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陆上时,与这人倒没什么交情,不过他师傅我倒认识,只是关系不怎么好,因为我那时一直不怎么看不起那些独自修炼的人,再加上,封魔大战时以各大门派为主,那些独自修炼的人虽然出力,但作用不大。
那个人道号元尊,刚好碰上他度劫,没想到他竟然以自身为引,利用度劫时的天雷,做为封魔大陈的能量来源。天劫的能量,那可是宇宙间最为暴烈的能量之一,就算是到了玄仙,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也不敢轻易用自己的肉身去抵挡天雷,只有到了仙帝,或者仙君的肉身才能与天雷相抗。”
说到这里,药王叹了口气道:“我当时自认为是在封魔大战时,所做的贡献是最多的了,因为在东海之上,那种全部是仙人以上的作战中,我的丹药救治了不少仙人。没想到还有比我更疯狂的人。”
………【第七十四章 线索】………
刑天听得两眼冒光道:“师傅,还有这样的人,竟然都已经度劫了,如果真按师傅所说,他能用自己的身体为引,将天雷的力量做为封魔大陈的能量来源,那么他度劫就该不会有危险。他真是个英雄啊。”
公孙书听到刑天当着自己的面,夸自己英雄,就算脸皮再厚,也微微热。
药王接着道:“不错,这就是我留在这里的原因,因为岛主说,无尊并没有死,在九道天雷过去之后,岛主曾经亲自去过一趟仙霞山,在落霞峰上仔细查看过,岛主说,元尊的灵魂并没有消散,某一天,还会再出现在大陆上。我就是在这里等他,等他再次出现。”
听了药王的话,公孙书与李焉对视一眼,这一切,已经出公孙书的理解范围了。
一个人的灵魂有没有消散,一般很难看出来,当然,对于一些对道有特殊领悟的例外,因为有道的存在,有些常人看不到的,悟得‘道‘的人,却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看到。
公孙书以前还在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灵魂重生一事,除了自己与李焉外,就不会再有人知道,没想到早已经有人知道了,只是暂时还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就是万年前的元尊。
想到这里,公孙书有点不敢去见李焉的爷爷,蓬莱仙岛的岛主了。他怕一见到岛主,自己就会被看穿。
李焉好似是明白公孙书想什么一样,拉着公孙书的手,轻轻的揉了揉,让公孙书放心。
公孙:“自己怕什么,不为是见见李焉的爷爷吗!难道他还会吃了自己不成,就算自己看出来又如何,自己早已经对李焉说过了,到时走一步,看一步就是了。何必要担心呢!”
公孙书顿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自己为了不被别人现自己并不是这具身体真正的灵魂,有时甚至不敢面对凌青,想通了之后,觉得也没什么,灵魂虽然不是,但肉身仍然是凌青所生,自己仍然是凌青的儿子。
刑天这时问道:“师傅,那岛主有没有说那个叫元尊的什么时候能够出来,师傅你去拜见他时,能不能将小天也带上。”
刑天说话时拉着药王的手臂,那样子,简直是个向大人撒娇的小孩,让公孙书看了一陈恶寒,自己当初怎么就认识了位这样朋友呢?
显然药王对刑天极为宠爱,笑着点头道:“没问题,我也该回峨眉山看看了,一万多年未回去,也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
听了药王的话,公孙书终于想起药王是谁了,不错!万年前药王就是他的道号,是峨眉派第一炼丹天才,只是后来失踪,大家都认为他已经被魔族的人杀了,没想到竟然出现在这里。
万年前,公孙书也曾数次听师傅提到过药王,师傅那向高傲的一个人,对药王的评价却特别高,封魔大战生之前,自己也曾经想过要去拜访药王,只是那时自己刚从山上下来,对外界的事不太了解,所以一直没去。、听着药王说要回峨眉山看看,公孙书突然想到,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回当年的山中去看看,毕竟有万年没回去了,不知道当初的洞府是否还在。是否被他人占去。
想到这里,易兵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弟子,万年前,师傅飞升时告诉自己,外出时如果碰到适合的人选,就收一个弟子,将本门功法传下去,如果实在没有,也不要勉强。
公孙的人,所以对师傅的吩咐记得特别清楚。万年前自己的确收了个徒弟,只是那徒弟并不怎么聪明,只是自己外出游玩时,恰巧在路上碰到一个小孩,然后带回山,教了一段时间,所教的东西也不多。
公孙书此时才觉得自己并没有尽到一个当师傅的责任,也没有尽到一个做弟子的责任。当然,如果万年前不是封魔大战来的那么迅,公孙书也许会到大陆上认真选个弟子。
公孙书当年所在修炼的山,离金山寺并不算远,所以公孙在万年前,金山寺只不过是个小门派,后来听说金山寺是六大门派之一时,才觉得吃惊。
不过现要想再多也没用,最重要的,是先找到刘玄,然后再回大陆,三年之期,现在虽然还只过去了几个月,但东海之大,而且还有魔族探子的随时出现,想找个人,并不容易。
公孙书又与药王聊了一阵,公孙书暂时并不想把自己是元尊的身份告诉药王,因为只要说出来,就会面对许多不必要的事,就比如向凌青等人解释。
到最后刑天好奇道:“公孙兄,你这次来东海之上可有要事要办?”
