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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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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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今白狐之所以连夜跑来找陈剑臣,却是因为在三个小时前它和狼妖之间又爆发了一场激战,它身负内伤,不敌而逃,卧松洞自是被狼妖占领了。不但如此,对方还要赶尽杀绝。

走投无路之下,白狐只得来投奔陈剑臣,暂时避避风头,养好伤后再作打算。它之所以不选择远遁他方,一来不舍得放弃卧松洞——天下虽大,但生有灵脉的地方凤毛麟角,十分难找。就算有,也基本有主的了;二来那卷《昆仑玉清法咒》也被狼妖抢走了,这卷道法对于白狐而言非常重要,无论如何,它都会想方设法拿回来……

——原来,它是逃难来的,看来妖也不好做呀。天地苍茫,却是处处都有斗争。

收留白狐,陈剑臣没有多做犹豫,一口答应了;白狐很是欢喜,又是作揖,又是磕头的。

话题说开,气氛更加融洽,一人一妖居然出奇的有不少共同语言——期间陈剑臣又问起,白狐送来的那枚果子有什么名堂。

小白狐回答:“那叫‘大罗果’,生于深山大泽,很是罕见,十年一开花,十年一结果,并往往一株树只能同期结出两枚果实来,还会有凶兽盘守,甚为难得;其果有奇效,人服之,能伐毛洗髓,从根本上改善体质……”

它并没有详细说采摘的过程,不过肯定充满了艰险。白狐甘冒凶险,取果报恩,光从这一点看,已经胜过不少俗世中人。

以前陈剑臣也算饱读诗书,尤其偏爱志异类古典小说,对于那些蒙得狐媚青睐的穷书生颇有几分羡慕,红袖添香夜读书……那么现在,自己算不算是跻身其列了?

收留小白狐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最大的担心是那狼妖会不会追杀而至,一直杀到陈剑臣家中来?

不过转念一想,陈剑臣便觉得自己多虑了:狼妖虽然通灵,但它也不过阴神修为,最大的凭仗只是一副强悍的身体。就算它再凶狠,始终是一头狼而已,如何敢冲进人类的村庄里来逞凶?更何况,景阳村可是有好几户猎户的,陈剑臣的邻居张老三就是一把好手,据说以前还曾猎杀过一头猛虎。

如斯情况,狼妖敢来,徒然送死耳。

想通透这一层,陈剑臣宽下心来。

至于平时关于小白狐的安置,可以让它藏匿在书房的旮旯之中,外人根本无从发现——这个保密措施必须做到位,否则被人知道了,传扬出去,可是天大不得了的事情。别的人可不会像陈剑臣这般见多识广,开明通达的。

其实这一点无需他多说,小白狐伶俐机灵,自是会注意。

咚咚!

有敲门声,阿宝细细的声音传来:“留仙哥,你还没睡吗?”原来她起身如厕,看见书房里的灯火还亮着,便敲门一问。

——此时已是子时,陈剑臣平时是绝不会这么晚还不休息的。

陈剑臣道:“快了。”

听到他的声音无碍,阿宝顿时放心,心想留仙哥读书真是用功,明天应该要多买些骨头以及药材回来熬汤,补一补他的身子。

这般想着,蹑手蹑脚走回房间去。

陈剑臣并无丝毫倦意,又和小白狐交流了好一阵,进一步了解到许多关乎道法的情况——这些问题他没有时间向庆云道长请教,白狐所知所学比起庆云来当然不及,然而当陈剑臣的启蒙老师还是绰绰有余的。

由此陈剑臣也知道了许多关乎妖类的情形。它们开窍通灵之后,大体的发展方向有两种,一是掌握到道法的,可以通过打坐调息,以及呼吸天地日月精华而增加修为。此种形式,非常正统,几乎和人间修士无异,但很是罕见;另一种则是走邪门外道,靠吸取人类精阳生气而提高境界。

