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怎么藏住的】………
公孙书连续换了几棵大树,终于躲开了陈番的锁定,躲于一棵大树上面,准备对鲍番进行偷袭。
鲍番那法宝的确不是万能的,只要前面有障碍物挡住,就看不到对方,刚才公孙书躲在树后面,陈番全凭自己的眼力及感觉进行攻击,此时感觉不到公孙书的存在,鲍番不得不小心应对,集中精神,关注着周围的动静。
比起耐心来,公孙书自认为不会输给任何一人,公孙书躲在树上等,等鲍番松懈一刻,给陈番致命一击。
对于那些对自己有敌意的人,公孙书是能杀就杀,不能杀也不能让他好过的态度。
鲍番除了对自己有敌意外,还对李香吟存在想法,想起李香吟,公孙书就想起那些美味的五谷杂粮,李香吟那温柔的表情。
从上次在华山比试时,鲍番废陈琳金丹可以看出,鲍番绝对是个狠角色。
所以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李香吟,鲍番必须死。
公孙书躲在树上不动,鲍番的耐心也极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鲍番知道公孙书一定还未走,等着自己松懈,好偷袭自己。
奈何鲍番忽略了一件事,还有一人可以分散他的注意力,那就是李焉。
李焉刚一个照面就被鲍番抓住,除了对敌经验不足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轻敌,她没想到鲍番会羞辱自己。
现在鲍番站着不动,并不代表李焉就会放过他,收拾了与鲍番一道来的华山弟子后,将他绑得像个粽子,像提死狗一样一提着向鲍番走来。
鲍番见到李焉,并不关心那华山弟子,只想再抓住李焉,*公孙书出来。所以祭起飞剑,向李焉飞来。
李焉这次却不笨,祭起本剑飞剑,向鲍番攻去,不让鲍番近身。
公孙书站于树上看着下面生的一切,心里暗暗为李焉鼓掌,只要李焉不让陈番靠近,陈番就抓不到李焉,反而会被李焉拖住,那么自己偷袭成功的机会就将大大增加。
开始鲍番还一边与李焉对战,一边用精神观察着周边,防止公孙书偷袭。却见公孙书迟迟未动手,而李焉越战越顺手。
鲍番心道:“只要先擒住这女人,还怕公孙书不现身,只要公孙书再次现身,有通天眼相助,公孙书想再躲起来,那是不可能了。”
陈番收敛心神,掌控飞剑,全力对付李焉。
李焉突然感到压力大增,却还能坚持住,控制着本命飞剑,不停抵挡着陈番的一次次攻击。心里骂道:“公孙书,亏本小姐还怕你出事,回来看你,你却丢下本小姐,独自离开,别让本小姐以后再见到你。”
正当李焉在心里将公孙书骂了好几遍时,却见公孙书从前方树上飞下来,李焉看着公孙书,控制本命飞剑的心神顿了顿,被鲍番的飞剑刺入胸前。
鲍番反应也快,见李焉看着前面,来不及收回本命飞剑,向一旁移去,脚抬起,从大腿处传来一钻心的痛,低头看去,却是自己双腿断了。
公孙鲍番身上有件好的护甲法宝,如果再一剑刺于他身上,最多也只能让陈番受点轻伤。所以公孙书选择了先废除陈番的双腿。
鲍番虽断,除了刚开始没反应过来,接着抽出自己的佩剑,向身后一剑刺去。
公孙书心下敬佩鲍番,又腿断了,竟然反应还如此之快,抵挡住自己废除他手臂的一剑。
不过公孙书并不打算放过鲍番,此时陈番的本命飞剑未收回,双腿已断,实力大打折扣,如不灭口,后患无穷。
鲍番抵挡公孙书几剑,腿上失血过多,手中的飞剑,度不禁慢了下来,见公孙:“公孙书,你可知我是华山弟子,如果你杀了我,华山与你太和派势不两立。”
公孙:“我不杀你,华山派与太和派就是盟友不成?”
