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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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锡山大传-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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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用严密的行政网,进行有效的统治。
  阎锡山对村政建设十分重视。他认为村是最基础的民众聚居之所,为政不达诸村,则行政徒有其名;自治不立于村一级,则等于无本之木;舍村政而言政治,无异空发议论。于是他在全省范围厉行推广村制,以作“用民政治”之实验。阎锡山设想:
  实行村制:其法甚约,其效甚广。一县之境,大者不下十万户,次亦有五六万户不等。欲使一县之事,如视诸掌,诚非易事。若积户而成闾,积闾而成村,积村而成区,区统于县,则上下贯注,如身使臂,臂使指,一县之治此为基础,基础不立,虽有善政,不能见之实施也。盖祸莫大于盗贼,村制行则稽查易,窝藏无术,匪徒可以肃清矣。害莫大于刁顽,村制行,而公理张,教唆无法,则棍徒可以敛迹矣。毒莫甚于鸦片,村制行,而揭告有人,察查易周,行之三月,可以收廓清之效也。蠹莫甚于游民,村制行而干涉有人,综核最密,行之三月,可以获感化之益矣。不特此也,由斯而稽查学龄儿童,则义务教育可以兴也。由斯而人民可晓然于租税之担负,纯为国家保育行政之用,则急公之心生,而纳税之义务,不患中国之民不能充分以尽也。由斯而人民能知保卫事项之有待于人,不如自谋保卫之密切,身家子孙庐墓财产之念重,则了然卫国即以自卫,勇于公战,有身充士兵之志,而执戈之勇可以鼓,而当兵之义务,不患中国之人,不能行也。种种政治,靡不由此起点,法至善也。
  基于上述认识,阎锡山自兼长山西民政以后,即开始在全省范围之内推行“村制”。当时的山西和国内其他地区一样,累于政治的更迭和风气的不开化,行政管理十分混乱——“户籍杂乱,人口不清”,乡村尤甚。鉴于此,阎锡山为推行“村制”,首先成立了“行政人员训练所”,以集中训练基层行政人员,向他们灌输“村制”精神,传授施政方法。
  1918年1月5日,又按照《用民政治纲目》,培养专门学校毕业人才,以适应行政及社会事业之用,公布“山西省育才馆简章”,招收专门学术试验所录取的学生,训练新人,推行新政。其后山西行政及经济建设,即以其为骨干,各机关主官及重要职员,多出于育才馆的训练。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一、独特的政治统御 厉行村制建设(2)
为配合“村制”的实行,同年6月14日,他公布《行政研究所规程》,作为训练各县掾属人员,如承政员、承审员、主计员、县视学、实业技士、宣讲员、管狱员、检验吏、农业技术员等的蓝本。在“行政研究所”讲授普通科、专修科、政治新知识、各项新技术等科目,受训人员研习期满后分派各县,推行新政。
  同时,以阎本人的名义编定《人民须知》手册,广为印刷散发。《人民须知》包括:民德篇、民智篇、民财篇、家庭篇、社会篇、国家篇、世界篇、地理图说等篇章,洋洋两三万言,从教育到生产,从家庭到社会,面面俱到。以期全省的老百姓都能遵照执行,使村制得以顺利实行。
  村制的顺利实行,关键在于县一级的贯彻落实。而县政推行效果如何,县知事(县长)又起着决定性作用。当时各县知事多囿于前清官场旧习,视政令如具文,推托应付,不肯切实执行。尤其是推行改革性质的政令,阻力更大。为了兴利除弊,在短期(半年)内推开新政,阎锡山决定向各县分别派遣“政治实(视)察员”,专门负“村制”及“六政三事”之监督考察责任,督促检查各地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发挥政治实察的作用,1919年他又将原有之政治研究会改为政治实察所。据同年12月5日公布的“修正政治实察员服务规则”称:“实察员负责考察各县行政工作之责,不得干预行政之执行。”“实察员于考察所至之处,得召集人民随意讲演,以资利导。” 由于行政有了监察,山西的“村制”及“六政三事”推行效果既快且较为扎实。
  然后,进行户口调查,“编行村制,划定村界”,具体实行村制。
