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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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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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松洞内的灵脉只有一小截,不够完整,因此只能在洞穴内产生出浓郁的灵气,范围甚为狭小,但对于个人而言,却是足够的了。

也正因为洞府灵气浓郁的缘故,婴宁的修为才能突飞猛进,节省缩短不少苦修的时间。

对于灵气,其实陈剑臣是不懂的,也无法真切感触到,他只是觉得石室内的空气特别清新宜人而已,深呼吸一口,精神为之一爽。

环视四周,他不由感叹修道者的简朴刻苦,是真正的置身于红尘之外,忍受无穷的孤独寂寞,孜孜不倦地求那长生大道。纵然默默无闻地老死在野外,也无怨无悔。如果真有大机缘,窥得大道端倪,此时的人间,却已沧海桑田,时代变迁不可辨认,有诗为证:

“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依旧人民非,何不学仙冢累累。”

唧唧!

婴宁跳石床,一招手。

陈剑臣走过去,才发现石床头部,靠近石壁里面的一小块地方,竟鬼斧神工地形成了一处钟乳石,下面摆放着一个晶莹剔透的玉杯子。

咚!

每过一段时间,那钟乳石顶端处就会产出一滴小小的液体落入杯中。

此时杯中已有小半杯液体,看去,色泽乳白,莹莹有光,颇具卖相美感。

唧唧!

婴宁指着杯子,示意陈剑臣喝掉;鼠妖也跳来,站在一边,它可比陈剑臣识货多了,鼓着小眼睛眼巴巴地看着杯中的液体,垂涎欲滴,恨不得一个鱼跃跳进杯子里去。

依顺婴宁的意思,陈剑臣拿过杯子,小抿了一口,入口甘甜,本来喉咙有些干渴的感觉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种清爽的感觉,就像大暑天吃到了块冰一般,浑然觉得全身的毛孔都开张出来,无一处不透,无一处不爽。

好喝!

莫不是传闻中的琼浆玉液?

要不是鼠妖在,陈剑臣差点就要一口喝光了。

“嗯,小义,这是给你的。”

把杯子推到鼠妖跟前。

鼠妖大喜过望,欣喜地拜谢一番。

它也懂礼仪,并没有猴急地用玉杯喝,而是问过婴宁后,取过另一个普通的瓷碗,把玉杯里的液体倒在碗里,这才端着碗,津津有味地喝起来。喝完了,还恋恋不舍地埋头进去,把瓷碗舔得干干净净,非常珍惜的样子。

问了婴宁,陈剑臣得知这液体乃是钟乳石所产生的灵液,每天可接满一杯,常饮之,有强壮体魄,延年益寿的功用。

此时婴宁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拿出一小块非丝非锦的布匹,再拿出针线来,穿针引线,非常娴熟地缝制起来。

她居然还会针线活!

陈剑臣发现自己的接受能力仍然不够,看到婴宁像个小女孩子般端正地坐着做针线时,还是觉得有惊讶感。

很快,婴宁就缝制成一件小型马甲,送给了小义,说是给小弟弟的见面礼。

小义接过,居然感动得稀里哗啦的,鼠泪婆娑,很快就把马甲披到身。

看到它穿着马甲的模样,有几分可爱,又有几分滑稽,陈剑臣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前世电视的那些经典的卡通老鼠形象。

好,过去的,永不会再来。重要的,是珍惜现在。

夜深了,陈剑臣睡到了床;而婴宁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当“师傅”了,把小义叫到一边,先拿出一根手指般粗的檀香,点着了,插在一口香炉这檀香,有安魂定神的作用,能保护阴神出窍不受伤害。

然后,两者就阴神出窍,这样才更好的进行道法传授。

小义的阴神形象,是个矮胖的小子,胖乎乎的,憨态可掬,比起以前第一次出窍,形体就清晰结实很多了;而婴宁的阴神形象,正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孩儿,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容貌秀美,眉目如画——这阴神形象可不是随便能修得出来的,成型后也难以改变,等到它们修为高深,可以化出人身来,到了那时候,它们的人身形象,就是这副模样。

不过妖要化人形,需要元婴境界才行,正常情况下,要修炼五百年才有那般道行。

“见过姐姐!”