公孙书见李焉胸前被血染红了,不再与鲍番废话,加快了攻击度。乘鲍番虚弱,剑降下来之际,一剑刺入鲍番喉咙。
看着死了依然盯着眼睛的鲍番,公孙书抽回飞剑,再邪笑着一剑刺入另一名华山弟子的心脏。这才抱起李焉,快离开。
看着邪笑着连杀两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公孙书,李焉实在不能将眼前的公孙书与那个看着自己呆滞的公孙书联系在一起。虽然还是在同一个人怀里,李焉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李焉中鲍番那一剑,算不上致命伤,中剑后李焉自己就运起真元将血止住了,此时脸色虽然苍白,除了全身无力外,倒也没有其它症状。
公孙书看李焉的眼神,哪能不明白李焉在想什么,看着李焉邪笑道:“如果我不杀鲍番,你就不怕他将来把你抓住*?”
想起偷听陈番与那华山弟子说的话,李焉一陈抖擞,却还坚持道:“那别外一个你不该杀啊。”
公孙李焉脑子里想些什么,苦笑道:“那你等着他回华山报信,然后让华山派四处通缉。”
李焉‘哼’地一声,别过头去,可能是用力太大,牵扯到了伤口,‘呀’地一声,痛苦叫了出来。
公孙:“已经走了很远了,就算有人现,搜素到这也要一段时间,我帮你看看伤口。”
李焉的伤口在左胸旁,不等李焉拒绝,公孙书将左胸的衣服撕开,一只玉兔‘砰’地一下,突破束缚,逃出牢笼。雪白的细嫩的肉上面,沾着一丝丝血丝。
公孙书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但与上次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上次虽然感慨李焉的胸部大,这次感触更深,弹出那一瞬间,真是威力无穷,把公孙书这个金丹期后期修真者都给定住了。
李焉羞的满脸通红,被公孙书突然撕开衣服,牵扯到伤口,李焉‘啊’地叫了出来。
看着李焉那羞红脸,痛苦中带着妩媚的眼神,公孙书差点忘记自己要做的事。
公孙书将手按在李焉受伤的地方,李焉见公孙书将后放在自己的肌肤上,刚欲反抗,受伤的地方传来一陈酥麻的感觉,舒服极了,让李焉差点‘呻吟’出来。
生之力从沿着公孙书的手掌进入李焉体内,将伤口包裹。伤口以肉眼可见的度恢复着。
用生之力治伤口,简直是大材小用,只要不伤及筋骨,什么样的皮外伤不能治愈。并且不留一点疤痕。
越到后面,麻痒的感觉越强,开始李焉还能忍住,到后来,忍受不住房,娇媚地一声,呻吟了出来,公孙书就像碰到烈火的干柴,顿时觉得全身热血沸腾。空着的手,忍不往向李焉的*抓去。
在生之力当前任务时,李焉已被那酥麻的感觉弄得芳心暗动,此时被公孙书一抓,哪里还忍受得住,一不禁妩媚地*起来。李焉的*声就像往干些烈火上浇油。公不书更加用力地揉捏起来。
无论修为如何高兴,对于男女这事,当突破第一道防线之后,就会失去理智。公孙书与李焉亦是如此。
一双手将李焉的黑色小偷衣装‘哗‘地一声,全部撕开,一对挺立雪白的*,傲然显现在公孙书眼前,并散出一陈陈芳香,让公孙书不自觉的向下下吻去。
被公孙书吻住,李焉不禁‘嘤咛’一声。听得李焉舒服的声音,公孙书欲加卖力地揉搓起来。
在公孙书笨手笨脚的手法下,李焉只觉得全身热,下面感觉湿漉漉的,伤口在公孙书生之力的治愈下,早已经愈合,一双手自然地用力按住公孙书的头,身体不停地扭动起来。
公孙书只觉得口干舌燥,*蠢蠢欲动。嘴巴向李焉的嘴唇吻去,吸取着李焉的甘甜。公孙书生疏的吻着,李焉双眼朦胧地回应着,而若桃色,一双手向公孙书下面摸去。
公孙书哪受向了李焉的挑逗,‘哗啦’一声,李焉全身衣服被公孙书撕开,就像一只雪白的小白兔躺在公孙书身下。