  关于村制的组织情况,根据山西省署1917年10月颁布的《各县村制简章》规定:“各县所设村庄无论住户多寡均须按照本简章编制以立自治基础。”“村内居民凡足三百户者应设村长一人,村副一人。其住户尤多者,得酌增村副,其员额至多不得过四人。”“村民在三百户以下者,得察度情形,或一村设一村长,或指定主村联合邻村合设一村长,但联合村其距离主村不可太远。”“村长办理公务直接秉承县知事,以期简捷。”“村长应备具左列之资格:一、朴实公正,兼通文义者;二、年在三十以上,确无嗜好者;三、有不动产,价值在三千元以上者。具有前条资格之二者,得选任村副。村长副由村民加倍推举,送由知事选任之,并呈报省道公署备案。”“村长副职务如左:一、承行政官之委托,办理传布及进行事项。二、本村民之公意陈述利弊事项;三、办理职务内应行报告及特别发生事项。”“村长副系名誉职均不支薪,并且酌量事之繁简给予车马费。办公费用均得依照旧日惯例,由知事酌定数目,令村民摊认支付,并随时列款宣示,以昭公实。”
  1918年4月,山西省署又颁布《村编制现行条例》,始于村长副下,增设闾长,其组织以25家为一闾,设闾长一人,住户多者按户增加,如因居住集中,不便分配,在25家以上,50家以下,或不满25家者,亦得设闾长一人。凡村内编两闾以上者,其闾次应冠以某村第一第二闾等序数。
  同年11月,他再颁布《修正山西各县村制简章》,进一步完善了村制组织。修正简章规定,村内居民由原来的300户设村长村副各一人,改为凡是百户以上者,即设村长村副各一人,其户数较多者,得增设村副,但不得超过4人。如不满百户之村庄,得察度情况,或一村设一村长,或指定主村,联合邻村,合设一村长,并酌配置村副。村长副的资格及任选,除年龄在30岁以上者外,不动产的条件有所变动,村长由原来的3000元以上降低到1000元以上;村副在500元以上。

一、独特的政治统御 厉行村制建设(3)
由上可见,阎锡山的“编村”制度,在村的行政组织上,主要是仿效日本的町村制,其次是仿中国的古制。“编村”的办法,在行政的最基层单位——村,设立了村、闾、邻(后又规定闾下每5户为一邻)三级管理层级,村长副还有村公所为办事机构,村政的力量从此得到相当的加强。值得一提的是,编村的村长村副,虽为选举产生,但当选资格除有年龄限制外,还特别规定村长须有1000元以上的不动产,村副要有500元以上的不动产,并有“兼通文义”的要求。在当时山西农村,这样的人一般均为地主、富农等有产阶级,恰好属于当局所依靠的政治阶层,这就为在基层稳定政权实施统治奠定了基础。
  “村制”是阎锡山政治统御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制”的推行,使阎锡山得以在山西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应用自如的行政组织网络,使其政策法令得以由上而下,一以贯之。时人有捧场者曰,“自有村制而村政渐举,自有区制而讼盗赌案均少,自有政治实察所而官吏功过之考核严,自有六项县掾属而知事有尽心民事之余暇无交待不清之缪葛”。  阎锡山亦在“村制”实行五年之后的1922年曾不无得意地说,“五年以来,凡教育普及,实业整兴,户口编查,人事登记,以及一切兴利除弊等事,得力于村制实多。”
  1922年,在“村制”推行的基础上,阎锡山又进一步提出了“行政之本在于村”的“村本政治”,倡导所谓“把政治放在民间”。
  民国九年(1920年),山西大旱,旱灾所及地区达“七十县之广,灾民约八十万人”。是年,“山西秋冬之省政,以赈灾为主,成立全省赈务处,大总统派参院副议长为会办”。   “旱灾奇重,诸政停顿,与民休息。至民国十年春间,赈务未完。” 次年春,阎锡山出巡被灾地区,察看赈灾及行政情形,感慨良多。巡毕返并后,作有“十年春出巡对民吟”,曰:
  出巡南北意有三:察看灾赈问民艰,
  政治宗旨宣于众,须知皆是为民间。
  入村就与民告说,做好人与有饭吃;
  再能彼此相亲让,自能觉着人生乐。
  人群生命在教育,但指启发理性的,
  若以放纵欲性为,诚恐普及愈危急。
  国民教育要普及,务使省钱来求学,
  设校省钱较易多,上学省钱好肆业。
  六政三事与教育,整理村范尤要急,
  告尔村众自动办,粗治三年便可得!
  问民试种棉花否,每亩收斤七八十,
  植树成绩较如何?十棵之内六七活。
  禁烟禁赌禁游民,只为尔众做好人,
  村闾长等认真办,自无坏人染子孙。
  造林纺织与蚕桑,水利畜牧尽提倡,
  只因人民未自动,事多表面作铺张。
  交通便利货易输,买贱卖贵利最普,
  省路县路与村路,乘此农暇赶快修。
  人民问我如斯忙?答有二意与众谈,
  一希村中无坏人,二希村中无贫寒。
  村区编制政治根,各勤尔职以期成,
  理治德薄徒自愧,粗治却想做个嬴!