小义很有礼貌地施礼道。

“嘻嘻,小义你胖乎乎的,一定非常贪吃……”

它们阴神出窍,交流谈话,一边的陈剑臣是察觉不到的,除非两妖过来进入他的神魂内。但鼠妖哪里敢造次,因为一旦觉察有阴神靠近,陈剑臣身的那把正气之剑就会显露出来护主。

浩然养吾剑!

今时今日,这把剑,一定更加长大了些。

关于更新

()这两三天的更新基本都被放在了晚上,可能有些书友不习惯,其实我更不习惯,天天熬夜,但没办法,今年的扫墓特别隆重,公山私山轮流来,村中又要大开宴席,各种忙。

好在,今天终于尘埃落定了,从明天起,尽量把更新规律调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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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谢!C

第七十五章:乌云

()江州,吴府,门庭若市,无论正门、侧门,还是后门,都排着一大溜的人,端端正正地站立在路边,等待接见。

这些站着的人可不是什么草头百姓,个个非官即贵,换了寻常地方,那都是八面威风的。如今在吴府外面,却只能谦卑地站立不动,不敢大声喧哗。一个个甚至都不让仆人伺候,任由天上的太阳晒着,要把汗晒出来,汗流浃背才好,才能表现出自己的“真诚”来。

他们的目光,间或瞄过去,可一旦看到守护在门口的黑衫卫,赶紧又低下头去,不敢正视。

如今吴府的大门口处,由四名黑衫卫把守,个个身材彪悍,气势肃杀,站立着,犹如标枪般直,仿佛四尊雕像,一动也不动。

府内正堂,两队黑衫卫排列开来,防卫更是森然。

堂上,吴文才正在陪着一位统领,以及一位身披大红袈裟的和尚饮茶说话。

那统领,身材不算高,四方脸,眉毛极粗,眉毛下面的眼睛却甚小,比较之下,好像只得一条眼缝儿。

纵然是在饮茶闲聊,但其身上依然身披甲胄,头戴钢盔,一把红缨在顶上撒开,显出他不同凡响的地位。

周统领。

正是这次全权负责护送弘法僧侣入驻江州的周统领,单名曰:“灞”,外号“千屠周”。他加入黑衫卫已经十年,以性格暴戾著称,在路上看见一只鸡不爽,也要飞一刀过去,斩鸡头而罢休。

那个和尚,身披一件肃穆的红色袈裟,面圆耳大,厚嘴唇,鼻若悬胆,一副非常福相,坐在椅子上,十分沉着,一看就像个得道高僧。

吴文才起身给他斟茶,尊敬地道:“了空大师,请茶。”

了空大师微笑合十道:“谢吴公子。”

吴文才满面春风:“大师客气了。这趟大师率领众弟子不辞劳苦地到江州说法,感化世人,我要代表江州百姓感谢大师才对。”

了空大师呵呵一笑:“公子言重了,老衲自入佛门,就发宏愿要感化天下世人,让他们脱离苦海,回头是岸。”

吴文才自又是恭维一番。

那边周统领忽问:“公子,江州附近,可有什么好地方能够狩猎的,我在城里呆着,好生烦闷无聊。”

一边了空大师眉头一皱,却没有说话:在佛门清规内,杀生属于戒律。不过这周统领乃是军中猛士,当然不会接受佛门法规的约束,也约束不了。

吴文才道:“周统领,说狩猎的好地方,附近还真有一处,名叫枫山,那里后山山高林密,存活着许多野兽,野猪、豹子,老虎……都有。”

闻言周统领大喜,粗粗的眉毛扬起来,道:“如此正好,明天本统领就带几个随从进那枫山打猎去。”

吴文才忙道:“周统领,如不嫌弃,我愿带路。”

他虽然贵为尚书之子,但本身并没有权位,在手握杀伐大权的黑衫卫统领面前,姿态必须要降低几分,才能打好关系。别说他一个官二代,就是他老子亲自来,见到周统领都得低声下气的。

皆因黑衫卫地位超然,直属皇上命令,完全独立于文武百官之外。

了空大师忽然插口道:“统领,公子,不如明天老衲也一同前往如何?”