洁白的皮肤如刚刚剥壳的鸡蛋,一对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郏两侧,一头小披肩黑随意的披散在柔嫩的肩头,显得是那么的动人,美丽的双眸中还隐隐约约的蒙着一层水雾。
就在这关键时刻,森林内传来一声低吼,并且不断靠近。
两人的欲火被这一声低吼,顿时清醒过来,李焉见自己光着身子身在公孙书身下,双手握着公孙书的*,隔着裤头,也能感觉到里面的灼热。自己的*还流着液体,让李焉娇羞不已。
看着李焉娇羞动人的模样,公孙书差点把持不往自己,如果不是有妖兽靠近,公孙书真想再将李焉压于自己身下,刚才那感觉好极了。
公孙书连忙从乾坤戒中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披在李焉身上,抱着李焉跳上一棵古树。
李焉此时也完全恢复过来,挣脱公孙书的怀抱,站了起来。看着身穿一身男性道袍,面色樱红,一对玉兔欲撑破道袍而出,臀部翘挺的李焉,公孙:“李兄,我的衣服都是这样,你先将就着穿孔机着。”
李焉回想起刚才的一幕,白了公孙:“都怪你,把我的衣服也撕破了。”
被李焉那风情万炯的眼神一飘,公孙书问出了一句大刹风景的话,只见公孙:“李兄,你这里是怎么藏住的?”
………【第十五章 收服妖兽豹】………
李焉看着公孙书指着的地方,哪能不明白公孙书想的是什么,一脚踢上公孙:“去死。”
公孙书未想到自己一句话,引起李焉如此大的反应,一不留神,向树下跌去。而在树下面,一只妖兽正在张开大嘴,等着树上的食物落下。
李焉没想到公孙书竟然不躲开自己这脚,见公孙书正往那妖兽嘴里落去,这一惊非同小哥,顾不得生公孙书的气,跳下去一把将公孙书抱住,跃到另一棵树上。
李焉只身着一件道袍,抱着公孙书,一对玉兔压在公孙书胸前,公孙书的手自然地摸向李焉的臀部。感受到李焉温柔的怀抱,闻着李焉的体香,刚平静的心,又有种将李焉按在身下的冲动。
不让公孙书回味,妖兽向树上爬来。公孙书连忙搂着李焉跳到另一棵树上。这时公孙书也看清了妖兽的模样,竟然是上次那只豹妖,前腿的伤还未完全好。
公孙书想起自己的好事被这只豹妖打断,再加上上次被它逃跑,怒声道:“你这孽畜,上次饶你一命,还敢来送死。”将李焉放于树上,祭起飞剑向豹妖攻去。
豹妖以度,敏捷闻名,上次被公孙书伤到,主要是李焉那元婴期,比自己记一个等级的都被自己追着跑,突然出现公孙书这个同级的,一时大意,被公孙书伤到。并不认为公孙书能将自己打败,所以此时才敢再次找上公孙书。
豹妖不亏是以敏捷闻名,虽在半空,见公孙书向自己袭来,果断地选择下落。避开公孙书的飞剑,平衡地降落在地上。
公孙:“还敢逃,看招。”
公孙书再次祭起飞剑,接连对豹妖起攻击。
李焉气不过刚才公孙书的轻薄,站在树上看着一人一妖斗个不停。也不前去帮助公孙书。
想起公孙:“也不是个好东西。”不过随机想起什么,脸色微红,眼色迷离。‘刚才还真舒服,尤其是他*自己*上的小葡萄时,那酥麻的感觉,舒服极了。’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李焉虽然嘴上骂着公孙书不是人,可心里却还是挺担心公孙书的,一直盯着场中的一人一妖,心怕公孙书出事。至少公孙书是自己记事来,唯一一个摸过自己身子的男人。
忽然一人一妖分开,豹妖一双眼睛畏惧地盯着公孙书,还时不时看树上的李焉一眼,公孙书则微微喘着粗气。手扏飞剑,盯着豹妖。
看着豹妖,公孙:“碰到金丹期的豹妖,就怕是一般元婴期的修真人士都应付不了吧,”如果不是公孙书相救,上次李焉就被它吃掉了。
公孙书忽然觉得,如果能够将它收服,不但可以成为一个不错的帮后,还是很好的代步工具。
