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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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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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一个接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放出来,阿宝那小小的心灵完全承受不住,反应不过来。

婴宁盈盈一笑,走来拉起阿宝的手:“阿宝你别听公子瞎说

……公子可是婴宁的救命恩人,没有他,我早被狼吃了。”

说着,立刻想起当初在枫山被穷凶极恶的狼妖追杀不休的情景,如果当时没有遇见陈剑臣,又或者陈剑臣没有挺身而出,那她真有很大的可能被狼妖一口吃掉了。

阿宝越听越有些糊涂,难以弄清楚他们之间发生的故事。于是婴宁整理好思路,将事情的大概说了一遍。

当然,同样是经过一定的改动。当初那还没有凝练出金丹无法化形的小狐狸身份被替换掉了。

如果让阿宝知道她是狐狸精所化,只怕当场就会晕倒吧。

毕竟人的接受能力,会有一定的范畴,超越太多,往往导致不可承受的后果。

半饷之后,阿营忽问:“可留仙哥说你会法术?”

婴宁回答:“是会那么一点咖

……不是说了吗?我奉师父之命出来采药,不料遇到了饿狼,那时候我修为很浅,打不过。”

阿宝终于有些搞清楚了,慢慢消化着其中的细节问题,又问:“留仙哥,这件事情不能让干娘知道吗?”

陈剑臣略一沉吟,道:“还是先不说吧,免得母亲又会胡思乱想。”

常年伴随儿子左右,铺床叠被,磨墨送笔的贴身伴读小书童突然变成了女的,莫三娘不多想才怪。

婴宁忽道:“公子,婴宁觉得还是该和夫人说一说吧。这般欺瞒着她,我觉得过意不去呢。”

“嗯。”

陈剑臣想了想,觉得婴宁所言有理,其实只要瞒住了主要的关乎狐狸精身份的内容,其他事情莫三娘知道与否都不算太重要了。

既然决定坦白,那就趁热卉铁,径直来到莫三娘房间去请安开说。

此时莫三娘还没有睡,正坐在椅子上做针线,待听到婴宁是女儿身的真相,以及看到她的真容后,自是免不了好一阵惊诧。不过说也奇怪,她接受的能力反而比阿宝要好,很快就有些责备地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就爱折腾,搞这奇离古怪的事情。”

陈剑臣暴汗:“禀告母亲,婴宁既为书童,伴随孩儿左右,若不作男装乔扮只怕会滋生出许多的麻烦来。”

莫三娘笑道:“我只是怪你一直没有说出真相来,其实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呢。知晓婴宁和阿宝一样为女儿身,母亲我只会更高兴。”

一双眼睛不住地打量着婴宁,越看越中意,心道:还以为儿子一心只顾着读书,无暇谈及男女私情,现在看来却是红袖添香,自有福气。嗯,婴宁一直伴随儿子左右,难道他们已经……。

想到这,陈母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反而心花怒放,看小狐狸的眼光立刻升级,变成了看媳妇的眼光了。

一—在这个古社会世界,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倒不是说这就是对的,而是国情如此。只娶一个老婆的并不是说他有多专一,而是因为这个男人没有本事没有经济能力娶多几个回家。

当然,事有例外,也会有些忠贞不二的模范事迹流传于世,不过实在很稀罕,改变不了主流规则。

故而,在莫三娘眼中,陈剑臣能取得多名女子的青睐,是儿子有能耐。更何况,无论是鲁惜约还是婴宁,都有着倾国倾城的容颜,像画中仙女一样,非常讨人喜欢,有这样的少女做媳妇,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于是笑吟吟的,就从手腕褪下一只玉镯子来,道:“婴宁,这是我给你的一个见面礼,虽然不甚贵重,但也算一番心意。如果你不嫌弃,以后就叫我一声娘了。”

“娘!”