  夹道灾民呼救声,愧斯职守愧斯民,
  告尔官绅须努力,一人不死政府心。
  赈灾与出巡,对阎锡山触动很大,认为前此实行的“村制”,对落后的政治而言,只能算作“粗治”,“粗治却想做个嬴”,是不行的。于是,他决心进一步加强村政建设,改善政治。即所谓“费钱之政治(官治——作者)不能做,应将不费钱之政治(民自治——作者)先作之。” 遂提出了“把政治放在民间”的主张,进一步实行村本政治。 。 想看书来

一、独特的政治统御 厉行村制建设(4)
什么是“把政治放在民间”?为什么要“把政治放在民间”?阎锡山在对各县知事(县长)的一篇讲演中这样说:
  今天诸位也没有什么提议,我不妨说说我的政治要旨。咱这回的办法,不外一句话:“要把政治放在民间”。因为政治,实在是民间的事,按理应该如此。这种主张也不是我个人的见解,今日世界言民治者甚多;不过他们所谓民治,与我的意思不同。他们是加上教育,使人民明白以后,把人民拉到政治台上;我是要启发人民公道心入手,把政治放在民间。按我们中国今日的情形说来,作后一层易,作前一层难,就譬盖房子,人家是新房子已成的时代,我们是旧房已拆,新房未成的时代。这是时代教我们如此办,大家不可不知道这一点。……进一层说:中国就照此办来,结果也总能顶得住他们,因为我们是要与人民共是非曲直,与人民共人情的。……我认定他们是拿条文法理拉上人民,我们是拿人情理性放在民间,这就是我这回施政的理解。说到办法一方面,放在民间这句话,究竟是放在县对呢?还是放在道对呢?我以为县、道都不对,放在村顶对,所以我名之曰村本政治。以一村为单位,组织成有机的活体,使人民有自动的能力。
  为什么要以村为单位,实行“村本政治”呢?阎锡山在《呈大总统文》中称,“一省以内,依土地之区划,与人民之集合,而天然形成政治单位者,村而已也。村以下之家族主义失之狭,村以上之地方团体失之泛,惟村则有人群共同之关系,又为切身生活之根据,行政之村舍此莫由。譬彼导河,村则其源;譬彼行车,村则其规;譬彼建屋,村则其基;譬彼绘事,村则其素。本在故如是也。”
  由上可见,“村本政治”者,即以村为基本政治单位,从所谓“启发人民公道心入手”,进行治理,实行统治。可谓“村制”的继续和发展。
  那么,如何“把政治放在民间”,实行“村本政治”呢?阎锡山在《告语各县街村长副闾邻长及人民举办村民会议文》中作了如下阐述:
  有人说民治主义不能实行,是人民程度不够的缘故。我问他甚叫程度,他答有真知识是程度。我又问明白是非曲直是真知识,抑是知道条文理法是真知识,其人不答。余遂为之解释曰,现在是非曲直,人民反知之真。若条文法理,合乎人心上之是非曲直,人民一见即了解。若强以条文法理变化人心上之是非曲直,此等条文法理,人民固不易明白,且恐愈明白,程度反愈低了。试看今日之堂前,其是非曲直,反不若民间之真。即是人心上之是非曲直,为条文法理上之是非曲直所遮蔽。程度愈高,距人情愈远者何贵乎?彼又曰,然则可使中国现在之人民加入政治乎?余曰,不能也。彼又曰,不能则民治何以实现。应之曰,应将政治放在民间。使人民加入政治,是教人民条文法理之假知识也,甚难。政治放在民间,是使政治合乎人心之真知识也,甚易。不能即时实现,非知识不够,是习惯不够也。然则欲使人民从事于民治之练习当如何,实行民治主义之村本政治而已。村无活体之组织,民即无施治之实际。村禁约,村宪法也;村公所,村行政也;息讼会,村司法也;保卫团,村武力也。此活体之组织也。试行此种种者,即民治之练习也。但此尚是少数人,如欲使村中全民练习,非实行村民会议不可。

一、独特的政治统御 厉行村制建设(5)
“村本政治”以实行“村政”为中心内容,以所谓“做好人,有饭吃”“期望人民”以“主张公道热心爱群八字,鼓励社会”为“大旨”,正式实施于1922年初。
  1922年4月,山西省署通电全省各县所属村庄,一律试行闾下设邻,每5家为一邻,一邻选一邻长,以“补助闾长之不逮”的制度,以使原有“村制”更加完备。从而,正式开始了改进“村制”的工作。接着拟定公布了《改进村制条例》。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每一编村的编制由1917年《县属村制通行简章》中的300户改为100户。村内按事务性质设置了村公所、村民会议、息讼会、村监察委员会等机构,废除了昔日管理村财政的社首制。村公所为村中执行村政的行政机关。其执行人员以7人为限,由村长副、闾长等人充任。村公所掌管事务为:1。行政处、厅委办事项;2。村民会议议决事项;3。报告职务内办理情形及特别发生事件;4。其他一切应行执行之村务。
  同年9月,省长公署内增设了村政处,专办“村政”。村政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二人,下分三股。第一股为总务股,主管本处一切事务;第二股为考核股,主管考核各县办理各项村政事项;第三股为禁烟股,主管禁烟法令,稽核附捐烟案偿金及核收保管药料、监制药丸、稽收药价等事项。村政处对全省改进村制事宜,实施督促考察,具体内容包括协助村中建立各种村政机构、制定村禁约、整理村政等。1923年,六政考核处(六政即六政三事也,后面要作专门介绍)裁撤,有关“六政”事宜亦归村政处办理。
  此后,又将全省划为12个考察区,每区管理*县。考察区设于村政处第二股(考核股)下,区管员由股内人员兼任。每区设区主任二人,一人留股处理公文,一人到各县实地考察,三个月轮换一次。在考察的同时,还将管区内各村,按距离远近,人口多寡划分为若干小段,小段主任分别由区长、县承政员、承审员、主计员、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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