豹妖生活在峰峨山内,对峰峨山内的地形比较熟习,要说公孙书,万年前对峰峨山的每一寸士都非常了解,只是万年过去,峰峨山内虽然谈不上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万年前也完全不是一样了。
有了收服豹妖的想法,公孙书决定改变对战方法,想收服妖兽听从自己的命令,极其困难,公孙书也从未收服过任何妖兽,只有自己师傅留下了一只大雕,后来一直陪伴着公孙书。
想起大雕,公孙:“时隔万年,不知道雕兄是否还在。”
豹妖见公孙书迟迟不动手,率先起了进攻,豹妖一扑,张大的嘴巴咬向公孙书的脖子。
不到危险时刻,妖兽是不会轻易吐出自己的内丹的,如果一旦吐出内丹,就表示着在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妖兽的内丹,看得比自己的性命不重要。如果一个人的元婴被毁,或许还有勇气活下去,而如果妖兽的内丹被丢,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妖兽比人类世界要残酷的多,人类世界有时为了保持表面上的正义形象,或许不会对自己的敌人下杀手。但妖兽则不然,只要认定你是敌人,就会至死方休,如果实在打不过,也会等待机会同,给你致命一击。
当然,如果认定你是朋友的话,就会忠心耿耿,无论富贵还是危险,都会陪伴着你。人类世界则不然,在绝对的利益面前,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于自己的亲人剑下,朋友人刀下。
公孙书既然打算收服妖兽豹,所以并不打算弄伤妖兽豹,虽然说把它打伤后,更为容易收服。
公孙书避开豹妖的大嘴,与豹妖比起度来。
如果你是某个方面的绝对权威,那问你,‘什么样的人最值得你敬佩?’你可能会说没有。
那么如果有个人在你自认为最撞长的方面将你击败,再加上这人本身人品不错,你会不会敬佩他呢?
在森林内,一人一豹,开始比起度来。公孙书在前,豹妖在后,始终体质着豹妖一跃的距离。
这个距离是公孙书算计好的,为的就是让自己刚好在豹妖的攻击范围内,而只要豹妖一停,自己就能离开豹妖的攻击范围,要让豹妖始终追着自己,却攻击不到自己。
公了书时不时地回头看豹妖一眼,以此来激怒豹妖,让豹妖不至于中途离开。
李焉在后面跟着,看着前面越拉越远的人与妖兽。李焉不由得来气,心里暗骂公孙书,“混蛋!逃走怎么招乎也不打一个,把自己一人留在山内,万一出现在妖兽该怎么办,最重要的是,万一碰到陈番那样的人?”
越想李焉越害怕,拼命向前追去。只是想到陈番时,又想起与公孙书一同偷听到的那些*秽话,以及刚才*着身体在站公孙书面前。脸不由得一陈羞红,同时脸上带着一丝微笑。
公孙书有《乾坤密典》中的身法辅助,再加上灵魂是个活了上万年的老怪物,在度方面,早已经越了常人,奈何李焉没有公孙书那等经历,只能眼睛睛看着豹妖与公孙书消失在自己眼前。
半个时辰后,豹妖的度开始慢了下来,公孙书的真元消耗也挺惊人,只半个时辰,就消耗了差不多一半真元。
一个时辰后,公孙书见李焉未跟上来,一边挑衅豹妖,一边开始往回走。
一个半时辰后,李焉再次看到公孙书,见公孙书往回走,只觉芳心一甜,心道:“算你还有良心,未把我一个女人留在这峰峨山内。”
此时豹妖对公孙书的挑衅开始不理起来,往往公孙书要挑衅好一会,豹子妖才追赶一段。见李焉就在前面,公孙书再次挑衅豹妖,直来到李焉身边才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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