婴宁很自然就叫了出来——她本为不开化的一只小狐狸,在山间森林里懵懵懂懂地生活着,饥吃野果渴饮泉。后来机缘巧合,偶然得了道统,开窍成妖,却一直向往人间红尘的生活,于是刻苦自学,读书识文。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百姓人家的温馨氛围,婴宁十分羡慕,总幻想自己也会有父母,有姐妹,一家团圆在一起,吃饭,干活,嬉戏欢笑,其乐融融的。

现在,她终于拥有了这么一个家。(

第两百零九章: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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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身份后,婴宁还作俊俏书童打扮,不过不管她腻在书房中和陈剑臣呆在一起多久时间,莫三娘和阿宝都不会再投以奇怪的目光了。

第二天,陈剑臣早早起床,习惯性地开始进行一番新式锻炼,出得一身汗水,然后再度沐浴更衣。

舒服地躺在清凉的水中,他闭着眼睛,开始思考一些无法逃避的问题——进读国子监估计问题不大,但起码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接到朝廷正式的批准书;而眼下却另外有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好。

乱世将至已是不争的事实,一场前所未见,难以预料的暴风雨一触即发,自己的实力虽然有所增长,但距离“安全线”还是有不短的差距。

先说三立真章,固然已凝就出了全部的九百九十九道正气,“立言”境界大成,可迟迟无法突破到立功之境。中间始终隔着一层薄膜,无法跨过去,直白地说,练功练到了瓶颈处了。

立功不成,就难以打破正气的局限性,无法发挥大用。

再而,陈剑臣肉身上的短板越发明显。

吃过神奇的大罗果,坚持不断的锻炼,他身体已算十分强壮,不说往下和其他书生秀才比较,哪怕与一般武者比起来,也是能占得上风优势的。

然而人不能目光短浅地自我满足,而应该看长远点,看高处。

昨天和那铁塔般的宋崇正面对持,当时陈剑臣感受到了一股极为不舒服的压迫感。他相信。如果巨汉突然发难。他绝对不是对手,只怕被对方一拳就轰飞了。

高手,绝对的高手。

对于武林高手,陈剑臣之前接触过聂小倩同门四人。不过当时彼此都在同一条战壕内,互相没有敌意,自然感受不到他们的锋芒。

宋崇不同,他盯着陈剑臣的目光,似乎想直接通过眼神来杀死他一般。陈剑臣之所以敢于和他针锋相对的原因。一方面固然因为性子不屈,另一方面却是因为婴宁站在他后面。

虽然说出来有些吃软饭的嫌疑,可毋庸置疑,一直以来小狐狸都给予了他许多的帮助,以及保护。

倒不是说陈剑臣反感这种保护,而是既然有办法能让自己变得更强,为什么不努力,不奋发一回呢。

他修习正气,不能学道,不能遁入空门。但能学习到“术法”,可惜术法往往要高人点化传授才能学到手,自己捧着秘籍苦修基本没希望——此与天赋无关,仅仅在于道不同也。

目前陈剑臣掌握到了一门术法:役鬼术。是当初皇甫员外灌输给他的。借助此术,他还驯服了自己的心鬼。无奈这门法术的用途颇为狭义,等闲时没有发挥之地。再祈望有高人耗费自身法力来传输术法给自己明显不现实,撇开兼容问题,别人辛辛苦苦修炼得来的法力也不是自来水,会廉价大放血的。

术法不好学。只得退而求次学武功了。但同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普通武学看不上,高深的又没有师傅入门,陈剑臣只希望某天走到大街上会碰到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扮,一见到他就露出激动的神色,紧抓着自己的手不放。语无伦次地喊道:“老夫看你骨骼惊奇,双目有神,一道灵气从天灵盖上飞出来,乃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留仙哥,你还没有洗好吗?”

阿宝脆生生的声音将陈剑臣从幻想中拉出来,他不禁自嘲一笑,取过浴巾,擦干净身子后,穿上衣服走出去。

“嗯,好了。”

阿宝便进来收拾残局。

看着她忙碌的娇小身子,陈剑臣心里不由暗叹:自己的穿越生活虽然还没有大杀四方,九天十地唯我独尊什么的,但已过上少爷级别的日子了。

以前他不是不想减少一些阿宝的服侍,可每当一提出来,少女眼圈子就红了:“留仙哥是不是嫌弃阿宝做得不够好呀……”

那么,陈剑臣还能说什么呢?

