儿熟睡的娇颜发楞,看他偷偷亲吻她,看颜歌对他从陌生到依赖,再看他们两情相悦。
  我羡慕、妒嫉,但是不恨。
  这是我要的最好的结果,洛刑天是个霸气的男人,既然爱上,就绝对不会让颜歌涉险,他会好好护她周全,而我,总算可以放心地离去了。
  我只盼,如果有来生,我仍要找到颜歌,三媒六聘、花红酒礼地娶她进门,让她真真正正成为我的妻,而不是像今生这般,有名无实。
  “那怎么成?”洛刑天站在我的坟前,眉眼一挑,一股霸气瞬间四射而出,再回首望向不远处的妻儿,唇角勾起一抹朗笑。
  他们年年清明和奠日都会来给我上坟,颜歌怀胎十月生下的一对双生子,长河、长风,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似足其父,他们将是沙漠中未来的枭雄。
  “别想我会将她让给你。”洛刑天回过头,无比郑重的说:“下辈子她若是跟了你,你却又让她受苦,我怎舍得?”
  啊!他要霸着我与他都爱若性命的那个女子,不止一生一世,也不止三生三世,而是生生世世,我与颜歌,大概只能算“命薄缘悭”吧。
  可是……只要她好,我心足矣。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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