周统领哦了声,有点惊讶地问:“大师莫非要随本统领而去,顺便替那些野兽超度不成?”

了空大师摇摇头,道:“实不相瞒,本次老衲蒙得圣上恩宠,来江州开弘法大会,实则还有一个意愿,就是要在江州地面建立寺庙,招收信徒,这才能更好地弘扬佛法,普渡众生。”

周统领桀桀怪笑:“我说大师,你建立寺庙,不是该在城内人口密集的地方吗?为何要到荒无人烟的野外寻找。”

了空大师合十道:“统领有所不知,我佛门寺庙,却不能随便选址,必须要有灵之地,如此,才能请得我佛降临显灵。”

“好,如你所愿。”

周统领对于他一套一套的说教颇有些不耐烦,他练得是武功,只效忠于皇上,杀人不眨眼。无论道门还是释家,在他看来,都是邪门歪道。既是邪门歪道之说,他当然是不会入耳的。

从周统领的立场上看,了空大师简直就是满口假慈悲。如果了空大师敢来念经教化他,只怕木鱼还没有敲,就被他毫不犹豫地一刀杀了。

明天能出城狩猎,吴文才想着就有些兴奋,话说这几天的忙碌,老实把他折腾得不轻,正好可以纵马出去游玩一番。

要知道狩猎的刺激,有时候比逛青还要爽些。更是一个和周统领、了空大师打好关系的大好机会,不容错过。

……

江州城的弘法大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每天大会开始,都有数以千计的百姓前来听讲。

钟声悠悠,木鱼噗噗,再加上那甚具韵律的念经声,不知不觉间,人们就仿佛被引渡到那传说中的西方极乐世界,被万千祥光普照,整个人似乎脱胎换骨般,浴火重生。

念头起,信仰生。

百姓们,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信徒,接受了轮回之说,接受了苦难之说……

如此盛事,官府有令,命令学院放假配合。

王复曾去听过一回弘法大会,不过听了一次后,打死他都不愿意再去第二次了,那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什么今生受苦来生享福,我呸,哪里有我及时行乐来得潇洒?

对于弘法的许多观念,王复却是接受不了,不再去凑那热闹,还不如多跑几趟青呢,听听琵琶,让美人吹吹箫,何乐而不为?

本来王复想去叫陈剑臣一同享乐,但拜访陈家时,莫三娘说陈剑臣出外游学去了,不在家中。

闻言王复一愣:出外游学?几天功夫,游哪门子的学?

所谓游学,却是书生秀才们的一门行径,圣贤书有言:看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概如此,只是发展至今,游学越来越不受重视了,风尘仆仆,太苦。

比如说王复,要他去游学,他干脆就游上青了。时不我待,花开堪折呀,看今天中午太阳还好好的,傍晚时分天上忽然就有了乌云,又要下雨了……

C

第七十六章:夜雨

(新的一周即将来到,继续熬夜更新求各类支持!求推荐票冲榜!)

入夜的时候,果然淅淅沥沥又下起了雨,看来老天爷并不愿放晴多久。那哗啦啦的雨点洒过江州城头,洒过枫山山头。

夜sè苍茫,天地一片míméng。

陈剑臣坐在卧松洞口处,望着远方的míméng,在静静地发呆。

“主人,你在想什么?”

鼠妖跑过来,跳上陈剑臣的左肩膀,它本来也想睁大眼睛看,可看了一会'。qisuu。奇书网',觉得一点看头都没有。

陈剑臣回答:“我在想雨下不停的话,明天就无法回江州了。”

鼠妖一愣,忙问:“主人,我们要回去了?”