吸取精阳生气的方法多种多样,吃血肉心肝等俱流于下乘——化身美女,通过交合的形式谋取属于中等,很大众化——还有更厉害的,则是采取作法的高明手段掠夺……

交谈完毕,陈剑臣看见白狐神态怏然,想必有伤在身,不能写太久的字,便准备让它去歇息。

白狐忽而提笔在白纸上写道:“公子,小狐自开窍以来,还没有名字,请公子赐名。”

陈剑臣哦了声,略一思索,有了主意,道:“嗯,不如就叫做‘婴宁’吧。”

拿过笔,在白纸上写下这个名字。

白狐看见,甚是喜欢,雀跃不已,作揖鞠躬而感谢。

第二十一章: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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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事,第二天陈剑臣一如既往地一大早就起床,正看见房间角落处,婴宁在闭目打坐——它开窍通灵,学了道法,能吞吐天地灵气,一有时间,便打坐修炼,只争朝夕,因此而废枕忘食,不计时光。

修道修道,修的,本是寂寞。

陈剑臣没有惊动它,悄悄出了房门。

阿宝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颇为丰富的样子——陈剑臣从王复那里拿到的两锭银元宝都交给了莫三娘。莫三娘一见,大吃一惊,她可从未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忙问从哪里得到的。陈剑臣回答道,是王大财主请他写字时给的润笔。

莫三娘并无疑问,欢天喜地收了,给阿宝买菜的花销额度一下子提高了五成。

——自阿宝住进陈家,她几乎抢着负责了所有的家务事,忙里忙外。尤其她能做得一手好菜,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贤惠得不得了。

家有阿宝,如有一宝。

陈剑臣赞不绝口,不过每当他一赞,阿宝就脸色红扑扑的,甚有羞意,既羞且喜,明丽不可方物。

吃完早餐,陈剑臣回房中,问婴宁要吃什么。

婴宁回答:“小狐自开窍得法,便不再肉食,间或吃果子饮清水即可。”

闻言,陈剑臣哦了声,就想出去弄点水来,忽然听到外面猎犬狂吠,人声噪杂,似有事情发生。

听到凶狠的狗叫,婴宁条件反射地身子一抖,靠近陈剑臣这边来。

陈剑臣一皱眉,安抚几句后走了出去,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村中人声鼎沸,不少人聚到一起,嚷嚷着。

陈剑臣来到,村民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让开道来。

“发生了什么事?”

就听到张老三说:“陈相公,村子里昨晚来了狼,把李阿大的一头山羊给吃掉了,只遗留下一地的血。”

果然见到圈子中那李阿大坐在地上,声泪齐下地哭诉着——对于他家而言,一头山羊价值不菲,被狼叼着吃掉了,便如心头上被挖了一块肉,心疼无比。

狼?

陈剑臣一个激灵,忙问:“怎会这样?”

张老三道:“也许是天气寒冷,大雪弥漫,狼在深山中难以觅食,所以就会跑出来袭击家畜……以前类似的事情也有发生,这不,我就要和水生火旺他们出去狩猎了。不把这些狼杀死,或者赶走,它们就会守在村外,等入夜再跑进村子里来作恶。”

虽然张老三说往年也有狼入村吃牲畜的事情发生,但不知怎的,陈剑臣心绪颇感不宁,总觉得此事不简单,很可能和婴宁所说的那头狼妖有关……

他了解清楚一些情况后,回去告诉婴宁。

婴宁在白纸上写道:“我也觉得是狼妖,它不敢公然入村,便寻些:牲畜下口,制造滋扰,寻觅机会。”

陈剑臣沉吟不语。

婴宁又写到:“公子,都是小狐惹的麻烦,如果我离开就没事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现在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就好了。”

……

黄昏时分,出去猎狼的一干猎人都赶着狗回来了,他们一无所获,搜遍了村庄周围方圆数里的地方,并没有找着狼活动过的踪迹。

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几家猎户驯养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犬,狩猎无数,如果狼出现过,肯定能被嗅出来的。莫不是因为下雪的缘故,以致痕迹被掩埋住了?

诸人不明所以。

傍晚,村中的屠夫郑大屠回来了,和平日不同,他今天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有人笑着打趣道:“郑大屠,你被鬼追呀,跑得这么急?”