不管在哪个世界,每个人都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以及生存的意义所在。而在阿宝的心中,做饭给陈剑臣吃,为他洗衣服,端茶递水,就是一切快乐的根源

幸福,往往就是如此简单。

而身边有这么一个默默地甘愿奉献一切的女子,陈剑臣同样感到被巨大的幸福所包裹着。

回到书房,婴宁已经替他磨好墨了。

“公子,今天要回书院吗?”

陈剑臣点点头:“在家吃过午饭后就回去了。”毕竟现在还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不能肆意缺课。

——为怕意外发生,昨晚他就又派鼠妖去保护鲁惜约了,他在不在,不是很重要。

将近中午,天气倏然变化,雷声轰隆,乌云满布,正是一副要下大雨的样子。

午饭开始,四人都围着桌子坐好,间或你夹给我一块肉,又或者我夹给你一条青菜,膳食的氛围十分融洽安宁。

——家的温馨,倒有一半是体现在饭桌上的情形。

蓬!

突如其来的响声打破了这一片温馨,脚步急促,王复的叫声已传进来:“留仙,留仙!”

陈剑臣微微一皱眉,不知道王复何事如此慌张,便起身走出去,此时王复已进入前院了,见到他出来,忙喊道:“留仙,大事不好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心里有几个念头掠过,但都不能确切。

此时莫三娘她们以为有严重的事情,都顾不上吃饭了,全部走出来看。

“寒枫被官府抓去了!”

王复这一句话出口,莫三娘和阿宝都是明显的一个如释重负的吐气动作:原来不是打上门的……

陈剑臣颇感意外,问:“寒枫被抓了?为何?”

王复有些焦急地道:“愚兄也不清楚,刚才一群衙役来到学舍内,说寒枫昨晚杀了人,便不由分说地套上铁链,抓去县衙审问去了。”

还有这种事?

陈剑臣霍然动容——萧寒枫虽然有秀才功名在身,拥有诸多福利待遇,可牵涉到命案,被认定成了杀人凶手,这功名就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了。毕竟不是传说中的免死金牌,不可能存在那么多的豁免权利。

问题在于,萧寒枫怎么会成为杀人凶手呢?

陈剑臣对萧寒枫颇有了解,这个骑牛进江州读书的书生家庭贫困,在明华书院的一切花销基本都是靠画肖像,画春宫赚取的,并且有骨气,从不愿接受别人的资助帮忙。在性格上,却算是个比较开朗乐观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莫名其妙成为了杀人凶手?

陈剑臣坚决不信:“昨晚寒枫去了什么地方?”

王复摇摇头,整理好思路,起来:

原来昨晚萧寒枫遗失掉那卞家小姐送给他的绣花鞋,心情极为沮丧,在金针斋附近没找到,然后又执意地一个人沿途寻觅,找了很久,将至亥时才两手空空的回到书院,倒头便睡。

丢失了爱恋女子所赠送的物品,萧寒枫可谓懊悔无比,一直睡到很晚都不愿起来。等到他起身的时候,官差就来了,说他昨晚杀了卞家员外,套上铁链便拿人。

飞来横祸,萧寒枫脑子都嗡了,大声叫冤枉。

书院其他生员,以及学监都被惊动,赶来过问情况,那官差振振有词说道卞家小姐已击鼓鸣冤,指证萧寒枫为杀人凶手,现场有带血尖刀一把,又有卞小姐赠送给萧寒枫的一只绣花鞋,真可谓人证物证俱在。

听到卞家小姐亲口指证自己杀人,萧寒枫如被当头打了一棒,心丧若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毫不挣扎地任由官差拖走。

他这副等同是“认罪”的表现顿时引得一片哗然,本来不信萧寒枫会杀人的同窗们都有些怀疑了。

“不可能,寒枫绝不会杀人。”

陈剑臣斩钉切铁地道。

王复苦笑:“愚兄也是不信,只是眼下那卞家小姐已告到了府衙之上,各方面都对寒枫不利,就算我们相信又有什么用?”