说实话,它有些不情愿离开——卧松洞灵气浓郁,又有婴宁姐姐的悉心教导,能学到高深道法,它哪里会舍得离开?不过如果主人有令,它却万万不会违背的。

陈剑臣呵呵一笑,似乎早洞悉到它的心思,道:“就算回去,也只有我一个人回去。”

——鼠妖目前修为一般,需要提高实力,让它跟随婴宁,正是一个好路子。婴宁虽然继承了一叶知秋的道统,但它没有什么敝扫自珍的心理,只要小义愿意学,它都愿意教。

“主人,我……”

小义鼠泪又婆挲——这鼠妖感情未免太丰富了些。

陈剑臣手指一弹,噗的,轻轻弹了鼠妖一记,道:“小义,你以后就和婴宁一样,都叫我公子吧。主人长主人短地叫着,总感觉有些别扭。”

“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

“那好吧,小义多谢公子。”

其实它和陈剑臣之间,本没有什么契约协定,当初是陈剑臣放过它,它屈身为奴;后来见跟着陈剑臣能学到道法,好处大大的,就没有了其他心思;如今清晰地认识到陈剑臣的为人xìng格,又结识到婴宁姐姐,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样,倍感温馨,再不像以前那般孤单。

“公子,你准备明天就回去了吗?”

此时婴宁也坐到边上来,递过写出来的字。

——它写的字,越发秀丽,字字均匀,进步很大,拿给别人看,别人还会以为是哪家闺秀的手笔呢。

陈剑臣道:“嗯,明天,那弘法大会差不多就完结了,假期也要结束了,我需要回学院学习。”

婴宁似乎有些伤感,写道:“我不舍得你走。”

陈剑臣呵呵一笑:“暂离而已。嗯,你和小义就该留在洞府中,好生修炼,等掌握那诸种奥妙道法,就可以真正的进入府城内游玩了。”

——婴宁成妖之时,为了读书识字,经常偷偷跑下山来,到村庄附近晃悠。它不敢进城,也难以进去。皆因城市人口太多,而它一身皮毛又太过于惹眼珍贵,若是被人发现了,纵然它成了妖身也凶多吉少。

故而那时候它只能在乡村下打转,尤其喜欢到那sī塾周围,找一处安全的地方,趴伏在地上,或者寻一株树爬上去,找个舒服的树杈躺着,静静地听着sī塾里面学童们朗朗的读书声。

它这么一个小小的狐狸精,就是通过如此笨方法,一点点地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如今想起来,婴宁可以肯定,自己一定听过陈剑臣的读书声。认真的回想,总觉得脑海里那一片挥之不去的读书声中,公子的声音一定是最响亮的。

一定是。

未识君容,先听君音。

认了字,婴宁就找机会进入学堂,拿了好几本启méng书籍,比如《三字经》呀、《千字文》呀这些。

它可不认为自己是偷书,最多只能算是窃书,因为婴宁曾听一位白胡子先生摇头晃脑地说过:“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用偷来形容呢?”

更何况,拿了书后,婴宁都会在原定位置放下一串铜钱的。它亲眼目睹到,不见了书的学童看到钱后,非常开心,一点都不因为书不见了而感到懊恼,因为在他们心目中,钱财的地位无疑要比书本高的。

在村庄里久了,婴宁就想到县城里去,见识一番繁华的红尘世界。可以说,这是它的一个梦想。

然而婴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它道法未精的情况下,城市对它而言,非常的危险。因为巨大的城池里头,守卫森然,稍有不慎,它就会被发现,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它不同小义,鼠妖身体具有先天xìng的优势,擅长隐匿逃窜,随便找个地方一钻,就可以逃离得远远的。

况且,婴宁还听说城市里三教九流,有高手异人出没,碰到了他们,自己死得更快,一定会被人“降妖除魔”了的。

——虽然,婴宁还不怎么明白,为什么对方一定要降妖除魔。哪怕,自己从未曾害过一个人。

听到陈剑臣的话,婴宁知道公子言之有理,眼下必须先把道法研习通透了,才能拥有未来。

想了想,它忽然问:“公子,听小义说城里有个富家子弟要对你不利,你回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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