这郑大屠身粗腰圆,孔武有力,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壮汉,加上性格有些凶,平时基本无人敢惹。

郑大屠抹了把汗,瓮声瓮气道:“你不知道,我回来的路上遇到狼了。奶奶的,这年头那些畜生真是越来越胆大包天,天还没黑就敢出来。”

听到有狼,哗啦一下,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听其分说。

郑大屠道:“我今天去乡上卖肉,最后只剩得一副猪头皮回来,本来想着留给自家晚上爆炒着下酒的,谁知道回到那柳树林中时,后面居然一声不响地跟上了一匹巨狼,我估计着起码有三尺长,尺余高,一身毛皮黑得像炭……”

他所说的柳树林就在景阳村南面,距离不远,不过里余路。

郑大屠继续道:“当时我就想呀,这畜生倒好胆,光天化日也想咬人,于是就拿出杀猪刀去吓它……”

此时有人起哄道:“大屠你一脸横肉,手持利刃,那黑狼肯定被你吓得屁滚尿流了。”

郑大屠的脸色却很奇怪,心有余悸般,道:“吓个屁!你真不知道呀,当时我一亮刀子,那畜生竟然丝毫不惧,反而咧嘴露出了满口的獠牙,它的眼神深深的,泛着幽光,非常渗人。我也算胆子大了,可看着畜生的一对眼,我竟然莫名地害怕得不得了,赶紧切了一只猪耳朵丢在地上去……”

又有人问:“你丢猪耳朵作甚?”

“你傻呀,我丢了猪耳朵,那狼肯定只顾着吃猪耳朵,就不理我了呀……后来那黑狼果然一口就叼起猪耳朵吃,但只一口就吞掉了,又追了上来。”

众人听他说得骇人,不再插嘴,只静心倾听。

“不怕大伙笑话,我平生第一次这么惧怕,见狼赶得急了,赶紧再切肉,切着切着,最后一副猪头皮只剩下一个猪鼻子了……他奶奶的,我今晚的下酒菜没了。”

“后来呢?”

大家连忙追问。

“我撒开腿跑,终于出了林子,靠近村庄这边,路上遇到了邻村的方大炮几个人。再一回头,那黑狼就没有再追上来,可能见着人多,被吓走了。”

诸人听着惊险,暗暗为郑大屠松了口气,又想,李阿大的山羊会不会就是被这一头黑狼吃掉了呢?

一想之下,大有可能。

如此凶悍胆大的狼真是罕见,不好对付,看来得赶紧商量着如何在村边安设陷阱的事情才行……

他们讨论得很是激烈,谁也不曾注意到在不远处,陈剑臣正剑眉紧皱地眺望着村口处——他的目光似乎没有具体的落点,只是远远地看着。

又一个黑夜降临了……

第二十二章: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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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妖,竟真是来了……

陈剑臣听婴宁说,妖有内丹,同类间可进行吞噬,以此壮大修为——这就是狼妖不肯放过婴宁的根本原因,吃了小白狐的内丹,它就能凭空增加几十年的修为,算是一种天大的诱惑。

这种诱惑,使得它敢于冒险,出没于景阳村周围,防止婴宁逃脱。其虽然不敢光明正大地闯进村子来,但始终属于一个无法忽视的威胁。

回到书房中,陈剑臣颇有些郁闷,便取出辟邪笔和纸,用练字的手段来平复心情。这也算是读书人的一项“技能”,与和尚敲木鱼,道士打坐一个道理,能迅速放松情绪。

唰唰唰!

运笔如飞,十个大字酣畅淋漓地出现在白纸上——“乱山残雪夜,孤烛异乡人!”

这是唐诗里的一句五言,虽然意蕴颇有些萧瑟冷清,但无疑和陈剑臣现在的心境有几分接近。

那边婴宁见到他写字,便脱离打坐的状态,走过来观摩——

嗡!

它刚走到书桌边上来,探头去看字的时候猛然看见那十个墨汁张扬的大字,字字皆有光芒激发而出!