公孙:“我有一个师叔叫刘玄,在这东海之上十余年了,我这趟来,是寻找他的。”
药王眉头微皱道:“刘玄,这个名字好像听说过,哦!对了,那是一年前,我去外面采药,看到一个人被魔族的追杀,我顺便救了他,他好似就叫刘玄。”
在东海之上飞行了几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如今听到药王见过刘玄,公孙:“一年前药老是在哪里见到他?”
药老道:“在北方,具体位置,我也不记得了,当时我在采药,其它的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不过北方是魔族的聚集地,想必他也已经离开了吧!”
药王说的有理,不过公孙书还是愿意放弃这条线索,就算刘玄离开,或许会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总比在东海之上吓找要好。
公孙:“那药老记不记得那个小岛周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药王沉吟了会道:“那里的是个小岛群,有十来个小岛围在一块,每个岛之间相距不远,这种岛,在东海之上还是少见的。哦!从远处看去,那些岛就像只鸟。”
公孙书将药王的话记在脑中,现在,这可是说唯一的线索,要着这条线索寻找,也许很容易就能找到,当然,也可能这条线索没什么用,浪费大家的时间,因为这毕竟是一年前的事,一年过去,谁知道刘玄跑到哪里去了。
药王见公孙:“你们是为了魔族之事过来的吧!听说魔族大陆上很是疯狂,都已经渗入到好几个门派里面去了。”
公孙书想了想,觉得这件事没必要瞒着药王,既然药王如此说,肯定对大陆上的事,知道不少,道:“药老所言不错,初步估计,金山寺与华山派这两派中就有魔族人,金山寺最为多,整个金册寺,差不多被魔族把持了。”
药王点了点头道:“这事我也听蓬莱仙岛上的使者提到过,并且不久前派出过一个使者,虽然我居住在此,对大陆上的事,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哎!大陆乃是人类的根本,大陆有失,蓬莱仙岛也守不住啊。”
公孙:“既然蓬莱仙岛这对些事情都知道,那为什么不帮助大陆上各门派呢?万年来,还让魔族在这东海之上展。”
药王好似看透了公孙:“你一定在想,蓬莱仙岛为何不将东海之上的魔族赶回魔界。其实这并不是蓬莱仙岛不想,而是蓬莱仙岛的仙人一旦离开,那么很快就会进入第二次封魔大战。”
公孙:“为何?”
药王道:“仙霞山那魔族通道虽然被封印住,不过那个通道只能传送度劫期以下的,在魔族,也就是魔王以下的,而魔族真正的强者,如果想来到真元大陆,得个蓬莱仙岛上的通道出来。”
“这也是我为什么想见见那位叫元尊的原因,如果不是他以天雷的能力封印住房仙霞山通往魔族的通道,只怕如今魔族早已经将通道打开了。当然,对于仙人来说,如要打开那个能道,并不难。如果蓬莱仙岛上的仙人出来剿东海之上的魔族余孽,那么蓬莱仙岛上的实力会减弱,魔族的强者就可能从蓬莱仙岛一的通道逃出来,然后再去打开仙霞山的通道。”
蓬莱仙岛上还有通往魔族的通道,这是公孙书未想到的,或者说是大陆上任何人都未曾想到的,大家都只认为蓬莱仙岛上面居住着仙人,甚至比仙界还神秘。
原来那里,也有着通往魔界的通道,并且还是魔界真正强者通往真元大陆上的通道。
公孙书与李焉,与药王及刑天聊天天快黑时,才起身离开,在药王这里,公孙书得到了许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消息,尤其是蓬莱仙岛上,竟然也有通往魔界的通道,而且只是那些相当于仙人的魔族人所用的通道。
对万年前那场封魔大战,可以说公孙书到现在才真正了解到它的惨状,如果不是蓬莱仙岛的人,那么大陆可能早就已经成为魔族的地方了。以魔族对外族的排斥,可能不会再有人族。
回到小楼内,公孙书没有看到其它人,想必大家都在自己的房内修炼。
………【第七十五章 秘密解开】………
公孙书拉着李焉的手回到李焉的房内,公孙书本来想问下李焉关于一些蓬莱仙岛的事,因为刚才在问药王时,他知道的也不是很多。
李焉却误会了公孙书的意思,此时天已黑,而且公孙书拉着李焉的小手,两人进入一间房内。不得不让人想到其它,李焉不由的一阵脸红。
公孙书刚欲问,看着脸色红润,带着****的李焉,一阵心猿意马,而且两人也好长时间没有进行过双修了,上次从太和山前往仙霞山时,也只过手上摸了摸,快进行最后一步时,被马金凤化成的黑影打断了。后来就再没机会。
此时,看到娇羞的李焉,公孙书可不再是初哥,问题以后可以再问,而此时,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公孙书拉过李焉,吻住李焉的嘴唇,然后一双手不老实地抚摸着李焉的后背,再从后背顺势而下,一只头抱着李焉的腰,一只手在李焉的臀部不断蹂躏着。