陈剑臣眉毛一皱:“你说现场出现了那只绣花鞋?”

王复回答:“是的。”

“可是昨天寒枫不是说绣花鞋不见了吗?”

“对呀,唉,鬼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复一摊手,完全想不明白其中的关窍。

陈剑臣沉吟片刻,一个论断慢慢浮现出来,不过还缺乏必要的论证,不能轻易说出口,道:“拂台兄,你不用太担心,不如我们先去府衙,看知府大人如何判案吧。”

——在天统王朝,管辖各州府中,都分设知州一名,知府一名,知军一名。知州乃是州府的最高长官,统辖全州,下面知府主要负责民生事务,知军则是带领军伍的。故而州府中发生的案件,基本都是由知府负责审判。

王复道:“也只有如此了。”

陈剑臣和莫三娘交待了几句,莫三娘关切地嘱咐道:“留仙,万一真没办法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强出头。”却怕儿子刚正的性子会触犯知府大人。

“母亲放心,孩儿会有分寸的。”

说完后,带着婴宁,和王复匆匆赶去府衙。。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一十章:案情

对于府衙。陈剑臣并不算陌生,当初在苏州,为了鲁惜约被掳一事,就曾到苏州府衙击鼓鸣冤过。并且因为所谓的“击鼓费”和守鼓的官差起了冲突,最后愤懑之下,以拳头击鼓。后来他得知,这击鼓费是近几年才大兴而起的,一兴而泛滥,蔚然风行,天下各州府的府衙都附和设立起来了,端是无比正确地验证了那句名言:“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巧立名目,豪取巧夺,贪官污吏当道,亦是乱世纷呈的一个信号。

来到江州府衙,大堂外已经围了许多的人,粗略目测不下百数,都是来看知府大人审案的。

官员审案,百姓有旁观视听的权利,这一规矩已维持千年。

陈剑臣和王复挤进去,里面早升堂了,萧寒枫正呆呆地跪倒在地上,目光并没有低垂,也没有看往上首的知府大人,而是怔怔地盯着旁边的一位女子。

这女子二八芳华左右,个字不高,可身材玲珑,凹凸别致,别有一番韵味。她脸上méng着一张白纱,lù出来的双眸已红,显然刚哭过不久。

她,应该就是那苦主卞家小姐了,眼下抛头lù面来告状,却需要méng着面纱遮掩住。

“啪!”

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喝道:“呈证物!”他姓许,字“梦泽”当这江州知府已多年,属于根基稳健的一员官员。

很快,官差便拿着两件证物上堂来,一件是一把牛角尖刀,刀口处犹血迹斑斑:一件却是一只绣huā鞋。

“萧寒枫,你可认得这只鞋子?”

萧寒枫有些茫然地看了看,点头道:“认得。”

许知府便一撸长须:“那你说说此鞋子来历。”

萧寒枫嗫嚅道:“这是卞家小姐赠送给小生之物。”

此言一出,围观百姓顿时哗然,一下子就被勾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大家闺秀,赠贴身之物给书生,情思暗系,两者眉来眼去…这是多少富有话题xìng的内容!

许知府面lù冷笑:“你拿到此鞋后,放置在何处了?”

萧寒枫回答:“贴身收藏……”

这句话一出,外面的陈剑臣心里暗道“糟糕”。

啪!

惊堂木再度重重的打在桌子上:“既然贴身收藏,缘何又会遗落在凶案现场?大胆凶徒,到了此时还敢狡辩,看来不用刑是不行了。来人,先打五十大板。”

上堂用刑,乃是审案判决的不二法门招数。

“大人,冤枉啊,请大人明鉴,昨日下午小生就发现藏在怀里的绣huā鞋已遗失掉了……”

萧寒槌急忙分辨。

许知府哈哈一笑:“可笑!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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