这些光芒,极其微弱,唯有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才能隐约看到。但这一刻于婴宁的眼眸中,那些光芒竟根根如刺如针,嗖嗖嗖的全部刺上身来。

疼!

婴宁只觉得脑袋里嗡然一炸,无数乱七八糟的念头翻滚如潮,一下子要把它淹没,又彷如赤身置于猎猎的火炉之内,身上无一处不疼,直要被灼烧得寸寸化灰一样。

叽!

婴宁不可抑止地发出一声尖叫,拼尽全身的残余力气,呼的转身钻进了床底下,缩成一团,全身颤抖不已,简直就像一个惊吓过度的小女孩般。

它突然的异常,同时令得陈剑臣一惊。此时外面已传来阿宝关心的声音:“留仙哥,你房子里怎么有怪声?”

陈剑臣长吸口气,打开门,微笑道:“没事,刚才有个老鼠跑了出来,被我打了一下。”

先前阿宝并没有听得太真切,但见到陈剑臣没事,自然放下心来,不再多问。

重新把门关上,陈剑臣内心已是惊诧莫名,不知为何婴宁会突然如此害怕,就像是遇到了什么天敌一般,难道,那狼妖冲进来了?

此事非同小可!

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可能——村子外面已经布下了好些陷阱,又有几名经验老到的猎人守夜,如果狼妖到来,他们应该会有所发现才对。毕竟妖狼并不算很厉害的妖物,除了灵智已开,以及本体强壮凶悍外,并没有掌握到什么得力的法术。至于阴神出窍,在如此寒冷的野外,它断然不敢尝试的,出窍等于自取灭亡呀。

解铃还得系铃人,这事须得问婴宁才清楚。

只是白狐现在仍处在恐惧的状态中,要等它冷静下来才能问个明白。

婴宁的精神状态恢复的时间要远比预期中长,足足一个时辰后它才小心翼翼地探身出来。

“婴宁,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沉声问道。

婴宁的目光望着书桌上的纸和笔,仍然带着惊慌之色,不敢靠近半步。

陈剑臣心一动,马上去取过昨天晚上白狐所用之笔,以及纸张,递过来。

婴宁接过,右前肢仍在微微发抖,它稍作停顿,觉得无法写字,便又打坐闭目,调理精神,好一会才张开眼睛,开始写字,七个字:

“公子笔下有正气!”

陈剑臣一愣神,“正气”的意思他自然明白,但对方所写的意思就有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婴宁继续写道:“小狐曾听一个私塾的老先生说过,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内心严明,身怀大义,读书破万卷后就能做到下笔如有神,字字珠玑,那字墨里蕴含有正气,光明正大,刚阳无匹,鬼神辟易,百邪不侵……那时我曾以为那老先生只是信口开河,天下间如何能有这般存在?但万万没想到公子笔下竟有正气,我先前靠近去,一下子就被其所伤,魂魄如被焚烧,几乎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陈剑臣依然听得一头雾水,他自己是什么来历自己最清楚,那玄之又玄的一套说辞根本套不到自己的头上来。

正气?

他取过刚才所写的那幅字,仔细看了看,并没有看出什么名堂,也就是一幅字而已;而且是练笔的——这样的字他不知写过多少,但基本都是写完就扔了,只因觉得不够满意。

婴宁又写道:“那老先生还说过,正气亦分强弱,弱一些的在笔墨里一经挥发,就会消失掉……”

这句话陈剑臣倒好理解,做个简单的比喻,正气就好比法力,都属于消耗品一类,用完就没了。那修道之人把法力灌注刻画于道符上,道符便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如此说来,自己笔下有正气,那写出来的字就如同那些道符,同样具备了非同一般的作用?

想到这,他一颗心怦怦地跳,觉得这一切实在有点不可思议。

陈剑臣冷静思考——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正气,而那些纸和墨都不值得怀疑,那么,唯一有问题的,就该是那支地球产品“辟邪”笔了。

传说中,这支笔曾为神话故事中的传奇人物捉鬼天师钟馗所用,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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