两人也算得上是老夫老妻了,不过公孙书却觉得李焉的身体,到处是宝,怎么抚摸也不够。
两人吻了一会,公孙书的手开始解着李焉的衣服,而李焉,也配合着公孙书的动作。
不一会,李焉成了一只光透透的小白兔,尤其是胸前那对大白兔,看着都有种令人栖息的感觉,真不知道李焉当初扮成男孩小偷时,是怎么藏住的,这个问题,在公孙书脑中已经藏了很长时间,也曾经多次问过李焉,可没有一次得到答案的。
公孙书忍不住双手抓去,一双手,都捧不住一只大白兔,穿上衣服不显山不露水的,谁也不会知道,下面竟然有这么一对宝。
手瘾是过了,公孙书的嘴,与李焉的唇分开,慢慢向下移动着,向李焉那粉嫩的劲部吻去,而李焉,帮公孙书解着衣服。
在公孙书用嘴在李焉那对大白兔上掠夺了一会,也返回到了刚出生时那般天然状态,没有任何时候东西挡在身上。
公孙书的小弟,早已经抬起头了,不过公孙书并没有急着进去,因为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活动过了,如今要对李焉的身体慢慢品尝一翻,小弟,要到最后才用,进行最后的品尝。
李焉也没有闲着,一双手紧紧抱着公孙书的头,不断地娇喘着那诱人的声音,让公孙书的小弟阵阵高仰,上面变得通红,向公孙书抗议着。
李焉好似看到公孙书的小弟弟在抗议一般,一只小手伸下去,安抚着公孙书的小弟弟。
在李焉的手碰到的瞬间,公孙为什么,想起雪狐的嘴来,雪狐用嘴,也别有一翻滋味。
不过公孙书随之抛诸脑后,李焉的双手,生涩地安抚着,虽然手法不熟练,却也暂时让公孙书的小弟弟得到缓解,并没有那么生气了。公孙书才有精力继续用嘴研究着李焉那对大白兔。
对大白兔研究完后,公孙书的嘴继续向下,经过李焉平坦的腹部,再往下。
头突然被李焉按住,李焉娇媚的声音道:“书哥!那下面脏。”
公孙:“在书哥心中,焉儿身上每一处都是干净的。而且双修秘典上不是也说过,这样对接下来的双修更有好处?”
双修秘典李焉是看过的,那上面有很多的东西,现在李焉想想都觉得脸红,尤其是男人用舌头放到自己那里面,女人用嘴*男人那里。李焉当初好奇之下的确想过要做,但一直觉得很脏。没想到今天公孙书却直接做了。
以前公孙书也觉得那样不太好,可是自从雪狐用嘴活动过以后,公孙书觉得也没什么,此时与李焉在一起。突然想到雪狐,才想到了双修秘典中的这招。
而且在公孙书眼中,李焉身上每一处的确是干净的,以前没那样做,并不是因为脏,而是从来没接触过,也从来没听说过,虽然从双修秘典上看到,但还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公孙书用嘴,再用手,让李焉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这是完全不同于公孙书用小弟弟放进去的感觉。全身一陈酥麻,不一会,就得到了满足。公孙书还欲继续,李焉将公孙书扶起,蹲下身了,在公孙书还未来得及说话时,李焉已经用嘴含上去了。
李焉可从来没这样做过,比起雪狐来,要差的远了,虽然雪狐那时也是第一次,不过雪狐天生的狐媚,说是天生就会,也不为过。
李焉虽然生疏,不过公孙书依然觉得并不比雪狐来得差,两者之间,各有千秋。当然,论技巧,李焉的确比不上雪狐,不过李焉在公孙书心中的地位,又可是雪狐能比的,只要李焉愿意这样做,公孙书就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了。
不一会,公孙书也得到了满足,但李焉却没有放弃的意思,因为在双修秘典中,如果这时能够让男人继续站立起来,那么接下来的双修才是最好的。既然已经放开,那就继续。
在李焉生涩的品技下,好一会儿,公孙书的小弟弟才再次仰头。
李焉本欲与公孙书立即双修,不过公孙书却阻止了,李焉得到满足之后,就替自己在弄,如果此时双修,对李焉并没有什么好处。
公孙书又在李焉身上抚摸一阵,直到李焉娇喘吟吟,才提枪直捣黄龙。
这房间的隔音能力可以说是好,就算在隔壁大少大闹,也是听不到,所以李焉那尖叫声,并没有传到其它人房间里去。
只是有一人的耳朵特别灵,或者说是妖更好一点,那就是雪狐。不,或者是说他的鼻子特别灵,公孙书的房间左这是李焉的,再过去是雪狐的,此时雪狐,闻到了一股男欢女爱的味道,不自觉地跟着味道走到公孙书的房间门前。
看到是公孙书的房间,雪狐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如果是其它人,雪狐可能已经走了。
九尾狐虽然天生狐媚,但当认定一个人后,就不会再背叛。
屋内的两人并不知道外面有人,李焉再次满足后,公子书却依然仰着头,李焉看着公孙:“书哥,焉儿不行了,要不焉儿用嘴帮你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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